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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馮約
--  發佈時間:4/10/2011 4:04:11 AM

--  復試不再揭曉用來參考的書籍目
法律碩士學位復試安置:具體安置以報到時通告為準。   注:復試不再揭曉用來參考的書籍目,可依照初試準備。   報到帶著材料:身分證、學生證、準考據、英語四(六)級證書原件[同樣學力者(含報名時未獲得結業證書的自學考試考生)還需供給公開刊發的論文原件,同樣學力者必須于四月9幾天前結合研討生處,否則不可以加入復試],初試績效通告單原件加蓋公章(僅調劑考生),北京替考,北京三級代考,北京四級英語槍手,無定金代考機構,英語替考網站天津替考,上海替考,統考替考,大學英語b替考一張一寸證件照,結業證及學位證書原件、拷貝件,復試費100元。   復試安置如下所述:(如有變動另行通告) 我校將于四月四號9:00疏導中國研討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收繳調劑提出請求,并依據考生提出請求事情狀況關閉系統。調劑復試單子將于四月6將來揭曉,請留意我校研討生處網站、中國研討生招生信息網通告。到時候網上收繳到復試通的考生請必須于規定時間外在該網站上點擊明確承認,否則視為讓步。復試后確認為“待錄取”狀況的考生也務必經過該網站明確承認。具體流程參見該網站調劑解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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