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 站 内 搜 索 □
請輸入查詢的關鍵字:


標題查詢 内容查詢

一言九鼎     
三地風采     
四面楚歌     
五洲學興     
六庫全書     
七七鵲橋     
八方傳媒     
九命怪貓     
十萬貨急     

 
中国将制定《信息安全条例》 网络自由更令人担忧/流亡运动概览/黑名单/谱系图
發佈時間: 11/14/2010 3:42:51 AM 被閲覽數: 316 次 來源: 邦泰
文字 〖 自動滾屏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收件箱 :  bangtai.us@gmail.com
 
 
 

国将制定《信息安全条例》 网络自由更令人担忧

 

2010-11-09  自由亚洲电台 记者安培


大家都知道,互联网在中国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受到官方严格的控制。来自全国人大的消息显示,中国将制定一个《信息安全条例》,加强对信息安全特别是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这种新措施对网络言论自由可能产生的钳制作用,再次引起分析人士的担忧。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有详细报道


中国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近日披露,这个新的《信息安全条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完成,对信息网络环境下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各种危害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官方报道为中国要制定这个条例列举了两方面的理由,一个是今年3月份时,有9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3个议案,要求制定相关法律,管理互联网上泛滥的色情和暴力信息,名誉侵权行为等。另一个方面是说,中国现有几十个规范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比如宪法,国家安全法等等,它们虽然对信息安全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内容比较分散,中国需要一部内容综合,法律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听到这个消息,广东一家商业网站的创办人张津郡先生首先联想到香港曾出台的“23条”:

“我相信所有的国家它能对这种信息传播特别是互联网,因为互联网从技术上来讲它有它的一些特点。我相信这个都有一定必要去立法、规范,或者什么之类。但是中国的国情让我们能够理解到它可能更多的就跟香港所谓有一个23条,叫《国安条例》,它也是出于所谓的什么安全的需要,但是它本质上可能来讲都是为了维护政府它们自己的安全。”

接着张津郡先生又想起中国一些专家对“部门立法”这种形式的质疑:

“从各方面的角度考虑,它认为现在的有些登记操作起来可能有些不方便,所以它希望能够更加方便地来操作,部门立法。总而言之它都是会能够偏向于他们部门的利益。中国大陆有一个特点就是所有的法律都是部门立法,就跟国家土地管理法一样,它是国土资源部提出来的。但是有关专家提出的那个草案,完全是为了方便那个执法部门既得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并不是为了捍卫公民的土地、财产安全,这是中国特色。”

两年前,中国就有报道说,九成网友个人信息遭到侵犯,工业和信息化部准备制定《信息安全条例》。任教于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计算机技术专家张天亮博士说,在中国,“言论自由”和“危害国家安全”两个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管理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容易成为“恶法”:

“按照中国的《宪法》来讲,老百姓是有言论自由的。当然按照一些其他别的法律、法规来讲,它是说很多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这个中间的界限到底在什么地方?关键问题就是在中国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司法,很多法律的判决并不是从法律条文本身来出发,而是从中国的政法委或者是长官的意志来决定怎么样来判决结果。所以说它制定这样一个条例的话,很可能它就成为一种恶法,利用这样的东西来对民众的自由来进行限制。”

中国网民数量现在已经超过4亿。互联网使得言论自由长期受到限制的中国人有了更多的“话语权”,网络成为民众言论自由表达的前沿阵地。今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入狱前发起的《零八宪章》签名活动主要也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关闭大胆敢言的民间网站,封杀国外自由媒体网站,设立敏感词对网络内容进行过滤,抓捕在网络上发表不同政见的人士,这些都是中国控制网络自由的手段。张天亮先生分析说:

