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家安全厅公告 / 欢迎公民和组织进行举报
为防止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行为,欢迎公民和组织对下列行为和情况进行举报:
1、《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即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说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行为: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2、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关系招摇撞骗的;
3、涉及境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法轮功”等邪教势力及其他敌视我社会主义政权、制度的组织、人员的可疑情况;
4、涉及技术泄密和技术窃密的可疑情况,电子通信工具、卫视设备和有关建设项目不符合维护国家安全要求的可疑情况,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可疑情况;
5、其他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管辖的可疑情况。
对提供重要情况和线索,为国家安全机关发现、破获重大案件,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行为发生的报告、通报者,经省国家安全厅批准后,按照《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0851——6998123 (贵州省国家安全厅)
0851——5713761 (贵阳市国家安全局)
0852——8641110 (遵义市国家安全局)
0858——8685327 (六盘水市国家安全局)
0853——3461731 (安顺市国家安全局)
0854——8223521、 0854——8984078 (黔南州国家安全局)
0855——8063933 (黔东南州国家安全局)
0859——3113791 (黔西南州国家安全局)
0857——8304191、 0857——8304114 (毕节地区国家安全处)
0856——5202786 (铜仁地区国家安全处)
贵州省国家安全厅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北路88号,邮编:550004
_(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