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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11/24/2006 2:46:32 PM
-- 胡德平:清算民企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
胡德平:清算民企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
随着中共高层反腐力度加大,官商勾结层出不穷,有人因此提出应清算民营企业家的“第一桶金”。对此,中共前总书记胡耀邦之子胡德平气愤地说,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他说,改革开放前,“鸡毛换糖”都是不合法的,不考虑历史环境一味拿法律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胡德平的说法,是近年来中共高层官员批评反市场力量相当有力且罕见的一次。 《中国时报》报道,胡德平日前在南京参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论坛时,表达了上述意见。长期关注中国民营企业、为民企“原罪”抗辩的胡德平,在谈及当前大陆民企的境遇时,显然相当激动。 身兼工商联第一副主席暨统战部副部长的胡德平说,民营经济的诞生非但没有“原罪”,且应早生十年、二十年。中国民营企业真正发展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早二十年的话,当时毛泽东说过,公私合营后可以发展私营经济。“因此我们要问,怎么现在又有人来清算‘原罪’和‘第一桶金’呢?” 忽视历史 单论法难服人 胡德平说,如果不考虑历史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 1990年代当中国民营企业刚发展时,有人就提出清算民企,江泽民还曾说“要让民营企业家倾家荡产”。随着中共反腐力度加大,官商勾结营私舞弊,又有人开始要追究民营企业家“第一桶金”。对此,胡德平气愤地说,“对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说法,说得不好,就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 至于如何看待民营企业初期的违法现象,胡德平说,改革开放应放在一个特定历史阶段来考察,放在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角度来研究。“你说改革开放当时就合法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引进外资符合当时的宪法吗?这不是违反当时的法律吗?” 他说,民企真正的法律地位只在1988年才确立。“就是中共十三大对民营经济的肯定,那也不是法啊,难道民营经济全都不能发展了?”胡德平说,“如果这样的话,我说‘文革’的教训我们没有吸取好,那些极左教训付出的代价也没吸取好。” 胡德平的说法,是近年来中共高层官员批评反市场力量相当有力且罕见的一次。他说,“法律应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产物。不是说民营企业不需守法,而是在法律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应该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侥幸。” 民企国企 应该一视同仁 胡德平也举义乌小商品市场实例,主要是在“解放思想”。市场机制不在搞成“国退民进”,但绝不能再有市场二元结构想法,对待民营企业要像国有企业一样公平合法。 今年4月,新疆德隆总裁唐万新因吸金及违反证券法被判刑八年;8月,科龙电器董事长顾维军也因挪用资金被捕并判刑,加上近期京沪多起民营企业家因官商勾结案一一被捕,导致不少人呼吁,清查民营企业家发迹的老本是不当的。胡耀邦之子胡德平之怒,显然是针对新一波“清算”民营企业总帐的歪风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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