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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音乐 /民主集中制的悖论 /独裁者死到临头才想起民主法制
發佈時間: 6/29/2010 2:49:58 AM 被閲覽數: 98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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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音乐 - Ballade Pour Adeline 等10首

Frindle / wenxuecity
     


 
     


 
民主集中制的悖论

作者:木然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 学术与争鸣 >> 百家争鸣 >> 百家星座
来源日期:2010-6-20

本文不想探讨民主集中制的来源与演变,这方面高放老师早已经说得清清楚楚。我只是就民主集中制的内在矛盾谈点儿自己的看法。按道理讲,民主集中制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是专制主义的变种,既然有人不断想把水搅浑,我也不得不趟这个浑水。我相信真理越辩越明,尽管有时很失望甚至绝望。与相信真理相比较而言,我更相信言论自由,因为它每天都发生。如同既吃饼又留饼、南辕北辙的悖论一样,民主集中制存在悖论,即存在着追求多数得到的却是极少数甚至个人的悖论,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语义上的悖论。民主集中制简而言之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里的民主基础指的是什么内容?集中又指的什么内容?如果是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集中就没有指向,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是当少数服从多数是指投票的结果,更没有集中的必要,如果硬要集中,那就破坏了投票规则和投票结果。很显然,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是多数人意见的集中,问题是多数人的意见是不可能集中的,即使集中了多数人的意见也得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否则就会演变成多数人的专制。假设多数人的意见可以集中,少数人的意见可以忽略不计,多数人的意见就得寻找一个代理人,这个代理人代表了多数人的意见,这个代表人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第一,代表人的权力不受限制。第二,代表人不能成为多数人的一员,必须在多数人之上。第三,代表人必须是多数人意见的过滤网,把多数人的意见过滤成一个人的意见。第四,这一过程的终点是代表人的意见只是代表人的意见,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代表人个人价值偏好的意见,多数人的意见变成了代表人一个人的意见。第五,完成了前四步,才有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给民主设定了界限,第一,范围的界限。所有民主的内容都是代表人给定的,比如集中讨论经济问题,经济问题之外不能讨论。比如集中讨论遵守宪法问题,修改宪法问题不能讨论。第二,标准的限制。毛泽东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是一例,最后以无产阶级为标准就剩下孤零零的一朵毛泽东个人喜好的无产阶级花。第四,时间的限制,比如邓小平说普选在本世纪中叶才能搞就是时间的限制。第五,代表人价值偏好的限制,如果代表人价值偏好专制,谈论民主本身就是不现实的。第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代表人意志无常,朝令夕改,民主就变成了主民。问题的关键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都走向了专制,那么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就变成了专制指导下的民主,专制本来就是和民主相对立的,出现了民主集中制的逻辑悖论。

第二,原则的悖论。民主集中制从原则上分为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第一个原则少数服多数与第二个原则个人服从组织相矛盾,这个组织很显然是政党,如果说政党都是由个人所组成,个人服从组织在逻辑上变成个人服从个人。如果说组织是党的现实力量,个人服从组织就是服从党委,在实际上的运作中党委人多,个人服从党委就会变成个人服从多头政治,如果党委的人团结如同一人,逻辑上还说得过去。如果党委意见不一致,个人服从党委就会演变成服从党委一把手,服从组织就名正言顺地变成服从个人。这样从第一个原则推导出第二个原则就变成了少数服从多数,多数服从个人(党委书记)。下级服从上级和全党服从中央也同样是第一个原则相矛盾,下级人数多,上级人数少,最上级就变成了一个人。全党人数多,中央人数少,服从中央同样是多数服从少数、服从个人。一句话,本来是少数服从多数最终变成了多数服从极少数,极少数服从个人。

