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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妻副教授露脸 手举 换偶无罪 标语/换妻教授:我们淫而不乱
發佈時間: 4/9/2010 1:01:21 AM 被閲覽數: 15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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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妻”副教授露脸 手举“换偶无罪”标语(组图)


2010/04/07 


潇湘晨报

核心提示:今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案”将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案情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整个庭审过程或将持续两天。

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案”今日上午9时将在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

大河网4月7日报道 备受各界关注的南京一副教授组织“换妻案”今日上午9时将在秦淮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2名多次参与换偶活动的男女犯有“聚众淫乱罪”。这也是近10年来该罪名首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且是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参与者人数空前最多的一例。记者昨日从法院方面获悉,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理由是案情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整个庭审过程有望持续两天。

参与“换妻”18次

“床上的事都晾在人家面前,还有什么事不能说、有什么顾虑的呢?”昨天,在南京市马台街附近南京某大学教工宿舍里,面对国内多家媒体的长枪短炮、电视镜头,涉案副教授马尧海并不避讳及躲闪。他说:“最近这几天是我心情最好的几天”,“因为正是有了媒体的全面报道,世人才能认识到,我并不是一个一天趴在网上、专门勾引人家老婆的魔鬼,也是换妻倡导者、教父。”现年53岁的马尧海,是南京某工业大学副教授,其教授的学生曾先后两年获得全国级计算机类大赛的前几名。据马尧海介绍,他参加过18次换妻活动,他做这个跟自身婚姻变故等有关:先后经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尤其是第二次离婚后,留给自己一大堆债务,这段经历还带给其“深深的伤疤和人性的扭曲”。



4月6日下午,马尧海在自己家里做了一个小型的记者发布会。图为马尧海手举“换偶无罪”的标语。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曾鸣



4月6日下午,马尧海在自己家里做了一个小型的记者发布会。马尧海情绪高涨,感谢了关注他的媒体,并表示他自从拿到起诉书以后,就认为自己成为“历史的注脚”。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曾鸣



4月7日,马尧海进入法庭前接受电视和平面多家媒体记者的采访。



4月7日,马尧海进入法庭前接受电视和平面多家媒体记者的采访。



4月7日,马尧海进入法庭前接受电视和平面多家媒体记者的采访。

大家庭及亲人屡遭厄运

在马尧海看来,自己的大家庭及亲人屡遭厄运,也是他后来沾染换妻活动的原因之一:他的二哥、姐姐先后相继发生精神病并自杀,他最疼爱的外甥女也出现了精神异样跳钱塘江。马尧海坦言,他最初浏览夫妻交友网站,以及后来开建换妻俱乐部QQ群,是为了分散自己的痛苦。 据秦淮区检察院指控,53岁的马尧海研究生文化,网上化名“阳火旺”、“阳光旅行”,与网名叫“宝宝”、“天狼”等22人,在2007年夏天到2009年8月期间,通过网络认识后,分别结伙先后在多处“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

昨日的采访中,马尧海分析,他的众多“同好”之所以提议在其家中进行活动,是因为他们认为,马的母亲患有严重耳聋,且完全痴呆,可能不会影响他们的活动。马尧海透露,就其了解,参与上述换偶活动的人数远远不止几十人。而在被起诉的22人中,记者统计发现,年龄最小者为1983年出生的“宝宝”(女),年龄最大的则是马尧海(53岁),“70后”有10人;具有大学及研究生学历的有3人,其余多人均为中专、高中及初中;从性别上看,男性有14人,女性有8人。

也没想到是犯罪

对于检察院将自己列为第一被告,并被定性为“聚众淫乱的组织者”,马尧海并不认同。而对于换妻活动,马尧海的看法是“婚姻是碗白开水,不愿喝的也得喝;交换(配偶)是杯美酒,愿喝的就喝,不想喝的就别喝”。“我没有想到这是犯罪,直到被警察抓住,我才第一次听说聚众淫乱罪这个罪名”,马尧海说,他原本认为,这是夫妇自己的事,自己的身体、自己支配,没有任何人强迫别人。

想到山里隐居

昨日,当记者问:“你从学校辞职了,没有生活来源。对今后的生活,你有什么打算?”马尧海说:“如果你们媒体肯帮忙,我有两件事可以做。一是我可以做避孕套和成人用品代言人。判决不判决,这件事都注定成为我的污点。另一个想法是,我想到山里隐居,种花种草,这草也不是一般的草,是一种叫食虫草的草。”

