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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8/24/2008 3:05: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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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體育明星商業報酬分配之比較
2008/08/23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
<--msg-->中美體育明星商業報酬分配之比較 記者: 袁野音
隨著北京奧運進入最后階段,各項獎牌紛紛找到歸屬。站在領獎台上的運動員不僅收獲了榮譽,而且還有隨之而來的巨額商業收入。專家指出,中美兩個體育大國由于管理體制不同,運動員商業報酬的分配也大相徑庭。
*中國:體育協會控制運動員收入*
中國運動員劉翔退出奧運比賽后,其商業價值遭遇嚴峻考驗。業內人士估計,劉翔因退賽而遭受的商業贊助損失可能達到上億元人民幣。 <--sk--> <--sk--> <--sk--> 不過,遭遇經濟損失的除了劉翔個人以外,還有發掘和培養劉翔的國家體育系統。 <--sk--> <--sk--> <--sk--> 按照中國政府的規定,國家體育協會對運動員商業收入擁有全部控制權。以劉翔為例,在他2007年高達1億6千萬元人民幣的各項收入當中,一半歸劉翔本人,其余的15%給劉翔的教練,20%分給上海體育管理部門,15%上交中國田徑協會。
金融時報的分析文章認為,這種運動員收入結構凸顯出中國頂尖運動員“商業體育明星”和“政府雇員”的雙重角色。
*麥克西:體育資金得到保証* <--sk--> <--sk--> <--sk--> 美國喬治亞大學商學院的體育管理教授喬爾.麥克西(Joel Maxy)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了中國運動員收入分配制度的利與弊。
他說:“中國體育管理制度好的一面是體育項目的專用資金得到了保証。國家體育系統培養出來的明星運動員收入的一部分回流,用于資助和推廣體育。對于運動員本人來說,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稅收,我懷疑這種稅收和任何過于高昂的個人所得稅一樣,會削弱納稅者勤奮工作的動力。” <--sk--> <--sk--> <--sk--> 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上,射擊選手許海峰為中國拿下首枚奧運金牌。為此,許海峰獲得了政府9千元人民幣的獎勵,月工資從51元漲到98元。許海峰后來把他的金牌捐給了博物館。
*中美明星實際收入相去甚遠* <--sk--> <--sk--> <--sk--> 24年后,當中國運動員在北京奧運上有望實現金牌第一的歷史突破之際,中國頂尖運動的收入也令許海峰等體壇前輩望塵莫及。按照福布斯雜志和一些中國國內媒體的統計,排在前十位的運動員廣告收入均在千萬元人民幣以上。 <--sk--> <--sk--> 美國體育雜志體育商業周刊(Sports Business Journal)的編輯特里普.米克爾指出,中國不同體育項目的市場化程度也不一樣,除了籃球和足球等較早推向市場的項目,其它多數運動項目仍然由國家集中管理,因此,運動員仍然屬于“國家財富”。米克爾把姚明和劉翔作了一番對比。他說,在美國打球的姚明盡管仍然把自己的部分收入交給中國政府,但是他有自己的財務管理團隊,而仍然全部處于“舉國體制”之下的劉翔個人收入卻全部由國家體育當局來管理。因此,盡管姚劉二人2007年接受的代言邀請數量差不多,但實際收入相去甚遠。
*美國:運動員支付額外成本* <--sk--> <--sk--> <--sk--> 如果說中國頂尖運動員把一半收入交給國家的話,美國職業選手的收入如何分配呢?
體育商業周刊的米克爾說:“美國的頂尖職業運動員,比如游泳選手菲爾普斯、田徑的蓋伊、體操選手柳金等等,這些人都有自己的經紀人,運動員接受哪些公司贊助,擔當哪些品牌的代言人都由經紀人出面談判。然后經紀人提取3%到12%的分成。這是個很大的區間,區別主要在于不同的體育項目和運動員的收入水平。當然,假定運動員的收入超過35萬美元,他們要為自己的收入支付35%的所得稅。除此之外,運動員無須向政府繳納任何費用。” <--sk--> <--sk--> <--sk--> 米克爾認為,從表面上看,美國職業運動員可以保留更多的個人收入。但實際上,在完全商業化的體育市場,運動員本人對自己的競技水平完全負責,這意味著他們需要支付很多額外成本。
他說:“在最高水平的競技體育當中,不管你是游泳、田徑、體操或者任何個人項目,作為運動員,你要自己掏錢支付教練、設備、訓練和各種各樣幫助你保持自己競技狀態的花費。” <--sk--> <--sk--> 中國媒體最近刊登了中國體育明星的廣告收入榜。從這份名單上可以看出,盡管中國近年來每年都有一百多名世界冠軍產生,但是得到巨額廣告贊助的明星仍屬于極少數,而且基本局限于男籃、男子田徑、女子跳水、男子羽毛球、女子乒乓球等几個項目。在廣告收入排名第一的姚明每年3億多元人民幣進賬的同時,羽毛球運動員林丹去年的廣告收入卻不到80萬元人民幣。
VOA<--endm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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