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家庭賄賂案對統一進程的阻滯作用
陳水扁家庭賄賂案對統一進程的阻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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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庭賄賂案被媒體炒得火熱,詳盡內容我能知道的大家都知道,這些不是我要談的內容。
對陳水扁家庭賄賂行為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第一家庭道德惡劣,這是中華文化內涵的必然顯現。中華文化傳承的一項最重要的內容就是“賄賂”。中華文化傳承內容的主要部分就是儒學,儒學的立義根本是“等級制”,“等級制度”也就成為儒教的基本教義和立教基礎。簡單說“等級制度”的基本內容就是“尊貴與卑*”之間的關系准則。以“等級”為基礎的儒教有四大基本法則:“忠、孝、仁、義”,“忠、孝”是“卑*”對“尊貴”的行為准則﹔“仁”是“尊貴”對“卑*”的施恩﹔“義”是同等級人員之間的准則。“孝”是什么?一般的理解是指晚輩對長輩的尊從,但這只是“孝”這一行為准則中極小的一點內容。晉“孝”離不開財物的“貢奉”,也就是“孝敬”。縱使是晚輩對長輩的“孝”也是以財物“貢奉”的形式對長輩的養育進行報恩,所以說“孝”與“財物”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如果要跳出晚輩對長輩以財物孝敬這一小涵義來看,那么“孝”的主要內容就是等級制度下的“卑*”對“尊貴”財物的“貢奉”。陳水扁是台灣地區的至尊,其第一家庭自然也是台灣的至尊家庭。對第一家庭成員“孝敬”財物符合儒教四大法律原則之一的“孝”。
有報道說陳水扁有干預案件、使家庭成員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但不知有無証據。如有,這種行為也符合儒教四大法律原則之一的“仁”,“仁”就是“尊貴”對“卑*”的愛。與我們相比陳水扁家庭成員并不卑*,但與陳水扁相比,等級自然要低一些。所以陳水扁若要對家庭成員施之以“仁”愛,那也是對中華文化的尊崇與發揚。
陳水扁家庭賄賂的這些現象在整個中華文化圈內(也包括大陸)都是很正常的表現,如果沒有了“賄賂文化”為主要內容(甚至是唯一內容)的等級制度,也就沒有了儒教!
說到這里才要轉入我的正題:陳水扁家庭賄賂行為是中華文化傳承的必然顯現,不是台灣地區“憲政”制度的錯誤。陳水扁家庭賄賂行為不可避免地為“專政”制度下的極端思想人士阻撓中華民族的人權進步提供了理由和借口。中國統一的基礎是中華民族的人權進步,建設基礎的進程停止了,中國統一的進程也就被阻滯了。
所以我要說:陳水扁家庭賄賂行為阻滯了中國統一的進程!
中國 天津市:陳子洲 <--BEGIN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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