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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扁案牽連極多 法庭斗爭必空前激烈/論馬英九的“平衡政治”
南方朔︰扁案牽連極多 法庭斗爭必空前激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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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 2008-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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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論家南方朔今天在香港媒體撰文說,台灣的扁家弊案,連日來陳水扁和“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這兩個要角在是否有羈押必要的問題都告獲勝。陳水扁再度“無保獲釋”,而邱義仁則在被關了50天後,終于在19日以台幣50萬“交保釋放”。
對于陳水扁無保釋放,有許多人都難以接受,台灣民意反對的高達52%。但18日就此問題再開庭,陳水扁又再獲勝。緊接著第二天,邱義仁也交保釋放。這兩人的獲釋,在台灣已引發一陣喧嘩爭論。而在香港及中國大陸,由于多數人有著反台獨的基本立場,因而對這兩人多少都有點恨不得把他們關起來的心情,因而對他們的獲釋,可能更加難以接受。
文章指出,但政治及道德的好惡是一回事,司法及人權則是另一回事。我對陳水扁及邱義仁這種人極為厭惡,但我仍然認為這兩人的無保或交保釋放,乃是正當的裁定。台灣的裁定法官是站得住腳的。他們沒有媚俗的向民意示好,這未嘗不是很有道德勇氣的一種擔當。在此願意為台灣的法官講兩句公道話。
扁家弊案多得難以勝數,近年來浮出?面的只是其中較大的部分而已。除了弊案外,他們整個家族和親信那種權力的張狂,也的確讓人嘆為觀止。這個家族的“道德死”已無可懷疑,但因台灣政治長期以來皆藍綠對立,立場決定一切,是非對錯擺在一邊,因而民進黨內還是有相當的死忠分子情義相挺,因而“道德死”的陳水扁是否“政治死”,可能還不確定,大概只能說是“政治半死”。但在司法上,則情況就完全不同了。司法講究“無罪推定”,一個人在有罪定讞前,都應假設為無罪,因而像陳水扁等所涉及的貪腐案,檢察官這方面就特別責任及挑戰重大
——檢案官可藉著調查、國際司法協查、偵訊、說服等方式取得證據及供辭,但有了供辭還不夠,供辭必須落實到證據上,當供辭已落實為證據,這時候縱使串控及翻供,也將毫無意義。法官表示“本案已經起訴,顯見檢察官已就本案相關事證加以鞏固。”所說的就是這個道理。無論任何國家的司法,只憑供辭和自白難以斷案,必須在證據上力求鞏固,因此在起訴後以串供等為繼續羈押的理由,當然已站不住腳。同樣的道理對邱義仁亦然。
——陳水扁所涉案件極多,設若各項罪名都被確定,則其刑期將會相當長,而且扁案仍有不下台幣10億尚未見下落,因此就檢察官或一般人立場,認為他有逃亡之虞,要求羈押,這種說法並非無理。可是換個角度,扁已做到“元首”高位,縱使被判重罪,對自己和對民進黨的影響也好過他畏罪逃亡海外,棄家人與民進黨于不顧,因此認為他絕無逃亡之虞,這種說法可能更有道理。基于此,對這種問題不能以臆測當做合理的懷疑,而必須更加就事論事。陳水扁至今仍有禮遇所派遣的隨扈,既是隨扈,除了保護之責外,當然也負有全派掌握其行蹤之責,而根據過去的紀錄,亦無陳水扁脫離隨扈,完全私人活動人之前例。既然如此,以“ 逃亡之虞”為還押的理由,自然有點牽強。法官認為這樣的理由不充分,其立論也同樣站得住腳。
——如果將陳水扁羈押,他對其他當事人即不再有威脅,這當然也是檢察官要求還押的理由。但由最近的一些事端,所謂證人受到威脅,有許多乃是當證人基于畏懼或良知,而供出案情,在一般人的世俗觀念里,這乃是“背叛”,他們除了內心的掙扎外,同時也會受到長期以來朋友圈的排擠甚或冷嘲熱諷,壓力之大不庸待言。諸如此類的壓力和他們的恐懼,乃是扁家弊案里最值得做人性討論的課題,扁及扁家人指摘或抨擊這些人,並不能用簡單的“威脅”或“危害”看待之。法官不接受檢察官的說法,其實也是站得住腳的。
無保釋放附警告 堪稱允當
文章指出,純粹就司法論司法,法官對特偵組檢察官要求再羈押不予接受,這才符合現代司法及人權的標準。但法官也不是不理解,陳水扁擅長玩弄政治及司法,將他釋放,以他的人格特質,的確不無可能藉機滋事。因而在第一次釋放時,即規定,若陳水扁藉著煽動群眾鬧事而妨害司法程序,如屆時不到庭等,則仍會將他還押。這次雖然還是裁定無保釋放,但還是做了兩點警告,第一點是重覆上次的態度,若其企圖藉群眾力量影響開庭審判程序,則仍會將他羈押回籠。第二點則是若他對弊案有關的證人、鑒定人、參與偵辦及審判人員的本人及他們的家人親屬做出恐嚇威脅,也會將他羈押回籠。
因此,法官兩度讓陳水扁釋放,但也做出附帶條件的警告,就法官權責與立場,實在堪稱允當。扁家弊案乃是世紀大案,無論就司法程序或證據的推定,都不容有絲毫差錯,否則即難免爭嚷不休,使台灣錯失掉藉此案而洗禮整個社會的意義。在程序上不留瑕疵,將來審判時才會更加的心無礙。如果現在就在程序上對陳水扁等人過度防御而被當事人抱怨,將來法官如果要重判,又怎麼判得下手呢?由于法官對陳水扁不挑剔,但也做出警告,而陳水扁也不是不知道利害之人,他在二度無保釋放後,也立即取消了原預定19日舉行的記者會和訴諸群眾的“向人民報告”計劃。
台灣政治一向藍綠對立,彼此之間都在玩著黨同伐異、扣帽子,以及動輒訴諸“陰謀論”的游戲,扁家弊案發展迄今,只要有要人被押,藍營即歡快萬分;當陳水扁被無保釋放,藍營“立委”及名嘴就把矛頭對準法官,指控法官是“民進黨埋伏在司法體系內的暗樁”。這就是典型的扣帽子,訴諸“陰謀論”的習性在作祟。台灣法官不受這些人及民意的影響,硬是就司法論司法,人們對法官的裁定可以不同意,但卻不能不佩服。
有關是否該把陳水扁再次旋押起來,檢察官已兩次敗陣,是否還會再提抗告,這其實已非重要問題。扁案第一部分已起訴,估計在過完年後,法院即會進入審理階段。第一階段起訴的4個案子都錯綜復雜、牽連極多,屆時法庭斗爭必將空前激烈,這對特偵組檢察官將是他們司法生涯最大的考驗。陳水扁已“道德死 ”、“政治半死”,但是否會“司法死”,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12/25/2008 12:30:55 AM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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