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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2/15/2009 3:15:28 AM
-- 陳良宇案審理內情首次披露
陳良宇案審理內情首次披露
2009/02/14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
<--msg-->城市快報
在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天津市高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首席新聞發言人范春明,首次向媒體披露了在津審理的陳良宇案的相關內情。據范春明介紹,陳良宇案審理前,專案組多次研究審理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并制定了相關預案。審判結束后,社會各界及國內外媒體均對此案的審理給予了高度評價,陳良宇本人對審理結果也沒有異議。
新聞縱深
收受賄賂濫用職權 陳良宇在津被判18年
2008年,備受關注的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案在天津法院系統審理。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4月11日一審宣判。至上訴期限屆滿,陳良宇沒有上訴,判決生效。法院認定陳良宇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 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定:1988年至2006年,陳良宇利用擔任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區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上海新黃浦(集團)公司、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等單位在拆遷補償、獲得財政補貼款、解決樓盤閑置問題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9萬余元。案發后,陳良宇動員其親屬退繳全部贓款。
2002年,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市長期間,違反有關程序規定,擅自決定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持有的上海路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限期轉讓給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導致該股權價值未按規定進行評估而被低價轉讓,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2億余元。
2002年至2003年,陳良宇在擔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期間,明知其弟陳良軍不具備土地開發的資質和條件,為徇私情同意有關部門違規為陳良軍征用土地,導致537畝土地被征用,其中183畝系由耕地轉為建設用地。陳良軍最終違規獲得354畝土地使用權,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3441萬余元。后陳良軍將其獲得的土地使用權變相倒賣,非法獲利人民幣1.18億元。
2004年,陳良宇在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期間,違反規定,幫助某公司從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融資,致使10億元社會保險基金被違規動用而置于巨大的風險之中。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良宇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犯濫用職權罪,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鑑于其對于所犯受賄罪有悔罪表現,能夠退繳全部贓款,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ndm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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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 發佈時間:2/15/2009 3:16: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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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治下的重慶 兩團伙手提沖鋒槍在夜總會火拼
2009/02/14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
<--msg--> 核心提示:去年六月,重慶市兩伙社會閑雜人員手提沖鋒槍等在夜總會里火拼。昨日,這起聚眾斗毆案開庭審理。
重慶商報2月13日報道 手提沖鋒槍等在夜總會里火拼,這不是在演電影,而是兩伙社會閑雜人員在真槍惡戰。致1人死亡、多人受傷。昨日,這起去年6月發生在北部新區一夜總會的聚眾斗毆案在市五中院開庭審理,12名參與打斗的嫌疑人受審。
營業高峰期發生槍戰
昨日上午9點過,這起曾在社會上引起反響的案件吸引了近200名市民前來旁聽。
去年6月6日晚11點左右,北部新區某夜總會燈火通明,上百名市民在這里喝酒划拳、唱歌蹦迪……誰也沒想到,一場惡戰會在這里發生。
“約好出來決斗,人躲哪里了?”在該夜總會一間包房內,一伙二三十歲左右的男子紛紛掏出隨身攜帶的沖鋒槍、手槍、砍刀等逼著桌子對面另一伙社會青年。“要干啥子!打架唆?”對方也先后掏出刀、槍等家伙。話音剛落,現場十四五名男子沖著對方的人就是一陣亂砍、亂劈……
據市檢察院五分院檢察官指控,當時正是夜總會營業高峰期,“火拼”的結果是:一名叫戴強的男子被當場打死,參與斗毆的多人受傷。當時,一些正在玩耍的市民還以為在搞演習。
因瑣事“結梁子”相約決斗
原來,事發當晚之前,因瑣事,“彪彪”(綽號、在逃)、戴強等一伙社會閑雜人員,與肖艷、湯某、李某、何某等人發生糾紛并結下“梁子”。去年6月6日,“彪彪”和肖艷約好當晚到北部新區某夜總會解決爭端。然而,當晚,當肖艷一伙揣著仿制手槍、折疊刀等趕到該夜總會,“彪彪”一伙人也准備好了沖鋒槍、仿制手槍等應戰,而“彪彪”因故沒到現場。雙方話不投機,便打了起來。
嫌疑人辯稱是“正當防衛”
“當晚,彪哥喊我們去耍,沒說去打架,但大家平時都揣得有刀、槍防身。”庭審中,盡管承認發生了斗毆事件,但多名嫌疑人辯稱,不是有預謀的行動。
在接受法官詢問時,兩伙嫌疑人均指責對方先動手,稱自己是“正當防衛”。
據檢察官指控稱,劉沛基、肖艷等12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聚眾斗毆、非法持有槍支、故意傷害罪。另還查明,去年5月下旬的一天,肖艷等人在打牌時和一陳姓男子起爭執,肖艷、湯某、李某、何某等隨即將陳某砍傷。昨日下午2點過,法官宣布休庭,將于下周三繼續開庭審理。 <--endm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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