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
作者:刘晓波
国家由它的民众构成,民众是一个国家的主体,也是国家主权的来源和国家利益的拥有者。在一个合理的政治制度下,政治权力来自民众的授予,政府靠民众血汗养活,政府或执政党仅仅是国家的公仆而非国家的主人。政府必须真正地而不是口头地把民众当作衣食父母,而把自己当作民众公仆。所以,政府的首要职能是善待自己的人民和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权力和国家财政,都必须做到“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政府所代表的国家利益必须具体化为民众的利益,最终具体落实为个人的安全、财产、自由和民主等诸项法定权利。
总之,尊民爱民、特别是尊重和保障民众用和平的方式置疑、批评、甚至反对政府决策的权利,才有资格代表由民众利益汇集而成的国家利益,也才可以称之为爱国政府,才有资格倡导爱国主义。
然而,一个独裁政权的爱国恰恰相反,它高调提倡爱国主义却从来不尊重不爱护国家的主体——人民。
首先,它的权力不是来自民授而是来自暴力并靠暴力维持,它把本应服务于社会公益的公权力变成政权及权贵的私权力,变成贯彻政权意志、牟取权贵利益的工具。
其次,它维持社会秩序的主要方式是暴力恐怖和意识形态谎言,它剥夺民众的基本人权,它封锁公共信息,压制多元化的价值和不同意见的表达,它不允许自由的思想和信仰,不允许民众议政、结社、罢工和游行,不允许民众用和平方式来表达自身的不满和对政府的批评。
最后,它靠人民的血汗来养活却从来敌视民意并以虐待人民为乐,它增进社会福利的主要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它用暴力抢掠了全部社会财富,然后从本应属于民众的财产分出一小部份恩赐给民众,非但不觉得羞耻,反而自以为是“皇恩浩荡”,逼着民众感恩戴德。
中共掌权后,为了维持党权对人民和国家的绝对统治,一直在大谈爱国主义,也始终强调一种似是而非的统治逻辑——“亡党亡国论”。六四后,这种论调变种为“稳定论”和“崩溃论”的相互补充。它的正面宣传是“只有中共才能给中国带来稳定和繁荣”,它的反面灌输是“离开了中共政权中国就将大乱甚至崩溃”,这一正一反的双簧演奏着“亡党亡国论”的主旋律。
事实上,“亡党”与“亡国”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任何政党都是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表,而没有资格宣称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代表。即便是执政党,也不能等于国家,更不能等同于民族及其文化。中共政权,不等于中国,更不能代表中国文化;亡党,只意味着某一执政党政权的坍塌,而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崩溃和中华民族的沉沦。中国历史上的政权更替频繁,但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并没有“亡国”。
“亡国”,只能是“主权更迭”,即由国与国之间的极端冲突造成,民族被征服,领土被占领,主权被剥夺,一个国家被另一国家所颠覆并控制(或由占领者直接统治,或占领者通过操纵傀儡政权进行间接控制),而绝非“政权更迭”,一国之内的政权更迭与亡国无关。美国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期间由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的政权更迭定期进行,而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则一脉相承。
在此意义上,冷战时期的前苏联阵营中的东欧诸国,尽管在表面上还是主权国家,但实际的状态更近于“亡国”,因为这些东殴国家的政权直接受制于前苏联霸权的武力操控,以至于,前苏联为了达到完全操控这些国家政权的目的,在这些国家发生旨在摆脱苏联共产霸权的改革之时,不惜将坦克直接开进这些国家的首都,以赤裸裸的武力来恢复前苏联的共产霸权。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古老国家,自从秦始皇通过武力兼并而建立统一秦朝政权之后,经历了无数次政权更迭,但中国作为一个作家并没有被灭亡。只有蒙族武力颠覆宋朝和满清武力颠覆明朝,踏破中原大地的马蹄和手起头落的马刀,将汉人置于劣等人地位的种族歧视制度,还可以勉强称之为“亡国之耻”。反元复宋和反清复明的斗争,还可以称之为“复国”的反侵略反占领的斗争。1840年以来西方列强与中国的武力冲突,即便是中国的屡战屡败,不得不签下大量丧权辱国的条约,也始终没有沦为彻底的“亡国”,甚至包括日本人扶持的“满洲国”和汪精卫政权,也并没有取代中华民国政权。
同样,在中国近代、现代历史上,内部的频繁权力更替之中,衰亡的仅仅是某个“家天下政权”或“党天下政权”,而非国家本身。孙中山和袁世凯合力推翻满清之功,最终以国民党的“党天下政权”取代了传统的“家天下政权”。毛泽东及其中共打败了蒋介石所代表的国民党政权,不过是国民党的党天下被中共的党天下所取代,也只是一国之内的改朝换代,并不涉及中国主权的转移。换言之,中共政权只有五十年,而中国历史已经延绵了五千年,中共所颠覆的仅仅是“国民党政权”,而非中国这个“国家”。所以,中共在1949年夺取政权,只是又一个“新政权”的建立,而与“建国”无关;毛泽东也仅是“新政权之父”,而决不是“新中国之父”。即便现在的中共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但六千多万党员与十三亿人口相比,也仅仅是少数,怎么就能那么大言不惭地宣称“代表人民和国家”。中共之所以一直自奉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天然代表,绝非真的“替天行道”,而是要维护独裁强权及其既得利益。
凡是独裁政权,都喜欢倡导爱国主义,而独裁爱国主义不过是祸国殃民的藉口而已。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
2005年10月3日于北京家中
刘晓波:难道中国人只配接受“党主民主”
作者:刘晓波
【大纪元1月6日讯】2005年10月19日,中共国务院新闻办于发布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尽管这是中共掌权后发表的第一份关于民主建设的白皮书,但除了白皮书的公布本身之外,其内容毫无新意。
白皮书的核心内容是关于“国情论”、“党权论”和“中共英明论”的论证。
此次白皮书中“国情论”,不再强调中国的经济落后和人口素质低下,而是着重中共的核心领导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中国人民的自愿选择,也是历史地形成的,而不是共产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民;显然,“国情论”是为了否定民主形式的普世性,也为了以特殊国情来掩饰中共现政权的合法性。
“党权论”公开肯定了中国现行的党权至上体制,无论是抽象的人民主权的民主建设,还是写进宪法的人权保护及其具体人权,也无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协制度,还是所谓的中共特色的“民主集中制”,更无论是基层民主进程,还是依法治国,皆要在中共党权的领导之下,而与人民主权无关。
“中共英明论”意在宣示:当下中国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中共的功劳,甚至不惜把一系列失败辩护为伟大的成就。同样,改革以来中国的任何一点点民主成就,也都是中共英明领导的功劳,而绝非来自民间的自发争取。
于是,白皮书等于向全世界宣告:在人民主权的民主之上,还有中共党权这个更高的权威,这个党权才是至高无上,也就是“党主人民”和“党主民主”,人大是党权的傀儡,政协是党权的花瓶,司法是党权的工具,人权和民主等辞汇是党权的装饰。象中共当局发布的人权白皮书一样,这份民主白皮书也充满了谎言,比如,白皮书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 13亿国人是党权驱赶下的羊群,根本无缘参与国家主席的选举;再如:白皮书声言“发展党内民主”,但6800万党员中的绝大多数,也不过是党奴而已,也与党魁选举无缘。
这就是白皮书所标榜的“中国的政治民主建设”!
