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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泰中國論壇珠江兩岸 → 張五常:中國的勞工比我的兒子矜貴了/為何到處都是“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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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五常:中國的勞工比我的兒子矜貴了

2008/09/30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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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七十一年前吧──母親抱著我說:「牛耕田,馬食谷﹔父賺錢,子享福。」我問:「馬兒不是吃草的嗎?怎會吃起谷來了?」不記得母親怎樣回應。她的智商比我高,從小就斗她不過。

父賺錢,子享福──天下間不可能有更大的真理。兒子四歲開始入學,今天三十六歲了,還在大學進修。歷來成績好,不需要他養我,沒有理由要求他趕著去賺錢。在醫院每星期操作七十多個小時,也沒有理由要求他放棄應有的操作。除稅后他的月薪不到三千美元,每小時算工資比不上一個香港的小學教師。如果兒子不再深造,出去賺錢,四倍收入容易。他要繼續學下去,我找不到理由反對。兒子勤奮好學,也喜歡花點錢。我對太太說:「補貼他一點吧,花錢可以松弛一下,兒子神經出事我們豈不是輸光了?」

說沒有心痛過是騙你的。不久前給兒子電話,找了几次才找到。我問:「為什么不接電話呀?」他答:「三十個小時沒有睡了,很累,但還要繼續。」「為什么呢?」「一個兩歲大的孩子病重,能活下去的機會不高,希望奇跡出現,我不能讓他死去。」「沒有其它醫生替代嗎?」「有的,但這個孩子是我的病人,我要跟進。」我只能回應:「你做得對,醫生是要這樣做才對的。」

二十多年前,兒子在香港念書,暑期讓他到海運大廈商場的一家玩具店作散工。因為兒子的英語流利,對外籍小朋友推銷很有兩手,店子的老板重用,每天下午工作六個小時給他二百五十港元。我精打細算,兒子拼搏六個小時后要到食肆大吃一餐,來去要不是司機接送就是坐出租車(父賺錢也),總成本近四百,收入二百五十,要虧蝕。但我還是鼓勵兒子做下去。在玩具店工作是沒有什么知識可以學得的。我對兒子說這種工作可以訓練他的干勁與耐力,可以教他怎樣才算是把工作做得好,也可以讓他知道,事無大小,責任總要有個交代。今天兒子不論工資,每星期工作七十多個小時,算是學會了。

我不懷疑兒子的際遇與機會,比今天國內的勞工高出很多。問題是在新勞動法下,國內的員工每月不能超時工作逾三十六個小時,也即是平均每星期工作時間不能逾四十八個小時。這些勞工怎會變得比我的兒子矜貴了?說是國家愛惜勞工嗎?當然是,應該是,但有誰會相信,國家愛惜勞工勝于我愛惜自己的兒子呢?要為勞工爭取上進的機會嗎?愛惜他們,不讓他們多勞,這機會怎樣算了?國家為工作時間設了上限,可不是勞工的意欲,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呢?蠢到死!

我自己昔日求學的經歷,遠不及今天自己的兒子那么寫意,但要比國內的勞工好一點,好不太多。父親早逝,母親愛惜,但我沒有求過她一分錢。在多倫多沒有大學收容,什么工作都做,較舒適的是在攝影店的黑房工作,每小時加幣一元。后來轉到洛杉磯加大就讀,機會難逢,看到前途,就拼搏起來,每星期的工作與讀書時間加起來約九十個小時。我不是例外。從香港去的學子,除了几個嬌生慣養的,一般都工作「超時」一倍。有到火車站搬行李的,有敲門售貨的,有到唐人街洗碗或企枱的。我自己嘗試過的工作,足夠寫一本厚厚的書,不寫也罷。勤奮負責,不乏雇者,后來成績好,有獎學金,也有研究助理或教書助理的工作,應接不暇也。

