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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基磐:全面、精辟分析“王炳章间谍、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案”
发布时间: 8/21/2006 5:37:41 PM 被阅览数: 1708 次 来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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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基磐:全面、精辟分析“王炳章间谍、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案”


【博讯2003年2月14日消息】
●“间谍罪”重过“恐怖罪”

   二○○三年二月十日,《中国之春》杂志社、“中国民联”、“自民党”、“正义党”等海外民运组织的创办人王炳章,被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无期徒刑,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判决书》对于王炳章犯“间谍罪”的指控要点:

   一九八二年底,台湾情报机关与王炳章取得联系,协商秘密合作事宜。一九八三年上半年,台湾情报机关派遣间谍到美国纽约,负责联络、指导王炳章进行间谍活动,并为王提供数千美元的间谍经费。

   王炳章在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年间,为台湾情报机关从事搜集、提供大陆军事资料、关系人名单等间谍活动。一九八七年上半年,王炳章通过梁超天(已判刑)非法获取了多份军事秘密资料,其中包括一份名叫《自卫反击战战例》的机密材料----这份材料由成都军区编写,至今仍属机密级内部档案。

   一九八九年六月底前后,王炳章根据台湾情报部门的指示,安排李少民(已判刑)从美国到泰国,与台湾间谍曹某某见面,由曹对李少民进行考核,共同策划对解放军部队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李少民为台湾当间谍长达七年之久,曾于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八年间,先后支付十万美元给“中间人”高瞻,收集有关中国大陆政治、经济及两岸关系的资料,以及七十多篇大陆领导人对台工作谈话的内部文件,并将有关资料转交给台湾军情局。

   二、《判决书》对于“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的指控概要:

   一九八九年后,王炳章以“贯中公司”为掩护与台湾军情局联系,并向其汇报情况,请求经费支持和工作指导,同时在中国境内外发展人员。王炳章在该恐怖组织下设有行动组。一九九八年,王炳章任命张林为“行动组组长”,派遣其回国,伺机采取行动;任命谢虹为“总司令部特种行动指挥部总指挥”。

   自一九九六年起,王炳章以撰写、出版书籍、在网站上发表文章等形式,宣扬“暴力恐怖”主张,鼓动实施暗杀、绑架、爆炸及破坏机场、公路、桥梁,以及使用邮包炸药进行暗杀等恐怖行为,提出绑架对象和手段,同时,王炳章积极发展恐怖组织成员。一九九八年一月,王炳章从珠海市非法入境,在广州、上海等地与范一平、冯冠辉、倪锦彬等人(已另案处理)会面,向他们宣扬“暴力恐怖”主张,

   一九九八年王炳章透过互联网及电话的方式,与谢虹策划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中国大陆五十年国庆大典上进行枪击和暗杀国家要员。一九九九年四月,王炳章将用于暗杀的两支“五六”式冲锋枪、两支“五四”式手枪,以及三百六十发供两种枪使用的子弹,在广东转交给了谢虹,但谢虹在转运往内地时被警方截获,使暗杀行动胎死腹中。

   二○○一年一月至七月,王炳章先后两次到泰国,同朱利锋等多人策划对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实施爆炸袭击。同时,王炳章等人也专程到泰国北部地区考察,企图招揽遗留在泰北的原国民党部队后人,在当地设立“以暴力推翻中国大陆政府为主要目的”的恐怖组织。


●究竟谁出卖了王炳章?

   有人质疑,既然中国大陆当局早就知道王炳章自一九八二年起便为台湾当间谍,那么为何不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王非法入境后被捕时就以“间谍罪”起诉他?

