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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7/23/2008 1:01:29 AM

--  楊佳是否失策?
2008/07/22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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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鐘琴

近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上海閘北襲警案被告人楊佳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楊佳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據悉,該案有望在月底前首次開庭,奧運會前一審宣判。

楊佳一案,舉國震驚,我注意到網上的評論,有人說楊佳是暴徒,但更多的人說楊佳是義士……甚至有人將楊佳比作將張都監一家滅門的武松,而且說楊佳比武松更俠義──武松連張都監家的婢女、仆役都不放過,而楊佳卻不殺女警。這種言論固然代表了一些人對執法機關濫用權力的憤怒,但令人感到更加可怕。民主法治的社會,絕不是建立在以暴易暴基礎之上的。不管怎么說,我不贊成以暴易暴,更不贊成濫殺無辜。被楊佳殺害的六名警察,不見得都是壞人,卻橫遭殺身之禍,僅此一點,殺人者也罪無可赦。

人們為什么同情、支持一個殺人犯,而不同情、支持人民警察?這一點應該引起警方的深刻反省。我想,這是本案最值得思考的問題,也是本案的意義之所在。可惜,上海警方對輿論的質疑,采取的是隱瞞、搪塞的態度,對楊佳犯罪動機的解釋也是前后矛盾、無法自圓其說。而且,自楊佳被捕后,就再也聽不到楊佳的聲音了,連楊佳的母親也被警方以“協助調查”為名帶走,從此杳無音信。這些做法,無疑更加重了外界對此案的懷疑和猜測,也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空間。

楊佳因為租用自行車被警察扣留六小時之久,這六個小時內發生了什么?楊佳是否被刑訊逼供?身上的某個器官是否被打成重傷?這些都是輿論關注的焦點。警方的解釋,是依法對楊佳進行訊問,并未對其刑訊逼供,在查明楊佳的自行車確是租來的之后,便將楊佳釋放了。按說,這點委屈對已經習慣于做順民的國人來說算不了什么,怎么會導致楊佳獨闖公安大開殺戒呢?

前几天,我曾與朋友談論此事,朋友說,楊佳的辯護律師謝有明也承認楊佳法律意識很高。據說他數次到上海公安局交涉自己無辜被扣一事,在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的情況下,這才決定去拼個魚死網破。我說,這些傳言既沒有得到警方的認可,也未經當事人楊佳的証實,只能姑妄聽之。平心而論,楊佳也有失策之處。聽說楊佳在網上建有博客,他為什么不將他被扣那天發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貼在他的博客或一些論壇上?起碼他應該在決定襲警之前,寫下一份遺書之類的文字寄交給他的母親和朋友,將自己襲警的原因昭告天下。也許,他想在被審判之時再一一道出真相,但是,他卻想不到,一旦被抓,他的話是很難傳到外面的。而且,他越是有理,越不可能受到公開審判,這個案子很可能成為一個謎案。再說,如果他在殺人之時,便被警察當場擊斃,他的襲警動機就只能由警方來解釋了。盡管公眾疑竇重重,不聽警方的說法又能聽誰的呢?

不過,過后我一想,又覺得楊佳之失策,反使其得計。楊佳在襲警前將原因和動機說明白了,公眾對此案也許就會失去關注、質疑、推理、討論的興趣。現在雖然話語權掌握在警方一邊,但在公眾輿論要求法院異地、公開審理的呼吁聲中,也使上海警方和法院進退唯谷。如果可以異地公開審理,讓楊佳拿出証據、講出真相,警方早就允許記者采訪楊佳了,何必遮遮掩掩?如果祕密審判、從速將楊佳處死,則將面臨公眾更多的質疑與問責。看來,楊佳襲警案成了中國是否法治社會的一塊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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