比較過癮的是進入研究院之前,粗下的工作免不了,我的發明,是與一位同學合資,五百美元買了一部舊皮卡車(pickup truck),加五十美元買了一部用汽油的舊剪草機,到處敲門替人家剪草。市價八元,我們收五。兩人合作,剪得快,剪得好,約三十分鐘剪得客戶滿意。過了不久生意滔滔,但每天只能在課后操作一兩個小時,周末多一點。

我這一代的生活比不上兒子的,但比今天國內的勞工好。我父親那一代當然比不上我,也比不上今天國內的勞工。父親當年的拼搏與一些叔伯的艱辛,母親生時對我說完一遍又一遍。她就是要我知道成功的過程是怎樣的一回事。母親說,上世紀早期在香港工廠作學徒的不僅沒有工資,較蠢的要給老板補米飯錢。几個月可以學會的技朮,學徒要先作洗碗、掃地等粗活,學滿師通常是五年了。几位叔伯打上去,事業有成。父親勝一籌,晩上自修英語,加上學習,半譯半著地以中文寫了一本電鍍手冊。后來設館授徒,也賣電鍍原料。他的名字是張文來,被譽為香港電鍍行業之父,謝世后多年他的誕辰被拜為師傅誕。火盡薪存,今天在昆山的文來行,還在產出當年父親改進了的拋光蠟。小生意,但既然是父親的玩意,可以繼續就繼續下去吧。

提到上述,是要說明論生活與收入無疑一代勝于一代,但論到創業成就,以我家為例,卻是一代不如一代了。我可以斷言,如果新勞動法在神州嚴厲執行,有工作時間的上限,而每個被雇用的炎黃子孫都受到這上限約束,不可能有一個的成就比得上我的父親,不可能有一個比得上我,也不可能有一個比得上我的兒子吧。真實的效果將會如何呢?被雇的炎黃子孫中總有一些的成就高于我們一家几代,但這些杰出之士一定是打茅波,違反了新勞動法!

朋友,想想吧。如果一個社會有老板,也有員工,但老板永遠是老板,員工永遠是員工,那么在新勞動法的嚴厲約束下,不會有員工殺出重圍,久而久之,整個社會就變為一個奴隸制度了。二十年前微軟發跡的故事令人欣賞。商業天才蓋茨把微軟的總部稱為校園(campus),內設飯堂,鼓勵衣履不整的青年不出外進膳,晚上燈火通明,不分晝夜地工作的無數。據說每星期工作逾百小時的不少。自甘為奴,被蓋茨剝削得過,因為十年后數之不盡的身家逾千萬美元了。<--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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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貼子已經被作者於9/30/2008 12:34:36 PM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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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到處都是“刁民”