第三,民主集中制与民主元素的悖论。不论什么样的民主,只要是民主,就必须有两个维度,一个是参与,一个是竞选。党内民主必须有中共党员的主动参与,参与不仅是意见的表达,更是行为的保证,比如说如果党员的参与没有制度上的保障,有违代表人意志的行为就会受到打击,甚至会开除党籍。党内的领导人也必须通过竞选程序来完成,没有竞选就没有真实的民主,竞选又以普选为前提。两个维度的内容涉及最多的都是行为而不是意见,民主集中制的运作过程是多数人意见变成少数人、一个代表人意见的过程,不但一个代表人的意见和参与、竞选、普选行为相矛盾,也与普选中形成的意见、舆论相矛盾,这种矛盾一方面表现为一个人意见与多数人意见的矛盾,另一方面表现为由党内基层内在生成的独立的意见与党内集中代表人想控制的意见的矛盾。

第四,实践的悖论。如果从1949年算起,民主集中制搞了六十年,搞了六十年的民主集中制政治不但没进步,反而不断退步。毛泽东强调民主集中制最多的时候也是他搞专制最严酷的时候。这里引拙文《奇谈怪论何其多》的部分内容来说明:民主集中制就是一个阳谋,是一个权术,甚至连制度都不是。这种方法学校的老师玩得驾轻就熟。“前不久,一位河南初中少女因和一同年级外班同学打架,班主任老师要求全班同学投票表决,是否停她一个星期的课。表决通过后,该女生投水自尽。舆论有认为这不是民主的错,有认为这不是民主是暴政。”(邵建:从女生自尽事件看“民主的专制”,中国选举与治理网)这不是民主的专制,如果真是民主的专制,中国的社会是一个不小的进步,这根本就是专制,用的就是民主集中制的手法,玩的就是阳谋与权术的心跳。一个简单的常识是,有民主才有民主的专制,没有民主哪来的民主专制?在政治上有少数服从多数吗?建国之后都是多数服从少数,少数服从一个人,多数和少数都成了个人专制的工具。毛泽东在打击政治对手的时候,有哪一次不是以代表了大多数的人民名义进行的?打击的哪一次不是一小撮?

既然民主集中制存在着如此多的矛盾,还不如把民主集中制换成民主制,人类几千年发明民主这个名词在不断流淌的历史长河中已经形成了厚重的积淀,是几千年智慧的结晶。换个名词体现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真正的智慧是承认人存在着不可避免的无知,把民主集中制当成高于民主的另一种民主制度是愚蠢的表现。再说,中国人把精力都放在造新词解释新词上,在新词上造个假冒伪劣,以为靠个新词就能打败天下无敌手,那就只好把堂吉诃德请回来给全世界人民表演个和大风车打架秀了。
 
[博讯论坛] 中国领导人都上哪些网站?

作者:杨恒均
来源:作者博客
来源日期:2010-6-17

国新办发布了《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后,有两个海外媒体电话采访我。我说还没时间看,记者说不要紧,于是就在电话里选了几段念给我听:“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她念完了,等了一会还不见我说话,就提醒说,杨先生,你有什么评价?

我这才回过神来,原来她要听我的意见?可人家《白皮书》里说的比我博客里唱的还好听,我除了点头称是还能说啥呢?电话那头显然有些失望,不过,我却更失望。她对我失望,我也是对自己失望。你想,作为一名以批评为己任的公民,一位以民主与言论自由为追求目标的网民,一位常常踮起脚“仰望星空”的自由写作者,却让咱政府把该说的好话都说尽了,我能不惭愧乎?

电话那头还不甘心,换了一个问题继续采访:杨先生知道中国领导人都上哪些网站收集民意吗?

——我大吃一惊,不知该如何回答。她以为我没听清楚,重复了一遍,还补充了一句:《白皮书》里提到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民众意愿,政府发言人也总是不断重复这句话,可是,他们从来没有透露过中国领导人上哪些网站……

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嘿嘿,这就对了,既然从来都没有透露上哪些网站,说明是国家机密嘛,你问我干啥?别说不知道,就是知道,咱也不能“泄露国家机密”吧?