   曾记否,一九九八年一月王炳章是以伪造的美国护照进入中国的,当时中国当局误以为王是美国公民。而当王被捕后不久,美国驻华大使也立即要求见王炳章,提出严正交涉,促使中国当局立刻放人。王炳章返回美国伊始,刘青、胡平、阮铭、胡安宁等十二人即在《世界日报》上联名谴责王炳章自恃“美国公民”身份,到中国会见那些没有美国作靠山的异议人士,连累多人被捕。胡平等人还在记者会上,一再要求王炳章出示护照。当时王因有难言苦衷,故搪塞回避。次年,王炳章第二次持伪造的护照企图入境时,被中国海关人员识破挡住,并通知了美国政府。当王炳章返回美国时,遭美国海关人员拘留,美国国务院官员也向新闻媒体声明:王不是“美国公民”。

   胡平等人抓住王炳章的护照问题穷追猛打,终于导致王的假“美国公民”身份败露,使他从此失去了象吴弘达、李少民、高瞻等人那样的“护身符”。

   据分析,中国当局为何不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王炳章非法入境而被捕时以“间谍罪”论处,可能还有另外的原因,:一、证据不足;二、放长线吊大鱼。

   从“行动组组长”张林入境不久便在广州被捕,到“总司令部特种行动指挥部总指挥”谢虹往内地转运枪支时被截获;从朱利锋因“预谋”爆炸中国驻泰大使馆而被捕,到王炳章在越南企图越境之前便遭“绑架”等等迹象来看,王炳章的每一个步骤都“胎死腹中”,可见中国当局应早就知悉其计划。

   究竟谁出卖了王炳章?只能有两种人:一、身边的“朋友”;二、所信赖的“上司”。此外,至少还有两人出卖了他:方圆和王希哲。

   几名土匪在越南芒街“绑架”了王炳章、岳武等三人之后,曾打电话给王炳章的联络人方圆,要其通知王炳章、岳武的家人出钱赎人,否则便“撕票”。熟料方圆竟然一口拒绝,对土匪说:“你们要撕票就撕票吧,一分钱也没有。”后来,方圆又对土匪说:“王炳章是中国政府的通缉要人,也许中国政府会出钱买人质。”土匪拿不到钱,就与中国在芒街的办事处联系,于是中国派警员过来演了一场“古庙绑架戏”,扮作“绑匪”,把王炳章等人挟持到广西防城港市,再由穿制服的警员前来“解救”,随后对其收审、判刑。这位方圆事后竟然对内部人说:“当初以为中国政府会很快放王炳章,想不到现在中国政府来真格了。”

   王希哲在朱利锋被泰国政府逮捕后,在网上公布了他先前与朱利锋的一封密信,指明王炳章即“朱利锋的后台”。朱利锋企图爆炸中国驻泰国使馆前曾与王炳章及王希哲联系,希望得到财务支援。王炳章专程到曼谷,与朱利锋讨论详细计划,并送去经费。原本一直主张“武装革命”的王希哲,这时却一毛不拔,他在给朱利锋的回信中反而说:“我不支持民运走暴力道路。既然你和王炳章已经决定要炸中国领馆,我也不表异议。”朱利锋被捕后,始终没有把王炳章招出来,可是,王希哲却在这个时刻突然在网上公开了那封密信,从而迫使朱利锋向泰国警方承认经费来自王炳章。王炳章随之被驱逐出泰国,越南政府亦不肯给王炳章入境签证。如今王炳章被中国政府以“阴谋爆炸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而定罪,系王希哲所出卖。


●王炳章因何挺而走险?

   纽约《侨报》二月十二日刊登了记者林菁写的一篇报道,题为《社区人士谈王炳章》。其中,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原《中国之春》主编冯胜平所说的一番话令人回味。

   冯胜平说:“我跟王炳章很熟,猜到他会走到这一步,这是海外民运格局所迫,并不是他的初衷。武装斗争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涵义,现在可能会被理解为恐怖主义。我认为王炳章走错了一步。他可能不会真正把他的暴力主张付诸实施,因为如果他真的想做,他就不会说出来。为什么王炳章主张走暴力的道路呢?主要原因是这条路还没人走,所以存在‘资源’,还有人支持他。他是被‘资源’所迫。”