所以,与其说此白皮书是关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公告,不如说是为“维护党权至上的独裁体制”的公开辩护。
1949 年10月1日,毛泽东第一次登上天安门之后,“他是人民的大救星”的歌声唱遍大陆,且历久而不衰,直到今天,还是人们发泄不满时的怀旧工具;1984年 10月1日,邓小平走下天安门检阅三军、接受“小平您好”的真心拥戴之后,“总设计师”一挥手,就恩赐给小民以奔小康的机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经济上获得有限的解放;1999年10月1日,江泽民在检阅了三军之后,尽管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但他仍然稳坐“继往开来的领路人”的核心位置,进行了又一次皇恩浩荡的理论创新,让那些发了大财的资本家加入中共,在政治上获得钦定的解放,不再只是人大、政协中的统战对象和政治花瓶,而成为执政党的一员。不知道新党魁胡锦涛准备何时登上天安门检阅三军,为自己的亲民形象造型。
我不否认中共执政集团内,会有善待人民且具有一定现代政治意识的高官,比如胡耀邦和赵紫阳,在当政之时也确实做过不少善政,并为推进政改而甘冒风险。但是,即便如此,百姓的权益也只能等待自上而下的恩赐,何况,这样的好官在中共体制下难以长存。退一万步讲,如果国人能经常遇到明主,或皇帝的开恩不是偶然行为,而是隔三差五地浩荡一次,等待恩典的民族惰性,尽管有辱做人的尊严,因为得到了实惠也还情有可原。可悲的是,国人历经诸多苦难和漫长等待,才会偶然遇到一个贤明的君主或一次极为吝啬的开恩,得到的总是迟到的微薄补偿和可怜安慰,为什么仍然只会仰视皇冠?何况,在中国,王朝回圈的历史上的每一次皇恩浩荡,要么发生在百废待兴的开国之初,要么发生在危机四伏的末年,在根本上不是为了民众的福祉,而是出于巩固政权、维持政权或挽救政权的政治需要。而国人仍然象完全需要成年人照顾的婴儿,只会等待明主的出现。难道国人真的就永远长不大、永远人格残疾和弱智,宿命般地只配跪着祈求和接受皇恩?!
毫无疑问,后毛时代的大陆,比之于毛泽东时代,国人得到了温饱的实惠和极有限的个人选择空间,邓小平开创的实用主义猫论比强调阶级斗争的毛思想,具有了灵活而柔软的弹性,但是,这一切变化,都没有在根基上改变国人的基本生存状态;这块土地上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千古一系,单传至今。那就是:人的权利、国家的命运、社会的任何进步和老百姓生活的任何改善,主动权和决定权皆牢牢握在独裁者的手中,皆是自上而下的恩赐,需要子民们三呼万岁,以示百姓的忠诚和感恩;需要社会名流扮演同舟共济的诤友,需要御用文人妙笔生花的辩护和赞美,以示君主的英明和戴德。
尽管,近年来民间维权运动有所起色,但也必须看到民间维权事业面临的严峻现实,自下而上的争取做人尊严和自身权益的运动,不是被阴险的独裁者作为夺权和建立新王朝的工具而利用,就是被野蛮的专制机器彻底剿灭,一场场揭竿而起的大规模民间反抗运动,无论是传统的暴力反抗的改朝换代,还是现代的和平抗争的政治反对运动,都无法撼动专制制度和奴性文化的根基。
原因何在?
独裁官权的镇压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民众的冷漠则是更深层的原因。在愚昧、懦弱而盲目的民众心中,被利用等于被解放,等于重获新生;在懦弱而聪明的犬儒身上,被镇压就是被征服,就等于从此做帮凶、做帮闲,起码做沈默的顺民。国人何时尝到过当家作主的真正解放的滋味?中国何曾走出过专制王朝的治乱回圈的历史怪圈?
