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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中国:恶法和恶政下的惨剧/中國已病入膏肓 山西政府人員全體腐敗
發佈時間: 4/20/2010 1:46:35 AM 被閲覽數: 9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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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中国:恶法和恶政下的惨剧


2010/04/19 


徐友渔

BBC点评中国

中国大陆因强制拆迁和土地征收造成的冲突、纠纷、案件甚至惨剧一直是舆论和人们关注的焦点。

近10年来,中国大陆因为强制拆迁和土地征收造成的冲突、纠纷、案件甚至惨剧层出不穷,一直是舆论和人们关注的焦点,有些事件的悲惨和荒谬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比如:

2003年8月,南京市民翁彪抗议拆迁中使用野蛮暴力,在当地拆迁办公室用汽油自焚,导致自己死亡。拆迁办6名工作人员被烧伤;

2010年3月,河南省商丘雎县上访村民魏克兴因拿用乡长蒋友军茶杯喝水而发生冲突,被处理拘留7天,造成轰动全国的“茶杯门”事件,事情起因于村民被征地多年而未得补偿;

2010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东海县陶姓人家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自焚,68岁的陶会西死亡,其父92岁的陶兴尧重度烧伤。

在这些事件和其他类似事件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和被拆迁、征地的民众之间的关系是施暴-受虐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舆论一面倒地谴责施暴方,支持受害民众,但前者态度却是振振有辞,因为他们不但是依照当地政府的命令办事,而且还有法律、条例的依据,有上级政府的批准公文。

施暴者恃法无恐、不受惩处

据《南方周末》4月8日报道,在最近3年发生的8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无一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所有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个个都在职。在实践中,因拆迁推进不力受到调整工作岗位或降职处理的情况,明显多于因拆出人命被问责的情况。

2009年11月,四川成都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在抗拒强制拆迁时泼汽油自焚,抢救无效去世。政府却将此事件定性为唐福珍一家暴力抗阻,执法方是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在全国舆论强烈谴责之后,当地政府态度略有改变,但金牛区的区长和区委书记并未受到任何责任追究,唯一受到停职调查的只有现场指挥者、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他很快就官复原职,并在采访中大放厥词,说什么“唐福珍自焚是法盲的悲剧”,“唐福珍错在不懂法。我也坚信我自己没有错,我对违法建设的认定没有错,我对法律程序和法律依据的使用没有错。”

在回答“对唐福珍存在歉意吗”这个问题时,钟昌林说:“不存在歉意。我是执法者,应该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

强拆强征居然确实于法有据

现行法律和政策确实有利于强制拆迁和征地。

1991年由国务院颁布,2001年修改过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中有多处规定明显不合理,不符合宪法和《物权法》等上位法,可以被用来作为目前强制拆迁的依据。比如,其中第10条授权拆迁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拆迁被拆迁人的房屋,其实,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构成利益冲突的双方,执行拆迁任务的只能是利益无关的第三方,现在发生的野蛮拆迁往往就是因为赋予了当事一方拆迁执行权引起的。又如,按照其中第16条,在处理因拆迁产生的补偿、安置争议时,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权作出裁决,而该部门为拆迁人发放拆迁许可证,明显与拆迁方有利益关联。这个条例还把拆迁、安置的法定义务从政府转移给拆迁人,往往造成开发商强力压低补偿、引起矛盾冲突的后果。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政府可以先征地,后公告,这就致使政府强势征地,政府可以不管当事人同不同意,不需要充分证明征地是为了公共需要,不需要先谈好补偿条件,先把地征了再说。

“土地财政”结恶果

中国近年来频繁发生因强行拆迁、征地的悲剧,是各级政府疯狂追求GDP政绩,不愿踏踏实实埋头苦干,而是大搞“土地财政”,企图实现“跨越式发展”造成的恶果。

2007年,中国的房地产快速发展达到一个高峰,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为12150亿元,而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高达15900亿元,一般城市土地出让金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已经在20%上下,有的甚至接近一半。数据表明,有的城市土地出让收入年增幅超过1倍,各地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程度在不断上升。

这种“经济高速发展”的泡沫总有一天要破灭。

本文不代表BBC的立场和观点

中國已病入膏肓 山西政府人員全體腐敗

新華網    2010-04-19

  核心提示︰山西忻州首例限價房項目“世紀花苑”成為當地干部福利房,“市直機關正處級及以下干部一人一套”。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福利房被公務員大肆高價倒賣,總體牟利至少五千多萬元。