   长期以来,“资源”一词在海外民运中成了“经费来源”的代名词。更具体地来说,“资源”即指能够提供大笔经费的美国和台湾的情报机构及基金会。“资源”既是民运各派登台唱戏的原动力,也是各派明争暗斗、相互诋毁的起因。王炳章原先一家独大的“资源”早已被胡平、薛伟、于大海等人夺去。如今,“资源”主要在吴弘达、张尔平、刘青、薛伟、韩东方、何频、王丹、达瓦才让、林保华、阮铭、张伟国、迪里夏提、洪哲胜、易丹轩、魏京生、李强、陈一谘、连胜德、李洪宽、王军涛、辛灏年、伍凡、赖昌星、李世雄、张洪堡、彭明、王希哲、汪岷等人手中,日渐没落的王炳章回天乏术。

   资深新闻工作者莫利人对《侨报》说:“一九八八年‘民联’发生内斗。那次内斗被称为‘倒王’,王大权旁落。在失势之前,王并没有提到民运要采取暴力方式,事实上在‘倒王’之后,他一直想东山再起,一些会议和活动,他经常不请自来。后来,王逐渐提出一些激进的口号和主张。王能说会道,出口成章,他多年为信仰不遗余力。”

   海外民运“不成气候”的现状令王炳章痛心,“资源”的格局令王炳章不平。胡平、刘青等人为了防止他卷土重来,处处怀有戒心,时时暗中设绊,甚至还派细作在他身边,离间、分化他的组织,围堵“资源”管道。王炳章除了挺而走险,别无它路,除非自甘淡出江湖。


●被人用了“借刀杀人”计?

   王炳章出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用了“诱捕”一词来形容中国警方的这次抓人。凡事先知悉王炳章秘密行动计划者,都不能排除疑点。只要其中的任何一人暗中给中国政府打一通电话,发一个电子邮件,或者投一封匿名信,都足以致他于死地。

   凡“间谍案”都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之列。深圳法院按照这一惯例,在审理王炳章案件时没有举行“公开的庭审”。当局所要保密的是“告密者”,而非案件所涉及的某些“机密文件”,因为“告密者”还在海外民运各组织、各派系之间频繁走动,作种种表演,跟国安部感兴趣的人亲热地打着交道,甚至他们被引为“哥们”、“知己”、“恩师”。

   有人四处放风说,凡是出现在王炳章《判决书》上的名字,很可能就是出卖他的人,比如某某某或某某某。这未免太小看大陆国家安全部官员的智商了。处理这样一宗具有国际影响的案件,一宗针对海峡对岸情治系统的案件,大陆司法当局自然要慎之再慎,尽量做到滴水不漏。其实,那些在《判决书》上刻意回避的名字,反倒是最应引起台湾情报部门以及海外民运组织所注意的。那些本来在王炳章案件的各个主要环节中无法抹去名字,如今不见了,这决非省略从简或者无意疏漏,而是必有缘故。

   近年来,无论在台湾情治系统方面,还是在海外民运方面,勾心斗角的乱象一直困绕着主事者,所以,不能排除有人处心积虑想借中国当局之手来除掉王炳章的可能性。几年前,有人曾经暗中向台湾政府写王炳章的“黑函”,并向美国司法部门“告发”他,甚至对CIA一口咬定王是中共特务。其下手之狠毒,手段之卑劣,非平常人所能。何况在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中,共特这顶帽子已经落在王炳章头上已经有十余年之久了。

   当王炳章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消息传来,也是几家悲愤几家乐。海外民运方面竟然无法达成营救他的一致意向。而刘青、胡安宁等人还以“王炳章案情况十分复杂,戏中有戏,许多事实是不清楚的”为由,拒绝参与签名,要做“中流抵柱”来加以抵制,实在令人跌破眼镜。

   彭基磐200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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