直到今天,中共执政的日子,仍然以“解放以后”、“建国以来”和“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表达方式,以“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说辞,成为一代代人最基本的历史常识和语言习惯,深深地沉淀在民族的集体记忆中,普遍地应用于人们的口语和书面语中。就是那些对中共历史瞭若指掌的知识份子和党内开明派,在揭露中共执政后的累累罪恶时,也要习惯性地用上述辞汇来为历史划界。
同样,现在的百姓谈起八九运动和六四大屠杀,绝大多数人随口说出的词仍然是“动乱”或“暴乱”,即便是亲历了浩大的和平游行和血腥大屠杀的北京市民,也大都用官方定性的辞汇;即便官方已经悄悄地在公开媒体上用“政治风波”代替了“动乱”和“暴乱”,人们的语言也并没有随之改变多少。1999年江泽民政权镇压法轮功以来,“邪教”一词也在民众中、特别是大中小学生中迅速普及。前几年,我每次听到熟人讲起八九运动用“动乱”一词时,都要予以反驳和纠正。这种纠正,开始是愤怒,继而是严肃,最后是无可奈何,时间一长便听之任之了。强势的意识形态灌输进入长期被奴化的头脑,遂使记忆和语言定型化。
思想怪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认为,语言绝非传统意义上的表意工具,语言就是行为本身,选择什么样的语言表达方式,就是选择什么样的思维方式;选择什么样的思维方式,就是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由此引申,习惯于感恩戴德的语言表达方式,就必然造就出救世主意识,救世主意识必然导致等待自上而下恩赐的奴性生存方式,离开了救世主便惶惶不可终日,比丧家之犬还要狼狈。
国人一次次地把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希望,寄托于新上任的执政者,但是每一次皆以失望告终;荒谬的是,一次次失望,仍然没有灭绝人们对中共主动改革的近乎于绝望的希望。为什么?通常的回答是国情使然:有人说,偌大的国家,必须靠威权制度才能控制和治理;有人说中共过于强大,拥有的垄断性资源太多,除非中共自我改造,否则任何其他力量无法挑战;有人说,民间政治反对派在各方面都不如中共,他们上台,还不如中共;有人说,首先要发展经济,之后才是政治改革,而要保持经济高增长就必须保持社会稳定,只有中共执政才能维持稳定;有人说,大陆人口太多且素质低下、愚昧无知,只配接受精英们的恩赐性指导,只能进行自上而下的变革……所有这一切辩护,无非就是为了证明:没有了中共或中共下台,谁能代替它有效地统治中国?海内外的民运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不是经常遭遇这样的质问吗?所以,等待恩赐的幸福就是平民百姓的唯一选择。
当国人不争取、甚至压根不准备自我做主之时;当争取自身权益的斗争,还未真正开始就已经放弃努力之时;人们就会普遍地虚构出一个下意识的假设:离开了现行执政者,必然天下大乱。这样的假设,既来自中共长期的强制性的意识形态灌输,也来自国人至今不改的奴性。独裁者有理由无视历史事实而提出这样的假设,因为他们的所有决策和言说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保住绝对权力。而民众却没有任何理由相信这样的假设,因为这假设所维持的制度,恰恰是不把人当人来对待的秩序。国人一旦忘记历史事实而相信了这样的假设,就会心安理得地等待天上掉下馅饼,就会虽九死而犹未悔地寻找明君贤主,就会把所有自下而上的民间反对运动、争取自身权益运动,视为帮倒忙的“添乱”,就会在执政者干了九十九件大坏事而只作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善事时,用1%的善政来为99%的恶政辩护。即便被屠杀、被饿死、被监禁、被流放、被剥夺、被歧视……独裁者仍然“伟大光荣正确”,小民们仍然千恩万谢。
白居易有诗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在大陆,此千古名句决不适于描述敢于挺直腰身的国人,却是对习惯于优雅跪姿的国人的绝妙写照。金銮殿下,文武大臣齐刷刷跪成一片,三呼“万岁!万万岁!”天安门城楼上,独裁者一挥手,全世界最大的广场就变成了子民向救世主欢呼的海洋。清王朝覆灭以来的国人,特别是中共执政后的国人,虽然不再象古人那样做肉体上的跪拜,但是灵魂上的长跪不起更甚于古人!
做人的箴言云:人,生而自由、平等。导致普遍的奴役和不平等的,决不是因为统治者过于强大或过于英明,而是因为被统治者们的跪下。难道三叩九跪的皇权时代已经废除了一百多年的今天,国人还自我作践、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的跪姿辩护?仅仅是小康的恩惠和允许富人入党的开恩,难道就使国人只会以下跪叩谢来显示独裁者的高大和恩典吗?!
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民间尊严在观念上和法律上得以确立之日,就是国人的人权得到制度性保障之时。
2006年1月6日于北京家中
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由于中共在政治上的权利自私,也由于民间力量的分散,短期内还看不到任何足以改朝换代的政治力量,官权内部看不到戈尔巴乔夫或蒋经国式的开明力量,民间社会也无法聚积起足以抗衡官权的政治力量。所以,中国向现代自由社会的转型过程,必然是渐进的曲折的,时间的漫长也可能超出最保守的估计。
同时,相对于中共政权的强势而言,民间社会仍然弱势,民间勇气不够及其心智还很不成熟,民间社会还处在最初的发育过程之中,因而也无法在短期内培育出足以替代中共政权的政治力量。在此情况下,中国政治体制及其现政权的改变,任何急功近利的计划、纲领乃至行动,只能是难以兑现的空中楼阁。
然而,这并不等于未来的自由中国毫无希望。因为,后毛时代的中国政治天空,不再是极权者一手遮天,而呈现出黑暗与光明的二重色彩。官民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除了“三呼万岁”的仰望,就是万马齐喑的黑暗,而是官方的政治僵化和民间的权利觉醒、官权镇压与民间反抗的同时并存。制度的独裁依旧,但社会不再愚昧;官权的霸道依旧,但民间维权运动的此起彼伏;文字狱的恐怖依旧,但已不再能产生杀一儆百的威慑力;政权的“敌人意识”依旧,但“敏感人士”已不再是人人避之犹恐不及的“瘟疫”。
在毛时代,个人极权统治之所以得以确立,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大条件:
一是全盘国有化导致了个人在经济上毫无自主性,政权成为国人的全权保姆,国人对政权的经济依附,已经到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程度。
