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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同志,你老是嚇人做什麼?/貪官死緩等于度假 過幾年就可到國外度晚年
發佈時間: 9/16/2010 1:55:20 AM 被閲覽數: 28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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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死緩等于度假 過幾年就可到國外度晚年

 

 

南風窗    2010-09-15
  盡管中國老百姓對貪污腐敗行為的憤恨早已經罄竹難書,但是除了“貪官越反越多”的尷尬現 狀,法律對絕大多數伏罪貪官的命運安排也令人心糾結。

  “鑒于鄭少東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2010年8月24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法院對公安部原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查局原局長鄭少東受賄一案作出如此一審判決。

  法院雖然認定鄭少東在2001年至2007年10月期間,利用其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公安部部長助理兼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查處、職務晉升、就業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6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但是仍然以前述理由判處其“死緩”,而不是一些人所希望的“立即執行死刑”。

  “貪污腐敗是一個全球性難題,可以說已經找不到一方淨土。‘死緩’其實是一種‘中國特色’,其來源于建國初期國家領導人毛澤東‘避免殺人太多’的建議。”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趙長青說,“盡管兩種情況在中國的刑法概念里都屬于死刑,但是目前貪官被判處‘死緩’的情況已經明顯多于‘執行死刑’。”

  對國家公職人員犯貪污賄賂罪設立死刑罪名,本是出于社會和政治穩定需要而對民眾情緒的刑法性安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刑法室主任劉仁文表示,對于貪污數額巨大,遠遠超出《刑法》規定的死刑判決金額的高官,死緩判決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現象,讓許多人不解甚至不滿。

 
 貪官死緩此起彼伏

  “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原處長于兵貪污、受賄和徇私枉法”、“廣東省公安廳原廳長、省政法委原書記、省委原副書記、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受賄”、“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原主任皮黔生受賄、濫用職權”、“吉林省人大原副主任米鳳君受賄”、“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原副司長、原巡視員郭京毅受賄”、“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受賄”、“貴州茅台酒股份公司原總經理喬洪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僅2010年以來,這些曾經身居各種高位、權傾一方的官員紛紛被宣判,盡管罪名有所不同,但殊途同歸,都是被判處死緩。

  不僅僅是以上級別、地位很高的官員獲此“待遇”,一些級別較低的犯罪官員也如此︰僅以近期安徽省的情況為例,“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原支隊長白玉嶺受賄、貪污、徇私枉法、強奸、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阜陽市潁泉區區委原書記張治安受賄、陷害他人”、“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王海風受賄”……判決情況都是死緩。

  觀察這些大小貪官的死緩原因,絕大多數也與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的情形大同小異,主要是認罪態度,主動交代,贓款追繳等方面。其中,于兵的情況還與雲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長、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的情況異曲同工︰後者潛逃新加坡,前者潛逃南非被勸回。

  “持續對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免于判處立即執行死刑,這些情況將有利于中國政府在今後外交活動中的協商和談判。”趙長青說,“胡星和于兵等外逃又歸案的貪官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事實上已經表明了中國政府的態度,其目的是希望告訴西方國家即使把中國的貪官引渡回國,也不會輕易處決他們。當然這里面有政治因素的考慮,不能完全以法律規定來評判。”

  換言之死緩似乎已經成為貪官們的一種“常見待遇”。盡管《刑法》第383條規定︰對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情節嚴重的可判處死刑。但是很多腐敗大案,涉案金額從幾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很少被認定 “情節嚴重”,結果都是死緩,其余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貪官更是數不勝數。

  趙長青表示,近幾年來被直接處決的貪官並不多見,影響比較大的幾乎只有2007年7月被執行死刑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事實上國內司法界的人都清楚,其被處決的原因並不在于貪了多少錢,而是因為其違法為8家制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進行審批,後者導致了大量醫療傷亡事故。

  “盡管目前國家的法律對官員的瀆職、貪腐行為有著嚴格的規定,但是在具體量刑過程中很少對他們立即執行死刑,除非其還有經濟之外的嚴重問題,或者說還引發了另外的巨大損失。”劉仁文說,“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江必新在2006年就提出對走私、盜竊、貪污罪、受賄罪等絕大部分貪利犯罪逐步進行死刑廢除,控制死刑適用,重構刑罰體系,事實上類似的觀點在法學界早已經層出不窮。之所以高層一直沒有明確的態度,的確是因為這些問題的成因和狀態都比較復雜,很難簡單應對。”

  現實中,當每一名貪官落馬的消息傳出,早期人們都是對結局有著許多猜測,但是後來都漸漸失去了關注的熱情,因為除了偶爾有個別貪官被直接處決,絕大部分都是以死緩的結局出現,有些甚至更輕。劉仁文認為,這樣的情況已經引起了社會的許多不滿,不少民眾表示貪官們肆無忌憚的原因就在于案發後被懲處太輕,而且死緩已經成為貪官們繼續生存的可靠希望。

