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红出任国家主席有利于中共的现代转型
曾宁
路透社的一则消息,引起了海外传媒的广泛报道:“曾庆红的支持者
向胡锦涛施加压力,要求胡锦涛让出国家主席的职务。”
有趣的是,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接受记者采访,要求证实这一消息
时,是这样说的:“这个问题我不回答也可以”,然后又甩冒出一句
“中国的民主制度正在不断改善”。这无异于给人们就这一问题的猜
度留下了更为广阔、想象的空间和悬念。
曾庆红的支持者难道就不是胡锦涛的支持者,给胡锦涛施加压力难道
压力最终就不会落到曾庆红的头上。中共党内不同派系之间的客观存
在、势均力敌难道不正好有利于中共的现代转型,人们难道不正好应
该鼓励、支持中共党内不同派系之间不公开、半公开或者公开的发展
与演变。中国的民主化──从中共内部的分化及派系争斗开始。
曾庆红在中共十七大后出任国家主席并非完全不可能。但笔者认为,
这不是什么“曾庆红的支持者向胡锦涛施加压力,要求胡锦涛让出国
家主席职务”的结果,而是中共最高领导层尤其是胡、温、曾们等人
达成共识,互相妥协的结果。
胡、温、曾等中共新一代领导人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本
身就是中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统治”向“执政”
转变的继续和延伸。中国的问题,即是中国人民不断普遍觉醒的权利
意识和中共延续了几千年的专制政治之间难以调和、愈演愈烈的矛盾
关系的问题,转变中共的执政方式──分解与化破“极权”,从专制
到民主,无疑就是解决中国问题的钥匙和路径。某种意义上,中国的
问题,就是中共的问题──顺应中国发展历史潮流或阻碍中国发展进
步的障碍的问题。
如果说胡锦涛面临巨大压力的话,那也只能是中共面临着中国不得不
进行更深入、全面变革的巨大压力。
纵观人类历史,任何专制统治者,如果不是因为面临普遍而广泛的深
刻危机,如果不是面临生死存亡的抉择关头,它是绝对不会主动进行
变革的。
自上而下,先党内再党外,中国民主及民主化的问题,同时又是外来
文化中国化以及中国文化现代化的问题。也可以说,民主化即现代
化,现代化就是民主化。现代即相对于古代和近代而言,现代社会即
相对于古代农业社会和近代工业社会而言;中国社会长期处于古代农
业社会时代或初步实现近代工业化并开始迈入信息化时代的门坎;但
现代化却绝不仅仅只是意味着现代商业社会时代的来临或者是信息时
代的来临即信息化而已;现代化最重要的标志性的特征,无疑就是
──人权意识的觉醒,人权旗帜的飘扬和人权的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是封建主义的变种,共产主义则是原始社会的翻版。人类历
史──就是一部复古、返祖、倒退、反动和进步、规则、法制、文明
犬牙交错的历史。
对于任何有利于中共现代转型,有利于催化中共成为一个现代型政党
的事例,人们似乎没有理由不持欢迎的态度。
从惩处陈良宇腐败案件,花大力气惩治腐败等等现象来看,胡、温、
曾等中共新一代领导人显然是想摆脱甚至挽救被腐烂的、权贵资本主
义化捆绑、劫持的中共以及中国共同沉沦的危局。虽然,权贵们纷纷
把家属和财产转移到海外,透露出权贵们早已经作好了充分的应付中
国沉沦变局准备的信息,胡、温、曾等中共新一代领导人试图解决腐
败等问题的努力还是值得肯定。问题是,历史人物的主观愿望并不是
就一定会和客观效果相统一,尤其是在非民主的专制政体之下──毛
泽东、邓小平等在主观愿望上绝对是想把中国搞好,而绝不会是在主
观愿望上就想把中国搞坏、搞烂;但在客观效果上,毛泽东的“武装
暴力革命”和“文化大革命”却恰恰是把中国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
日;邓小平的“不管黑猫、白猫,只要抓到老鼠就是好猫”以及
“6.4”镇压等等就恰恰是把中国搞得稀巴烂、一团糟。
可以说,胡、温是属于代表了中共党内残存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理想”与实践的“理念”派,他们的“理念”更倾向于顾及大众平
民的利益;而曾庆红们则属于“根正苗红”代表了“革命党”向“执
政党”转变的“务实”派,他们的“务实”就体现在因时而变,随机
而动。
残存“理念”派和强劲“务实派”的结合,正是目前中共政局的显著
特征。
(2007年1月19日于贵阳)
民主论坛 上载
附:简复某网友——学者与学究的区别及中共改革最大的阻力
某某:问好!
首先感谢你的复信!
学者与学究的区别,就在于,学究总是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真正的学者则总是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中共改革即改革中共,中国改革就是改革中国。改革即改变与革命。中共改革最大的阻力始终是中共自身,中共改革最大的反对力量始终就在中共内部;而中国改革最大的障碍确凿无疑的始终就是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和专制的政体。
话不在多,有“理”则“重”。话多就如水,水多则如尿。药不能乱吃,话却可以无所不说。说话乃与生俱来,不是禽兽,不为祸害,充分说理,以理服人,说出一个人权新时代,说出一个人权新中国,说出人类的良知和文明。可谓人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不是人人都有说理的能力。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维护你说话的权利。”“你可以做任何事,但以不妨碍他人的权益为前提。”
祝一切顺利!
曾宁敬上
200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