二是无孔不入的组织化导致了个人的人身自由的全面丧失,组织成为国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证明,离开了组织便寸步难行,国人对政权的人身依附,已经到了没有组织的庇护就是社会黑户的程度。
三是暴力专政机器所施加于全社会肉体的硬性暴政,极端的人治和敌人意识形成了全民皆兵的专政气氛,无孔不入的警惕和无所不在的监控,甚至使每一双眼睛都变成了监控仪器,每个人都被置于单位、街道、邻居、甚至亲友的监控之下。
四是具有强大凝聚力和感召力的意识形态和大规模群众运动所施加于全体国人的精神暴政,极端的个人崇拜和领袖权威形成了一个大脑决定全民思考的精神控制,人为制造的“异见者”,不仅要在经济上、政治上、社会地位上受到迫害,而且要在人格上、尊严上、精神上饱受羞辱,所谓的“批倒批臭”,就是施加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暴政。以至于,绝大多数受害者都屈从于这种精神暴政,当众进行没完没了的自我羞辱。
然而,在后毛时代,整体官权社会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发生了走向多元化的巨大变化,官权已经无法完全操控整个社会,不断成长的民间资本蚕食着政权的经济基础,日益分化的价值观念挑战着政权的意识形态,持续扩张的民间维权加大著挑战蛮横官权的力度,不断增长的民间勇气使政治恐怖的效力日益萎缩。
特别是六四之后,个人极权得以确立的四大支柱中,三大支柱已经不同程度地腐坏甚至坍塌:经济上的个人依附已经逐渐被个人独立所代替,自我挣得的饭碗为个人提供了自主选择的物质基础,也为社会带来利益主题的多元化;组织上的个人依附逐渐被半吊子的个人自由所代替,中国人已经不必再别无选择地活在组织中,离开组织就将寸步难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中国社会正逐步走向迁移、流动和择业的自由;在意识形态上,个人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导致大一统的官权意识形态的崩溃,价值观的多元化迫使官方只能被动地调整意识形态说辞,独立于官权价值系统的民间价值系统正在逐渐形成,虽然谎言灌输和言论管制在继续,但劝诱力大幅度下降,特别是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革命,带来了信息获取和民间发言的渠道多元化,使官权的信息封锁和不准议政的管制手段基本失效。
极权的四大支柱中,剩下的只有政治一元化及其硬性镇压。但由于道义在民间而权力在官府的社会格局的逐渐形成,毛时代实施的既迫害肉体又蹂躏精神的双重暴政已经不再,政治恐怖的效力也大幅度下降。官方迫害对于被迫害者而言,不再具有既用监狱剥夺人身自由又用大批判羞辱人格尊严的双重效应。政治迫害可以让被害者在经济上受损,可以剥夺人身自由,却无法使受害者的社会信誉受损,更无法把受害者置于四面楚歌的社会孤立之中,也就无法在人格上尊严上精神上打垮被害者,反而逐渐变成了对被迫害者的道义成全,受害者被奉为“民间良知”或“真话英雄”,而官方打手却变成了“干脏活”的工具;受害者的多数,非但不再用没完没了的检讨乞求组织上的宽恕,也不再进行当众的自我羞辱,反而大都能在组织高压甚至被告席上大义凛然地自我辩护,把中共的组织和法庭置于道义上的被告地位。
同时,苏东共产极权阵营雪崩之后,全球走向自由化民主化的大势日益强劲,主流国家的人权外交和国际人权组织的压力,致使维持独裁体制和恐怖政治的成本越来越高,官方迫害的有效性和威慑力不断下降,中共现政权也不得不在对内统治和对外应对上大作“人权秀”和“民主秀”。
换言之,无论是非暴力反抗的漫长实践,还是对自由制度将终结历史的预言,最终诉诸的皆是人的属灵本性:人,不只是肉体存在,更是具有道德感的精神性存在,道德感的核心是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对尊严的看重是正义感的天然来源。当一种制度或一个国家让每个人活得有尊严时,它们就会得到人们的自发认同,正如阿奎那对政治美德的理解一样:有德性的善政,不仅在于秩序的维系,更在于人的尊严的确立。否则的话,就将引起各种形式的反抗,良知不服从正是主要的反抗形式之一。自由制度之所以能够逐步取代独裁制度,冷战的结束之所以被视为历史终结,就在于前者使人的尊严得到认可和尊重,而后者却不承认人的尊严并使人尊严扫地。
非暴力反抗的伟大之处在于,当人类必须面对被强加的暴政及其苦难之时,居然是受害者用爱面对恨,以宽容面对偏见,以面对傲慢,以尊严面对羞辱,以理性面对狂暴,即受害者心怀谦恭而又尊严的爱意来主动邀请加害者回到理性、和平、仁爱的规则中来,以超越“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在没有自由的独裁社会中,在暂时还无力改变政权的独裁性质的前提下,我所理解的自下而上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民间路径如下:
1,非暴力维权运动不追求夺取政权的目标,而是致力于建设一个可以有尊严地活着的人性社会。即通过改变民间的生存方式——愚昧而懦弱的、甘于奴役的生活方式——来致力于独立公民社会的扩张,首先致力于在官权控制薄弱之处扩展民间社会的空间和资源,其次用不间断的非暴力反抗来压缩官权控制的社会空间,再次通过民间代价的累计来加大独裁官权的统治成本,形成民权进一分、官权缩一分的渐进格局。
2,非暴力维权运动不必追求宏伟的整体改造目标,而致力于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自由,通过生活细节上的思想启蒙、言论表达和维权行动,特别是通过一个个维权个案的持续累计,来积累民间的道义资源、组织资源和博弈经验。当民间力量还不足以改变宏观政治的大环境之时,起码可以依靠个人良知和小群体协作来改变能力所及的微观政治的小环境,比如,资深新闻人卢跃刚、李大同等人对官权新闻体制的反抗之所以取得一定的成果,端赖《中国青年报》内小环境的健康。
3,无论不准自由的政权及其制度的力量多么强大,每个个体也要尽量争取把自己当作自由人来生活,即力争过一种有尊严的诚实生活。在任何独裁社会中,当自由被自由的追求者们公开声张且身体力行时,只要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上做到无所畏惧,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就将变成颠覆奴役体制的基础性力量。假如你还自以为具有人的基本良知并听从良知的召唤,那就把你的良知公开在公共舆论的阳光之下,让你的良知闪光,既让民间看到、更要让独裁者看到。
4, 既要决不放弃自由主义的价值坚持,也要奉行宽容原则,提倡多元对话,特别是在民间出现不同的声音和不同的选择之时,高调反抗应该把低调周旋当作一种补充,而不是自以为绝对英雄而横加指责。因为,即便是不同于政治强制的道德强制,也与自由主义所要求的宽容相距甚远。一个人自愿为自己选择的理想而付出巨大代价,并不构成去强制别人也为理想而作出同等牺牲的理由。
