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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泰中國論壇黃河兩岸 → 中國未來10年的挑戰:腐敗、貧富差距、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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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讯论坛]

<--start--> 中國未來10年的挑戰:腐敗、貧富差距、政改

【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09.12.27


中國防腐敗專家指出,在民眾心目中,腐敗嚴重、貧富差距大、基層幹部群眾衝突,及政治改革低於民眾預期等10大問題,將成為未來10年中國面臨的最大挑戰。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江蘇常州維權人士張建平認為,中國有很多合理的反腐敗制度,但卻不能真正有效實施,原因就是缺少有效執法機制,缺乏有效的司法和公正的執法,

中新網日前引述反腐問題專家王明高的調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頒布的法律制度,之所以對懲治腐敗的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是制度設計不科學,反腐敗工作沒有一部統一的綱領性法律。

不過,北京自由撰稿人余杰表示,王明高的建議沒有觸及最根本的問題,「我覺得腐敗的根源是共產黨一黨專制,一黨壟斷所有的權力。所以這個根本性的問題不變化,就不可能有共產黨自己反腐敗的成功。」

余杰認為,中國對公共權力監督的形式主要是人大、共產黨黨內、政協、社會、法律及輿論監督等,但監督的實際效果並不理想,很多監督實際上是名存實亡。例如社會和輿論監督,民眾沒有言論和新聞自由,就談不上對腐敗的輿論監督,

他說,中國要腐敗得到真正遏止的那一天,是中國建立一套民主憲政的政治制度,零八憲章能夠在中國實現。也就是說,有成千上萬個像劉曉波這樣的知識分子可以在公共媒體上發言。

余杰認為,政治改革的關鍵是消除共產黨的一黨專制,「共產黨現在已經變成一個資本黨,變成一個既得利益集團。如果是共產黨壟斷所有權力的局面不改變,僅僅單純從經濟上調整,我個人認為根本沒有辦法改變貧富差距懸殊越來越大的這種情況,而且也會導致中國社會的危機。」

王明高的文章例舉的10項危機除了腐敗嚴重,貧富差距大和房價高之外,還有基層幹群衝突,政治改革低於民眾預期,老齡化導致的老無所養,環境危機,誠信缺失和道德流失,及大學生就業困難等。

【2009/12/27 中央社】


發貼IP已設置保密 2009-12-28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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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难离舆论 腐败才怕监督

2009/12/27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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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报

针对内地媒体屡屡揭爆司法不公及腐败丑闻,最高法院近日发文,警告媒体注意「法律风险」,「恶意倾向性报道」将被司法单位依法追究责任。高法的这一规定,将脆弱的舆论监督拒诸司法大门之外,引来舆情劣评如潮。

这份题为《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除了要求「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向社会传达的最重要讯息,则是如果新闻媒体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报道「严重失实」或「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将依法追究责任。

何谓「恶意」报道? 何谓「倾向性」报道? 判别的标准怎样区分? 案情真相大白以前是否一概不能报道? 高法在规定中既没有讲明,也不给具体指引,这摆明是对媒体的恐吓及阻拦。

按照内地法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案件外,都应该公开审理。公开审理就意味着媒体有采访报道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出现歪曲报道、失实报道,原因只能是司法公开的渠道不畅通。

讯息透明何惧之有

其实,舆论监督与法院审案从来不是对立关系。 大凡社会上发生重大案件,公众需要知道案发原因、处理过程及其结果,媒体有责任于第一时间报道跟进,满足公众知情权,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如果讯息是公开透明的,何来失实报道?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想骗也骗不了。

而法律权威的建立,也只有依*法院公正、公开、公平地审案,不在于批评者的意见。法院判决不公,即使媒体只字不报,民情民意也会通过上诉、上访甚至集会抗议等其他渠道表现出来。

从近年内地司法实践来看,人们常见的并不是「恶意报道」及所谓的「媒体先审」,而恰恰是由于缺乏舆论监督,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在各地泛滥。一些地方法院受权力和财势的影响和左右,不去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与无良官员、不法商人甚至黑恶势力同流合污,恃强凌弱,丧失应有的公正,这就难怪民众寄希望于新闻媒体披露真相,形成舆论压力。

因此,媒体监督司法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加强舆论监督而不是限制,各级法院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是正理。

事实上,一些司法不公的案件,正是因为媒体和民意介入才得以纠正。 从前些年的孙志刚死于收容所案、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西安宝马彩票作弊案,到近年的陕西华南虎假照、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邓玉娇刺毙淫官、上海钓鱼执法等事件,无一不是通过媒体的介入,才使真相曝光 ,并促成事件公正判决。 法院接受舆论监督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之实际需要,如果司法真正公正了,无论媒体、民意还是官员,谁还愿意介入其中呢?

根正不怕狂风摆,只要自己做得正行得端,就不用怕媒体报道和舆论监督,最高法院何惧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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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貼IP已設置保密 2009-12-28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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