  限價房本來是政府為了抑制高房價,動用公共財政補貼中低收入人群,以解決他們住房困難的惠民工程。而在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價房項目不僅專供市直機關,而且被公務員大肆高價倒賣,從中牟利至少五千多萬元。市民說,多少家庭“望房興嘆”,限價房成了機關干部的“提款機”。   就是這個與民爭利的限價房項目,竟被忻州市有關部門稱為“市委市政府辦實事、辦好事的民心工程”,“落實科學發展觀,拉動內需的重要舉措”和“市直機關干部安居樂業的載體,實現安定團結、穩定大局的有效保障”,不遺余力加以推進。

  處級及以下干部人手一套限價房

  被冠以“忻州市直機關商品房團購項目”的世紀花苑小區,位于市區最繁華的七一北路。4月14日,在鴻橋房產中介公司業務員的帶領下,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進入該小區暗訪。

  據了解,該項目一期工程總投資6.7億元,佔地160.9畝,總建築面積26.63萬平方米,建築密度16.59%,綠化率37.69%。小區建設 18棟11至23層板式住宅樓,容納住戶1600戶,面積最小94平方米,最大144平方米。住宅樓主體工程已完工,2010年8月底交房。

  據調查,該小區均價每平方米2318元,與之一牆之隔的普通商品房項目——精華溫泉花園小區,均價每平方米3200元。

  小區內一塊圖文並茂的展示牌稱,該項目堅持“高起點設計,高水平建設”,“將成為忻州城區地標式建築群”。

  記者以買房為由找到世紀花苑項目部采供部徐部長。“這個樓盤是市直機關干部的福利房,不對外銷售。市直機關正處級及以下干部基本一人一套。”徐部長說,這里的房子轉賣很紅火,前幾天他還介紹轉賣了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子,房主收轉讓費13.5萬元。徐部長表示可以幫忙介紹。

  記者輾轉聯系上了世紀花苑的一賣房人徐朝華。徐是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分到小區15號樓3單元4層西戶一套94平方米的房子後欲轉賣。徐說,世紀花苑專供市直機關干部,對業主素質盡可放心。徐透露,市里規定凡2006年6月1日前進入市直機關的干部,都可以申購世紀花苑的房子。因為地段好,價格低,干部爭得“快打破了頭”,市里決定指標先分配給在市委市府大院內辦公的市直機關干部,隨後開工的二期工程將分配給大院外辦公的委辦局。該小區還拿出部分指標,分配給14個縣市區的四大班子正副職領導干部。

  對于該項目的性質,當地干部或稱“團購房”,或稱“福利房”,或稱“集資房”。記者得到一份忻州市政府2008年2月15日報送給山西省建設廳的《忻州市住房建設規劃》(2008—2009年)(忻政函[2008]12號),在規劃中,世紀花苑項目被定性為“限價商品房”,建設規模共28萬平方米,用地面積10.73萬平方米,總套數2300套,90平方米以下戶型所佔比例為70%。而事實上已建成的26.63萬平方米、1600套住房中,無一套低于90平方米。

  按照山西省的規定,限價房的供應對象為當地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至120%之間,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住房平均面積80%的家庭。

  忻州市政府公報資料顯示,2007年忻州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01.3元,城鎮居民人均住宅建築面積25.1平方米。當地市民表示,房改前參加工作的市直機關公務員,至少享受過一套福利房,部分沒有享受福利房的,也都領取了數額不菲的住房補貼,市直機關公務員的住房、收入狀況在忻州市無疑是比較好的,如果按規定辦,大批公務員肯定達不到限價房申購條件,但他們率先給自己切了一塊“大蛋糕”,“團購”只不過是權力福利的遮羞布。

  高價炒賣,五千萬落入干部囊中

  在當地房地產交易網站,記者查到很多世紀花苑小區房源的信息。有轉賣者在網上稱,該小區“環境和各方面條件在忻州市排行第一,被老百姓稱為‘官家居所’”。

  記者找了四家房地產中介公司,業務人員都表示手頭有該小區的房源。4月13日,記者以買房者身份來到鴻橋房產中介公司,業務員田燕表示,去年以來,由她介紹轉賣的該小區房子有10多套,去年轉賣一套房主至少收轉讓費六萬至八萬元,今年以來轉讓費至少10萬元,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子最高收了16萬元轉讓費。田燕透露,四天前她介紹轉賣了這里一套144平方米的房子,房主加價13 .5萬元。

  田燕帶記者在該小區看了兩套業主委托轉賣的房子,分別是17號樓3單元6層西戶,面積94平方米,售價34萬元;18號樓2單元11層東戶,面積144平方米,售價50萬元。田燕說,房主委托轉賣時,都承諾在一定時期內包產權過戶,過戶費由買房人承擔。

  記者表示,看中了18號樓2單元11層東戶房子。當天下午田燕給出的報價是50萬元,第二天田燕表示,房主要求加價到60萬元,漲價原因是房主听說同單元2層東戶的一套面積相同的房子,20天前賣了49 .5萬元,而近期忻州房價漲得很快,故要求再加價10萬元。