2008/09/30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由河南南陽任超奇先生被罰款,很多人聯想到前几年很著名的“夫妻看黃碟事件”。
  夫妻在家看黃碟,礙了誰的事呢,警察破門而入,捉拿在案,真是管得寬。警力,總在說不足,那就往侵害公民權利和社會安全的事情上使啊,卻要往別人夫妻臥室里去探,這樣的警力,實話說,一個都嫌太多。
  上回捉夫妻看黃碟,公安機關道了歉,賠了款。這回捉別人私人電腦里面的淫穢視頻,又有什么道理?私人電腦,完全的私人用品,它上面存有淫穢視頻,如果是未成年人,你可以去管的,但人家是成人,又沒有給別人看,造成了什么社會危害?
  我同意,這種視頻可能造成社會危害,但“可能造成社會危害”的東西多了,都要處罰一下,這世界上簡直就沒有一個人可以免予處罰。警方說處罰有理,根據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項和第二十條。這兩條分別說的是,任何人不得利用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淫穢色情等信息,另一條說違反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我且不說這個“管理辦法”的禁止事項是不是有道理,例如淫穢色情信息到底是什么為標准,就算你認為成年人私下看看色情視頻也是一種過錯,但罰款的依據真的沒有問題嗎?“管理辦法”說的只是警告,罰款應該是在“有違法所得”的情況之下,沒收所得,并處罰款。任超奇電腦中存有一段視頻,有何“違法所得”,警方有証據嗎?
  事實上,以現在人們的一般認識,一個成年人的電腦中存有一段所謂的淫穢視頻,如果只是自己觀看,簡直就不能說是一個問題,這跟一個人可以自慰一樣,完全是私人事務,你最多給點健康提醒,連道德批評都不必要有。
  這兩天媒體上還有一件事,是福建石獅警方抓獲一對不相識的男女發生了性行為,定性為賣淫嫖*,被女子起訴。這名45歲的女子稱她并未收錢,兩人也未談論過錢的事。公安方面則說,兩人不相識而苟合,就形成了賣淫嫖*的默契,于是公安在例行檢查中破門而入,將兩人赤身裸體逮在床上,對張某作出拘留15天、收容9個月的處理。
  我簡直不知道公民家的門到底是不是一道門,難道那就是用來被公安人員破而入之的擺設嗎?你例行檢查就檢查吧,知道門內有人在發生什么事也可以,但人家也沒寫室內兩人互不相識,你怎么就可以說這是特殊情況,適宜于破門而入?好,你破門而入,并且那里面是發生了一場苟合,但這又怎么樣呢,不相識的人苟合就是賣淫嫖*,你何以証明人家在賣?你說這是默契,默契是証據嗎,或者默契有証據來証明嗎?那名男子在筆錄上承認自己帶了50元,就是准備嫖一次的。這是單方面承認,而且只是承認了一個想法,他所陳述的事實是什么呢?那名男子又是怎么處理的,罰款放人了嗎?這名女子為何要被收容9個月,因為沒法交出罰款嗎?一連串的問題,你答得團圓不。
  實話說,你可以在心里認為這名女子可能在賣淫嫌疑,這是你的“思想自由”,但不可以作為處罰的依據,畢竟你沒有獲得賣淫的証據。在獲得違法証據之前,你已經對對一個公民家庭“破門而入”,這是不是有違法之嫌?沒有証據,你不能處罰這對男女,畢竟就你掌握的事實,他們只能被定性為道德問題,而你并非“道德警察”,所以至少你還要給別人把門給修好,并賠禮道歉。
  河南南陽和福建石獅發生的這兩件事,可以說明警察權力現在是多么隨意地被使用。好像根本不需要什么依據,而只要有他們認為的“准繩”,就可以把人捆起來。私人電腦里發現了淫穢視頻,就可以罰款﹔破門而入捉了不認識的人在苟合,就可以定賣淫。這種威風倘若不被打擊,他們搞事情還需要什么証據呢?不必証據,我說怎樣就怎樣,這是執法?
  公民權利意識在覺醒,你還配不上這個變化,一眼望去社會上自然到處都是“刁民”。

劉洪波
發貼IP已設置保密 2008-09-3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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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節寄語:我們就是國家!

2008/09/30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國慶節寄語:我們就是國家!
【在“朕即國家”的時代,國家和人民往往是對立甚至是敵對的﹔而在主權在民的今天,每一個國民都應該可以自豪地說:我們就是國家!──這個“我們”包括你和我,也包括他們,特別是那些孩子!】

打開信箱,看到一封約稿信,編輯准備做一期慶祝國慶節特刊。要求回復者結合個人經歷,就如下几個問題簡單作答:1,你為國家做了什么?2,國家為你做了什么?3,你還能為國家做什么?4,國家還能為你做什么?

