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案 後天傳訊馬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陳曉宜、王貝林/台北報導〕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使用特別費疑涉不法案,檢方發現,馬英九將每月特別費直接匯入私人戶頭,涉公私不分;另外,經查部份特別費使用狀況,有部分領據疑不全,承辦檢察官侯寬仁認為有疑點待釐清,決定在本週二以關係人身分傳訊馬英九說明。
馬英九將如期前往說明
馬英九本人昨晚被媒體問及是否收到傳票時,僅答復「我們新聞處已經發出消息,謝謝。」隨即離去。台北市新聞處昨天深夜發布新聞稿表示,馬英九將如期前往說明,並充分配合調查。
據悉,查黑中心近月來已傳訊包括台北市府會計、審計等相關人員。查黑中心調查發現,北市府首長特別費中,用以犒賞、獎勵員工或一般支出,每月由單人簽收方式領走,事後再補領據或發票,檢方向審計部調閱相關資料,卻發現領據不全。
檢方目前追查重點在於,此筆款項若用於犒賞,特定人代領後,是否發到相關員工手中,若是一般支出,是否有發票為證。
民進黨立委謝欣霓等人於八月二日赴查黑中心,檢舉馬英九使用特別費認養流浪狗「馬小九」。他們也指控,馬英九每年財產增加的數字,與每年市長特別費中,不需單據的部分相當吻合,質疑馬英九都把這一半特別費當生活費。
綠營疑特別費變生活費
高檢署查黑中心在八月十一日正式分案偵辦,另外,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等人也在九月廿九日向北檢告發,指馬英九去年底向監察院申報的當年度財產,無故多出一百零六萬元,質疑應是侵占首長特別費所得,檢方對此也一併調查。
對於馬小九的部分,馬曾多次解釋,認養馬小九是配合農委會與市政府政令宣導的公務活動,北市主計處認為,在馬小九領回家前的九千九百元診療費等相關費用,可以特別費支出,且該筆費用已經台北市審計處核銷,並無不法。
但該筆支出在七年後的現在經查帳被發現,馬英九認為,既然是他認養馬小九,就應該自付所有費用,但當年由秘書處相關人員認為是公務支出所以逕自核銷,一直以來他並不知道,但現在知道了,所以在九月十九日完成「支出收回」九千九百元。
對於馬英九將半數特別費(每月十十七萬)匯入私人帳戶,北市主計處則表示,程序並不違法,一切都是依審計部的規範辦理,全台灣不只馬英九,包括蘇貞昌及各縣市約六千五百位首長,都是依此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