各位看官,且不要以为我这话是调侃。美国的领导人上什么网站估计纯属个人癖好,但中国领导人上什么网站则绝对是国家级机密!

《白皮书》上说中国网站众多,网民好几亿,仅博客就有两亿多,设想一下哪一位泄露了中国领导人经常光顾的几家网站,估计网民会一窝蜂去围观、打酱油甚至公然做俯卧撑,你想一下那热闹劲……可其他几个亿的网站咋办?即便不倒闭,可能门庭也会冷落不少。所以,仅仅从商业角度出发,就不能透露领导人上哪几家网站。

至于政治上,你能幻想有多严重,就有多严重。首先,机密泄露后,海外反动势力就会组织“五毛党”每天去留言发帖,去搞颜色宣传;其次,海外情报机构也会不失时机地顺藤摸瓜,从那几个网站的“民意”互动来推测中国的政策走向……至于国内众多有政治诉求的网民,把那几个网站当成广场,每天都要去行使宪法权力“表达民意”;再加上各种财大气粗的利益集团,一定会把那几个网站弄成中国特色的“议会”,中国领导人不受影响才怪呢……

大家别以为我在耸人听闻,只要看看过去十年里中国制定的政策,就不难看出,政府在决策时,很多时候是跟着网络民意走的,而最终拍板的当然是中国领导人。也难怪,海内外网民最想知道的问题始终是:中国领导人到底上哪些网站呢?

不过,和中外网民相比,还有一个群体,可能更加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这群人是谁呢?就是领导们!

领导们最想知道中国领导人到哪些网站收集民意?听起来有些别扭,让我解释一下。中国是一个拥有很多领导的国家,但前面可以加上“中国”两字的领导并不多,他们领导了下面一批高级领导们,而这一批高级领导们又领导了更大一批中级领导们,这中级领导们的下面还有更大、更大的一批基层领导们……在基层领导下面,才是广大的被领导的中国人——包括传说中的人民,政治面貌不清的网民和没有什么级别的P民们。反过来说,人民的上面,堆着一层又一层的领导们……而所有的领导们,上面几乎都还有领导,所以,“领导们”最想知道的就是:他们自己的领导都上哪些网站?

各位别嫌我啰嗦,实在是我们的领导太多。现在,我们设想一个情景:如果所有的领导都不上网,网络会如何?很简单,你将会充分享受言论自由,但仅此而已。你的意见,你的维权,你的揭露贪污腐败,你的……至少在这个由领导决定一切的体制里,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到那时,你真有所诉求,还会去网上吗?

设想第二个场景:上网的领导只到某一个级别就停止了——例如市长以上的领导年纪太大,就不上网了,那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很简单,针对市长的网络民意哪怕洪水滔天,都无济于事。市长不是你选举上去的,而“选”市长的书记与省长既然不上网,你那些揭露、抱怨与诉求,又有什么用?当然,如果你上网揭露的是乡长、县长和局长就不一样了,他们这些受市长领导的领导们就该紧张了。上网的市长说不定就看到了网民对局长的揭发,挺不高兴的:草泥马的,一个小小的局长竟然用公款包了好几个如花似玉的大学生二奶?我都没有……看起来得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了!

谢天谢地,以上两种场景都没有出现,原因就在于咱政府高层抛出了这样一句掷地有声的话: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民意……这话一出,凡是名字前面不能加“中国”两字的大大小小的领导人都紧张起来了。别说乡长、县长和市长,就连省长、书记也傻眼了。如今年头,有几个领导的臀部是干净的?但以前只要对上面的某个更大的领导跪下,把他搞定,把自己的脏臀部挡起来,就能闷声发大财,甚至一直“为人民服务”到死而不已。可现在,他们谁也无法确定,掌握他们命运的某一位领导,甚至“中国领导人”会不会悄然上网,瞥见了他们抽的天价烟、写的情色私密日记,以及那位泄露了“人民在这个国家的地位”这种国家机密的海事局长……

