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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1/16/2008 12:39:35 AM
-- VOA:出租車罷運,中國媒體這次膽子大
VOA:出租車罷運,中國媒體這次膽子大
2008/11/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
<--msg-->記者: 李肅
最近,中國重慶和海南三亞等地接連發生出租車司機罷運事件。這次的《對比新聞》節目對中外媒體的報導進行對比。
*中國媒體:出租車司機需要工會*
在西方社會,勞工糾紛中常常有工會在發揮主要作用。但是在中國,正如美國《華爾街日報》11月4號的報導所說:“工會活動受到共產黨的嚴格控制。所有行業的雇員都只允許屬于共產黨控制的中華全國總工會。” <--sk--> 而《新京報》11月11號的評論說:“正是因為代表出租車司機利益的協會缺乏,容易導致其利益主張無法及時和經常地表達,從而累積矛盾,爆發危機......建立真正的社會中介組織,在利益沖突日漸增加的情勢下,已是突出課題。” <--sk--> 《新民周刊》11月12號的評論說:“如果出租車司機真正能夠組成自己的組織,或者現在的工會能夠為他們代言,那么,事情或許不至于鬧到這個地步。正因為在財大氣粗、手握牌照權的出租車公司面前,出租車司機盡管人數眾多,但他們只是原子式個人,力量其實非常有限,所以出租車公司才敢拿他們不當回事。假如出租車司機可以以組織的方式團結起來,或者有一個強大的團體為其利益代言,就能大大增加他們與出租車公司的談判力量,事情或許就可以在談判中得到解決。”
《新民周刊》說:“由于有組織的理性在利益的表達上比非組織的理性更有效,所以積極穩妥地發展各類利益組織,形成協商對話制度,遠比非理性的個體和群體抗爭行為要好得多。” <--sk--> 《山西晚報》11月12號的評論呼吁成立“一個出租車司機自己的維權協會,一個真正屬于出租車自己的,全心全意為出租車司機爭取權益的工會組織”。評論說:“長期以來,我們并不重視出租車司機的工會組織建設,要么根本就不予批准,要么就是控制在官方之下,出租車司機宛如一盤散沙。對于某些政府官員來說,‘一盤散沙’正如他們所愿,他們認為,有組織的出租車司機是可怕的,他們會對抗政府,漫天要價,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其實,......一個出租車司機組織是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和社會穩定的。”“別再把‘有組織’當做洪水猛獸了。”
*官方支持組織行業協會* <--sk--> 在這次事件中,出租車司機提出的成立出租車司機行業協會的要求意外得到官方的支持。新華網11月6號報導,薄熙來在同重慶出租車司機座談時表示:“我覺得今后可以在出租車司機這么一個大的群體也應該有個協會之類的組織,經常的有效的來反映大家的訴求。” <--sk--> 新華社11月8號報導說:“重慶出租車駕駛員還將成立自己的行業協會,搭建與企業、政府協商、對話的平台。”“將在出租車協會機構中建立駕駛員免費參加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分會,分會可以就意見訴求、利益沖突等直接與出租汽車協會對話。” <--sk--> 中國媒體的報導和評論顯示,這次出租車司機罷運可能催生中國的獨立工會。而西方媒體對此并沒有提及。
*一些中國媒體未遵循官方調子* <--sk--> <--sk--> 另外,一些中國媒體對這次出租車司機罷運事件的報導與官方的調子不一致。《春城晚報》11月9號的評論說:“重慶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同時表示:‘......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應通過合法渠道,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評論反駁道:“一個出租車司機也許不知道或不愿意通過合法渠道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但是8000多個出租車司機都不知道或不愿意通過合法渠道表達自己的合理訴求,和8000多個司機同時被迫參與這次罷運事件一樣不可想象。出租車司機一再通過合法渠道無法解決的問題,最后只有通過罷運......的方式才能引起政府的重視和處理,......根節在于合法的訴求渠道不暢。如果不能借著這次出租車司機罷運的風波把合法的訴求渠道的暢通問題一并解決,新出台的三項措施只能成為治標不治本的應急之策,下一次的出租車司機罷運也許就在不久的將來。” <--sk--> 在中共政治局委員薄熙來親自處理重慶出租車司機罷運事件以后,罷運迅速平息,一些媒體對薄熙來大加贊賞,但是《了望東方周刊》11月10號的報導透露重慶出租車司機對問題的解決并不滿意,但是卻被強行恢復運營。報導說:“重慶市出租汽車公司的一位司機告訴本刊記者,‘這件事還沒有過去。我們是被公司強行要求上路的,不代表對解決結果滿意,相關部門作出的承諾都還沒有落實。’” <--sk--> 《新疆法制報》11月7號的報導說,一個出租車司機感嘆,“政府把原因歸咎在‘份子錢’后就淺嘗即止,還是沒有觸動出租車行業的核心內幕。”