有个27岁的情人

今年27岁的胡某是马尧海的情人,马尧海是通过“单身俱乐部”认识胡某的。2008年元旦前的一天晚上,一对夫妻到了马尧海家,然后他们4人开始了“换妻游戏”,2008年春节前,又有一对夫妻来到马尧海家……据马尧海介绍,2008年春节后,他带着胡某去上海参加“换妻”,结果到了之后,胡某反悔,这让他很生气,两人吵了一架后,胡某搬出了他家。 据胡某介绍,除了聚众淫乱外,他们各网友之间,还经常单独约会,就这样,她整天沉迷于这样的生活中不能自拔,直到案发。

 

“换妻”教授:我们淫而不乱 女白领曾“打飞的”参与(图)

2010/04/07 

羊城晚报

  南京53岁的副教授马尧春(化名)被控聚众淫乱罪于今日在南京秦淮区法院受审。与他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21名男女。该案遭起诉的人数之多,可能创造了1997年修订刑法13年以来,以“聚众淫乱”罪名起诉的最高纪录。

  起诉书显示,22名被告中除去一名大学副教授,其余多数是普通打工者。职业包括保安、营业员、职员、出租车司机,另有6人无业。也并非外界盛传的“白领换妻俱乐部”,因为除了三对夫妻,其他人均为单身。马尧春说,“被起诉的人里应该是有4对夫妻,有一对离婚了,他们离婚和换妻无关。”据马尧春说,圈中的白领不少,还有老师,年纪多数是30到40岁之间,马尧春是年纪最长的之一。他透露,自己和另外两名网友曾经与一名从广州“打飞的”过来的女白领“玩过”。由于这个女白领只参加过一次活动,检察院最后决定不予追究。



副教授换妻案中的主角(戴眼镜者)   图原:南方晨报

  被指参与聚众淫乱18起

  检察院指控:嫌疑人主要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进而“聚众淫乱”。马尧春组织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18起。

  但马尧春认为自己不是犯罪。他说,对“聚众淫乱”这个罪名毫无概念,“要是知道就不干这些事情了”。但他也很清楚自己面临什么样的指控。《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领刑,他将成为20年来第一个因为“聚众淫乱罪”获实刑的人。

  主动求助“许霆案”律师

  案发后,曾经代理“云南许霆案”的姚永安律师在网上发表了一篇声援文章,马尧春主动给他打了电话。

  姚永安与南京的薛火根律师就辩护立场进行了协调,双方都主张做无罪辩护。姚永安认为,《刑法》规定的聚众淫乱罪,是指召集他人胡乱进行的猥亵性交行为,而马尧春从事的活动属于性游戏,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一男一女单独进行,没有胡乱性交,而且进行了两年多,也没有影响社会秩序,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自辩一:“我们坚持淫而不乱”

  那么这些人每次玩性游戏是怎么聚到一起的呢?

  马尧春说,就是通过出去游玩,然后大家说玩一玩,就脱脱衣服互相看看,想做的就做一做。“都是熟人带熟人,QQ上很多这样的群,成员都有交叉的。有时在这个群里混熟了,会把其他群里的人带进来,但太乱也不行,我们坚持淫而不乱,有个银行的职员,本科毕业,每次来带的女人都不一样,后来我们就不让他来了。你愿意来就必须遵守我的规章制度,你的文化水平收入身份什么的都不重要。”马尧春说,参与他们游戏的,最小的20岁,最大的比他还大两岁,大专文化的居多,本科以上的少。

  自辩二:“比搞第三者要高尚”

  “我认为,参加我们这个活动比搞第三者要高尚,搞第三者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不如我们。我的一些学生知道这事后,也比较体谅我,不认为我是犯罪。”

  对于换偶和交友,马尧春有一个基本观点,他需要从中获得的并非快感,而是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再想起前妻。

  他的家族有四个精神病人。“我母亲,年轻时精神病,现在痴呆了;我二姐,22岁精神病爆发,裸体到处乱跑,至今未愈;我二哥,精神病爆发,2007年10月自杀身亡;我侄女,2007年5月,精神病爆发,跳钱塘江自杀,后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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