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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泰中國論壇台海兩岸 → 台灣法官為何輕易釋放了陳水扁? /放虎歸山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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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貼心情 台灣法官為何輕易釋放了陳水扁? /放虎歸山何后果?
放虎歸山何后果?台前官員:陳水扁恐再戰2012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台灣《聯合報》今日發表台灣退休官員陸以正的文章說,上周末,台灣人民好像剛洗完溫泉,又泡冷泉。特偵組起訴陳水扁一家四口,人心大快,而合議庭將陳水扁無保釋放,又使大家心情跌入谷底。而陳水扁的官司可能會拖上几年,因此到二○一二年,除非一審或二審遭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否則陳水扁有權出來競選“總統”。

  文章說,但如果仔細去想放虎歸山有何后果,恐怕合議庭三位法官在時間壓力下,考慮未必周詳。

  首先,陳水扁重獲自由后,深綠群眾又有了活生生的崇拜偶像,任何場合只要他出現,群眾會聞風而集,愈聚愈多。

  盡管陳水扁信守對周庭長的諾言,不到處演講煽風點火,民進黨的政客們哪肯放過他?明年縣市長選舉,與此后每年選舉時,綠營肯定會拉這位仍享一切禮遇的卸任領導人來做活招牌。他只要往台上一站,無須講話,台下就會掌聲雷動,對候選人的聲勢,助力非淺。

  其次,司法程序冗長費時。所以特偵組寧愿續查與陳水扁有關的其它弊案,如冒領“外交”經費,中飽私囊等,比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抗告更為有效。但扁家A錢不計其數,被揭露者十不得一,如此抽絲剝繭的做法,不知會拖到哪年哪月。司法資源有限,如此糟蹋社會成本,對台灣民眾都是很大的損失。

  文章指出,最重要的是:刑事案件被告在三審定讞前,必須假定他是無辜的。陳水扁的官司可能會拖上几年,因此到二○一二年,除非一審或二審遭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否則陳水扁有權出來競選“總統”,與馬英九或國民黨任何候選人一爭短長。

  這不是危言聳聽,過去地方選舉時,雖被起訴而獲勝當選的案例,不計其數。如果發生這種情形,即使紅衫軍再聚集百萬群眾,也拿他沒辦法。

  挽救這局面,除了希望法院盡快判決外,只有特偵組趕快提出起訴扁珍一家的其它弊案,并祈禱台北地方法院在抽簽時,不要再抽到周占春法官這一組人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12/16/2008 12:52:29 AM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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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專家又致函台法務部質疑貪瀆案


VOA記者: 張佩芝 華盛頓 2008123


包括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在內的二十多名美國專家學者星期二聯名寫第二封公開信給台灣法務部,對台灣司法單位近來對多名前民進党官員貪瀆案的偵辦過程與做法提出質疑。在此之前,這些專家學者在第一封公開信中表達了對台灣司法倒退的擔憂。


包括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Nat Bellocchi)在內的二十多名美國專家學者星期二再次聯合致函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表達對最近台灣司法倒退的擔憂。


兩個星期前,白樂崎等人聯名寫信給台灣法務部,敦促台灣司法單位在偵辦前台灣內政部長余政憲、前外交部長陳唐山、嘉義縣長陳明文、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云林縣長蘇治芬等7人可能涉及的貪腐案件時,能确保檢察官對外獨立性、實行無罪推定、遵守偵查不公開、落實公開審判等原則。 這些被調查的人當中許多都是陳水扁執政時期的民進党高層官員。


                                                        *台法務部作出回應*


台灣法務部在1124號回應這封信時表示,檢察官對于政府官員貪腐行為都有追查義務,不受任何幹涉。台灣法務部說,白樂崎等人的信函表示檢察官追查對象似乎選擇性針對陳水扁執政時期的官員,但是貪瀆犯罪本來就是以執政官員為追查對象,在野者並未任官,檢查官也無從查起,並沒有選擇性辦案的問題。法務部的聲明還說,關于羈押制度,為了防止被告逃亡和保全證據,台灣法律定有嚴格的羈押要見,並不違反公義和法治的要求。


*六點質疑*


針對台灣法務部的聲明,白樂崎等人在122號刊登于台北時報的公開信中對台灣法務部長王清峰的迅速回應表示感謝,不過仍對法務部的說明提出六大點質疑。白樂崎等人認為,為了防止嫌疑人潛逃而采取預防性羈押的做法很明顯只能使用于罪行嚴重,嫌疑人可能會潛逃的情況下;然而在過去几個星期,這種預防性羈押的做法被廣泛使用,而且只用于現任或前任民進党官員身上,讓人怀疑台灣司法系統的公正性。 另外,台灣法務部表示,台灣的司法系統沒有受到政治操縱的影響,那么白樂崎等人也質疑,為什么在過去几個星期,只有民進党官員受到羈押,而且遭受不人道的待遇,包括被戴上手銬並遭到冗長的偵訊,而有明顯貪腐行為的國民党員的貪瀆案卻在司法過程中停滯不前,甚至沒有遭到起訴。


*白樂崎:望台灣維持民主*


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白樂崎在接受美國之音采訪時表示,在這封信上簽名的學者盡管對某些情況有自己不同看法,但是他們認為,台灣法務部做出的聲明中很多陳述都是令人質疑的,因此第二封信是對法務部的說法做出回應。