這几個問題乍看上去,很容易回答,可是真要寫出來,縱有千言萬語,卻又有無從下筆的感覺。我自然是寫不出什么的了。但在國慶節將到之際,這樣的一封信卻觸發了我的一些思考。這思考自然和我此時此刻正在地震災區以及過去這段時間發生的一系列事件有關。

我想,大家對上面四個問題的回答可能會千差萬別,但不管你回答什么,你的答案都是正確的,這里沒有統一的標准答案,你更沒有去聽人家如何告訴你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涉及的是你這個個體和國家的關系,所以,十三億個人就應該有十三億個答案。

答案的不同不在于你做了什么和想讓國家為你做什么,而在于你如何理解個人和國家之關系。簡單的說就是:國家是什么?“你”又是誰?以及它們兩者之間的關系。

說起國家的誕生和作用,以及個體和國家之關系,那是非常復雜的,也不是我力所能及的。我不妨在這里化繁就簡,說一下我的划分。按照我的想法,就國家和個人之關系,自古至今歷史上出現過兩種成熟的形式。

我還是用兩句能夠簡單的話概括國家和個人關系。一種是以前一個國王說的:朕即國家!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我就是國家!這個“朕”(我)從最早的皇帝到后來的獨裁,以及一人一黨所建立的極權統治,一脈相承,大同小異。

另外一類我認為同樣可以用這句話來表示,但要多加一個字:我們就是國家!這個“我們”是包括你、我和他的,也就是被政客們用爛了的那個詞:人民。也就是主權在民的國家,都享受言論自由和民主權利的個體以選舉的方式產生管理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最高領導人不是國家,只是民眾選舉他臨時來管理這個國家的,被稱為公仆。

中國顯然離“我們就是國家”的現代化國家還有相當長一段路,但如果說現在是“朕即國家”的獨裁時代也不盡符合事實。中國由于改革開放三十年、國民公民意識的覺醒、執政黨內部有識之士的推動和民間各種進步力量的促進,加上無法逆轉的國際大趨勢,毋庸諱言的是,中國正在努力從持續了几千年的“朕即國家”的時代朝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化國家──主權在民的新時代艱難演變。我們處在這個時代,既是我們的不幸,也是我們的萬幸。我們處于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的時代,所謂前無古人──社會正經歷几千年未有之大變革﹔所謂后無來者──我們希望后世的中國能夠走上通途,不再經歷我們這几代遭遇到種種困擾和無奈。

處于我們這個時代的人常常感覺到有些思維混亂,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當我自己在回想過去一段時間,特別是在進入2008年后中國碰上一系列變故,我的深層思想本身也有些混亂。而且,很多時候,就正反映在“我”和“國家”之關系上。特別是在大喜大悲的時候,我會突然感覺到“我”和“國家”之界限的模糊,這一模糊,讓我分不出那些是我為國家做的,哪些又是國家為我做的。而這種感覺,當我來到地震災區的時候,尤其顯得強烈。

今年五月四川發生地震的時候,國家的概念突起,我想這是每一個中國人的腦海最頻繁浮現“中國”兩字的時候,我也不例外。就在我和全國人民一起關注災區每一棟大樓的損毀情況,就在電視屏幕前辨認每一個孩子的臉蛋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從感情上講,有那么一段時間,我心中的國家被具體化了:我的國家就是面露憂愁和驚恐表情的災民,就是災區地上散落的書包和廢墟下的孩子,就是那片被地震肆掠的土地!此時此刻,我的愛國,凝聚成我關心和愛那片土地,愛上面每一個災民。你說,此時此刻,國家是什么?我們又是誰?

后來我有機會來到災區,接觸了一些災民,其中為數不少的災民朋友對我真情流露,他們告訴我,謝謝國家,這一次國家對災民照顧有加,答應補償損毀的房屋,安置無家可歸的災民,還會把全世界捐獻的錢物公平地分配給大家……看到災民眼中的感激之情,我突然有一種前所未有的自豪感──為我的國家感到自豪!這種自豪是當我看到奧運會成功舉辦和神七上天時遠遠無法比擬的。

有一次,我竟然脫口對一個災民說,國家還可以做得更好,做得還不夠。天啊,聽我那口氣,儼然成了國家的代表,把自己當成了國家的主人翁!在我的內心,我是認為所謂國家就是用我們納稅人的錢養活,在關鍵時刻拿我們的錢去救助災民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每一個納稅人和國民,都是國家的一部分,做好時感到驕傲,做得不好時有必要反思和改進。