正是这句“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让中国的互联网具备了两大特色:第一,没有领导对互联网掉以轻心。据我所知,各地领导现在主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上网搜索是否有对自己不利的消息,一旦看到,就会采取果断措施,千方百计避免比他们更大的领导看到;第二,所有的领导,只要不是那几个上面再无“领导”的领导,都在不同程度上对互联网有所忌惮,哀叹没有网络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不管是我们的不幸,还是我们的幸运,领导们担惊受怕的时候,老百姓的日子就相对好过一些。可是,网民的“好日子”也可能一夜之间烟消云散,只要有人放出流言,或者蓄意泄露看国家机密,说中国领导人根本不上网,或者他们只上自己办的那几个网站……

有鉴于此,我呼吁:首先要感谢政府抛出了这么一句没有答案的话——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其次,我们大家一定要抛头颅洒鲜血地捍卫这个国家机密,谁敢泄露中国领导人到底上不上网,以及都上什么网站的国家机密,我们就和他拼命;最后,让我们一起幻想:中国领导人不但上网,而且,此时此刻正在看我的这篇文章,以及正等着看你在这篇文章后面的留言……耶……

 
王开岭:独裁者死到临头才想起民主法制
 
(国内博客猛文)

[博讯论坛] 从1989年12月中旬开始,在“打倒人民公敌”、“独裁者滚下台”的愤讨声中,尼古拉•齐奥塞斯库,这位几天前还“深受爱戴”的罗马尼亚总统成了一只丧家之犬,惶惶然在到处栽种着自己塑像的国土上东躲西藏,正像四十年前他亲口咬定的那样:“任何专制的暴力一旦与人民的正义之师交战,他们必将粉身碎骨。”始料不及的是,不仅民众唾骂他,连亲手培植的爪羽——国防军和基层“党之家”也背弃了他。当齐氏和那位任第一副总理的“贤内助”劫车而逃时,几乎所有罗马尼亚的广播里都响起了这样的声音:“各位市民请注意,人民公敌齐奥塞斯库和埃列娜正劫持一辆紫色达契亚轿车逃跑,请予以缉拿……”齐氏更没料到,在亲手缔造的这个“民主、团结、进步、欣欣向荣”的神圣“大家庭”里,竟会上演这样的事:从12月22日晚执行逮捕到被推上断头台,只相去三天!

虽身陷囚笼,但“喀尔巴阡山的雄鹰”并未死心。

不是要审判我吗?既然封授“人民公敌”,至少是公审公判吧?至少应面对广大人民吧?尼古拉•齐奥塞斯库暗暗打定了主意,只要国际媒体的镜头盖一打开,只要电视直播的焦距一调好,即用那滔滔不绝、富有煽动性和号召力的口才向人民说:我是你们的慈父,是我给你们带来了幸福,你们想想,失去父亲是多么的痛苦。相信你们绝不能容忍几个暴徒这样对待你们的慈父。

但,齐氏太异想天开了,他万万没想到,等待他的根本不是什么人山人海的旁听席。没有政坛显要和外国友人,没有高规格的审判团和律师团(审判长竟只是个司法部的小局长,波帕•吉克,这个名字他简直闻所未闻),更没有礼花般的镁灯闪烁。当从防暴押解车里爬出来,他走进的是一间只有原告、被告和军警的密室。自然,电视上亦会出现“公开审判”的镜头,但那是经过剪辑处理的……

对手绝不再给他任何表演的机会,他预想中的舞台根本不存在!

只有绝望!空荡的绝望!