白樂崎說:“台灣是一個民主體制,我們希望台灣能維持這個體制,但是現在很多人對目前情況感到擔憂,我們都希望台灣能持續施行民主,但是現在發生的一些事情並不是朝那個方向走。”


參與這封連署信的美國專家學者除了白樂崎之外還包括前美國副總統辦公室亞洲安全顧問葉望輝(Stephen Yates)、傳統基金會高級研究員譚慎格 (John Tkacik), 賓州大學教授林蔚(Arthur Waldron)、邁阿密大學教授金德芳(June Dreyer)等知名學者。


++++++++++++++++++++++++++++++++++++++++++++++++++++++++++++++++++++++++++++++++++++++++


白樂崎等二十名國外學者對台灣司法腐化提出第一封公開信


Open letter on erosion of justice in Taiwan
公開信 論台灣司法遭到侵蝕

Thursday, Nov 06, 2008
2008年11月6日

The undersigned, scholars and writers from the US, Europe and Australia, wish to express their deep concern about the recent series of detentions in Taiwan of present and former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 (DPP)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date there have been at least seven such cases.
以下來自美國、歐洲及澳洲,具名於下的學者、作家們,盼望針對台灣近來一連串現任或前任民進黨籍官員遭收押的案件(截至目前,已經有至少七個這樣的例子!),傳達他們深切的關注!
It is obvious that there have been cases of corruption in Taiwan, but these have occurred in both political camps. The political neutrality of the judicial system is an essential element in a democracy. It is also essential that any accused are consider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in the court of law.
自然,台灣是有貪汙的狀況,但這樣的狀況,在國、民兩黨皆都存在著。而司法系統的政治中立,則是民主能否持續的基本要素。同時,在法庭證明其罪行成立前,任何被告應被無罪推定,這也是基本的法理原則!
We also believe that the procedures followed by the prosecutor’s offices are severely flawed: while one or two of the accused have been formally charged, the majority is being held incommunicado without being charged. This is a severe contravention of the writ of habeas corpus and a basic violation of due process, justice and the rule of law.
我們並認為,檢察官們以下的作法模式有嚴重的缺陷:那些被告中只有一個或兩個是被正式起訴,其餘卻是在未起訴情形下就被拘押囚禁。這樣的作法已嚴重違反了司法的程序正義和人身保護令狀的法律規定。
In the meantime, the prosecutor’s offices evidently leak detrimental information to the press. This kind of “trial by press” is a violation of the basic standards of judicial procedures. It also gives the distinct impression that the Kuomintang (KMT) authorities are using the judicial system to get even with members of the former DPP government.
與此同時,檢察官辦公室顯然又選擇性地將不利的資訊洩露給新聞界。這樣的運用「新聞審判」手法,是違反了司法程序上的基本準則。也因此,不得不讓人產生了「國民黨政府正運用司法系統來清算前民進黨政府成員」的印象。
In addition, the people who are being held incommunicado are of course unable to defend themselves against the misreporting and the leaks in the news media.
另外,被告由於遭收押囚禁,自然便無法針對種種的誤報與「新聞審判」進行說明與自清。
We do firmly believe that any alleged wrongdoings must be dealt with in a fair and open manner in an impartial court. Justice through the rule of law is essential to Taiwan’s efforts to consolidate democracy and protect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我們堅信,任何被指控的不法行為必須是在一個中立的法庭裡,以一種公正和公開的方式被處理。遵循法律規範的司法,對台灣在鞏固民主和保護基本人權的努力上,是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We do not want to see Taiwan’s hard-earned democracy jeopardized in this manner. Taiwan can justifiably be proud of its transition to democracy in the late 1980s and early 1990s. It would be sad for Taiwan and detrimental to its international image if the progress which was made during the past 20 years would be erased. Taiwan needs to move forward, not backwards to the unfair and unjust procedures as practiced during the dark days of Martial Law (1947-1987).
我們不願見到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就這樣被毀壞。台灣是有資格為其在1980年代末期至1990年代初期的民主轉變感到驕傲。然過去20年在民主上的進展,若就這樣被一筆消去,這對台灣不但將會是悲哀,也將損害到其國際形象。台灣需要向前邁進,而不是倒退回戒嚴令時期(1947∼1987年)那一段司法程序不公平和不正義的黑暗日子。
Signed: 發起人

Julian Baum
Former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bureau chief(前《遠東經濟評論》社長)
Nat Bellocchi (白樂崎)
Former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chairman(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
Coen Blaauw
Formosan Association for Public Affairs, Washington(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
David Prager Branner
Director at large (East Asia),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美國東方學會東亞區理事長)
Gordon G. Chang 章家敦
Author of The Coming Collapse of China(《中國即將崩潰》作者)
PROF. June Teufel Dreyer
University of Miami(邁阿密大學外交政策研究中心教授)
PROF. Edward Friedman
University of Wisconsin(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政治系教授)
PROF. Bruce Jacobs
Monash University(澳洲莫那許大學中國研究學程教授)
Richard C. Kagan
Professor emeritus, Hamline University(美國亨萊大學歷史系教授)
Jerome Keating jkeating@ms67.hinet.net
Author and former associate professor,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前台北大學副教授)
**Keeting教授日前也在自己的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標題是「加拿大人權協會將馬英九政府列入觀察名單」
Canadian Human Rights Association Puts Ma Ying-jeou's Government on Watch List
Thursday November 13, by Jerome F. Keating Ph.D.