5,无论是体制内身份还是体制外身份,也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推动还是自下而上的推动,彼此之间都应该尊重其发言权。即便对那些依附官方的言行,只要不对民间的独立发言及维权运动构成强制,也应该将其视为一种对转型策略的有益探讨,并充分尊重其发言权;而那些主张自上而下的转型方式的人士,也要对自下而上的民间探索保持足够的尊重。在相互尊重与平等对待的前提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两种主张之间的争论和对话,对于形成转型路径的民间共识,将产生更为有益的贡献。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此之谓也。
然而,宽容决不意味着默许暴政,也不意味着堕入绝对相对主义泥潭。自由主义的民间立场的底线,特别要坚决反对官方对民间言行的任何强制性压迫,无论这压迫以何种方式出现——恫吓、收买、整顿、开除、取缔、逮捕和立法——都坚决反对。
6,直面而不是回避独裁权力始终在场的制度常识,把改善民众的无权利地位的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寄希望于明主仁君的降临。在民间与官府之间的博弈中,无论官方的政策如何变化,最要紧的是鼓励和帮助民间的维权运动和坚守民间的独立立场。特别是在歌功颂德者众而直面恶政者寡的情况下,致力于以体制外立场对独裁政权的批评和反对。官方决策僵硬时就逼迫它松动,官方态度松动时就乘虚而入,扩张民间的资源和空间,在支持体制内开明决策的同时,仍然要坚持体制外立场和持之以恒的批评。
总之,中国走向自由社会的路径,主要依靠自下而上的渐进改良,而很难乞灵于自上而下的“蒋经国式”革命。自下而上的改革需要民间的自觉,需要自发的持续的且不断壮大的公民不服从运动或民间维权运动。也就是说,追求自由民主的民间力量,不追求通过激进的政权改变来重建整个社会,而是通过渐进的社会改变来逼出政权的改变,即依靠不断成长的公民社会来改造合法性不足的政权。
2006年2月26日于北京家中(首发《观察》2006年2月26日
刘晓波: 多面的中共独裁
多面的中共独裁
刘晓波
后毛时代的中共政权,虽然独裁依旧,但并不狂热,而是理智的独裁,越来越精于利益计算。特别是六四大屠杀后,任何努力都无法缓解中共意识形态的急遽衰落,加上跛足改革带来的惟利是图、普遍腐败和两极分化,更使政权的合法性危机雪上加霜,以至于,即便是独裁化民族主义的煽动,也无法真正凝聚民意民心。所以,中共维持政权的主要方式只能乞灵于经济高增长和利益收买。没落的帝制传统、腐朽的拜金主义和垂死的共产独裁相结合,演化为那种最坏的掠夺型资本主义和现行的灰色统治方式,极端机会主义的统治也使今日中共独裁呈现出模糊多面的特征。
中共的对内宣传,既是高调灌输也是低调劝说,既是间歇性运动也是日常性说教,既是树典型的大会表彰仪式也是普及化的问寒问暖,既是消费娱乐也是利诱哄骗,既是硬性主旋律也是软性大众文化,既是强制性遗忘也是娱乐化忘却。现在的中共政权知道:对于个人自利意识和民间权利意识不断觉醒的中国,除了利益之外,其他的一切都是假的。所以,六四后,它首先下大气力进行利益收买的对象,是对政权稳定起着关键作用的中心城市和各界精英。尽管它也要求被统治者的效忠,但远比毛式极权时期更为低调而实用,它知道已经无法获得人们真心的拥护和赞美,索性就把效忠的标准降低,降低到人性良知之下,即只要求人们的犬儒态度:违心地拥护它赞美它。这就等于鼓励和纵容人性之恶——向自己的良心说谎。
中共政权对异见政治力量的打压,既是跟踪窃听监狱也是利益收买要挟,既是恶法陋规也是灰色空间,既是政权性专政又是黑社会化暴力,既是公开批判更是秘密整肃,既是硬性手段也是人情感化(负责监管异见人士的警察们,总是以“交个朋友” 的口吻开始谈话),甚至在整肃那些不驯服的反抗者时,警察们也为自己留有余地,不再用意识形态高调而是以饭碗理论来警察职业辩护。它在镇压著名持不同政见人士时,尽量避免制造具有道义感召力和国际知名度的民间英雄;它学会了通过逼迫著名异己分子流亡而达到一箭双雕的作用:既放其一条生路,以讨好国际主流社会;又清除了直接的政治对手,在国内民众中贬损了异己人士的道义形象,从而削弱了民间反对力量的社会凝聚力和动员力。除非遭遇非常时刻或由于过度的权力恐惧而作出疯狂的决策,否则的话,它已经越来越少地采取公开化的运动方式,而更多地使用隐蔽的曲折的甚至难以察觉的整肃方式。它采取隐秘的各个击破的手段,希望尽量把民间挑战悄无声息地扼杀在摇篮里;它尽量通过封锁信息的方式来缩小镇压的负面影响,使一些著名大陆异见人士处在墙里开花墙外红的悖论之中。这些异见人士在国际上很有名,但在本土却没有大众化的知名度,只是小圈子内的著名人物。
中共政权对于既得利益阶层(官员和商人)也不完全放心,既保护纵容又防范控制。政权有意维持一种模糊而弹性的灰色秩序,既标榜依法治国又奉行实际上的人治,既鼓励权贵们精英们发财致富又使所有既得利益者的资本积累都带上深重的原罪:每个官员都以权谋私,每个生意人都行贿和偷漏税,每个知识分子都攀权附贵,让富人们的每一分钱都挣得不干不净。于是,独裁者手中就握有了随时可以追究任何人的把柄,昨天一起泡妞时还称兄道弟,今天就可能出示拘留证;上午还是拥有亿万私产的模范企业家,还与某位高官一起出席剪彩仪式,下午可能就是一无所有的经济罪犯,受到全社会的唾弃;去年还是人人羡慕的明星,今年就可能成为举国瞩目的囚犯;前一刻还在台上做学习“三个代表”的动员报告,后一刻就可能被中纪委双规……在非法敛财已经普遍化的现实面前,中共政权不断地制定越来越多的法规,不断强调反腐败和依法治国,但又不断地放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行为。后毛时代的政权已经不喜欢意识形态上的黑白分明,但它更不喜欢现代文明的权限清楚,而是热衷于意识形态上的不争论、法律的模糊和执法的任意。从统治高层的角度讲,这是激烈权争中要挟所有权贵们的最好利器,可以要挟官员们富人们对自己形成个人效忠,起码不敢对最高权力发出哪怕是温和的挑战;从具体执法官员的角度讲,利益驱动使他们最喜欢这种灰色,因为这能够为他们的非法敛财提供绝好的讨价还价空间。同样的操控策略,也适用于已经下海的昔日异己分子,既给生路又手握把柄,有效地杜绝了这些人重返民间反对派的可能。
然而,实用灵活的操控方式,由于其彻底的机会主义性质,恰恰表征着独裁政治的末日景观——制度本身的漏洞百出,统治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的迅速流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基于惟利是图的权宜性合作。小康承诺购买到的效忠,恰恰是烂透了的灵魂,在利益至上的驱动下,几乎没有一个官员是清白的、没有一分钱是干净的,没有一个字是诚实的。所以,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