*西方媒體報導透徹* <--sk--> 西方媒體的報導,在宏觀上比中國媒體透徹。例如,美聯社11月3號的報導說:“在重慶市最高官員、權力巨大的執政的共產黨政治局委員薄熙來會見出租車司機代表之后,重慶的罷工才得到解決。高級官員公開會見不滿的工人,這是非常罕見的,官方迅速采取了措施,這都顯示當局擔心席卷中國的金融風暴可能在失業的人和其他經濟困難的人當中引發反政府行動。” <--sk--> 法新社11月11號報導說:“中國每年都發生數萬起公眾暴力抗議事件,政府稱之為‘群體事件’,這些事件常常由人們對濫用權力、腐敗、強占土地或者勞工糾紛引起。” <--sk--> 美國《華爾街日報》11月4號報導說:“美國密執安大學研究中國勞工問題的助理教授瑪麗.加拉格爾說,盡管像重慶這樣的暴力行動還不常見,但是一些城市今年與勞工有關的抗議活動增加了70%到300%。”
*中國媒體報導具體深入* <--sk--> 與此同時,相對于西方媒體的報導,中國媒體的報導和評論更具體、更深入。《中國青年報》11月12號的評論將矛頭直指官方的制度和既得利益集團。評論說:“由于既得利益群體的把持,出租車‘份錢’過高。......出租車司機罷運事件,其實是不合理制度長期醞釀的結果。” <--sk--> 東方網11月12號的評論說:“有識之士早就指出:出租車行業不需任何准入管制。我國卻通過行政審批,使得原本屬于社會公共資源的出租車經營權成了某些公司的特權。據業內人士透露,政府賣給出租車公司一個經營指標,25年才收5萬塊。出租車司機向公司承包一輛車,5年的承包費用就高達30萬元。還不包括管理費。” <--sk--> 《了望東方周刊》11月10號的報導說:“出租車公司手里攥著政府營運權証指標,平均每輛車一年獲利7萬多元,車主和出租車司機卻只能拿到零頭。”報導說:“體制不改,政府不放棄許可帶來的利益,壟斷下的公司化剝削不消除,激發重慶出租車罷運的動因就可能依然存在。” <--sk--> 《江西日報》11月12號的評論直接點明了在現有體制下政府和政府官員的既得利益,評論指出:“多數出租車公司都直接或間接與管制部門和管制者有關聯,它們要么是管制部門隸屬的公司,要么是有人入股。” <--sk--> 《人民日報》11月12號的報導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史際春教授......指出,一些城市的管理部門和出租車公司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正是這種關系導致了一些部門和公司的‘無作為’管理,‘這樣,出租車公司輕輕松松就能享受高額的利潤。’” <--sk--> 《新聞晨報》11月12號的評論說:“顯然,公司化配額體制犧牲的是‘的哥’和社會的利益,得利的只是和權力有千絲萬縷聯系的公司和一些權力尋租者。” <--sk--> 評論指出:“到目前為止,面對一個全國性普遍存在的涉及出租車根本管理體制的問題,我們似乎還沒有看到有哪個地方真正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各地解決起來基本還是局限于揚湯止沸,而未及更深層次的釜底抽薪。” <--sk--> 出租車罷運事件,中國媒體報導開放,評論犀利,令人頗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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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11/18/2008 12:57: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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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射精辦”到“禁操辦”
2008/11/17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
<--msg-->從“射精辦”到“禁操辦” <--sk--> <--sk--> 何謂“射精辦”?