然而,由于地震規模巨大,加上我們國民還比較貧困,另外我們國家的救災機制還遠遠不夠完善,所以,即便在多次聽到災民(以及一些在外地的災民的親屬)向我表示政府答應得很好,他們相信政府也會做到的時候,作為一位以批評監督為己任的寫作者,我還是放心不下,希望眼見為實。

果不其然,不久后從災區了解到情況來看,雖然政府一直在盡力,全國人民以及全世界人民都捐錢捐物,但災區的情況還相當嚴峻,天災造成的惡果還沒有消除,貪污腐敗等人禍又起,災民們還處于比較艱難的處境,而且,隨著冬天的來臨,情況也許會更壞。

這個時候,我憂心忡忡,我就是想做點什么──這個時候,你能夠告訴我,我是為災民,還是為國家?也許,在國慶節即將到來的時候,我心中的國家依然是那些災民!

總之,有那么一些時候,特別是在你被感動或者激動的時候,你會突然分不清國家和個人的界限,你會不知道,是你在為國家做事,還是國家在為你做事。我相信,當很多青年人含淚高喊“中國加油”的時候,他們不正是在為自己加油!此時此刻,他們就是我們的國家,就是中國!

當皇帝和獨裁者對萬民百姓說“朕即國家”的時候,那個國家往往是與民對立甚至為敵的。

歷史的潮流不可阻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朕即國家”的時代已經結束,主權在民的時代早已經開始,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化國家應該是生活于其中的每一個公民都能夠自豪地告訴你:我們就是國家。而當那個時代到來的時候,我想,那封約稿信中的問題就很容易回答了。

在國慶節到來之際,我有很多夢想:我夢想中國人能夠在太空里走得更遠,能夠很快就建立太空空間站,在那里給中國人一個象征意義的家﹔但我更夢想生活在四川的几百萬災民們能夠在地球上先擁有自己實實在在的家!我夢想中國運動健將在今后的奧運會上都能夠保持金牌第一,但我更夢想中國孩子今后不再喝到有毒的奶粉,我夢想……

此時此刻,我最大的夢想是驕傲的說:我們就是國家,國家就是我們!

這個“我們”當然包括你和我,也包括那位代表中國人走進太空的軍人──請原諒我記不住他的名字,也包括那几位喝毒牛奶而死去的孩子──更請你寬恕我沒有記住他們的名字!

楊恆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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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國門的“溫州模式”

2008/09/30  <--wmnewsfromename--><--endwmnewsfromename-->

<--msg-->張五常

這一節不是講述一個人的事,而是講一批人,他們的共性是來自同一個地方,有同一個名字──溫州人。這次會議叫“中國經濟改革”研討會,可是有好几次差點沒變成“溫州模式”研討會。

就在我參與的那個Panel里,聽眾自由發言討論時Mundell就講到溫州,他說在意大利有好多中國人,問他們來自哪里的,回答全是“浙江、浙江、浙江……”,再問是浙江哪里的,回答又全是“溫州、溫州、溫州……”。Mundell話猶未了,全場已笑成一片。

然后又有好些文章的presentation是涉及到溫州的。朱錫慶的文章從知識積累的角度解釋中國的經濟奇跡,就把溫州作為內源知識積累方式的代表。來自北大法學院的博士寥志敏,他的文章就是解釋溫州貨為什么會從最初的假冒偽劣的代名詞后來質量急升。這篇文章是去年第一屆“經濟解釋論壇”的獲獎文章,會后我向張五常教授匯報情況時,他認為這篇文章講述的現象很有意思,并提出了如何解釋有關現象的一些修改意見,讓我向寥博轉達,他更直接向科斯推荐了這篇文章來參加這次會議。果然這文章在會議上很受歡迎,當寥博擔心快到發言時限而要停下來時,大家卻正聽得津津有味,紛紛要求他繼續講下去。作為該Panel的評論人的Landa更是興奮地宣稱,她要在以后的文章中引用這個case。