2006年3月13日于北京家中
对黑窑童奴案的继续追问
震惊海内外的山西黑窑奴工案,从曝光之初到现在已经将近两个月了。但是,与海内外要求深层问责的滔滔舆论相比,也与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批示、派员、道歉、数万警力的地毯式排查相比,更与山西官权“十天内解救所有奴工”的军令状相对照,山西黑窑奴工案的收场就显得过于敷衍了事。现在,广泛存在、长达十多年的黑窑奴工现象,已经被缩小为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一家黑窑;被送上审判台的罪犯不过是寥寥几人,起诉罪名也缩小为非法拘禁、强迫职工劳动、故意伤害等三项罪名,而非法使用童工、拐骗绑架和虐待儿童等罪名不见了。宣判结果:砖窑监工赵延兵被判死刑,河南籍包工头衡庭汉被判无期徒刑。其他被告判九年到一年半有期徒刑。
最能凸显敷衍了事的是对相关官员的处罚。7月16日,官方公布了被查处的失职渎职官员,人数虽然不少,共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数量的庞大掩盖了质量的苍白,被处罚的全是基层官员,最高级别也就是洪洞县的几位“七品芝麻官”:县委书记高洪元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被免职,副县长王政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如此深重的罪恶和如此轻微的惩罚,就连迟到的正义都得不到差强人意的实现,无疑是对受害者的更大不公,是对滔滔民意的极大蔑视,也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所以,无论胡温中央的“亲民”调子唱得多高,也无论山西省长的检查道歉显得多么诚恳,仍然无法真正铲除产生大规模奴工的制度根源,也无法挽救中共政权的政治诚信及其权威的破产。也就是说,官权对黑窑奴工案的处理,根本经不起如下质问。
第一问:为什么官方解救童奴的效率如此低下? 6月5日,互联网上出现《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求助信:“轰动全国的洪洞虐工事件,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还有一千多个生命正在遭遇危难……救救我们的孩子吧!”然而,半个月过去了,这些父亲中的绝大多数仍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6月20日,400名父亲再次通过网络发出呼吁信,公开信说:在他们的寻亲行动中,虽解救了100多名孩子,但大部分不是河南的。还有许多孩子未能找到或可能被转移,呼吁继续加大解救力度,建议扩大查找范围,全国联动寻亲。
与此同时,舆论继续向政府问责。比如,6月27日,《南方都市报》社论《不漏一人的解救如何可能?》指出:“如何可能让罪恶不留死角,让解救不漏一人?仅仅依靠山西官员的高调表态,不可能达成此境。此时此刻,政府需要更彻底的体检,社会需要更精诚的合作,公民需要更深刻的觉醒,才能令解救奴役黑工的行动不漏一人,更紧迫的是,才能令这奴役残害公民的社会土壤彻底覆灭。这比任何高调的政治表态,都要急迫务实得多。”
但是,截至本文完成为止, 解救童奴的行动并没有新的进展:大陆媒体所披露的被解救童奴的人数只有100多名,仅占上千名失踪孩子的十分之一。由此可见,在这场政府与黑势力的较量中,握有巨大资源优势的政府居然斗不过黑社会。
数万警力的地毯式排查和解救的结果,竟然如此可怜,是黑社会太猖獗?还是政府太无能?对此的回答只能是:后者。
众所周知,作为垄断着社会主要资源的独裁政府,其执政能力却表现为难以解决的悖论:在维护官权稳定和牟取特权利益上,诸如镇压民间维权、监控异见人士、管制媒体、化公为私和贪污腐败等方面,中国政府及其官员们,不仅有能,且太有能了,有能到无孔不入!可以动用多辆警车和数名警察监控一名异见人士。而在服务民众、提供社会公正、搞好社会公益和对罪错的负责上,中国政府及其官员,不仅无能,且太无能了,无能到熟视无睹!居然纵容童奴现象长时间、大规模的存在。
第二问:中国的官员为什么如此冷血和厚脸皮?尽管,胡温等作出批示后,洪洞县政府派出的十一个工作组,携带县政府致歉信,分赴全国十二个省、市登门将致歉信、工资、慰问金亲手送到被解救农民工手中;该县纪委也介入官员在该事件当中的渎职调查;20日,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会议,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在国务院会议上代表省政府作了检查。22日,在中国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工作组在太原举行新闻通气会,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向在黑砖窑事件中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兄弟及其家属表示道歉,向全省人民检讨。
6月28日,山东藉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才会致信山西省长于幼军《吁请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厅长辞职的建议》。王金全在信中指出:“近来,山西‘黑砖窑事件’震惊全国。……已为千夫所指,万民所怨!……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向国务院做了检查,向受害者表示了道歉,向山西人民进行了检讨。但处在漩涡中心的、直接主管全省劳动用工的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官员却出奇的冷静,竟没有一个人为此承担责任,没有一个人向人民道歉,有的只是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果敢出击’的报道。人们不禁要问:出了这么大的事儿难道就没有劳动主管部门的责任?……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最高行政主官,还能泰然自若地去领导全省的劳工解救工作吗?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法制社会的一大进步。失职官员唯有履行引咎辞职,方可取信于民。“”在重大过失面前引咎辞职是一种常规的政治行为,是官员尊重职务、敬畏民意、主动接受公民监督的诚恳态度的体现,也是人类有羞耻感的本能的条件反射。照此说来,那些以“厚黑学”的原则和“千斤顶” 魄力,顶住全国舆论的谴责,顽强地赖在官位上的’责任主官‘不但不敬畏民意,连羞耻感也缺位了。“”最后,我再次郑重呼吁在黑砖窑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应面对全国的民怨,勇于承担责任,审时度势,顺从民意,坚决引咎辞职,以实际行动表歉意、正吏风、谢国民! “
