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星陳奕迅父親、香港房屋署前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今天被裁定9項貪污罪名成立,判監6年,並要向房署歸還110萬元賄款。 oooooooooooo中評社香港11月14日電,法官指被告所犯的是嚴重罪行,破壞房署和公眾對他的信任,利用職權制造機會,以獲取利益。法官同意辯方指被告的罪行,不涉及公眾安全,但不接納以健康理由減刑,認為被告在獄中也可以接受治療,同時,認為被告可能失去650萬元退休金及長俸,是咎由自取,因此,判處被告入獄6年,但將會扣除早前已經服刑的13個月,並要求他向房署交回110萬元賄款,其中6萬元已經在廉署調查時被扣起。 陳裘大被指在99至01年間,懷疑收受5間工程公司的利益,在房委會地盤工程上優待他們。其中第一項控罪涉及賄款達150萬元,其余控罪則涉款3萬至20萬元不等。陳又被指收受賄款,協助一人獲聘為政府合約工程師。 在早前的初審,陳裘大被判刑7年,陳要求上訴。經高等法院重審後,昨日被裁定身為公職人員非法接受利益等9項罪名成立,涉及賄款110萬元,而之前的另外兩宗控罪則獲脫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