“中国什么叫做国家机密?什么叫做威胁国家安全?国家安全和政党安全是不是一回事情?或者说国家安全和政府的这种稳定是不是一回事情?这些事情实际上它没有一个明确的示法,没有一个明确的解释。这样的话就等于它变成了一个当局随意解释的那么一项工具用来迫害异己。中国实际上很多时候并不是法律缺乏,而是说这个法律怎么实行的问题。比如说《宪法》规定老百姓有言论的自由,那么它就不执行。”

中国法律禁止在网上发表淫秽色情信息。对于中国网络上淫秽色情和暴力信息屡禁不止的现象,张天亮先生说,这个问题其实中国政府是有能力解决的:

“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如果在网络上贴一条‘打倒共产党’,那肯定用不了一分钟就被网管删掉了。说明什么呢?说明中国的网络监视是非常发达的。如果你不是用这样的监督力量来监督一些不同的声音,而是用这样的监督机制来去监督那些色情信息的话,那么我想在中国大陆消灭这样的信息是非常非常容易的事情。所以说这个事情就是中共想不想做的问题。”

在海外,中国被民间组织视为“网络自由的敌人”。据记者无国界组织2007年统计,近10年来,中国有数百位网络作家和网络异议人士遭拘捕,也就是因网络言论而获罪。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饱暖思自由
 
民主不仅是一种理念、一种政治制度、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在民主制度中,过自由、平等、有尊严的生活,这不仅是中国人的梦想,也是人类共同的追求!
 
 
 

 
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单...........小山
 
 

中共限制入境的黑名单


小 山


严家其 陈一谘 万润南 苏晓康 吾尔开希 柴 玲 梁擎暾
封丛德 王超华 张志清 张伯笠 李 禄 岳 武 张 钢
远志明 王润生 陈宣良 郑 义 吕京花 王炳章 胡 平
徐邦泰 韩联潮 曹长青 刘永川 刘宾雁 韩东方 熊 焱
赵品潞 程 凯 方励之 李淑娴 于大海 伍 凡 倪育贤
姚月谦 汤光中 郭罗基 吴宏达 沈 彤 王若望 冯素英
刘 青 薛 伟 陈 军 杨建利 赵海青 朱嘉明 许家屯