<--sk--> <--sk--> 80后的年輕人估計八成會被這個稱謂難住──畢竟時過境遷了嘛。
<--sk--> <--sk--> 正解:所謂“射精辦”,就是由80年代中期“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辦公室”的簡稱“社精辦”被誤聽成“射精辦”的笑話而來,只是那時的中國人還不知何謂“惡搞”哩。
<--sk--> <--sk--> 現在重慶秀山縣又冒出了個“禁操辦”(“禁止紅白喜事大操大辦辦公室”的簡稱),在“惡搞”已成網民熟技的今天,這個“駭人聽聞”的簡稱,居然到現在還沒被惡搞,也算是個異數了。
<--sk--> <--sk--> 不過,“禁操辦”除了名稱令“思有邪”如吾輩等要噴飯外,并無其他新奇之處。它不過是中國無數“某某辦”的一個而已。
<--sk--> <--sk--> 說起“某某辦”,雖然不能展示中國官場的制度創新,卻極為充分展示中國官場的“機構創新”能力,再舉几例:
<--sk--> <--sk--> 知道“五四三辦”是什么東東嗎?──“五講四美三熱愛辦公室”。但那“五講四美三熱愛”又是什么東東?要是沒有過來人予以詳解,還真是找不到北。
<--sk--> <--sk--> “饅頭辦”算個較近的例子,但估計不少人也談忘了。提醒一下,大家還記得胡戈惡搞過的那個饅頭血案吧,后來《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續集)》竟在鄭州真實上演,市“饅頭辦”與區“饅頭辦”為了事關部門尋租利益的管轄權,當街打了起來。
<--sk--> <--sk--> 中國媒體確實多健忘,那個“禁操辦”一出來,不少媒體便這般驚呼:是不是還要“禁酒辦”、“禁賭辦”、“禁嫖辦”。。。。。
<--sk--> <--sk--> 這“禁酒辦”、“禁賭辦”乃至“禁嫖辦”,還要發明不成,它原本就是“古已有之”嘛,為何如此一驚一咋?
<--sk--> <--sk--> 好了,為了讓網友少一點搜索之苦,順便附上几個鏈接:河南商丘禁酒辦﹔睢寧禁灑辦﹔武漢蔡甸區禁麻辦﹔鄂州"禁麻辦"﹔湖北咸寧"禁麻辦"。再說“禁賭辦”,不要說有省禁賭辦,公安部也早有下禁賭辦的設置嘛!至于“禁嫖辦”嘛,雖然沒有這么說的,但“掃黃辦”想必耳熟能詳吧,那可是比“禁嫖辦”這個狹義的概念威力要大得多,它甚至可以直接掃進居民私宅,直接掃進公民的褲襠里的(我們穿得都是開襠褲),這些媒體憑什么就把它生生忘卻了呢。還有,廣州有個掃黃辦主任湯文君,靠掃黃就賺了270萬。
<--sk--> <--sk--> 這“辦”那“辦”滿天飛了N多年,它已經當之無愧地成為中國行政的一大特色,套用一句流行語,中國的事,還真是“只有它想不到的。沒有它不能‘辦’的”。至于它“辦”得怎么樣,那也差不多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比如“社精辦”,比如“五四三辦”,比如“禁麻辦”,比如“禁酒辦”,這辦那辦,究竟辦成了什么?辦得好如何,辦砸了又如何,誰說了算?。。。。。。
<--sk--> <--sk--> 再說說那個公款大吃大喝!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了多少回?數不過來了吧。中央黨校的內部刊物《學習時報》2006年第326期刊文稱,中國的公車消費和公款吃喝一年的總數高達6000億元以上,几乎相當于財政收入的20%左右。現在的情況又如何呢?看漲?還是看跌?
<--sk--> <--sk--> 有這樣一個天文數字在前,用林嘉祥大人的話說,那個“禁操辦”要“辦”的事,算個屁啊。
2008年11月18日草 趙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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