ASSOC. PROF. Daniel Lynch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南加大國際關係學院教授)
PROF. Victor H. Mair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賓州大學中國語文學教授)
ASSOC. PROF. Donald Rodgers
Austin College(奧斯汀學院教授)
PROF. Terence Russell
University of Manitoba(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學教授)
PROF. Scott Simon
University of Ottawa(加拿大渥太華大學教授)
John J. Tkacik Jr 譚慎格 (經常在自由時報寫專欄的友台學者)
Senior research fellow, The Heritage Foundation(美國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Gerrit van der Wees
Editor, Taiwan Communique(《台灣公報》編輯)
PROF. Arthur Waldron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賓州大學教授)
PROF. Vincent Wei-cheng Wang 王維正
University of Richmond(美國李奇蒙大學政治系主任)
Stephen Yates 葉望輝 (President of DC Asia Advisory and former deputy assistant to the vice president for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華府首席亞洲顧問&前美國副總統國安事務副助理國務卿)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12/15/2008 10:03:13 PM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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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為何輕易釋放了陳水扁?

中國網    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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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特偵組對陳水扁家族系列弊案的偵結起訴,宣告了這起驚世駭俗的重案已取得階段性結果。唯獨陳水扁竟能獲得法官裁定無保釋放,對普通人而言,起碼在感情上難以接受。但感情是一回事,司法制度又是另一回事。

    在台灣法律的語境里,陳水扁被釋放的意思是保釋,而非無罪。誠然,按內地法律的慣例,犯有重大罪行的嫌疑犯都是要在看守所里關到判決生效,而後移交監獄服刑。但是台灣的法律結構是以包括憲法在內的“六法全書”為基石,其《刑事訴訟法》就是六類基本法的其中之一,而檢察官與法官的不同分工也處處體現了權力分立的影子。

    特偵組所屬的最高檢察署,其全稱叫“最高法院檢察署”,以此類推到全台各級地檢署都是如此。在司法機構施行“檢審分隸”之前,檢察署隸屬于“司法院”,各級法院雖也隸屬“司法院”,實際操作上卻是由“行政院”監督。所以台灣社會直到現在還有不少上了些年紀的人認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其實是有歷史依據的。到了蔣經國任內的1980年,隨著“立法院”通過《司法行政部組織法》變更為《法務部組織法》的立法程序後,檢察體系開始與法院系統脫鉤,台灣逐步恢復審判機關獨立的法律秩序。自此以後,檢察官是名正言順的公務員,各級檢察署隸屬“行政院”法務部,各級法院則歸“司法院”管轄,行政權與司法權互為杠桿的平衡機制延續至今。

    由此,具體到陳水扁被釋放的個案上,特偵組代表檢察系統行使案件偵查權,在這個階段為了辦案的實際需要,檢察官可依據已掌握的證據向法院提出聲請羈押的請求,法官則依據檢察官提交的證據判斷是否應該羈押被告人,這個階段的主導權在檢方。但是,一旦檢方正式對被告提出公訴,那麼案件的法律程序就進入了法庭審理階段,是否繼續羈押被告人,主控權在受理法官。

    台灣《刑事訴訟法》里還有一個法律名詞︰交保,他的意思是被羈押人交付押金後,換取在該案件調查期間的個人人身自由,押金(交保金)要押多少,則要視案情輕重由法官決定。交保機制的存在其實是落實司法人權的指標之一,這項制度的確立就是為了防止檢察官濫用權力,隨意羈押嫌疑犯,造成無罪推定下的公民人權遭受侵害。

    在陳水扁交保案的法庭審理中,檢察官認為釋放阿扁會對證人的供詞起到負面影響,而主張繼續押人。但《刑事訴訟法》明文要求檢察官必須拿出證據證明,阿扁出去後會干預司法公正,但到目前為止特偵組仍然缺乏說服法官繼續羈押陳水扁的證據。本案中的受理法官據此裁定,在以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被告于審判中應遵期到庭的條件下允許陳水扁交保。

    不過也有電視名嘴和國民黨“立委”指控受理法官的政治立場是深綠,所以故意偏袒陳水扁,而會有這種解讀也源自于台灣《刑事訴訟法》的“自由心證”原則。兩岸四地中除香港承襲了英國的普通法系,內地、澳門、台灣都是大陸法系,台灣則在其《刑事訴訟法》第155條明文規定︰“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于確信自由判斷。”而自由心證就是大陸法系判斷證據的重要原則。然而任何法律都不可能約束法官斷案時,心中不能有藍綠顏色,當政治想象摻雜進司法程序中,所謂司法獨立也就是一句廢話了。

    台灣檢察官權力之大曾一度造成冤假錯案頻繁發生的司法悲劇,檢察官代表政府當局提起公訴,卻由于檢察官個人的法學素養良莠不齊,使得公正的守護者變成人權的迫害者。事實上,台灣社會一直都在嘗試如何取得偵查案件與保護人權之間的公約數,只是分寸拿捏的難度之高,往往令司法機構吃盡苦頭。

    釋放陳水扁並非等于法官推翻了特偵組起訴書的內容,更不意味著扁家確鑿的犯罪事實得以平反,這只是一種司法實踐上貫徹無罪推定的程序正義。陳水扁一案的歷史意義,使得審判必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而他的第一步就要從程序正義出發,這樣辦下來的鐵案,才能令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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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之捉放扁:很高很会骗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 这台湾之政局与司法,还真是跌宕起伏。刚刚上演这曲“捉放扁”,比那“捉放曹”是毫不逊色。尤其只要是“帅哥”马一碰上“毒水”扁,哪真叫一个骗啊!只怕众多出来“打酱油”的,也没几个不被实实在在雷倒。但火冒金星之后,回神想来,政客马幕后所编导的这个“局”本,确实是很高明,很会骗,比“海角七号”还要多一号。