而前面一節已經談到,政府官員代表的錢興中市長和馬津龍教授也是溫州人。

但是,我更想提到的,是溫州的年青一代,自發地來到會場旁聽,并表現出很高的學朮水平。一位是北大社會學系的博士張翔,他以交換生的身份正在耶魯大學,聽到這會議的召開,專程趕來旁聽。我其實很早就認識張博,是在當年《經濟學消息報》主辦的“溫州筆會”上認識他的,那次他也是聽到消息就自發地前往參加會議。那時他剛考上北大社會學系的碩士研究生,他坦言是受到周其仁老師的影響而愛上了經濟學,為了確保能考進北大師從周老師,他選擇了比較冷門的社會學系專業。但說起來是錯有錯著,他發現社會學非常著重fieldwork這種到真實世界做嚴格、細致的實地調查的工作,因此積累了大量的非常好的資料,可惜的卻是缺乏經濟學那樣的具有強大解釋力的理論工具來加以分析﹔經濟學者掌握著經濟理論的強大工具,卻偏偏很少人真的去做實地調查。他恰好兼有了兩家之長,做起研究來自然是特別的得心應手。(事實上,“溫州筆會”后,我蒙他寄贈了當時他一位非常有名的師兄項飆所寫的關于北京“浙江村”的博士論文,看后我深感該書所積累的事實資料可以說是哈耶克關于“自生自發”制度的理論的絕佳實証材料。)

自“溫州筆會”之后,拜互聯網的發達所賜,我一直能跟張博保持聯系,但就沒有再見過面了。這次在異國他鄉重逢,見到昔日的青澀的毛頭小子已經成長為今天的瀟灑自信的英俊少年,喜悅之情,何以言宣?張博的研究專長是溫州的民間金融,我本來很想讓他寫這方面的文章來參加這次會議,但當時已經有多篇關于溫州的文章提交給大會,會議方感到不宜有太多文章集中在溫州一個地方,只好遺珠了。但張博仍是專程趕來旁聽。朱錫慶教授與他交談過后,盛贊他的經濟學非常好。要知道,要得朱教授如此贊譽可絕非易事。

此外,我在此還要特別感謝張翔在美期間在電話方面對我提供了巨大的幫助。

張五常教授在我去之前就叮囑我要設法保持與他的電話通訊暢通。我帶了一個開通了國際漫游的移動全球通去美國,此前這手機去過澳洲、東南亞都沒問題,以為應該萬無一失了。沒想到在美國,打開手機一讀信號,顯示的卻是“無信號”。對此我百思不得其解,后來與張翔分析這個問題,得到的可能結論是,也許不是因為手機卡,而是因為手機。美國制式是三頻還是雙頻什么的,反正是與中國有區別,這造成中國的手機在美國,有些能用,有些不能用。

張教授一直急于與我直接在電話里通話,最后我想到了找張翔,借他的手機用,終于與張教授聯系上了。美國的手機是雙向收費的,而張翔的手機屬于預付費卡,其實話費算是比較貴的,一分鐘要10美分。張教授又喜歡“煲電話粥”,費用就會比較大,我也不希望讓張翔破費,所以一開始就跟他說了會還他的電話費。但到底說了多長時間電話,費用是多大,也不好算。將要離開美國時,我身上的現金大概剩下14、5美元的樣子,就打算全給了他,用來支付這電話費。這個數字足夠支付140到150分鐘的話費,也就是兩個半小時左右。可是張翔總是說不要收我的錢,說“張五常教授打電話給你,我怎么能收你的錢”之類的。于是在臨離開芝加哥的前一晚,我把錢給了與他同住一個房間的寥博,估計張翔也不好不收寥博的錢。第二天早上離開酒店的時候,張翔來送我們坐的士去機場,我看他一直沒有再說錢的事,以為他已經默認了這樣的安排。誰知我才一坐上的士,張翔卻突然探頭進來,說那錢他已經又塞回到我放在的士后面行李廂的行李里了。這一下子,我已經無法趕得及把錢重新拿出來還他了,只好苦笑著接受了他的好意。

