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題 - 邦泰 (http://bangtai.us/bbs/index.asp) -- 台海兩岸 (http://bangtai.us/bbs/list.asp?boardid=2) ---- 台灣通過難民法 大陸民運人居留合法化 (http://bangtai.us/bbs/dispbbs.asp?boardid=2&id=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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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30/2010 5:46:26 AM -- 台灣通過難民法 大陸民運人居留合法化 中華民國通過難民法 大陸民運人居留合法化 劉德勳表示,目前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如果有特定事由申請來台專案居留,其中一項是政治考量,以往有些中國大陸民運人士會透過此方式申請來台,但前提是必須合法申請來台。不過在實際情況中,民運人士逃命都來不及了,怎麽可能去辦理合法申請到台灣的手續?而實際上他們多數是用偷渡的方式到台灣,不符合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所以台灣政府有相當一段時間內采用的作法就是轉送到其他國家。 劉德勳認爲,現在台灣政府准備施行難民法,不需追究是否合法申請來台,而且要重視國際難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照料。這次修法,讓大陸民運人士來台以後,能夠以政治主張事由,經過相關機關確認,就不需在意是否合法申請來台。在實際運作上,多數中國大陸民運人士都是違法進入台灣,這次修法就是針對他們非法進入台灣免除他們的刑事責任。 劉德勳表示,明年起將交由內政部移民署處理中國大陸民運人士來台之後,提供工作、庇護等有關事項。 劉德勳透露,目前陸委會手中有八名中國大陸民運人士停留在台灣專案。這次修法就是讓他們申請來台的問題常態化。在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這些民運人士就能在台灣取得居留權,進入難民機制,爭取工作權。 不過有關規定不適用于西藏難民。劉德勳解釋說,如果他們是從印度出來,已經取得國際難民的身分,不再依照兩岸關系條例來處理。 行政院院會星期四通過難民法草案與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十七條修正草案,讓難民處理法制化,並允許申請人在台停留期間享有法律谘詢、醫療照顧及維持基本生活的權利。 來源:RF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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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30/2010 5:57:4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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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30/2010 6:01:2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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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30/2010 6:02:2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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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30/2010 6:04:44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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