  为什么说“捉放扁”是个事先编好的“局”本呢?实际上从种种迹象早就有了预告。首先,陈水扁的律师在法庭开庭之前,就信誓旦旦的表示:今天要将阿扁接回家,这律师比法官还神通,反正比检调陈聪明哪是聪明多了;其次,从特侦组起诉“毒水“扁的起诉书中,未具体求刑的做法看,已为放扁埋下了伏笔,如用了很多很强大的情绪化语言,却偏偏缺少能够有具体说服法官的事实和法律语言;第三,还有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不在侦查阶段具体求刑那是由于台“法务部”曾经要求等到审判阶段再求刑,检方表示遵照“法务部”的指示办理。行政部门法务部“指示”检方办案,这“指示”的来头可小不了。最后,在起诉陈水扁的当天上午,台湾“最高法院”突然撤销在此之前,台北地方法院作出的驳回“毒水”扁律师解除羁押申请的裁定,既然台北地方法院驳回陈水扁律师解除羁押申请的决定被“高院”撤销,也就意味着台北地院继续羁押的决定不当。司法“肢体”语言,已是向各方演员都送出了一颗“秋天的波菜”,台上的演员那都是心领神会,特侦组三检是表情很错愕,也很配合,所以很直接地表示不提搞告。这金马奖要是晚几天颁,这最佳主演可是要换人了。

  当然,这最佳“骗局”非小马哥莫属了,那“局”本“骗”的,那绝对是相当高明!不知是一箭几雕了?就先讲三个,抛砖引玉。

  一、小马哥已在为连任布局了。“毒水”扁这一放,影响极其深远。按台湾司法体制,三审定谳三五年就过去了,转眼又到大选竞选。连酱油男都知,“毒水”扁是民进党养在身上的一个“毒瘤”,想做手术切去又下不决心,虽然“毒水”扁自已宣布退党,但“暴力小英”可说了,“毒水”扁是民进党历史的一部分。如果不放“毒水”扁并重判,那可是替民进党果断切掉了这个毒瘤,这民进党可比国民党的自新能力强大,少了这片很绿很绿的“贪腐”叶子,用什么来衬托“不粘锅”的鲜艳?搞不好民进党在换届选举时还真能咸鱼又翻生。这当然不是小马哥愿意看到的结局!这一招那绝对是相当英(阴)明。

  二、放扁是成就小马哥全民“总统”誓言,还可击破“毒”水扁开口闭口宣称的政治迫害的气泡,还可使得“绿”民不好发脾气,还可以平息那些深绿投机分子蓄势待发的暴力街头运动,还可以为小马哥博得大度的高大形象。反正“毒”水扁已是落水狗,而落水狗不宜追打,因为弄不好会溅一身污水,还不如给“绿”民送个顺水人情。

  三、放扁同时放烟雾弹给中共看,是为同大陆讨价还价增一个筹码。“毒”水扁被关押三十多天,可没闲着,写了情书,又写狗屎不如的“台湾歌”,连有台湾良心之称的邱揭弊也闻到味儿,说这回语句有些通了。可见“毒”水扁这个筹码份量这有些重,“毒”水扁一闹“独“,中共当然不会坐视,为了两岸和平大趋势,还不得要小马哥出面制“独”,有独方显马的重要。小马哥当然是一手制独,一手趁机捞些好处,二手都不会软。到时“毒”水扁被判重罪收监,又捞足政治资本,这第二任做起来可是风生水起,小马哥的历史地位就奠定坚实基础。

  这一捉一放,虽然编得滴水不漏,但真是骗倒了台湾人民!前阵子捉扁是为同大陆谈经济,兑现马“总统”上台新政百日经济承诺,而放扁可真是拿正义良知下赌注的。可以说,所有人都相信“毒”水扁一家贪了很多钱,所有人也相信这一家子贪的这么多个亿不可能与“毒”水扁没有关系,但偏偏这样一个巨贪,偏偏被当庭释放了,还趾高气扬急着说有机会同记者朋友见面交流。看来这个骗字,还真是要马和扁一起来写。只是,失去了正义良知的台湾人民,精神上的空虚可想而知了,所以,又闷在海角七号忘记了被“小日本”殖民的切骨之痛,反而有些怀念六十年前的情书来了。

《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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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豆实在佩服台湾记者!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憨豆自驾游

台湾的综艺节目一直火爆,但比起政论节目仍逊色不少,今天的政治新闻堪称有史以来最戏剧性、最搞笑的就是国民党立委邱毅的假发被扯,恶作剧者当即被捕,据说是“强迫罪”,但其拒不认罪,称冲撞时无意碰掉,但台湾媒体就是厉害,镜头逐格回放,动作分解得清清楚楚,确实故意而为,但憨豆最为佩糊的不是拍摄扯发的记者,而是事后采访邱毅的记者,竟然能表情严肃、道貌岸然、故作天真地看着又“整装现身”、重戴假发、尴尬万分受害人,憨豆百思不得其解,这些记者是怎么强忍不笑的,憨豆设身处地、换位思考,自比记者结果每次都笑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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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假发被扯 支持者加油:比苏贞昌还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sk--> 2008-12-15 16:19:12<--sk--> 


  中评社台北12月15日电(记者 黄惠玟)国民党“立委”邱毅今天上午前往“监察院”检举法官周占春时,遭挺扁人士从后方扯下假发,30分钟之后,邱毅整装重新现身在“立法院”,并接受媒体的访问。邱毅研究室在这则新闻转播后,接到不少支持者鼓励电话,有支持者要助理转告:“比苏贞昌还帅!邱毅不要被打倒了!”