  新華社在2009年末曾經披露,近10年來被查處的副省(部)級以上高官超過100人,其中除8人被執行死刑外,被判死緩的佔11%,無期徒刑者佔8%,有期徒刑10年以上者佔21%,有期徒刑10年及10年以下者佔15%。另外從監獄方面透露出來的消息證實,目前中國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至30%獲得減刑,而其中各種原高官獲假釋、保外就醫的佔絕大多數。

  “死緩等于度假”、“不死就ok了,坐幾年牢就脫身了”、“過幾年就可以到國外安度晚年了”!這是許多人對于貪官們被判處死緩後最具代表性的反應。劉仁文也證實︰“死緩犯一般情況最多關18年就會被釋放,個別人甚至時間更短。”

 
 “緩死”還是“免死”

  按照《刑法》有關法律條文的理解,“死緩”並非“免死”,只是“緩死”,即如果罪犯在緩期兩年期間的表現好就可以“免死”,反之就得執行死刑。事實上,被判死緩兩年後又被執行死刑的罪犯非常少,僅出現在個別暴力犯罪的罪犯身上,還沒有貪官的案例出現。

  “死緩本身就是死刑的一種,如果以後取消了死刑,死緩也就不存在了。”劉仁文說, “一些人,尤其是普通老百姓總把判處死緩的原因朝司法腐敗方面去遐想,其實有點牽強附會,這個原因更多是源于中國的死刑政策正在改變。”

  其實不僅僅是對貪官的判決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死緩,其他罪名的情況也越來越多。慎用死刑是個大的歷史發展趨勢。

  從2007年1月1日起,最高法院正式收回了死刑復核權,開始大力推行“少殺慎殺”、“寬嚴相濟”、“疑者不殺,殺者不疑”等刑事政策。同年末,時任最高法院院長肖揚表示,本年度的死緩判決已首次超過死刑判決。

  2010年8月全國人大審議了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擬取消走私、詐騙、盜竊古物以及盜竊罪等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這是1979年以來首次在刑法修正案中提出減少死刑罪名,之前有68種死刑罪名。趙長青介紹,從1998年到2007年近20年間,每萬人的刑事案發率從75余人增加到360余人,理論上犯罪率增加了4倍,但是其中傳統的凶殺、強奸等犯罪和重罪增加很少,而主要是經濟領域的犯罪和輕罪增加很多。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一般都不會對經濟犯罪執行死刑。

  一個值得關注的細節是,此次刑法修正並沒有提及官員腐敗等方面的內容,這無疑與全社會對腐敗現象越來越關注的情形大相徑庭。“並不是司法工作者和學者們都看不到、想不到,而是覺得官員腐敗的情況面積太廣、程度太深,想要動作起來波及面太大。”劉仁文說,“而且按照目前國際、國內的法律形勢,如果這方面要改革,也只會向‘少殺不殺’的方向走,絕對不可能‘多殺濫殺’,這顯然與一些民眾的願望是相悖的,所以暫時不去涉及這方面的內容可以想象。”

  重慶市的一名資深檢察官認為︰“貪官之所以能夠為所欲為,主要還是因為其擁有著不受監督和約束的權力,如果從政治上、法律上剝奪了他們的權力,再剝奪了他們的非法財產,沒權也沒錢之後,他們基本上就掀不起什麼風浪了。”

  他表示,香港和澳門廢除了死刑,社會治安之好有口皆碑,但香港和澳門制度之完善也是有目共睹的。“主張防治犯罪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建設,而不在于刑罰的嚴厲。法學理論界呼吁限制、減少乃至廢止死刑,但在現實制度漏洞百出,建設進程緩慢的環境里,普羅大眾也需要充分理由,在相關制度的建設過程中,迅速限制、減少乃至廢止死刑並不具有現實性。”

  “2010年的《刑法修正案草案》取消了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據統計佔死刑罪名總數的19.1%。”趙長青說,“對此,社會層面反對的聲音甚微,因為從理念上,減少死刑甚至廢除死刑是一種文明,是一種進步,社會都能接受。但面對貪官橫行的現實,社會心態為之一變,對取消國家公職人員犯貪污賄賂罪的死刑罪名則爭論很激烈,反對的聲音依舊很高。”

  他認為,有人認為用死刑反腐敗是一種制度性偷懶,這話說到了要害。當前腐敗猖獗,最根本的原因的確是由于轉型時期體制、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制度失靈造成的問題必須用制度的完善去解決,死刑管不住腐敗,河南省和貴州省幾任交通廳長“前腐後繼”就是典型例子。

  目前,中國被判死緩刑的罪犯通過服刑後,都可以得到依次減刑、假釋和釋放。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改造表現好,不少地方死緩刑罪犯一般在15年後便可以出獄,無期徒刑13年後便可以出獄,有期徒刑服滿刑期一半以上時間便可出獄。

  “這就使得死緩執行的結果實際等同于有期徒刑,其嚴重性很容易被低估。”趙長青說,“加之《刑法》對于‘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含義沒有明確的規定,易被人為操縱,判處死緩往往不被普通民眾認為是死刑,而是寬大處理的結果。特別是越來越多的大貪官被判處死緩,其正當性和合法性很難獲得普通民眾認同。”對貪污受賄的處罰,他認為極不合理,低金額刑罰很重,高金額則很輕。

 
 終生監禁?

