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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留洋博士利用職務之便挪用9800萬 被判9年
發佈時間: 10/12/2006 4:23:32 PM 被閲覽數: 8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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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留洋博士利用職務之便挪用9800萬 被判9年

 

留洋博士、曾是北京股票圈內公認的頂尖操盤手王勝,被指控在擔任海通證券中關村大街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時,挪用其他公司資金9800萬元。  據北京日報報道,昨天,海澱法院認定王勝犯挪用資金罪,造成證券公司損失5600余萬元,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宣判後,王勝表示上訴。

  檢察機關指控稱,2004年8月至10月間,王勝在擔任營業部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將百瑞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該營業部賬號內的9800萬元轉入曹某的個人賬戶及北京燕坤通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賬戶進行營利活動,至案發時尚有4110萬元人民幣未歸還。

  對于指控,王勝及其律師認為,當初百瑞公司的9800萬元資金雖然是以保證金的形式存入海通營業部賬戶,但實際上屬于融資性質,王勝本人並沒有使用過該筆資金,轉入曹某賬戶是經過海通領導班子同意的,這屬于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的行為,不應該追究王勝的個人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沒有證據支持挪用資金系公司行為,所以不采納王勝的辯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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