其實除了錢的問題,這樣占用張翔的手機,也給他帶來很多不便。張教授通常在美國時間的早上與晚上會打電話來。于是這段時間就得把手機放在我這里,使張翔沒了手機用。開始時張教授一天打兩次,后來沒打得那么頻繁,我就盡量多把手機還給張翔用。可是,還是會經常出現手機在張翔手上的時候,張教授打電話來找我的情況。

有一次早上,我還正睡得香,張翔打酒店的內線電話來,說張教授打了他的手機找我。只好是張教授暫時挂線,等上十几分鐘,讓張翔從他的房間跑到我的房間來送手機,然后再打通電話跟我聊。糟糕的是,那酒店的電梯很怪,有一半的電梯是到達2∼15樓,另一半的電梯是到達15樓以上,兩類電梯到達的樓層沒有重合的。可是我住在15樓以下,而張翔他們卻是住在15樓以上,結果張翔從他的房間到我的房間,必須先坐電梯一直下到底層,再換另一台電梯從底層上到我所在的樓層,如此大繞圈子,麻煩得要死。

還有一次,是最后一天會議的星期五,我和朱錫慶、劉市長跟一個正在芝大讀書的中國留學生去了逛芝大校園,再坐的士到中國城吃會議組織的晚宴。張翔他們其實也是去了逛芝大校園,但坐的是另一部的士,跟我們不是一起走,比我們早一步到了中國城的飯店。我下的士的時候,正好看到蔡鴻達扶著科斯也正下了車往飯店里走。蔡鴻達一看見我就喊:“(張)教授打了電話給你沒有?”我才回答了一句:“電話在張翔那里,我沒和他一起,就是打了我也接不了……”正這么說著的時候,張翔就從飯店里飛奔出來,舉著手機叫:“張教授找你!”就有這么巧,張教授正是這時打他的手機,而我剛剛就到達,否則又接不上了。

總之,為了手機的問題,麻煩了張翔很多,在此要對他表示特別的謝意!

另一位到會的溫州年青人是在Michael Best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尤佳小姐。她是個大美人,身材高挑,相貌漂亮,但更漂亮的是她那一口標准純正、聲音甜美的英語。她是被派到美國來培訓的,聽說了這個會議,也自發地前來旁聽。尤小姐冰雪聰明,熱情活潑,大方得體,在一個關于中國法律制度的Panel中,參與了聽眾自由發言時的討論,以自己的實際工作經驗講述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情況,贏得了與會者的熱烈掌聲。

我們私下也進行了交流。因為她是個律師,我就主要問了她兩方面的事情。其一,是她對現在中國經濟法律建設的看法。她談到,法律學界跟經濟學界有一個共通的毛病,就是海歸生搬西方的東西去硬套中國。她生動地形容:“真是你抄我也抄,原來大家都是抄的。”她說物權法就完全是抄西方的,有很多條款與中國的實情完全是格格不入。至于新勞動合同法,她利索地評論道:“里面有些條款,我根本連看都看不懂。”其二,是請她從律師的角度評價經濟學家。她說,他們法律學家如果遇到經濟方面的問題,會去請教經濟學家﹔可經濟學家遇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卻根本不去請教法律學家,這是她覺得的最大的問題。

以往溫州人給外界的印象,是很會做生意,但學問水平不高。可是這次自發地前來參加會議的兩位溫州年青人,都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甚至是高級知識精英了。在他們身上,我看到溫州的未來,那想必會是如芝加哥夏日一般眩人眼目的未來吧……。 <--end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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