  邱毅支持者来电不断,让邱毅办公室应付不暇,助理转述说,有支持者打电话进来,要邱打起精神,更有支持者警告表示,扁可以利用护卫队扯下假发,接着就可能危及到邱毅及其家人的性命,要助理转告邱毅提高警觉。

  更多支持者给邱毅打气,要邱毅为打扁再接再厉,别在意这件事,心情更不要因此而难过,就算邱毅戴的是假发,还是一样力挺他,很爱他。还有一位支持者表示,邱毅所戴的发冠,其实就是人民给的桂冠。

  邱毅本人则处之泰然,在事件发生后,他立即为自己做了紧急处理,也取消了南下高雄的行程,同时,也回到“立法院”再度面对媒体的访问。他强调,自己绝对不因为发生此事就被打倒,还是会继续监督扁案,直到陈水扁被绳之以法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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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办热闹 独不见小英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联合报<--sk--> 

前总统陈水扁「复出」第一天,一进办公室就召集幕僚会议,近中午时会见由前总统府秘书长陈唐山带领的南部乡亲;下午则接见民进党立委、前考试院长姚嘉文和律师。一整天各界「送温暖」不断,唯独不见党主席蔡英文领军的中央党部派员问候。


据了解,陈水扁昨天觉得不太舒服,一早进办公室前还做了验血、验尿等检测。嫡系立委高志鹏转述,陈水扁瘦了一大圈;扁律师郑文龙说,扁绝食身体一定有某种程度损害,他担心是胆结石引起的身体病痛。由于身体不佳加上检方决定提出抗告,扁当前颇低调,暂时没有下乡计画。

立院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等六位立委昨天拜会陈水扁。对于蔡英文曾说民进党要以议会路线为主,据转述,陈水扁呼吁民进党不能只以议会路线做主轴,应与群众路线相辅相成。谈话间透露出,扁有意对党路线下指导棋。

陈水扁强调,法官没有要求不能发表言论,而是不能挟群众而不出庭,也为未来下乡埋下伏笔。但扁办强调,当前还没有安排公开行程的打算。

陈水扁和立委聊到许多「狱中点滴」。据指出,陈水扁正在阅读「万历五年」,扁认为万历五年和美丽岛、蓬莱岛事件本质一样,过去是入人于罪,现在还是高技术的封建时代,还停留在政党轮替后的宫廷斗争,让人有人头落地、株连九族的感觉。

据转述,陈水扁也抱怨,看守所生活非常不人道,暗无天日,里面的医生七几岁,可能是那种退伍的担架兵,「医生来只会问你有什么病?这系啥米款的医生?」这些待遇等于还没定罪就开端逼供,难怪很多人撑不住,但他意志力坚定,不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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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检举扁案法官周占春渎职 遭绿营民众扯假发(图)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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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日前遭到无保释放,“立委”邱毅今天(15日)前往“监察院”检举承办法官周占春渎职,不过没想到步出“监察院”时,与绿营民众发生肢体冲突,甚至有人一把扯下邱毅的头发。

  身陷四大弊案的陈水扁无保释放,邱毅痛斥裁定法官周占春是扁埋在司法界的暗桩,今天要到“监察院”举发周占春,要求弹劾。

  前“内政部长”余政宪以新台币100万元交保,也是周占春审理。邱毅说,余政宪所涉罪刑比扁轻,扁却无保释放,周占春凭什么认定卸任领导人不会逃亡?这根本是封建思维。周占春也曾审理扁婿赵建铭台开案,邱毅说,周占春配合扁弃车保帅的指示,才判赵建铭有罪。邱毅质疑,周占春与扁有特殊关系。



  邱毅说,周占春过去审案,曾在勘验录像带后,把被告没说过的话加上去,再以这些话作判决依据。邱毅说,周占春是个假司法改革之名甘为权贵走狗的“坏人”,他会到“监院”举发,搞到周占春丢官为止。

  据报道,上午约10点半,有民众在邱毅步出“监察院”时,上前一把扯下邱毅的头发,由于事发突然,邱毅被扯下头发时表情显得有些惊慌,警察立刻上前将抗议民众带走,驻卫警也拿着疑似是邱毅的假发回到“监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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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直航是台湾新经济之始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台湾《经济日报》今日发表社论文章说, 12月15日两岸海运、空运全面直航,从1987年蒋经国开放老兵赴大陆探亲、打开两岸互动的第一道门迄今,跌跌撞撞发展21年的两岸关系,今天起将进入新的时代,更为台湾经济创造新的发展空间。

  原文摘录如下:

  海基会与海协会11月4日在台北签署的两岸直航等四项协议生效,两岸海路运输将直通,不须再弯*第三地,大幅缩短航程及转运成本;假日直航包机扩大为天天都有的平日包机,朝发上海、傍晚回台的一日生活圈形成,为往返两岸的民众省下可观的时间与金钱;货运包机也将启动,让抢时间的台商货物有了更多的选择;两岸通邮使包裹邮件的传递更快捷,让认证不费时、遗失率降低。