1989年12月25日,当耶稣诞辰的钟声再次赐福人世的时候,一个混含着仇恨与蔑视的嗓音在一间与世隔绝的屋子里响起:“人民公敌尼古拉•齐奥塞斯库一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根据《罗马尼亚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被告犯有故意杀人罪、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公共秩序罪、贪污罪、受贿罪。特别军事法庭宣布:数罪并罚,判处被告尼古拉•齐奥塞斯库死刑,立即执行,没收全部财产,不准上诉!”

他心爱的女人也将魂归西天。

秘密审判,不准上诉,从被捕到毙命,仅三日之隔。这已远非正常性质的审判,甚至携恐怖之嫌。但,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极端行为呢?原因只一点:仇恨和恐惧!对民众来说,是仇恨;对政敌而言,则是恐惧——那种一天也不敢让独裁者多活下去的恐惧!他们太紧张了,太熟悉对手的报复手段了,其神经像金属片一样已绷到了极限,再僵下去,即要崩溃。

可这对齐氏来说,又有什么可愕然的呢?难道这不正是您一贯的铁腕政策?您不是坚定地认为“目的大于手段”吗?每每将司法程序省略、节约到极点的,不正是您自己吗?除却“齐奥塞斯库”几个字,判决书的每一句台词不都是您平日耳熟能详的吗?您记得“人权”这个字眼吗?当在秘密审判和处决政治犯的手令上签字时,您又何曾有过一丝犹豫和迟疑?

更可怕的是,对齐奥塞斯库非常态的审判,人民群众竟毫无异议!偌大一个国家,竟没有一个人公开质疑。正应了中国那句老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其实,早在四十五年前,齐奥塞斯库夫妇的命运就在一对意大利人身上预演过了:墨索里尼及情妇克拉雷特。战争尚未结束,一支衣衫褴褛的山区游击队就匆匆宣判了他们的死刑。然后,意大利历史上最著名的一组尸首,便像动物一样被悬吊在米兰广场上,待仇恨的剔刀来剜割,等怨毒的鞭子来抽打。

单就这一场面,的确称得上恐怖了。但问题是:在你亲手缔造的那座恐怖半岛上,对手还能想出别的更简单的办法对付你吗?要知道,他们像害怕恶魔一样怕你,怕你再将屠刀架在他们脖子上,他们甚至一听到你的名字就哆嗦,甚至迷信地担心你复活。为了活下去,为了释放恐惧,他们只好表现得比你更疯狂更决绝……

这是仇恨的力量,但更是恐惧的力量!

对齐氏们来说,像纽伦堡或海牙那样的审判庭,简直就是梦中天堂了。在那儿,至少有辩护、有上诉、有旁听、有见证、有表决、有探视……从这点看,他远不及另一位同壕战友——前民主德国领导人昂纳克幸运,后者面对的不是政敌的恶性报复,而是相对公正的西德司法程序和国际法准则。

我想,在独裁者坐以待毙之时,他对敌人最大的期许或许是:要是这些人信奉民主与理性该多好啊!可惜,要让自己的臣民在短短几天内学会司法公正与人权意识,简直是痴心妄想、缘木求鱼。太晚了!他们从你这儿得不到的,你也休想从他们那儿得到。因为,他们身上压根没有那东西,没机会生长你直到最后一刻才怀念的东西!难道不正是你,早早即把生长它的种子和土壤给踩烂了吗?从这个意义上说,你死于自己。

依靠暴力维持的权力,最终埋葬它的,不会是别的,惟有暴力的掘土机。

长期恐怖的社会氛围,往往导致反恐怖的手段也是恐怖的。“恐怖导致与恐怖作斗争的人也变得残忍,它使温和的人也学会了暴烈莽撞。”暴力弹起的是同一种暴力情绪,而理性——即使尚剩一点残渣的话,也早已被仇恨的浓烟熏得睁不开眼。更严酷的真相是:长期的政治高压,对人权信息的锁闭,对自由文化的防范,对民主人士的迫害……使得这个国家的臣民和其家长一样头脑简单,行为鲁莽,缺乏正常的公民社会的精神滋养,缺乏民主教育,没有合法审判的经验和参照,没有诉诸理性的意识,没有现代文明习惯和宪政遗传——除了暴力,除了以恶惩恶、以暴抗暴的本能,他们头脑中就再也没输入过别的。

