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馬英九辯誣 為馬英九辯誣
<--bodystart--> 2月13日,扁操縱的司法當局,冒天下之大不韙—著名台獨極端分子侯寬仁以涉貪誣告馬英九—寫下中華民國司法史的可恥記錄。 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每個月有一筆市長特別費。這筆特別費的一半要以發票報銷,另一半不用報銷。但必須用於公務。不過,後來法務部有一個指引,對「公務」作了寬鬆的解釋。 由於馬英九民望很高,眼看台獨分子2008年競選總統無望,扁當局怕被清算貪腐罪行,就將馬英九視為眼中釘,不擇手段地要將馬英九打下去。 扁操縱的司法當局處心積慮地查馬英九那一半須報銷的特別費。有一個阿扁任台北市長時留下的職員余文為了貪方便,搜羅一些大額發票頂替市政府開支的小額發票報銷,但幸而那些小額發票還在,侯寬仁之流花了幾個月的時間一張一張地核對這些小額發票,結果沒發現有任何造假,只好放棄以這些特別費的須報銷部分起訴馬英九。 至於不用報銷的部分,馬英九捐出作公益用途的錢已大大超過這部分的特別費,但侯寬仁拒絕法務部的指引,硬是指這部門的特別費被馬英九貪污,悍然起訴馬英九。 3月12日,台南地檢署宣佈不起訴民進黨的台南市長許添財。許添財的情況和馬英九相似,但「涉貪」方面比馬英九有過之而無不及。許添財特別費須報銷的部分,可能地檢署不認真查,他們認為這部分「無法認定是否和公務無關」,至於不用報銷的那一部分,許添財是用來「犒賞員工、志工、公務饋贈」,和馬英九相似。但同一個台灣,司法卻有兩套標準。扁司法當局竟然起訴一個政敵放過一個自己人,他們操弄司法已經到不擇手段的地步。 阿扁涉貪國務機要費案,涉及的也是須報銷的那部分,不要報銷的部門沒有查。如果查下去,可能查到阿扁貪得還要多。 現已查出呂秀蓮、蘇貞昌、邱義仁都用阿扁給他們的國務機要費買泡菜、買書、買家具和看病,但扁當局就是不起訴他們!/博讯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3/23/2007 9:27:17 PM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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