  該公司經理高貴根對記者說,早在去年10月份,他經手轉賣過該小區13號樓1單元2層東戶144平方米的房子,賣價是40萬元,現在加價是正常的。

  記者幾經周折,從忻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世紀花苑分配表上,查到這套房源的主人楊國柱,系忻州市保密局干部,楊當初購買這套房子的價格是38萬元。

  忻州市人保局干部徐朝華擬轉賣的房子,面積94平方米,最低售價33萬元。記者查詢得知,徐買這套房子出資20萬元。徐透露,在分配到世紀花苑房子之前,他家已有兩套市中心的房子,面積都在100平方米以上。徐毫不避諱地說,“公務員對房地產政策和形勢非常敏銳,成天都在研究。不吃透政策靠什麼吃飯?”

  在忻州興忻房產中介公司,經理班殿臣也向記者提供了該小區三套房源︰4號樓3單元3層西戶,113平方米,售價39萬元;13號樓2單元19層東戶,144平方米,售價50萬元;17號樓2單元6層西戶,94平方米,售價33萬元。後來,鴻橋中介的田燕打來電話稱,她剛接手了18號樓2單元4層西戶,144平方米,售價55萬元。

  4月14日,記者以買房者身份來到忻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產管理科。一位姓郭的女士表示,“世紀花苑1600套房子指標分給干部時,均價每平方米 2318元,有一半以上的干部拿到房子後加價賣了,買那里的房子沒有風險。”按照郭提供的數據計算下來,鴻橋和興忻兩家中介公司向記者提供的世紀花苑房源,每套轉賣加價都在10萬元左右,且至少有800名以上的干部將房子已轉賣。

  郭女士說,她們科長李子清也想轉賣房子,在9號樓1單元16層西戶,面積144平方米,當初的買價是37萬元,她可以幫記者牽線。記者與李子清取得了聯系,李表示,“我這套房加價15萬元,賣52萬元。買下後可直接以你的名字辦房產證,物業費免收,水電費、燃氣費也有優惠。我就是管房子的,有這個權力。”

  簡單一算,世紀花苑800多套房子被機關干部轉手倒賣,按平均每套加價7萬元的最低標準計算,至少5600萬元收入落入這些干部囊中。

  干部安居樂業的“載體”?實現大局穩定的“保障”?

  忻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起步晚,欠賬多。據山西省建設廳2007年8月的一份通報,全省有22個縣(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其中忻州佔10個。

  根據忻州市政府2008年初編制的《全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設發展規劃(2008-2010年)》,忻州城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為 15000戶,其中無房戶為7400戶。全市最低收入家庭人均10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難戶為23992戶,其中市本級6033戶,縣市17959戶。當地市民感嘆,這麼多家庭住房困難,咋不見政府為老百姓團購限價房呢?

  對于這個被當地老百姓稱為“惠官”的限價房項目,忻州市政府及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強力推進。2007年5月19日,忻州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要求顧全大局、排除干擾、攻堅克難,務實推進世紀花苑住宅小區建設。2008年4月,該小區被忻州市政府列為全市“雙百千億”重點項目。

  據當地媒體報道,2010年3月4日,忻州市房管局召開世紀花苑建設推進會,局長周喜文稱,世紀花苑建設目的是為了緩解市直機關干部住房困難,它既是市委市政府辦實事、辦好事的民心工程,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拉動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舉措,還是市直機關干部安居樂業的載體和實現安定團結、穩定大局的有效保障。周喜文要求“站在講政治的高度,用講穩定的態度、講大局的觀念、講是非的標準,集全局之優勢,舉全局之力量,迎難而上”,打一場保質量、保工期、降房價的攻堅戰。

  3月6日,世紀花苑項目責任主體——忻州市房管局下屬的宏泰房地產公司召開項目建設推進動員大會,市房管局副局長高雙喜強調,確保按時完成建設任務,打造忻州一流的住宅小區和地標性建築。

  3月27日,忻州常務副市長秦新年,市委秘書長郝鈞藩和市政府秘書長郭寶厚帶領市委市府辦公廳、市紀檢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單位負責人,再次深入該小區現場辦公,強調爭分奪秒加快建設,真正把好事辦好。

  記者希望采訪忻州市政府和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被挽拒。

  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采取更有力的政策措施遏制高房價,要求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忻州市一些市民對記者說,如果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供應“干部沖在前,窮人靠邊站”,不能真正惠及百姓,公務員沒有“買不起”之痛,怎能用心調控房價?公務員成了既得利益者,甚至巴不得房價繼續上漲,中央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要求很有可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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