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茂县红军后代惨遭“还乡团”欺压,面临土地被收、生存危机
中国红军后代联盟:蒋巧凤 席宇良(口述)
我们分别叫蒋巧凤,48岁,高中文化 ;席宇良,51岁,专科文化;是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前进村村民,均从事农业生产。1982年10月至今,蒋巧凤承包土地经营1.8亩左右。1998年,我们特别响应党中央政策调整产业结构精神,使每亩土地的经济收入达26000多元。我们的奶奶冯文秀是个老红军。在儿时,她给我们讲了很多徐向前元帅和众多红军在战争年代中的革命历史故事。可如今,随着奶奶的去世,我们不仅再也听不到她讲革命故事了,而且现在或即将受到当地此旧中国“还乡团”还要凶恶的欺负、压迫:有“还乡团”之称的房地商为了能赚黑心钱,他们和当地政府相互勾结,竟要想侵占当初政府以前分给我奶奶她老人家的土地。2003年3月,茂县县政府及其下属茂县凤仪镇政府及前进村村委会等,以当地政府是"自治",不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领导、监督,有独立行使权力为由,不管承包方是谁、处于什么情况,都要强行征收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权(就是老红军的包产地,也同样收回)。凡不依照当地政府命令者,就是违法、违章。否则,一律按防碍公务罪论处。于是,当地政府利用"自治"权利,先后于2003年强行征用村民土地120余亩、2004年征用400余亩、2005年至2006年春期间征用120余亩。对此,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法》、《土地监营条例》、《土地补偿法》等有关对《三保农田》有权履行土地承包权利、有权享有劳动生存权为由,并根据2006年全国“两会”有关勤劳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会议精神宗旨,向县政府提出异议,表示无法接受,希望依照国家法律执行相关政策;并认为我们履行土地承包权是按照党中央的政策,是共产党保持先进性、顺应民心、民情,符合国情的基本要领求,理应得到地方政府的理解、支持和保护。然而,茂县政府为了收回土地承包权,竟强行责令要求我们在2006年4月8日前无条件销毁承包土地上的所有农产品等植物;在今年8月11日前,必须无条件地将土地交回去。否则,将强行机械摧毁;如有不听从者,将按非法论处,对我们处于3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此举无疑将会导致国家好不容易才在当地推广、实行了多年的包产承包经营政策,被官商勾结的还乡团全面摧毁!对此,我们真不明白:现在的政府为什么要这样无法无天地为官商勾结的还乡团撑腰?为什么连对我们这些先辈冒着枪林弹雨、流血牺牲打下共和国江山的红军后代都不放过?非要对我们进行残酷压迫,并且让我们受到严重打击、惨遭洗劫不可?这样一来,失去土地生存权的我们,以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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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千真万确,并均有法律依据、经双方认可认定,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中国红军后代联盟::蒋巧凤 席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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