然而,在社会舆论齐声高呼山西高官下台的民意要求下,那些必须为童奴案负责的地方官,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位省级或局级官员辞职?为什么中央政府不向这些省级大员问责?为什么媒体仅仅针对山西黑窑而对失踪孩子最多的河南省官权不闻不问?在此情况下,山西省省长于幼军的检查道歉,最终只能沦为敷衍了事的作秀而已。
在千夫所指的山西,受处罚的全部是县、镇级别的官员,而临汾地区的党政机关和官员仅仅被责令检查。据中新网7月16日报道,山西省委责成临汾市委、运城市委向省委做出深刻检查,省人民政府已经责成临汾市、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省劳动社会和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向省政府做出深刻检查。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市、本系统干部大会上做出检讨。
其实,应该公开道歉和引咎辞职的官员决不限于山西,河南省也应该有高官出面承担责任。因为,在此次黑窑奴工案的犯罪链条中,河南省内的犯罪行为决不次于山西省。400名家长的呼吁书中失踪的未成年人中,河南籍孩子超过2/3.那么多河南孩子长期失踪,说明了河南境内的人贩子极为猖獗,成为奴工的主要来源的之一;那么多家长的长期寻找而毫无结果,说明河南公安机关的知情不查,是极为严重的渎职。所以,河南省的公安机关应该为渎职承担责任,河南省省长徐光春起码也应该象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一样,向受害者及其家人公开道歉。
中共的各级官员之所以如此冷酷和不负责任,就在于中共体制下的公权力私有化及其垄断性官员的任命制。为了确保一党独裁权力及其特权阶层的既得利益,中共牢牢控制着各级官员的任免权,也就是把本该来自公众授权的公权力变成私家授受的一党私权。于是,中国各级官员产生都不是来自自下而上的民意授权,而是来自自上而下的上级授权。这样的官员产生机制,只能鼓励官员们“执政为官”(为上级执政就是为自己的乌纱帽执政),而根本做不到“执政为民”。比如,面对黑窑奴工事件,山西省长于幼军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仍然把对中央负责放在首位。他说:“中央派我到山西工作,委以重任,人大代表选我当省长,寄予厚望,我理应守土有责,为中央分忧,替百姓解愁。”(《面对黑砖窑事件 于幼军坦陈心迹》南方周末2007-07-05)
省级大员不辞职不算,就连对黑窑案负有直接责任的临汾市的主要官员,至今也无人辞职。而且,对失踪孩子的报案长期不作为的山西、河南的公安机关中,至今除了基层派出所负责人被问责之外,更高官阶的警官却无人公开承认自己的渎职。作为独裁党权工具的司法制度,必然导致执法者对民众的有能和对官黑勾结的无能。
第三问:为什么时间如此之长、规模如此之大的黑窑奴工至今才被大面积曝光?
如果在文明国家,发生当代“童奴”事件,不要说上千未成年人沦为奴工,即便只有几人,也肯定会成为各大媒体跟踪报道的头条新闻。而在中国,震惊海内外的山西“童奴”事件曝光后,大陆媒体的新闻头条仍然被中共寡头们的活动牢牢占据,弘扬主旋律的正面报道仍然是所有新闻报道的核心。对此,中共各级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等主管机构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这些意识形态衙门象鹰犬一样监视着媒体,逼迫媒体充当党的喉舌,剥夺民众的知情权和扼杀新闻自由。
进一步,中国没有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长期的信息封锁、言论管制和喉舌体制,早已使媒体变成官权愚民的工具。在此体制下,不仅由于公共信息被隐瞒而屡屡酿成重大公共危机,而且,每一次重大公共灾难曝光后,中共都要通过操控媒体玩弄罪魁变成恩人、恶政变成善政、劣迹变成政绩的把戏,用突出的新闻篇幅来修补支离破碎的胡温形象。所以,在震惊海内外的山西“童奴”事件曝光后,童奴们的遭遇和下落被胡温等高官的批示所代替,父母们的寻亲行动也被地方政府展开的解救行动所代替。于是,垄断媒体再次发挥着其神奇的功能:对中央高官和地方大员的言行的报道占据媒体的主要位置,而受害者的言行大都只能通过网络来披露。
第四问:中国的黑色经济、压榨和虐待民工、大量使用童工和拐卖儿童问题由来已久,惊人的大案也时有所闻,为什么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理和遏制?正因为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制止,才会发展为大范围使用黑工和“童奴”。而在这些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发家致富的大小企业家背后,都有大大小小利益集团的保护,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充当黑势力的保护伞,他们最冠冕堂皇的说辞是“发展地方经济”和“确保一方平安”。以至于,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官黑一体化,黑势力官权化,官权黑社会化。比如,大多数富豪级的黑社会老大都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头衔,官权动用黑社会力量来平事。
固然,官黑一体化的黑窑主和地方官要对此负责,然而,中央政府对这种官黑勾结势力的横行和地方保护主义却无计可施,任其长时间地胡作非为,无论其原因是客观上的“不能”还是主观上的“不为”,效果都等于对地方性官黑一体化的纵容。也让人不能不怀疑:中央最高决策层是否是官黑一体化的。
第五问:号称中国最高权力机构的人大及其代表,法律明确规定了这一机构负有监督政府各部门的职责,然而,处理极少数有良心的人大代表有所作为之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大及其300多万名代表们,为什么对地方政府如此恶劣的渎职居然不闻不问?就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看,只有一名湖南省人大代表曾与黑窑进行过长达九年的搏斗,而其他的人大机构及其代表全部缺席。这样的人大,还有什么资格声称自己是民意机构?这样的人大代表,还有脸面宣称自己代表民意?
