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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万裸官潜伏在国内意味着什么?/愤怒!老百姓花90万替政府买一条命
發佈時間: 4/4/2010 2:44:12 AM 被閲覽數: 10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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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万裸官“潜伏”在国内意味着什么?


在本次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内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谈到广受社会关注的裸官问题气愤的说:从媒体曝光的情况看,从1995年到2005年,我们现在有118万官员配偶和子女在国外定居。对这些官员,他们应该及时向组织汇报,其配偶和子女到国外去定居留学,费用从何而来,是谁提供资助的?(据3月11日云南信息报)


什么是裸官?林喆也给我们解释的很清除:裸官一般是配偶子女都在外地,不在本地,而自己只身单一人,在没有家属的情况下,在当地做官;但是我们现在讲的是配偶和子女都在海外,自己只身在国内做官,这些都统称为裸官。裸官问题之所以引起社会关注,就因为这些人“赤条条来回无牵挂”,在国内当官能捞就捞,能贪就贪,一看风头不对,就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跑到外国夫妻团聚,合家欢乐了。留下一堆乱摊子和一个个黑窟窿,让国家政府来收拾残局。对于这些跑到国外去的裸官,司法部门也多次跨国追捕,可不仅困难重重,收效甚微,而且就是最后将个别人绳之以法了。为此耗费的司法成本更几乎是天文数字。


而这样的案件不仅相当普遍,并几乎成了一种趋势,成了一些贪官既能贪污受贿拿手中的权利变现,又能逃避法律制裁的一种时尚。但是,眼前我们国内还有118万这样的官员在这里潜伏着。118万是一种什么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均每个省都有将近4万裸官,即使按照2000多个市县来算,每个市县也有50多人。如此众多,用燎原之势来形容我们的裸官现象一点也不为过。更叫人担心的是,对于这些人的监督管理除掉有地方规定“裸官不能当一把手”外,其他方面几乎还处于一种“良心”和“自觉”上。也就是说这118万裸官根本不需要潜伏,他们不仅自由,而且自由得很。


对于裸官我们已经吃过多大的亏?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人民币,算起来人均席卷约1亿元赃款。其中就包括那几位赫赫有名的贪官: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委原书记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这组数字,出自不久前商务部的一项调查。过去人们一谈起犯罪的结果就是“铁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现在对这些裸官而言,犯罪、逃跑恰恰是他们过上“夫妻团聚合家幸福生活”的一个途径。过去人们常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在这问题上我们吃了这么大亏,长了多少智呢?裸官不仅越来越多,更越来越逍遥。难道我们只能这样眼巴巴的看着他们,等逃跑了才跟在屁股后面追吗?


不管是先前的一些防患措施,还是后来的裸不能当一把手,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能看出,基本上都是处在一种被动的地位上,让裸官不能当一把手,那么一个上级的哪怕“三把手”也可能随意支配或充当下级的一把手。换句话说,如果几个裸官的副职绑在了一起,更是一把手难以控制的。所以现在不是限制他们权利的时候,而是一个家属子女都已经定居海外的人,自己就是一个“裸人”还有没有继续作为公务员,当领导干部的资格问题。


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素养就是爱党爱国,而作为一个公务员更改如此,而身为一个公务员,一个干部,这边口口声声爱党爱国,那边却利用手中职权把老婆孩子都移往国外,就这样的“爱国腔调”还有一点值得可信吗?不是说所有的裸官都有携款外逃的嫌疑,但至少这些人的可信度要大打折扣。因此,现在有必要对裸官现象监督管理必须变被动为主动,要立法加以限制,也就是把家属子女定居国内当成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要让老婆孩子出国定居,就不要再当公务员。这不仅能从根本上断绝裸官的现象,也就不存在再有裸官携款外逃的现象了。更况且,这118万裸官看是一个庞大的队伍,但如果和现在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的队伍比,还是不值得一提。国家更没有必要为这些人提心吊胆。

原作者:老鬼

 
愤怒!老百姓花90万替政府买一条命


    重伤的老人

      摘要:3月27日,92岁的江苏东海县黄川镇村民陶兴瑶与儿子陶惠西为抵制强拆,共同自焚。儿子死亡,老人重伤。目前家属与官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对陶惠西死亡赔偿90万元。昨天严重烧伤的陶兴瑶老人,病情再度恶化,老人至今不知道儿子已经死了(4月2日《新京报》)。

      3月27日,92岁的江苏东海县黄川镇村民陶兴瑶与儿子陶惠西为抵制强拆,共同自焚。儿子死亡,老人重伤。目前家属与官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对陶惠西死亡赔偿90万元。昨天严重烧伤的陶兴瑶老人,病情再度恶化,老人至今不知道儿子已经死了(4月2日《新京报》)。

      联想起前几天在另一起拆迁事件中,工作人员“死了有人买单”的叫嚣,人们不禁要问:这90万元究竟是谁买的单?很显然,这次强拆的主体是镇政府,出面进行赔偿的当然也应该是当地的政府部门。但我们知道,政府本身并没有钱,它花的每一分钱都是纳税人的血汗。地方政府部门强拆造成老百姓死亡,反倒拿老百姓的钱来进行补偿,难怪强拆的工作人员总是牛气冲天。

      很多善良的人们都说,如果一开始多补偿一点,就不会闹出人命,也不必现在赔偿90万元这么多。但对某些政府部门来讲,这90万元其实花得很“值”。不是谁都有勇气进行自焚,一条人命90万元,这足以震慑住其他的被拆迁者。政府这一招,实际上把被拆迁的百姓逼到了这样一种境地:要么乖乖地同意补偿的数额,要么以死相争,但人家根本不在乎你那条命,“死了有人买单”。

      我们看到,当地对这起造成一死一重伤的强拆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了“停职”处理。而据最新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显示,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也不过是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也就是说,肇事镇长最多休息两年,就会官复原职。而“顺利”地把拆迁工作搞定,恐怕两年之后被提拔也并不意外。这样轻飘飘的处理,肯定不会对后来者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粗暴工作方式的一种肯定。可以说,地方政府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对当事人处罚太轻。俗话说人命关天,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如果闹出人命了还不对强拆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如果强拆不过是拿老百姓的钱买老百姓的命,强拆的悲剧就不会停止。南方都市报

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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