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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的李揚得知,中國的房價太低,土地的價值被大大地低估;但是由于房地產業市場 化,這方面已經不好控制。中國的土地價值確實被低估,房價確實應該上漲,尤其是城市建設用地,應該反映它真實的價值,而反映真實的價值只能通過價格來表示。可是在房價理性上漲的同時,社會面對新的問題,就是大多數城市家庭無力承擔購房價格,必然引起大多數人的激烈反對,這又形成了一個社會問題,而嚴重的社會問題,又將影響社會的穩定,最後變成政治問題。 李揚認為,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的房價趨于合理,上漲空間不會太大,而其它大中城市,存在著繼續上漲的空間,但上漲速度應該慢下來,這個速度應該滿足人民的心理承受能力;房價過快增長,而人民的工資水平卻沒有趕上這個速度,這將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政府要做的是居者有其屋,最起碼保障大多數城市人有自己的房子,房子大小是另一個問題。 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輿論,富人擁有過多的房屋,而窮人卻在為改善居住條件奔波。建築的壽命頂多一兩百年,如果富人投資房地產,擁有一些房屋,那麼也就是惠及兩三代人吧,這是可以接受的;兩三代以後,富人的子孫將分化,或者另謀生路,或者從此重新開始投資;沒有哪個富人家庭會因為擁有一幢大樓,就萬世永享。財富是在社會中不斷流動轉移的,所以不必擔心富人擁有一些房屋,這個問題不大。 問題是窮人怎麼辦?如果社會在發展進程中,房價越來越高,窮人就會越來越買不起,結果就是富人更加富,窮人更加窮!所以給城市窮人提供廉租房只是一種應急手段,各城市應該加大經濟房的建設,保證更多的人擁有自己的房屋,房價上漲的同時,窮人們也能從中受益。這才會使最廣大人民從社會發展中受益,才會讓全社會共享發展成果。 現在許多城市通過政府強遷,來不斷提高房價的方法是錯誤的,這種方法雖然提高了稅收,卻使窮人更加貧窮,被迫到效區買房,甚至無力再買房,原來生活在好地段的窮人,被政府變相剝奪了未來的財產——即房屋未來的升值。中國大多數城市,應該努力提高人口城市化程度,擴大城市面積,畢竟象北京/上海這樣過于大的城市,並沒有幾個。如果地方政府只是在狹小的面積上,通過不斷地強遷來增加稅收,不僅民怨沸騰,而且沒有戰略眼光,對城市未來發展不利。這主要是每屆政府只顧眼前利益,忙于自己的政績的關系。 在媒體上看到一則消息,好象是濟南吧,規定拆遷時,原來的房主可以回來,得到相同的房屋面積,超過部分以市場價格的三分之二購買,門頭房也是如此,這個方法應該是比較好的措施。政府官員不能和資本家勾結在一起,敲詐市民的權益。如果中國要建立“市民社會”,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政治局面,大中城市里的人們,素質比較高,因為見多識廣,從而頭腦冷靜、理智,政治民主的進程在城市中容易發展起來,事實也證實如此。所以在城市建設中,地方政府要善待自己的市民。而不是想方設法詐取他們的利益。 那麼又面臨一個新問題。城市房價過低,沒有真實反映土地的實際價值,如果用十幾萬就買了一套幾十萬元的房屋,國家利益就受到損失。什麼是國家?馬哲里面好象講過︰國家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如果國家的利益與人民的利益是相矛盾的,那麼人民要這個國家干什麼呢?!國家的發展建立在人民的努力奮斗中,民富才能國強,而絕不是國富民強;象前甦聯那樣國家強大,而人民卻缺衣少食,買什麼都要排隊,這樣的國家命運不長久。當人民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的國家強大起來時,國家應該保障人民享受這種強大帶來的實惠。 如果中國的城市家庭,在購買了產權房後,地方政府可以隨意找借口剝奪,那麼又何必買產權呢?國家憲法中的私有財產不可侵犯,就是一句空話了。此例一開,後果嚴重。城市建設未必與市民利益相矛盾,主要看城市領導者們的思維和態度。當隨著土地價值的真實體現,市民家庭購買的房屋升值後,那麼城市貧民們也享受到了改革開放的巨大成果。他們從擁有十幾萬元的房屋,到成為擁有幾十萬元房屋的主人,他們內心將充滿成就感,由衷贊美中國的經濟建設,從某個角度看,城市貧民們也不再是貧民,無形中成為真正的城市有產者,那麼他們的生活態度和政治思維,應該會出現一個提升。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