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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案将于12月24日宣判/群体性事件多发的原因何在?
發佈時間: 12/23/2009 12:18:11 AM 被閲覽數: 88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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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消息:刘晓波案将于12月24日宣
 
 
 
(博讯编者按:《参与》也收到同样稿件,希望给博讯署首发的稿件,避免一稿多投,引发版权混乱。谢谢)    博讯独家消息:北京当局将于12月23日秘密审理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消息人士透露,刘晓波案12月23日开庭审理一天,当天不宣判,而选择在开庭次日即24日宣判。

当局选择圣诞前审判煞费苦心

    
    中共当局历来就有利用独特时间空档来迅速处理重大政治或人权案件的传统。西方的圣诞节相当于中国的春节,在西方沉浸在圣诞的节日气氛中,各大媒体会减少对刘晓波案件的关注程度,中共试图藉由此种时间安排、以及速战速决的策略减少国际社会的舆论压力。
    
    在设法减少国际噪音的同时,中共也煞费苦心地减少国内的抗议声音与活动。在刘案被审理前,零八宪章发布和签名活动已经逾周年,总计有超过1万名以大陆为主的人士实名联署了零八宪章。对于国内的抗议活动,中共的防范力度堪比中共建政60周年、“六四”20周年。
    
    据不完全统计,张祖桦、余杰、赵达功、蒋亶文、野渡、滕彪、温克坚、张辉、刘荻、野火、高瑜等第一批303名零八宪章签署人中大部分人士均在案件审理之前被约谈,大多被问及对刘案什么态度,以及是否有抗议活动和声明。截至目前,他们大部分人士均被软禁在家,或在外出时有警车跟从。其他批次的宪章签署人中较为知名的异见人士和维权人士也在被约谈、软禁之列。
    
    在国内外全面消音的严密防控之下,有网友开始发起“与晓波同行的黄丝带行动”,呼吁大家前往法庭旁听,申明身在京外的网友可以到政府所在地抗议,希望网友们在参加活动时佩带黄丝带,以表示支持和声援。有网友还制造了网络相册,图标上写着“释放刘晓波”。
    
奥巴马访华明确提到刘晓波案

    
    11月中旬,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期间,明确向中共提交了一份异见人士的名单,刘晓波位居首位。但是截至奥巴马结束访华返回美国,美国没有收到中共任何正面的回应。
    
    刘案被国际舆论认为是中国当前的首要政治和人权案件,也是国际社会观察中共是否有启动政治改革、容忍政治异见的风向标。不过鉴于胡锦涛、温家宝执政以来,从未有过基于西方政要的压力而释放或假释异见人士的先例,这一点被舆论认为胡温时代远逊于江泽民、朱镕基时代。
    
    中国国内异见人士分析,从刘案审理前中共一系列的大幅度动作,以及精心的时间布局,刘案不可能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刘晓波可能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是实际有期徒刑。根据中国刑法第105条的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由于零八宪章影响巨大,中共当局对刘晓波可能会重判,不排除依照法定刑期中最高档位来量刑裁决,判处实刑刑期在五年以上。
 
 
 
群体性事件多发的原因何在?
 
 
    来源:人民网
    
     12月21日,“2010年《社会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社会形势报告会”举行,会议在对2009年的社会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2010年的形势进行展望与预测。社科院学者指出,今年群体性事件发生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我国发生群体性事件0.87万起,2005年上升为8.7万起,2006年超过9万起,2008年群体性事件的数量及激烈程度都超过以往。如今,社科院学者称,今年群体性事件发生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 (博讯 boxun.com)

    
      每一起群体性事件往往都伴随着死伤,加剧官民对立。这显然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同时,毋庸讳言,我国现在正处于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客观上就容易滋生群体性事件,因此对待群体性事件不必谈虎色变,更不必泛政治化,当然也不能小觑。
    
      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原因是什么?有学者认为,源于民怨太深。此说有一定道理。那么,民为何怨?民怨什么?说白了,民众的利益和权益受到了侵犯,比如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集资等等方面,一些部门欠了民众很多债。欠债无疑会让民众怨愤,尤其值得提及的是,民怨无法排遣,长久积蓄,终究会爆发。
    
      因此,要纾解民怨最需要相关部门做到不与民争利,权力安分守己,恪守边界,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何来民怨?同时一旦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民众能够采取有效途径得以捍卫,换言之,要畅通民众的诉求渠道。
    
      遗憾的是,当民怨产生时,一些相关部门并没有及时而认真对待,更不要说积极重视了。能拖的拖,能躲的躲,能捂的捂,能推的推。更有甚者,有的人受到委屈和不公平对待了,怒而上访,却备受阻挠。在一些部门看来,上访者通常被强加了许多称谓,一些官员甚至将上访妖魔化,上访者被冠以“刁民”、闹事者等称谓。诚如报道称,上访者因此常常被小心地“关照”起来,一见他们来到政府办公场所,围、堵、压、吓就成了最常用的办法,生怕影响了政府的面子和形象。在这种情境下,一旦遇到导火索就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
    
      尤值一说的是,关于群体性事件,有学者提到“非阶层性的、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冲突”这个概念。意即,非阶级性的是说参加的人群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无直接利益的是参加群体性事件的人和事件本身没有关系。这种现象同样值得重视和警惕,从侧面看民众的怨气很大,即便与自己无关,也想找机会发泄,一有机会就要宣泄。
    
      日前,《求是》刊文称,群体性事件大多与利益纠纷有关,预防群体性事件的根本立足点在于化解矛盾纠纷。多年的实践证明,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环节解决成本最小,必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诚然,只有相关部门做到不与民争利,并及时畅通民众的诉求渠道,建立公正的裁决机制,才能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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