  中共不准一些民运人士入境,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倪育贤、韩东方等人曾以身试
“法”,闯入国门,结果遭到中共驱逐。那么,都有哪些人属于不准入境者呢?最
近,《北京之春》透过朋友获得了一份中共当局限制入境者的“黑名单”。这份“
黑名单”的正式名称为“49名境外重点控制反动组织人员情况一览表”。名单的内
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种类及号码”、
“证件期限”、“是否通缉”、“边控日期、文号及有效期”、“相片”(是否有)
、“处理办法”。这里,我们将名单的主要内容作一介绍。
  名单上的四十九人依照“处理办法”被分为三类。对“第一类人员”的“处理办
法”是:“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如发现该人入境,立即拘留,进行审查,依法处理
”。这类人共有十九名,全部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后的被通缉者。他们是(序号为
名单上所有):1、严家其,2、陈一谘,3、万润南,4、苏晓康,5、吾尔开希,6、
柴玲,7、梁擎暾,8、封丛德,9、王超华,10、张志清,11、张伯笠,12、李禄,
13、岳武,14、张钢,15、远志明,16、王润生,17、陈宣良,18、郑义,19、吕
京花。
  以上十九人的“边控日期、文号及有效期”除吕京花外均是:“91.8.20我局发密
电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发电(91)1041号 无控期”。吕京花的则是:
“93.8.14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881号 1998.8.14前不
准入境”。
  对“第二类人员”的“处理办法”是:“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如发现该人入境,
阻止入境,令其立即返回”。这类人共有十一名,他们是:1、王炳章,2、胡平,
3、徐邦泰,4、韩联潮,5、曹长青,6、刘永川,7、刘宾雁,8、韩东方,9、熊焱
,10、赵品潞,11、程凯。
  这十一人中,前七人的“边控日期、文号及有效期”是:“91.8.20我局发密电将
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发电(91)1041号 无控期”。韩东方、熊焱、赵品潞
是这十一人中仅有的三名“六四”后被通缉者,他们的“边控日期、文号及有效期
”是:“93.7.19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778号 1998.7
.19前不准入境。程凯的“边控日期、文号及有效期”是:“93.6.21公安部将该人
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642号 1996.6.21前不准入境”。
  对“第三类人员”的“处理办法”是:“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如发现该人入境,
视情况处理”。这类人共有十九名:1、方励之,2、李淑娴,3、于大海,4、伍凡
,5、倪育贤,6、姚月谦,7、汤光中,8、郭罗基,9、吴宏达,10、沈彤,11、王
若望,12、冯素英,13、刘青,14、薛伟,15、陈军,16、杨建利,17、赵海青,
18、朱嘉明,19、许家屯。
  他们当中,只有方励之、李淑娴为“六四”后被通缉者。前五人的“边控日期、
文号及有效期”是:“91.8.20我局发密电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发电(9
1)1041号 无控期”。姚月谦的是:“93.9.2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926号 1998.12.31前不准入境”。汤光中的是:“93.10.11公安部将
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1033号 1998.12.31前不准入境”。郭罗
基的是:“93.8.13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879号 1998
.12.31前不准入境”。吴宏达的是:“91.10.18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
单 公境外(1991)873号 1996.12.31前不准入境”。沈彤的是:“92.11.12公安部将
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2)1202号 1995.11.2前不准入境”。王若望
、冯素英的是:“93.3.8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246号 
1998.3.8前不准入境”。刘青的是:“93.7.19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778号 1998.7.19前不准入境”。薛伟的是:“93.4.13公安部将该人
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外(1993)971号 1998.9.27前不准入境”。陈军的是:
“93.9.2公安部将该人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 公境出(1993)926号 1998.12.31前不
准入境”。杨建利、赵海青、朱嘉明、许家屯的“边控日期、文号及有效期”是:
“目前未在控”。
  根据初步资料,以上四十九人中,有五人(万润南、封丛德、岳武、王润生、陈宣
良)现居法国,二人(韩东方、程凯)在香港,一人(姚月谦)在日本,一人(张志清)下
落不明。黑名单上的其余四十人均在美国,他们的居住地为:纽约十六人、加州八
人(吾尔开希、梁擎暾、王超华、徐邦泰、刘永川、伍凡、吴宏达、许家屯)、普林
斯顿四人(陈一谘、苏晓康、郑义、刘宾雁)、波士顿四人(柴玲、沈彤、杨建利、朱
嘉明)、华盛顿三人(张伯笠、韩联潮、赵海青)、亚利桑那二人(方励之、李淑娴)、
其他地区三人(远志明、熊焱、汤光中)。
  黑名单上除“六四”后遭通缉者二十四人外,有中国民联骨干成员前后共十二人
(王炳章、胡平、徐邦泰、于大海、伍凡、倪育贤、姚月谦、汤光中、王若望、冯素
英、薛伟、陈军),民阵骨干成员二人(杨建利、朱嘉明)。这些民联、民阵成员中,
有的目前在民联阵中担任职务。《北京之春》的八名编辑顾问中,除余英时教授一
人外,均列名于黑名单上。
  需要说明的是,被中共限制入境的人,远远不止以上这四十九名。比如,中共使
领馆曾要求一些曾参与民运活动的留学生写悔过书,作为回国的条件。又比如,诗
人北岛并不在这份名单上,但不久前他入境时同样遭到中共刁难,并因拒绝接受公
安人员的问讯而被拒绝入境。□


作 者 :小山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9日13:58
 
 

 


上兩條同類新聞:
  • 再辩政改 中央党校的《学习时报》与《人民日报》唱对台戏/也谈程序...
  • 一个中国记者谈他眼中的 尊严/中国离民主转型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