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
有句歌词唱道:“想说爱你不容易,那需要太多的勇气。”可以借来描述我们当下民间的慈善行动。
80岁的老泰山每次从武汉来电话都说要6个子女签字,同意他去世后将遗体捐献出去。可是子女们得到的相关信息却不容乐观,似乎倒要腆颜费力求人行行好来成全他的心愿。
仿佛是为了印证捐献之难,近日,广州的媒体报道了陈桂馨的子女讲述的为母亲捐献器官前后一系列波折,读来令人寒心。番禺区61岁的陈桂馨女士在脑死亡后捐出5个器官,成功救治7人。而她的子女为实现母亲的遗愿,不仅被思想保守的亲朋指责为“不孝”,而且还在捐献的前前后后饱受阻力。陈女士捐献的愿望“没有得到番禺当地医院的配合”,子女们“不知该联系哪个单位,打电话去中山一院,对方说不接受,又打电话去广东省眼库,转来转去,终于找到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最终将母亲转至省中医院进行器官捐献;而母亲遗体火化过程中的遭遇,则更让他们难过。番禺殡仪馆的人说:“如果在广州去世,回番禺火化则属于异地,所以要比在番禺去世的人多交一笔运输费,白天是2250元,晚上是2550元,这项收费是物价部门批准的。”毫无商量余地,多么理直气壮!早知如此,人家何必运到广州市区去呢?
这是捐遗体,捐器物如何呢?
《羊城晚报》11月12日报道过海外捐赠的征税状况。国家明文规定: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全部免征进口税,但仅限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12个国家批准的公益慈善团体,而国内依法登记的15万个以上民间慈善组织则不能享受这种“待遇”。去年,一位华人给广州捐赠逾千万元医疗器械,结果关税过百万元,经协调才解决;另一华人多次向广州几家图书馆捐赠珍贵医学书籍,关税每次也都是自己“埋单”。英籍华人、著名文物收藏家赵泰来说,为让国宝“正大光明”回到祖国,他不得不拍卖海外祖屋、文物,“捐赠关税动辄几十上百万元,有时还真捐不起。”
瞧瞧这些行善者的遭遇,不鼓起盗贼一般甘冒风险不怕认栽的勇气,寻常人还真不敢不愿自找倒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