  整体说来,两岸从间接三通到“大三通”,最直接的实质意义是船舶、飞机等航行器,不必在人为限制下弯*第三地,省下了燃料及时间;依据国民党智库内部的换算,台湾民众一年将可因此节省新台币310亿元的支出,转换用于实体经济,至少可贡献经济成长率0.01个百分点。

  从绝对数字看,“大三通”的经济效益称不上巨大,这当然只是显而易见的部分,甚至只是最基本的政策效益;未来这一块的效益必然还会再扩大。因为即使现在号称全面直航,两岸间往来也仍有不少限制;这包括了直航航点的有限指定、以定量包机而非定期航线运作、货运包机限点限量等,都还有待双方再协商,依市场需求逐步松绑,做到名副其实的完全正常化。

  尽管如此,今天启动的两岸直航对台湾经济而言,实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首先,它代表了经济政策的思维,从过去两岸绝对敌对的意识形态,转向比较利益的理性法则;这样的转变不代表纯然的一味开放,而是不再凡事负面思考的直观否定,是能以理性的逻辑,选择于己有利的对策与作为,让长期受制于两岸枷锁而畸形发展的台湾经济,终得以正常伸展,探触各种可能。

  在实体经济层面,两岸直航不只是让两岸间的往来截弯取直,更是打通了台湾经济的血路;因为经济快速全球化,让两岸航路限制所制约的,不只是两岸间的人货往来,也一起限制了台湾与世界经济舞台的连结,结果是台湾既未完全搭上大陆经济快速起飞的顺风车,更深陷经济边缘化危机。因此,今天打开了两岸通道,形同一并打开了通往世界的关卡;一如众多外商所言,两岸关系不仅不再是台湾经济的减分,还将是产出红利的加分。

  但是,两岸渠道虽通,水到亦可预期,却非绝对必然;直航效益的展现,关键将在于官民的齐心经营。一如前述,两岸“大三通”可以省下很多成本,但如果只是满足于目前既有的人货往返需求,“大三通”的效益也就不过尔尔;真正重要的是,企业及政府能在政策思维松绑及既有的产业优势下,运用刚刚打开的两岸通路,创造出更多样、更巨大的市场;就像马英九日前对航商提出的直航期许,应思考并积极发展新的营运模式,但这不只是企业的事,官方也责无旁贷。

  举例来说,上海台北间的空运直航,最快只要82分钟,比坐高铁往返台北、高雄还近,这个时间就创造了空间,对两地间的人员往返、家庭形态、生活环境、人才训用带来巨大改变,而非仅是有利台商根留台湾而已;又如两岸邮政网络的结合,将提供邮购、网购的发展空间;再如已居世界要角的台湾科技产业,除了强化既有的全球运筹角色,面对彼岸垂直分工上行的压力,如何借用两岸直航掌握优势,可能是更为急迫的;此外,直航的效果还可考虑透过快速设置营运特区的方式,以高度的自由化吸引企业进驻而扩大。这是一个需要用心经营的过程,直航只是台湾发展这条新经济之路的开始;但如何创造出无限可能的直航效果,绝对是操之在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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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权谋问题源于台湾的不诚实

2008/12/15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 有曰:──两岸今日角力难道没有尔虞我诈的权谋思考?北京方面的权谋是“骗、养、套、杀”:用“九二共识”之类的笼统语言“骗”住台湾,再以开放三通、陆客来台等“养”台湾,在建立倾斜的依赖关系后“套”住台湾,最后则生杀由之。台湾方面的权谋则是“装、吃、闪、活”:对“九二共识”等笼统语言“装”做解决了问题而不深究,设法促成三通并“吃”大陆的养分,再用养分来建立台湾的主体地位以“闪”避北京的套结,进而谋求两岸共存共荣的“活”路。──云云,并赞之而认为是所谓的“实事求是”与站在客观立场的评论。

  为此,笔者特摘录台湾《联合报》该社论全文如下,其后并加注评述。且好让读者也能评评台湾《联合报》或该篇社论的立场,是否真正的可贵之处在于“实事求是”?以及洞悉其之真正目的与企图作用。

  ──两岸大斗法:骗养套杀vs.装吃闪活《联合报╱社论》

  陈云林离台前有感而发地说:“做相同的事,你们做会比我们做来得更困难。”

  这是一针见血之言,也是设身处地之论。两岸未来交涉,倘若皆能以这一句话所呈现的思维与情怀为准据,两岸之“和平发展”(陈云林语)容可寄以乐观。

  为何台湾方面做会比大陆方面做来得更困难?原因很多,但主要因大陆是专制体制,而台湾是民主体制。北京主政者只须在决策阶层拍板即可,而且可以全盘调控举国资源;但台湾方面却必须通过民主体制的激荡,主政者亦无可能任意调度社会资源。

  其实,陈云林的“你比我困难说”亦可稍作延伸或修正。一、两岸若要透过交流协商来建立“和平发展架构”,则台北当局的“困难”,其实也正是北京当局的“困难”;双方当局若不能共同努力来回馈台湾人民的期待,及化解台湾人民的疑虑,“困难”将不只在台湾,而其实是两岸共同之“困难”。二、台湾因民主机制而产生的“困难”,其实也正是台湾与大陆交涉的重要折冲筹码与安全凭借;台北当局必须坚守“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底线,而北京当局若不能以真诚实效来说服感动台湾民众,即不可能解决“困难”。

