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论坛]热汉最新报道:陈水扁晚间出面说明
陈总统根据陈瑞仁检察官的起诉书,晚间出面说明,陈总统表示,对于国务机要费,对民进党造成的伤害表示抱歉。陈总统也对陈瑞仁检察官的辛劳表示致意,虽然他不能完全同意起诉书的写法,总统最后也提到,他是为了保护外交机密,所以不能全盘扥出,因此他愿意背负受委屈的罪名,但他也强调,自己不恋栈职位,若法院一审判有罪,他会自动下台。
陈总统表示,这次判决如同死刑。他表示,大家会相信他会贪污这些钱吗。他说,宪法表示,除了内乱和外患罪外,总统有刑事豁免特权,但这是保障总统这个职位,而不是保障个人。陈总统说,为了遵守宪法的明文规定,如同他去花莲作证一样,他充分配合检查官的调查,并放弃总统的刑事豁免特权。
总统说,两次的侦查,时间都很长,中途没有休息,这表达他对司法的尊重和支持,总统说,他心中坦荡,他可以面对检察官的询问。
对于起诉书,陈总统首先提到,他在上任之初,就把自己的薪水减半,除了景气不好外,帮国家省钱,省掉千万的钱,难道他会用发票去A只有1480万的钱吗。
第二点,对于总统一年可使用的国务机要费,ㄧ年有ㄧ亿ㄧ千万元,好比奉天项目,但他都将钱缴库,如果他要A钱,又何必去辛苦找发票。
第三点,总统说有三千万的机要费用,是可以不用发票核销的,但他都把这些钱缴库,如果他要A钱,就把这些费用放入自己的口袋就好,又何必用发票A钱。
对于审计部这次的调查,总统举例了很多名词,表示有太多用途别和科目,项目变来变去,连审计部都搞不清楚,所以连检察官对于非机密费的使用方式,都搞错了,并且在国务机要费方面自创名词。
总统说,至于他自己是否有特支费,在总统的预算书中,是没有的,但总统强调,五院院长以下,各级长官都有特支费使用,但唯独总统没有,所以他会将机要费视为特支费,如果总统都没有机要费,那要如何去运作,对于这种混乱的费用规则,实在很需要来建立制度。总统举马市长将特支费收入自己的口袋为例,其实都是没有制度所带来的结果,因此若是将他收集发票所使用的费用,当作贪污,那他连乡长都不如。
对于上任后,机要费的核销方式,在89年可以,可是在90年后,方式就改变,这实在是两套标准。他指在国务机要费方面,有关机密和非机密费方面,比例都是机密比非机密的比例大,但为了维持1:1的比例,因此才再收集发票,来填充机密费的不足。
让总统不理解的是,前五年这样做,审计部并没有提出不当的指示,反而在现在才说不适当。
对于钱是否进入自己的口袋,陈总统解释说,发票的部份,如果要A钱,他全家大可以把所有的发票拿出来核销,但他没有,而所领出来的钱,全部用在公家用途。
总统表示,陈瑞仁检察官,之前向他说,对于机密的外交工作绝对会保密,但他说起诉书中却将很多外交机密的人员,白纸黑字的写在纸上,他对于外交工作所造成的伤害,他感到深深地抱歉。好险他没有全盘托出,不然有更多的人受到伤害。对于提到的甲君,目前已经失联,总统说为了维护外交机密的安全,有时候可能会说些谎,但他绝对是为了维护外交机密的安全,而不是为了袒护自己。
总统最后两点声明表示,第一,他个人声誉微不足道,但他绝对不会恋栈职位,不用等到三审定谳,若一审判有罪,他下台一鞠躬。
第二,他深爱台湾,深爱这个国家,为了国家的利益,有关敏感和机密的工作,他不能说就是不能说,如果因此而受到委曲,他个人愿意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 看完陳總統的全程演說的當中,其實我一直在注意一件事(至於貪污一事白痴都知道,前面chylin兄也都貼了各種不可能的原因,根本不可能嘛!!)
"他會不會在那麼大的壓力下,說出那四位秘密外交人員的情事及章節,甚至是人名",結果完全沒有...
這顯示我們的確選了一位好總統,因為他不會為了個人職位,為了擺脫罪刑,而出賣在外辛苦賣命的情報人員,甚至為了保護他們,而願意受人指責,讓人誤解!!
台灣俗諺:"死是死道友,不用死貧道"
這句話的意思是,為了自保,不惜出賣別人,即使害人家死了,只要自己沒事,也就沒關係!!
阿扁沒有這麼做,直到這一刻,他仍信守諾言..
個人覺得有這麼一位能抗壓又置國家利益在個人之上的總統,實是台灣民主道路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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