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 註冊 搜索 風格 論壇狀態 論壇展區 我能做什麼

>> .
邦泰中國論壇長江兩岸 → 城市與鄉野

  發表一個新帖子  發起一個新投票  回復本主題 您是本帖的第 686 個閱讀者
  標題:城市與鄉野 樹形   打印   收藏   推薦  
     美女呀,離線,快來找我吧!
    
    
    等級:管理員
    文章:6341
    積分:51215
    註冊:2003-12-30
給admin發送一個短消息 把admin加入好友 查看admin的個人資料 搜索admin在的所有貼子 點擊這裡發送電郵給admin 引用回復這個貼子 回復這個貼子 樓主
發貼心情 城市與鄉野
   作者: 謝選駿    

中國是當今世界上城鄉差別最大的社會。展示今日整個中國,其實綿延著數千年人類歷史的全部縮影︰從最原始的居住區到最現代的居住區都有。甚至,離開現代都市僅僅十幾公里,就可以找到極其落後的地區。這種“並行不悖”的狀態,是由中國內在的二元性決定的,而不完全是因為“發展中國家”的欠發達狀態所致。

尤其是毛澤東人為分割農村與城市戶口的政策,導致二十一世紀的中國農民仍被視為二等公民,這很像是南非過去的種族隔離制度。在農村出生的人不能成為城市居民,即使在城市打工的一億五千萬左右的農民工,也是如此。他們得不到城市住房,他們的子女不能上學。農民工只能在工廠和建築工地打工,生活緊張,收入微薄。這些農民工的唯一安全感就是他們回到家鄉還有一塊土地,可就是這一點點土地現在也受到了威脅︰中國城市正向農村地區無情擴展。

英國廣播公司(BBC)駐北京記者在2006年3月8日發自北京的報道比較說,英國人習慣把鄉村同綠色田園和心情舒暢的農民聯想起來,但中國人則盡量不想農村。因為中國農村貧窮落後、生活艱苦。英國鄉村是逃避城市緊張生活的好去處,可中國的情況相反,人們不斷涌向城市。

美國《國際先驅論壇報》2006年2月23日的文章則認為,“中國的城市把水從農村吸走”,而農村地區缺水將威脅農業收成,並可能引發農民的不安。中國的水資源短缺體現了越來越大的城鄉差別。甘肅省民勤縣下潤村有五百戶居民,村長沈佳道(音)說,他每年兩次要求當地有關部門幫助減少上游的用水量,“每一次他們的回答都是,石羊河干涸了,我們也無能為力。”根據水利部的數據,2004年,工廠和城市居民使用了中國34%的水源,1998年這一比例為25%。這使糧食生產降低了8.4%。而中國45%的居民生活在北部省份,但他們只有19%的水資源,圍繞著水資源問題,農村利益和城市利益之間的緊張形勢越來越嚴重。

城市與農村在中國構成的二元性質,甚至使某些學者認為中國社會已經出現了“三元結構”,其第三元就是城市農民工。因為“二元社會結構理論不能完全解釋中國城市化過程中所出現的大量城市農民工現象,因受戶籍管理制度的限制,他們不可能在較短時間內轉化為城市居民。城市農民工是轉型期中國社會的特殊群體,他們既不同于農村居民,也不同于城市居民。城市農民工群體人數眾多,存在時間較長,社會影響較大,足以構成轉型期中國社會的第三元。新三元的出現,將給城鄉三元社會發展帶來一系列的問題與挑戰。”(甘滿堂︰《城市農民工與轉型期中國社會的三元結構》)

“市”成為社會經濟史關注的熱點,與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急速發展的“市場經濟”有關。但北朝(386—618年)研究則相對寥落,這是因為野蠻的北朝盛行自然經濟,商品經濟蕭條衰退。盡管北魏孝文帝改革促使北中國商業恢復,都市復活,但商業發展水平畢竟不高。

美國學者施堅雅(William Skinner)基于他提出的“中心地理論”,否認“自然經濟說”,認為歷史上中國農民的活動方式有一種周期循環的趨勢,當外部形勢有利時,農民就積極參與到市場體系里。到了動亂時期,農民就逐漸回撤,最後會取消與外界的接觸,以至一個村子完全與外隔離。

南北朝間,南中國與北中國之間的差距,絕對不小于中華民國與中國人民共和國之間的差距。例如,南朝擁有不受官府控制的“草市”,北朝則沒有。顯然南朝接近中華民國,北朝接近中華人民共和國。北魏時僅逆旅中偶見商戶,道旁也有零星商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小賣部”、“自由市場”相似,具有“割資本主義尾巴”的後遺癥。隋初汴州居民向街開門,或許在經營商業;亦有所謂“臨道店舍”買賣興利,但絕不普遍,且經常被列為鏟除對象,可見毛澤東的“公有化”源遠流長。

北朝境內的各個城鎮的市場數量不一︰州鎮郡縣一般僅立一市,都城常設置數市,而北魏遷都洛陽後則設三市;東魏與北齊的都城鄴,則有東、西二市,隋都長安有兩市,東都洛陽則有三市。集中管理的蕭條狀態很像中華人民共和國。