  经历这次江陈会的五日风潮,两岸当局皆应已深刻体认,“困难”的关键是在“民心”。因此,江陈会后,两岸当局(尤其是北京)应当领悟:真诚比三通机制重要,两岸交往必须化权谋为真诚;亦即,不宜再有“谁吃掉谁”的念头,而应先营造一个能够回馈及说服多数台湾民意的“和平稳定发展架构”。

  两岸今日角力,难谓没有尔虞我诈的权谋思考。北京方面的权谋是“骗/养/套/杀”:用“九二共识”之类的笼统语言“骗”住台湾,再以开放三通、陆客来台等“养”台湾,在建立倾斜的依赖关系后“套”住台湾,最后则生杀由之。台湾方面的权谋则是“装/吃/闪 /活”:对“九二共识”等笼统语言“装”作解决了问题而不深究,设法促成三通并“吃”大陆的养分,再用养分来建立台湾的主体地位以“闪”避北京的套结,进而谋求两岸共存共荣的“活”路。

  这种权谋角力,可谓有目共睹。台湾部分民意之所以反对马政府的交流政策,就是恐惧会坠入“骗养套杀”的陷阱;而台湾部分民意之所以支持马政府的两岸政策,就是寄望台湾能“装吃闪活”。

  然而,两岸若要真正实现“互利双赢”、“共存共荣”,却应是在“骗养套杀/装吃闪活”之间,找到“不统/不独/不武”的“和平发展”之路。

  台湾问题、中国问题及两岸问题,皆不可能以权谋解决,而必须诉诸真诚实效来赢得民心。就中国问题言,应当加速中国内部政治与经济的改革开放;就台湾问题言,应将两岸问题的解决寄托于台湾的民主机制;就两岸问题言,则台湾民众不能同意,或没有实惠,或认为有失尊严的两岸政策架构,皆非务本治本之道。这就是本文想要表达的主旨:两岸之“和平发展”,不能*一眼即可识破的“权谋”,而要真能感动及赢得“民心”。且台湾问题、中国问题与两岸问题必须在“民主/民生”上,找到一脉贯通的全盘解决之道。

  权谋者的看法甚至认为:北京只要放任台独乱台,即可兵不血刃地取下台湾;但是,一个若是被台独撕裂与毁灭的台湾,恐对两岸关系将是更难以收拾的灾难。正确的道路是,北京即使暂不能“法理承认”中华民国,亦应在“利益议题”及“尊严议题”上,响应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政治经济稳定,则两岸关系自然稳定。

  江陈会五日风潮给北京当局的启示应是:“和平发展”应可修补或取代“和平统一”,成为两岸互动的核心理念;不能“和平发展”,不可能“统一”;即使统一,亦绝无可能治理。因为,台湾不是香港,也不是西藏。《2008/11/19 联合报》──。

  由前述摘录该篇“社论”观之,其实已不难体会到,事实上其之所言,也正是台湾《联合报》的立场,以及附和台湾当局当权者的所谓:──“不统/不独/不武”的“和平(独立身份的)发展”之路、和台湾当局一贯藉词的“大陆是专制体制,而台湾是民主体制”、乃至说“就中国问题言,应当加速中国内部政治与经济的改革开放;就台湾问题言,应将两岸问题的解决寄托于台湾的民主机制;就两岸问题言,则台湾民众不能同意,或没有实惠,或认为有失尊严的两岸政策架构,皆非务本治本之道。这就是本文想要表达的主旨:两岸之‘和平(独立身份的)发展’,不能*一眼即可识破的‘权谋’,而要真能感动及赢得‘民心’。且台湾问题、中国问题与两岸问题必须在‘民主/民生’上,找到一脉贯通的全盘解决之道” ──之所望的旨在企图主导且意欲即在“指导”将两岸的问题转化成形同“两国”(按:如从一再祭出已成中国历史朝代牌位的“中华民国”足证)之间,和所谓“民心”(民意)的问题,而加以复杂化和模糊应以老实诚信面对的历史事实的焦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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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从该篇社论最后道:──江陈会五日风潮给北京当局的启示应是:“和平发展”应可修补或取代“和平统一”,成为两岸互动的核心理念;不能“和平发展”,不可能“统一”;即使统一,亦绝无可能治理。因为,台湾不是香港,也不是西藏。──,复对照其前的──真诚比三通机制重要,两岸交往必须化权谋为真诚;亦即,不宜再有“谁吃掉谁”的念头,而应先营造一个能够回馈及说服多数台湾民意的“和平稳定发展架构”── 云云。

  其实,首先,台湾当局当权者的“权谋”之心,和对所谓的──台湾部分民意之所以支持马政府的两岸政策,就是寄望台湾能“装吃闪活”(对“九二共识”等笼统语言“装”作解决了问题而不深究,设法促成三通并“吃”大陆的养分,再用养分来建立台湾的主体地位以“闪”避北京的套结,进而谋求两岸共存共荣的“活”路)──的描述倒是真的,然而却绝非所谓的“民心”(民意),而只不过是台湾当局当权者为其等一小撮人的既得不当利益,妄图持续盘据1945年10月25日早已自日本归还中国的中国台湾省,而企图藉词利用大陆善意的“和平发展”呼吁,妄图其等能以“和平(独立身份的)发展”“自成一国”、“自居中央”的自爽其所谓的“中华民国总统”,竟不老实真诚的面对台湾是1945年10月25日早已自日本归还中国的中国台湾省,同时反极力在规避《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即符合两岸尤其是对台湾人民而言可谓最大利益的两岸既定政策,而竟自说自话的自圆其说罢了。