那么,是否仍不乏一支(哪怕再微不足道的一线!)试图阻止施暴的力量呢?比如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几个法官或律师不顾一切地站出来,向同胞们大声疾呼:“即使罪孽深重的人,也有权得到合法的审判!”……或许确有过这可能,但现在没有了。因为,那些高尚的充满理性和不计私利的头脑,那些最早鼓吹民主政治的人,早已成了独裁的牺牲品,早已被不容异端的权力提前绞杀了。剩下的,惟有对民主的无知,对人权的冷漠,对武力的贪婪效仿和大肆挥霍。如今,已没有谁挺身拦截那冲向独裁者的拳头和棍棒了(假如他们活着,本是最有希望这么做的。也就是说,那些被独裁者提前杀死的人——恰恰是惟一可能在未来使独裁者免遭非法侵害的人)。

不宽容只能导致新一轮的不宽容,严厉暴虐只能衍生新一轮的严厉暴虐。在那些将最优秀的政敌(比如像“吉伦特派”那样恳赦国王的温和派)斩草除根、格杀勿论的运动中,等待刽子手的只能是更激烈的反扑和报复,因为他们早已把憎恨狂暴与极端的力量给绞杀了。当把一个国家中最宝贵的“理性派”送进坟墓时,也就等于提前把自己送进了坟墓。独裁者应从正在倒下的尸首上看见自己未来尸首的影子——因为那些罹难者,本是惟一力主以正常方式审判自己的人——在未来,在仇恨的烈焰冲来时,本应由他们为奄奄一息的独裁者筑起“防火墙”和“隔离带”!

历史上,这样的情形屡见不鲜:独裁与反抗,使用的竟是同一工具和模式!反抗者根本不会,也不可能想起别的法子对付昔日仇人!而且,收割暴君头颅的土壤极易疯长新一茬的剃头刀!正像法国十八世纪末始演的那样:从“三级会议”、“国民公会”到“热月政府”和“督政府”,从“执政帝国”、“百日事变”到“波旁复辟”,从路易十六到马拉和夏里埃,从罗兰、丹东、德穆兰到罗伯斯庇尔和圣鞠斯特……头颅如椰子般滚入“大革命”的草筐——最终人们发现:这要求填满的筐子竟是漏底的!

古罗马诗人查维纳说过:“几乎没有一个专制暴君能安享天年。”古代暴君多被宫闱篡权者和阴谋家所戮,近现代史上的独裁者,多为激愤的民众或军士所杀。希腊人把诛戮暴君当作公民的义务,古罗马人也将之颂为美德,连西塞罗、弥尔顿等人文学者也公然诩之……可以说,在几千年讲究“德政”、“明主”的传统政治历史上,“暴君当诛”,一直受到民间文化舆论的鼓吹,甚至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权力意识形态的唆使(实为篡权者和继位者所盗用)。直到十九世纪中期,随着对法国大革命的理性反思,该状况才有所转机。

从现代理性眼光看来,这些不择手段只为目的、不计法度只图道德快感的行为,无疑应受谴责(代表大多数人私意的“众意”和象征法理的“公意”常常是矛盾的)。法制与文明、民主与人权,其服务对象乃一切公民。它不仅保护正常人的利益,还负责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侵害哪怕是暴君的人身权利无疑也属理性意义上的犯罪。而这种犯罪,若假道德的名义恣肆膨胀,得不到及时纠正,即会重演大革命的悲剧:一面宣布永远结束专制时代,一面却建立了一个更恐怖更血腥的混乱时代。