  新的《刑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對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可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同時決定在依法減為無期徒刑或者20年有期徒刑後,不得再減刑。由此許多人以為“既然無期徒刑不得再減刑,那麼是不是意味著中國為真正的終身監禁開了一個口子”。

  “早就有人明確提出應該更多地采取終身監禁的方法。由于傳統的思想和復仇文化,許多人甚至還為沒有更嚴厲的報復措施而惋惜。”一名監獄警察說,“事實上,處死與終生監禁罪犯,手段雖然不同,但是目標和結果一樣,即都限制和停止了罪犯的行為,使其不能再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傷害。”

  “從懲罰的意義來看,對終身監禁給貪官造成的實際痛苦甚至比死刑更可怕。”趙長青表示,公安、檢察院和法院三家部門從技術上是很容易操作的,但是最後終身監禁的所有工作壓力都將集中在監獄方面,“最直接的問題是形成大量罪犯長期積壓在監獄里,還將產生醫療、養老等很多具體的管理難題,政府屆時肯定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此次《刑法》修正也一樣,如果新的《刑法修正案》實施,《刑法》的罪名將從1997年的100多個增加到460多個。現在每年至少有100萬人被法院宣判為罪犯關進監獄,常年累積後的服刑人員數字非常驚人,致使全國所有的監獄都在超負荷運行。取消某些死刑和增加某些罪名,提高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對監獄的影響還不算太大,而無期、死緩期限的加長,卻將對監獄現行刑罰的執行模式造成很大的沖擊。

  劉仁文則認為︰“這個問題不能如此簡單理解,罪犯雖然不得再減刑,但實際執行較長刑期後,經過必要的審批程序可以假釋,目前《草案》規定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再減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釋考驗期限為15年。不過這當中如何防止司法腐敗也是一個需要面對的新問題,國家需要在程序監控制度、司法鑒定制度等方面多下功夫。”

  他表示,按照國際通行的觀點,是不允許判處罪犯“沒有期限的刑期”的,即不能讓罪犯感覺到前途沒有任何希望,這將給監獄看管帶來困難,包括美國那樣的發達國家也如此,“雖然美國一些州也有一種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但是也比不執行死刑的意義要大。同時美國一些地區在進行著監獄的分類︰精神病監獄、老年人監獄等,畢竟一律把罪犯放掉也不合適”。

  從1951年毛澤東關于死緩的設想來看,死刑是“罪大惡極+民憤甚深”,死緩是“罪該處死+民憤不大”。貪官是非暴力犯罪,在國際社會都提倡“少殺不殺”的大背景下,是不是“罪該處死”可以通過修改《刑法》來確定;但在對這類犯罪民憤甚深的背景下,僅僅通過修改《刑法》是難于“平民憤”的。不能“平民憤”,僅僅從立法技術上修改《刑法》,反而會帶來更多問題。

  “有研究表明,一個人如果被連續關押達到18年,其基本就沒有了回歸正常社會的能力,那麼監獄存在的意義就減小了。”劉仁文說,“在中國實施終身監禁要慎重,因為投入成本太大,無論人力、物力、財力都是一項巨大的考驗,而以中國目前的現實情況無法達到。但是,把現有實際執行刑期提高到20年至25年則是有可能實現的。”

  他認為,以往是執行死刑多,後來判死緩的增多,尤其近幾年來判死緩的已經明顯多于執行死刑的。就現實情況而言,死緩可以成為最終廢除死刑的一種過渡性措施,這與聯合國倡導的方向也是一致的。
 
 
 

溫家寶同志,你老是嚇人做什麼?