  试问:以如今大陆的“强势”地位,和台湾是早自1945年10月25日早已自日本归还中国的中国台湾省,大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两岸政策,不是基于尊重台湾人民的生活方式而设想,又是什么?再说,即使大陆要台湾当局坠入“骗、养、套、杀”的陷阱(如该社论谓:用“九二共识”之类的笼统语言“骗”住台湾,再以开放三通、陆客来台等“养”台湾,在建立倾斜的依赖关系后“套”住台湾,最后则生杀由之),也不过是明摆着为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两岸政策,对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有利,台湾民心民意岂有不归之理?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已自日本归还中国,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作出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按:即蒋介石的代表所代表的中华民国的中华民国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可谓完全无庸置疑的明确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法理和历史事实。

  且众所周知,历代中国中央政府国家领导人风尘仆仆奔走于国际世界社会,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签订《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共识和联合公报或联合声明、备忘录……等等。如今,台湾岛内媒体,如《联合报》等却只为配合台湾当局当权者的枉顾国家民族大义的悖逆统一大业之道的“发声”,又自不量力的企图指导大陆中央对台政策,且自欺欺人的无视台湾已自1945年10月25日早从日本归还中国的历史事实,妄图以台湾沿用的早已丧失代表中国资格的“中华民国”,对抗代表中国包括已归还中国的中国台湾省的大陆中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更丝毫不让如笔者真正出自于民心民意的寄望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文章有于岛内见报的机会,又何来“实事求是”?基于两岸立场论述之有?何况,面对严峻的单一的国家统一大业,又岂能容怀以“妇人之仁”的予以诠释?

  再说,要迥异于中国国民党自大陆起迄今在台湾一贯的不诚实的诈骗作为,中国共产党要取信于绝大多数期望早日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台湾人民,惟有言行始终一贯的真诚的彻底执行既定的两岸政策,绝不能让台湾当局当权者以挟持台湾人民的身家性命财产,更假藉所谓的“民主/民生”,而为之其等一小撮人持续在台湾坐享权贵的买卖得逞。则台湾绝大多数人民必热烈欢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岂会有“即使统一,亦绝无可能治理。因为,台湾不是香港,也不是西藏”之理?不过,台湾是早自1945年10月25日已从日本众所周知且在众目睽睽之下的归还了中国,当然,自“不是香港,也不是西藏”。

  因此,两岸问题不得不让人看出有所谓“尔虞我诈”的权谋思考,显然源于错在台湾当局当权者一方的不诚实、样样企图投机取巧,与缺乏大是大非的国家民族统一的价值观,非错在两方也。诚如从12月15日起,位于台湾省西南海岸云林县麦寮乡的台塑二轻港口即可成为直航大陆的货运港口,不须再绕行位于远在台湾东北角的日本国的石垣岛……等。两岸原必须绕弯转落第三地的飞航,也大体呼应实现了大陆几十年来一再提出的两岸直航,这不仅正说明了台湾当局当权者的两岸之错,错在一岸,且不也还自证明其前之举只是傻瓜与昏庸么?

  更遑论对30年前先知先觉早已踏上大陆和平洽商之旅的台湾人民,中国国民党竟可以任意的构陷为“匪谍”、“叛乱犯”,并给予白色恐怖的待遇;然,如今大势所趋,同样且更广泛的和平洽商之旅,中国国民党不仅无法阻挡,中国国民党包括连战、宋楚瑜等昔日曾参与白色恐怖的共犯,在台湾岛内口口声声反共、禁声统一,却争先恐后的到大陆吃香喝辣的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崇高礼遇,且又正是如台湾《联合报》该社论形容的寄望台湾能“装吃闪活”〈对“九二共识”等笼统语言“装”作解决了问题而不深究,设法促成三通并“吃”大陆的养分,再用养分来建立台湾的主体地位以“闪”避北京的套结,进而谋求两岸共存共荣的“活”(独)路〉的少数一小撮人之一。倘将其等的前后行径对照,不也即证明这些人等的后知后觉、满脑子“尔虞我诈”的权谋思考而不讲诚信和昏庸愚蠢么?

  再者,最近有为讨好台湾当局当权者的权贵们,竟连大陆人在大陆的知名媒体都学台湾媒体的歪风口径,一味跟着捧称台湾当局的权贵子弟为“出身非凡”的“新四大公子”云云,实在令人呕心。还有打着红旗却事事专为“中华民国”复辟设想者。倘这些在台湾人民眼中吃肉喝血连带吸尽骨膸的人魔人渣,却在大陆人的大陆知名媒体可讃谓之为“出身非凡”的“新四大公子”云云,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第六个自然段中所订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所指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的“出身”,又该如何的能超越“非凡”?从而取得绝大多数寄望两岸早日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台湾人民民心的支持和信赖?

  笔者最后建议,台湾当局当权者或其同情者,应该冷静的看看《联合早报网》“光武中兴已不再,应自信的迈向统一”[10557](2008-07-12) 一文。则中国国民党或可重振一生奋斗为祖国统一富强的孙中山先生建党当初的胸怀大志。

  洪志良 /
辣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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