美国历史上涌现过很多有争议和得罪人的政治家,但在他们卸职后,在丢开了权杖后,却很少有遭报复的,更不用说暗杀了。为什么?因为他们不是封建君主,更非独裁者,很少有独自滥用权力的机会(完备的法治程序和制衡原理会大大减少权力的过失),政治过错很少被看做“一个人的罪孽”,政治家的安全也不是靠权力系统来维系的,离开了权力体系,作为常人的他们反而更安全。即便像尼克松和克林顿那样遇起诉,他们也会面对相应的司法公正和仲裁程序,而非极端性的暴力迫害。

在法治和宪政社会,不同政见者或许会去焚烧国旗,去游行示威,去公开言论,但不会以消灭某个当权者为目标,因为他清楚:自己所反对的,乃政府集体的政治,乃权力机关合议的结果,而非某某的“个人行为”,权力者本人,也只是个政治符号而已。即使他遇刺身亡,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无助于事实的改变。同时,更因为像游行示威之类的行为被宪法充分尊重和保护,所以,即使再激烈的仇视和敌对情绪,由于得到了合理发泄和即时疏浚,往往也不会延伸出更极端的灾难性后果。

惟有在绝对“人治”的社会里,仇恨才会冲着权力者本人而去,因为人们清楚,所有不公正和残酷事实的发生,皆垄断权力的某个人(即“说了算”的那个人)所为,而非法律本身或政府其他成员的问题。既然政府的事即斯人的事,而政治意识形态即斯人的意志所致,那么,人们即会机械地意识到:只有这个人的毁灭,才会给自己带来福音,替国家赢得转机。于是,杀死独裁者,作为一股隐秘的历史愿望和民意冲动,早就在私下里磨刀霍霍了。

民主社会的权力转移,通常在有序的竞选系统内进行。作为一种和平、自由与温雅的方式,它的输赢和变迭都是“精神性”(非“肉体性”)的,远离暴力和武器,故历史成本也最低。而极权社会里的权力角逐,情形则大变,常常要以死亡为赌注:政变、起义或革命,无论维系统治还是颠覆威权,皆以“铲恶务尽”为目标。在一个完全拒绝对话与协商的社会里,任何一点理想的实现都只能靠肉体和性命去博取——就像奴隶主欣赏人兽戏,而斯巴达克则把奴隶主关进狮虎山一样——以恶抗恶,以牙还牙,以命搏命,杀人者被杀——一种最原始、最粗陋、成本高昂的“物质性—肉体性反抗”!

独裁者不仅死亡代价高,统治成本也大得惊人,非法和脆弱的权能离开了死刑和武力,几乎一天也呆不下去。比如中非“食人皇帝”博卡萨,这个马基雅弗利主义者,最信奉的就是《君主论》的名言:“军事问题应是君主惟一的专业,忽视军事就会亡国,而精通军事,会使你赢得整个国家。”为此,他颁布了《优军法案》,使全国总人口的二十分之一成了军人,将整个国家预算的一半划为了军费。可惜的是,马基雅弗利忘了告诉他:权力者愈嗜暴,暴死的危险愈大。在很大程度上,独裁者无不死于自己的刑罚,死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在充当刽子手的同时,无形中却扮演了自己的刽子手之角色。1987年,在博卡萨被处死前,有人替他算了一笔账,若按他自己制定的《刑法典》:其左手将被剁掉三千次,右手将被砍掉两千次,耳朵将被削掉一千回,而脑袋,将被砍掉六百遍……

应该说,从《刑法典》出笼的那一刻起,博卡萨的死,就被提上了历史日程,列入了民间的叙事年表。接下来,只是时间问题了。历史上的大独裁者有哪一个善终的?不是暴毙,就是流亡。从恺撒大帝到拿破仑,从查理一世到路易十六,从墨索里尼到特鲁希略,从马科斯到波尔布特……独裁者无时无刻不有性命之忧!于之而言,惟一的暂时安全保障即在于威权,只要御座的铜钉有一丝松动,只要有一个偶然,只要从那个位子上稍有一点闪失或游离,即有血光之灾……事实证明,权力者的“万岁”神话其实虚弱得很,不堪一击。比起那些像蝼蚁一样被踩着的百姓来,独裁者的危险系数远大得多。

