涌现更多的王斌余,社会才可能和谐
2005年9月11日
甘肃穷苦民工王斌余在宁夏屡次追讨欠薪不得反受尽屈辱,愤而将四个拖欠他工钱的家伙干掉,主动投案后仍被判死刑的事件,目前正在大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民愤。人们在同情和声援王斌余的同时,强烈地谴责那些将王斌余们逼入绝境的权贵黑心贼,愤怒地诘问这种尖锐矛盾下的社会现状如何能够做到“和谐”,严厉地声讨对包括广大民工在内的极弱势群体的生存权根本不予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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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杀人的人,我本人是极少给予同情的,但对于王斌余及与他相仿的人,我觉得实在太值得同情和声援了。他们本身都是无辜至极的受害者,都是被强势群体和大小权贵们长期地、再三地苦苦相逼,陷入绝望的万丈深渊,而他能接触到的整个社会体系却又无比地冷漠,对他们的悲惨遭遇视而不见,甚至还趁机落井下石,让他们在感到极端的无助之后,最终倾其之力反戈一击,拼它个鱼死网破,让那些压迫他们的畜牲遭到现世之报的。
这些极弱势群体无时无处不饱受强势群体和大小权贵们的恣意压迫和残酷剥削,在水深火热当中苟延残喘,而那个助纣为虐的现行体制却连最起码的合理反抗权都不赋予他们,他们在多次寻求过合理、合法方式反抗再三受挫之后,忍无可忍地选择了不合理、不合法的方式进行反抗,显然是可以理解、值得同情的。
这些采取最激烈的方式反抗的极弱势群体,毫无疑问都成了悲剧角色。即使他们最终因为强大的民意声援而免于一死,也免不了将在高墙内渡过余生,失去自由还要受尽牢头狱霸们的欺侮,这辈子绝对是毁了。他们往往还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无论是被处决,还是终生陷于囹圄,他们的家庭都将过得更为艰辛。况且,他们及其家人更要面对大小权贵们极可能的变本加厉的报复,最终落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如果在事后我们未能给予持续的、足够的关注的话,这并不是什么不可能发生的事。
他们另外一个值得同情的地方,就是他们在反戈一击的时候,他们并未殃及其他无辜的人,更没有把整个社会作为报复的目标。他们做不到圣人们所强调的“以德报怨”或“以直报怨”,最终选择了与敌偕亡的“以怨报怨”,但他们仍能信守和坚持“冤有头债有主”这个简单朴素的道理,这在“将整个社会作为报复对象”之倾向越来越明显的时下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自不待言,这种王斌余们随处可见,有如可能随时喷发的活火山般的社会状态,是异常可怕的,也是极其缺乏和谐的。而且,这个社会越为了表面上的“和谐”而压制这种自发的反抗,到最后压制不住喷发出来时,能量就可能越大,破坏力、摧毁力就可能越惊人,能够熔化一切的岩浆所到之处,必将把所有的事物都统统毁灭掉,无论其有辜还是无辜。用物理语言来形容,这个社会的压强现在已经异常接近临界点了。
那么,在目前这种状态之下,如何才能和谐得起来呢?我觉得,这就有待有关当局赶紧多做些有利于广大弱势群体和限制强势群体和大小权贵们的事情了,而别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者仅采取一些只能隔靴搔痒的措施。具体应该怎么做,说起来却又太复杂了,牵涉面也过广,再说无论左、中、右都进行过汗牛充栋般的深入探讨,在此就不拟讨论了。我只认为,只有涌现出更多的王斌余来,我们这个社会才有可能和谐得起来的。
有人也许会质疑,寄望于这个社会涌现出更多的王斌余,这不是在鼓励“暴力革M”吗?这不会重蹈以往暴力革M越革越“左”,最后大家一起革到虚脱的覆辙吗?我不否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如果操作不当,乃至让某些权谋狂、野心家窃取了“革M”的支配权和话语权的话。但是,如果操作得当,让弱势群体有针对性地狠狠反抗一下,让那些惯于骑在弱势群体头上作威作福、予夺予取的强势群体和大小权贵们也尝到将别人逼上绝路会有什么后果,让他们集体长点记性,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有所收敛,进而让弱势群体在与强势群体、大小权贵们对垒时取得一个更有利于前者的平衡状态,这社会才有可能变得相对和谐一点的。
也许又有人会觉得,这有教唆弱者采用法律之外的对抗方式之嫌。对于这种质疑,我是觉得在现实中有其一定合理性的。众所周知,美国的社会氛围相对而言算得是比较和谐的。虽然你可能不认同这个观点,虽然你可以认为在那里各种暴力犯罪案件正不断地发生,但你总不可能会得出,那个社会现在有爆发什么暴力革M的可能性吧!不存在爆发暴力革M的倾向,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就是和谐的。
而另一点值得思索的是,在美国这个社会,私人拥有枪支基本上是合法的;人们持有枪支,可以在自己权益正受到侵害而法律一下子无法提供适时援助的某些场合下实施自卫,如自己的私人场所被非法入侵时。而正是因为人们拥有了这种以实际行动捍卫自己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令那些原本有侵犯别人之意图的人发觉侵犯别人的成本过高,代价过钜,从而知难而退,让原本潜在的侵犯者和被侵犯者两个方面因此达成一种较稳定的和平共处、互不侵犯的平衡关系,并在某个角度弥补了法律和司法系统管辖范围上的不足,从而为造就社会氛围的和谐从某个层面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即使在美国这种法律体系极其完善的社会里头,都需要赋予人们这种自行捍卫自己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那么在我们自己这个法律体系极不完善的社会中,这种权利就更应该不可或缺了,而且其适用的范围应该比美国社会的更广泛才是;而苟活在我们社会最底层当中,连最基本的权利都随时被肆意侵害着的大批王斌余们,眼下就更迫切地需要这种权利来弥补法律和社会上的苍白了。
从内心里说,我确实不希望见到更多的王斌余事件再发生在神州大地之上——如果它还将被归于悲剧的话。但是,如果类似王斌余事件的性质能够不再属于悲剧,而成为一曲不畏强暴、勇于捍卫自身权益的正气之歌,那么我倒是乐于见到更多作恶多端的恶棍们早日在被压迫者的反抗之下恶贯满盈的。
也只有在这种权利的辅助、敦促及催化之下,迟迟无法实现正义的、甚至被不义集团挟持了的法治系统,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完善起来,起到其原本应有的公正作用,这个社会才可能最终和谐得起来。
源自国内论坛 (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