 

網絡游戲/萬維

【溫家寶的主訴︰“中國的改革已經到了攻堅階段。”】

“早上醒來,突然發現解放軍已經進城。為了不影響上海百姓的日常生活,他們就夜宿街頭。”那是非常令人感動的一幕,我們在小學課本里讀到的。雖然是個故事,但是,我寧願相信那是個真實的故事。

9月14日,同樣是早上,打開電腦或報紙,赫然讀到︰中國總理溫家寶,9月13日在天津,世界經濟論壇2010年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上致詞,提出 “中國的改革已經到了攻堅階段,必須以更大決心和勇氣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特別是其中的“中國的改革已經到了攻堅階段”,真的又被嚇了一跳。不是我膽子 小,這不,也有人被嚇到的。是誰?是中宣部。時時刻刻為中國老百姓怎麼想而“想”的中宣部,一定會果斷拋出令箭。大陸媒體在的其統一領導下,旋即“ 嚓” 一聲把那幾句可能嚇出人命的溫講話給閹了。

說句題外話,大陸的國防部和外交部,該好好向中宣部學習學習。要把中宣部處處代替老百姓思和想的工作作風,運用到對外工作上去。比如,中宣部認為老 百姓是白痴,是屁。那你外交部和國防部也要認為美國佬小日本是低能兒,是草。中宣部時刻鉗制著老百姓的言論,那你外交部要管好美國佬小日本嘴巴,你國防部 要管好美國佬的航母和小日本巡邏艇。

如果中國政府的各個衙門,都能像做得中宣部那樣有效率,那中國會是什麼個光景?
那一定是龍心大悅,當官不愛財,軍人不怕死,屁民不自焚,太平盛世一個。

讓我們回到主題。

【請問溫家寶總理,中國的改革,什麼時候開始的?有哪些什麼具體的改革?】

為什麼我們屁民百姓只看見︰社會越來越像黑社會,貴民黨官員越來越像黑老大,社會貧富差別越來越嚴重,屁毛百姓的生命越來越不受尊重,貪官污吏越抓越多,社會個人道德越來越墮落,歌星影視明星的贊歌聲越來越嘹亮,社會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權貴手里(其中就有你的家人)。

你前一陣子已經把我們嚇得不輕了。什麼“停滯和倒退不僅會葬送30多年改革開放的成果和寶貴的發展機遇,窒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勃勃生機,而且違背人民的意志,最終只會是死路一條。”一副擔心貴民黨垮台的樣子。

再問溫家寶總理,8月28日,你還憂心忡忡地吶喊“停滯和倒退”,9月13日,僅過了半個月,你心中的改革大業,怎麼突然“已經到了攻堅階段”了?

真的搞不懂你啊,“親民“的總理。無論你的改革,是為屁民百姓謀利益,還是為了鞏固貴民黨的政權可以繼續在中國大陸上胡作非為,你一會兒“停滯和倒退”,一會兒“已經到了攻堅階段”,我們屁民只能以為你,要麼在認真忽悠屁民百姓,要麼在銀色幻想中夢游。

【你的這些豪言壯語,不只是嚇著了我,還讓一些人激動不已,想入非非。】

對溫家寶講話應予肯定,溫家寶的講話是有意義的,是值得我們重視的—胡平

“在政治特區,可以考慮試行以全民公決的方式來決策。在全國範圍,推出任何新的改革舉措,都應當將草案事先公布,展開充分的討論,由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舉行公開听證會,最後由最高權力機關來決策。” —著名政治異見者陳子明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未來幾年,將是中國新一代政治領袖能否擺脫體制慣性,創造奇跡的關鍵時段,也是我們觀察中國歷史走向的一個重要的時間之窗。——獨立評論人袁劍

所以,我們現在盼的,不是老共搞政改了。而是寶寶膽子大一點,來他個驚天動地的,把早該掃入歷史垃圾堆,江啊,胡啊之類的,一掃而光,說不定中國人就有希望了。—-憶梅

我只能說,文革白文革了。
“白文革”,就意味著文革式的災難可能會再來。
我不免想起“火焰中國”的畫面。

【可以預言,再過些天,你,溫家寶,在什麼地方,一定會大聲宣布︰中國的改革已經取得了歷史性的偉大勝利。】

要命。

文章評論
作者︰mingcheng99 留言時間︰2010-09-15
知道寶寶同志最出格的講話是什麼嗎? 是關于普世價值觀的講話, 不過溫說成是包含民主,自由,平等,博愛的〞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 這顯然沒有什麼區別。就差沒有說黨禁開放了。 寶寶同志是在記者會上脫口而出,想收回也沒有辦法。 後來任何官方媒體都不提這句話。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時間︰2010-09-16
網游哥入木三分。
溫總提和唱“政治改革”“普世價值”很多次了。
問題是,他所提倡的,一直遭到中央喉舌到社會賢達的高聲嚴厲批判。如果是被那些喉舌所批判的那樣反動荒謬,為什麼他的地位巋然不動?如果他表達的是黨中央的意志與精神,為什麼沒有見到任何具體的措施與動靜?為什麼有關“政改”甚至稍微具體一點的問題如官員財產公布,官員學歷學位整頓,人道善待訪民,都沒有任何舉措?他到底是不是影帝?

攻堅?弓箭呢?城堡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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