民主国家的情势就完全不同了,由于司法理性的在场,政客即使犯罪,一般都会受到合法的审判和公正待遇。像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因涉嫌受贿罪于1976年7月被捕,后被保释,对此案的调查竟持续了七年之久(与齐奥塞斯库的“三天”多么大相径庭!),1983年被提起公诉,判四年有期徒刑。再者如韩国“世纪大审判”,虽早有传闻:两位臭名昭著的前总统全斗焕和卢泰愚,很可能被判重刑,但一般稍有理性的人都会预感,他们是不会真正被处死的,如果那样,无异于现代文明的失败。在韩国,几十年风起云涌的民主浪潮和深入人心的人权意识所确立的文明底线,加上金泳三新政权的性质所在,仇恨和积怨是会得到严格的监视和存放的——而他和他的政府班底也正是靠这些与旧政权不同的信仰和承诺才挫败了前任。

事实确乎如此:从1995年10月韩国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到此后的九个多月里,两人先后三十五次被提审。据悉,光检察机关的调查卷宗,若以数量计,可整整装一百卡车(这至少可证明司法的严谨)。1996年8月26日一审判决,两人以军事政变、受贿、镇压民众等罪名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同年12月16日,汉城高等法院又宣布为全、卢减刑,前者由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后者由无期改为有期徒刑十七年,理由是:全、卢政权和平交接避免了流血。

消息一公布,少有人感到意外。倒不是怀疑政治舞弊和“官官相护”之类,而是大家都清楚,像韩国这样一个已步入稳定民主期的理性国家,无论从人道考虑,还是政治需要,对两位前总统执行死刑都是不可能的。韩国“世纪大审判”的意义和历史诉求并非一定要将谁送上绞架不可,而在于彻底告别一个武力威胁人权的时代,一个黑金垄断与幕府政治时代。

制度、司法和政治游戏规则,不仅主宰平民的命运,更决定着权力者的命运。在一个拒绝暴力、政治宽松、民主完备的社会,不仅秩序的紧张程度、法律负担会大大减轻,而且处罚也会变得相对温和。再进一步讲,如果一个国家废除了死刑(许多现代国家基于人道原则和宗教等文化信仰,已废除了死刑,比如奥地利、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瑞士、芬兰等),那么,所谓“性命之忧”又从何而来呢?那时,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惟一剩下的只有“自由之忧”。

在现代民主国家,死刑的使用正遇到空前的限制和阻力。比如美国,时常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在我们眼里“万恶不赦”的罪犯,却引得无数民间人士为其奔走呼号、签名抗议,以免除一死……或许,正由于对剥夺生命的历史充满梦魇般的恐惧,所以对每一次行使“剥夺”的权力,人们都充满了警惕和紧张,忍不住慎之又慎。

在一块没有民主和自由的土地上,不同精神信仰必然意味着彼此征服的斗争,其结果必是反反复复的一元政治和专制轮回。它的历史,亦必然伴随着汹涌的杀机和人头涨落的潮汐——其中包括君主和各式独裁者的人头……那么,怎样缓解信仰多元造成的政治矛盾?怎样降低意识形态冲突带来的社会消耗与历史成本?文化、精神与信仰“统一”,乃一个现代国家所追求的必需的目标吗?

文化面貌与政治形态的关系,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癫狂、严厉、偏执、激烈、苛刻……不仅是独裁者个人的精神气质,几乎也是所有威权政治的精神特征。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过:“共和国的精神是和平与温厚。”“和平与温厚”作为一种精神特征,这一定程度上已成了检验一个国家制度“共和”与否的最大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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