在中国的制度下,人大监督缺席的由来已久,恰与政府滥用权力的由来已久相互配合。因为,人大和政府源于同一个独裁党权,二者也都是首先服务于独裁党权。首先,人口最多的农民成为人大制度中的最为弱势的群体,占人口比例80%的农民在人大代表中所占比例,仅为占人口比例20%的城镇居民的四分之一。其次,全国民众在人大制度中没有真正的代表,中央政治局常委是全国人大委员长,各级地方的党魁是各级人大主任,执政党党员和各级政府官员霸占了人大代表中的70%以上的席位。
当人大的权力来自党权的授予,人大也就只能沦为党权的橡皮图章;当 “官代合一”变成人大代表的常态,总书记、总理、省部大员、市长、局长、县长、乡长、镇长……全都是各级人大代表,他们怎么可能监督自己手中的党权和行政权。换言之,执政权和监督权无法分离,也就谈不上制度化的监督。君不见,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黑窑窑主王斌斌的老爹王东己本人,就是最基层的 “官代合一”的典型,他既是村支书,也是洪洞县两届人大代表。
最后一问:自从胡温上台以来,为什么屡屡发生本该被消除在萌芽中的公共灾难演化为震惊海内外的重大公共危机?比如,2003年的SARS危机,2005年的松花江水危机,2006年多起有毒食品和假药引发的公共安全危机,之所以演变为海外震惊的重大公共危机,大都源于独裁体制下的中央政府的隐瞒或不作为。如果没有良知者通过难以完全封杀的互联网对危机真相的揭露,逼迫胡温中央不得不作出反应,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此意义上,互联网真是上帝送给中国民众进行自我维权的最好礼物。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具体到此次黑窑童奴案。胡温中央决不能以地方政府的错误来推卸责任,难道那些地方大员不是中央政府任命吗?胡温中央更不能以“被隐瞒”或“不知情”来卸责。因为,仅从知情不为的做派上看,胡温中央仍然脱不了干系。
早在今年3月8日,河南郑州市民羊爱枝就开始寻找自己的未满16岁的孩子王新磊;3月底,羊爱枝与河南孟县的另一位丢失孩子的家长一起去山西寻找孩子,跑了100多家窑厂,也没有找到。4月初,羊爱枝等六位孩子失踪的家长一起再次前往山西寻子,仍然没结果。
5月9日,河南都市频道记者付振中与六位家长们一道赶往山西,他用摄像机偷偷记录下黑窑惨状,并以“罄竹难书,惨绝人寰”为题进行了电视报道,闻讯前往电视台求救的家长居然超过1000人。6月5日,河南的“大河论坛”出现一个题为《罪恶的“黑人”之路!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6月11日,羊爱枝给总理温家宝发出了紧急求救信,发出一位母亲的泣血呼喊。
由此,媒体开始大规模聚焦“黑窑童奴”事件。
从3月8日到6月15日胡温等高官作出批示,已经浪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父母们的自发寻找,河南电视台的曝光,400位父亲的网上求助,居然没有引起中央政府的注意!
更为令人愤慨的事实是,早在九年前的1998年,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人大主席、省人大代表陈建教已与山西、河北等多个地方的黑砖窑展开较量,解救出数百名被困的民工,其中也有多名童奴。当陈建教先生经过长期的孤军奋战而感到无能为力时,他想到了求助于胡温中央。2006年9月8日,他直接写信给温家宝总理,为了从总体上解决黑窑奴工问题,建议中央政府在全国开展一次整治“黑砖厂”的行动,全面解救被囚禁的奴工。
然而,这位省人大代表的上书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温家宝或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任何回音。试想,如果温家宝对陈建教先生的上书迅速作出反应,治理黑窑、解救奴工、打击犯罪的窑主和查处渎职官员的行动,至少能够提前半年多。胡温中央如此对待一位省人大代表的上书,在引发海内外震惊的黑窑奴工案曝光后,胡温中央难道不应该出面向受害者道歉谢罪吗?中央政府对省级人大代表的态度尚且如此轻慢,他们如何对待毫无权势的平民就不待多言了。
胡温上台以来,最爱表演的就是“亲民秀”,废除收容遣送、改变应对SARS的决策,人权写进宪法、免农业税,走乡串户,替民工讨薪、为农民卖桃、下矿井中过三十、穿旧旅游鞋、多次为民间疾苦流泪……通过垄断媒体的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胡温多少还积累点亲民的形象。然而,亲民是脸上的和电视镜头前的,而冷酷是骨子里的、黑箱决策中的。因为,他们毕竟是现行寡头独裁集团的首脑,他们一定要把维护独裁权力和特权结成的既得利益放在首位,而不可能把主流民意、生民疾苦和社会公益放在首位;他们也一定把突出政绩、展示伟光正形象作为媒体的首要任务,而不可能让媒体变成专门挑刺的无冕之王;所以,此次“黑窑奴童”罪恶的曝光,再次戳穿了胡温的问责诺言和亲民神话。
胡温政权之所以如此冷血,并不是个别官员的缺少人性,而是独裁制度本身的野蛮性质造成的。只要是独裁制度,就永远学不会敬重生命和维护人权;一个把维持垄断权力作为第一要务的统治集团,也不可能珍惜包括孩子们在内的国人生命。正因为独裁制度及其政府不把人当人,才会发生如此令人发指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独裁权力是冰冷的,眼睛只盯着乌纱帽的大小官员,不可能是温暖的。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如果没有制度性变革,黑砖窑式的罪恶,非但不能连根拔掉,甚至连枝叶也掉不了几片。
2007年7月16日于北京家中(《人与人权》2007年8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