侯旭東《北朝的“市”︰制度、行為與觀念──兼論研究中國古史的方法》認為,北朝的市的形制,則像漢、唐一樣,是集中、封閉的場所,周置市門,早開晚閉,市內有店肆,依行業列肆,市中心亦如漢、晉之制設市樓、旗亭之類建築,駐市司治市。北朝城市的布局,權力中心位于宮城及內郭城銅駝街兩側,居全城的核心,禮儀中心(太廟、太社)在權力中心之南。明堂、闢雍亦是禮儀中心一部分,位于宣陽門外的外廓城中。相對而言,位于外廓城的三市則分布于邊緣,之間隔以城牆。隋都長安、洛陽情況與此相仿。這種市肆隔絕于權力和禮儀中心之外、居于邊緣的做法,與歐洲國家城市的布局全然不同。

公元前四至前一世紀處于繁榮期的古希臘城市普南(Priene),其中心廣場居于顯著位置,是商業和政治活動的中心。廣場東、西、南三面有敞廊,廊後就是店鋪和廟宇,位于西面與廣場隔開的魚肉市場,市場居于中心地位。公元476年以前作為羅馬帝國都城的羅馬城,其中心就是羅馬廣場(Forum),集政治、宗廟與貿易中心于一身。公元79年為火山噴發所掩埋的意大利城市龐培(Pompeii),其位于城西南的中心廣場(Forum)也是全城的宗教、經濟與市政生活的中心。廣場四周分別建有朱比特神廟、大市(the Macellum)、城市守護神廟及市政會堂(Basilica)、市政府等。建于九世紀的德國城市諾林根(Noerdlingen)城,也以教堂廣場為核心,向外呈放射狀發展,該廣場同時也是集市貿易中心和舉行集會的地方。甚至中美洲古代印第安文化中心之一的特奧蒂瓦坎城(Teotihuacan),也在這個問題上接近歐洲而不同于中國︰公元600年達至鼎盛時期的該城,八世紀後半葉就被毀滅,顯然沒有接觸過歐洲文明,但是位于該城主要大道交*口的,則是主要神廟、宮殿群(the Ciatdel)與首要的市場(the Great Compound)。

對于“市”內的活動,北朝亦稟承前代,實施管理。首先,坐市商人另立市籍。明確記載僅見《隋書•李諤傳》,知隋初有是制。附籍者應只限于市內坐賈。開皇十六年(596年)六月規定“工商不得進仕”,確定工商身份亦是依據市籍。準此,北魏神龜年間曾以“工商上僭,議不听金銀錦繡,”此議最終未能施行,卻說明工商應自立戶籍,這是產生該議的前提。其次,各代亦立法管理市內活動。《隋書•刑法志》記北周律篇目,“十曰市廛,”隋大業律“十五曰關市”,包含有關規定。隋開皇律無“市廛”篇,但《唐律•雜律》有若干管理市的律文,《唐律》乃損益開皇律而成,開皇律雜律篇當有類似規定。程樹德推測北魏律有 “關市”篇,似可信從。至于市內交易用“稱”、“錢”是否符合要求,朝廷與各地官府亦嘗立制約束。

東漢人許慎的《說文解字》釋“市”為“買賣所之也”,道出了漢人生活中買賣已經非常發達的事實。但是北朝作品《顏氏家訓•治家》卻說︰“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畜,園場之所產;雞豚之善,塒圈之所生。爰及棟宇器械,樵甦脂燭,莫非種植之物也。至能守其業者,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但家無鹽井耳。今北土風俗,率能躬儉節用,以贍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遭到北朝俘虜的南朝人顏之推在北朝看到的是“自給自足”畫面,說明在“北朝革命”的摧殘下,生活的野蠻化程度不斷深入。當然隨著南北朝的末日逐漸臨近,北朝的野蠻化程度也日益減輕。而北朝官吏賈思勰(高陽太守)看來,北朝已經有所進步,不那麼野蠻了。他在《齊民要術》中開列了作物的單價與收入,如該書卷三講冬種葵法,“近州郡都邑有市之處,負郭良田三十畝,”十月末撒子下種,次年“三月初,葉大如錢,逐處拔大者賣之。一升葵,還得一升米。日日常拔,看稀稠得所乃止。”“一畝得葵三載,合收米九十車。車準二十斛,為米一千八百石”,“自四月八日以後,日日剪賣”作者估計種三十畝葵“勝作十頃谷田。”但作為北朝官吏,賈氏本人也是反對資本主義的,所以他聲稱對“商賈之事,闕而不錄”。這里的演變,很像從毛澤東到鄧小平的演變,值得玩味。

同樣,城鎮的工匠在北魏前期受到朝廷、官府的嚴格控制,就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早期一樣。孝文帝改革以後官方的束縛逐漸放松,工匠們開始通過 “市”與普通顧客直接交易,就像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期一樣。據《魏書》卷三十七《司馬悅傳》,宣武帝時豫州居民已能買到同城刀匠制作的刀,就像槍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期已經可以在市場上流通。

日本學者谷川道雄《六朝時代城市與農村的對立關系──從山東貴族的居住地問題入手》認為,北朝時期中國社會的城鄉對立就很嚴重。而在我看來,這顯然也和二十世紀的中國大陸的城鄉戶口制度,具有某種可比性。/萬維

[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4/11/2007 2:18:22 AM編輯過]
發貼IP已設置保密 2007-04-11 01:55
       

 1   1   1/1頁      1    

 快速回復:
發貼表情
讀取發帖表情...
字體顏色 字體背景顏色 格式取消 粗體 斜體 下劃線 超級連接 插入圖片 Flash圖片 realplay視頻文件 Media Player視頻文件 引用 清理代碼
讀取心情圖片...
顯示簽名    內容限制:字節.



Powered by bangtai Copyright © 2006 bangta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頁面執行時間 00.09375 秒, 3 次數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