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香港回归一转眼就过去了十年,在十年里这颗东方明珠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为重要的是内地人往来自由化。看到内地游客在紫荆广场留影,尖沙嘴购物,海洋公园观光。不禁回忆起三十年前与我同龄人都耳闻目睹的逃港狂潮,尽管岁月催人是时间对他淡忘不少,确实至今仍无法统计有多少年轻人用鲜血和生命撰写的真实。谨此记录下来献给那些不幸倒毙在深山,溺死在大海里的孤魂野鬼们。
从自由来往到严格控制
1949年十月底,最后一批国民党军残兵败将逃到新界地区,被港英当局强制缴械后安置在渺无人烟的调景岭不久,五星红旗插上了罗湖桥头,人民解放军接管了中英边防。
当时内地与香港的生活水平相差无几,不少香港和华侨青年响应祖国号召,唱着“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跨过罗湖桥,参军,入学,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大热潮中。这是中港边界最平静时期,内地人士只要到派出所申请一张往港通行证,就可以直接到香港探访亲友,完全不存在在偷渡这一概念。可是好景不长,随着大陆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经济建设停滞不前;而同一时期香港的经济飞速发展,两地生活水平差距逐渐拉大。向往香港物质生活的人,乘边境管理不严,就想方设法逃到香港。加上历次政治运动受迫害的人和一些回国参加建设的人,因为有海外关系,在学习与工作等各方面都受到歧视。满腔热血化成一盆冰水泼到头上,于是再次申请出境,借此机会滞留在香港不归。这在国际形象上给中国大陆造成恶劣的影响,也成为敌对势力攻击其社会制度的口实。有鉴于此,大陆当局在50年代后半,开始严格控制住来香港。边防区域也从边界扩展到宝安县(现深圳市)全境,及东莞樟木头,惠州市的东江南岸一带。凡进入上述地区者都必须先要向公安机关申请边防通行证,同时在各交通要道设卡严查。
当时凡不经合法手续前往香港者,官方视为“叛国投敌罪”。抓到后会处以重刑,成功者的家属则会受到牵连。即使用离婚来与当事人划清界线,其本人和子女的政治前途仍是一片漆黑。然而,逃港者在安定之后,给大陆亲戚寄来花花绿绿的港钞和回乡探亲带回的小礼品,都让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的大陆民众羡慕不已,更加勾起了他们铤而走险的欲望。其時,正逢中英对立的“冷战”时期,香港经济起飞又缺乏大量劳力。因此港英当局对逃港难民一律低调处理。采取了宽容政策,给与偷渡者合法身份。这一措施,促使逃港风潮像滚雪球一样影响越来越大,令广东当局大为头痛。
大赦三天,香港净增十万人
60年代初的施政和自然灾害,引发了波及全国的大饥馑。广东地区饥民听信谣言,数十万人涌向边防地区,当局动用边防军与一切警力,尽力驱赶不散。逃港者许多滞留在深山野岭之中等待机会,大批难民饥寒交迫,不断有人病倒、摔伤以致饿毙......当时的省委负责人陶铸听到汇报,赶往现场,看到这幅哀鸿遍野,惨不忍睹之景象,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叹了口气说:“放他们一条生路吧。”结果边境大开三天,饥民们争先恐后涌过罗湖。三天之内香港人口净增十万。事后据当事者回忆:人们听到开关的消息,精神为之一振,拖着饥饿的躯体但信心却增添了百倍,不知体力从何而来,一家大小拖男带女,扶老携幼,受尽折磨的饥馑人流将罗湖桥剂得水泄不通;性急的人纷纷跳入深圳河,淌过对岸......宝安县的一些村庄,除了老弱病残,连村干部也跑得一个不剩。
边关打开三天之后,又恢复原样,后到者只能望关兴叹。这就是广东民众有口皆碑的“大赦三天”,陶铸也因此而得到广东的民心。
文革期间,一些饱受迫害的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也加入到偷渡的行列,著名的音乐家,中央音乐学院院长马思聪因饱受凌辱,铤而走险乘船逃离大陆,到达香港。67年一月十九日全港报纸头版报道了这一消息。几天以后,马思聪秘密转赴美国。不久一场以广州知青为主,长达十年的逃港浪潮渐渐拉开了序幕。
“日光高照的广阔原野,田里的蚂蟥吸尽了知青的血汗......在他乡无法见到亲人面,就会想起较脚(偷渡的俗称)的前途路,‘较脚’靠知青,做知青要尽努力学游泳。”这是70年代流行于广州青年中的一首时代曲。文革浩劫带来的人民物质,精神贫困到了极点。而饱受愚弄又被发配到穷乡僻壤的知识青年更是雪上加霜,不堪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对将来的绝望,更坚定了他们到香港去开辟新天地的决心。
当时国内外形势已发生显著变化,由于偷渡人太多,当局所定之“叛国投敌罪”结论已经站不住脚,悄悄地改变了叫法,称为“非法探亲”,处罚也减轻了不少;而港英当局经过67年的“香港暴动”,也对大陆逃港人士产生了恐惧心理。与此同时,香港经济发展所需的劳动力经已呈饱和状态,与日俱增的难民给社会和治安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故一改初衷,加强了边境巡逻,积极协助中方堵截入境分子。一经抓获立即遣返,而对进入市区的漏网之鱼,仍按以前之待遇不变。这就是港英当局采取的所谓“抵垒政策”。
笔者二十多年前曾经到边境线看过,三米多高的带刺铁丝网沿着起伏的丘陵绵延不断,一到晚上的水银白炽灯全部点亮,照得四周如同白昼,靠近警戒线侧的山坡树木全被砍掉,人一接近就无法藏身。比起冷战时期分割东西方的“柏林围墙”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扑网”到“钻火笼”
正规渠道被堵死,人们只好通过非法手段来达到目的。有钱的用金钱收买渔民,让渔船夹带到港;对没钱的大多数偷渡者只好先来到不需要边防证就可以抵达的地域,备好几天的干粮和食水后,趁黑夜混入边防禁区,用指南针确定方向。(当时指南针和珠三角地图属于违禁品,在商店是买不到的),为了避人耳目,只能在山野之间夜行晓宿,有的半路体力不支生病倒下;有的不慎失足跌落深渊;大部分被搜索队发现逮捕返戒。军警在发现偷渡者后,先喊话叫停,然后向天开枪,还不停脚则放出“大猫”(军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闯到网前的幸运儿,或剪开铁丝网钻过去,或干脆冒着被扎得浑身血淋淋而攀爬过去。只要到达香港地界,就已经成功在望了。这种方式俗称“扑网”。
面对日益戒备森严的陆地边界,偷渡者只有改变了逃港方式,来个东(大鹏湾),西(蛇口)两线水路齐头并进。水路不如陆路那么严,而且也容易到达香港市区。但更加充满危险和变数,偷渡者按前述方法混到下水地点后,将随身带来的救生圈(多数为汽车或单车内胎、足球胆......这些也列入市面上禁售的物品)打足气。朝着灯火辉煌的方向跃进茫茫大海。很多人既不懂潮汐规律,来时体力消耗已经很大,不少在半路上体力不支溺毙,有的被潮水推向外海喂了鲨鱼。还有的奋斗了整个晚上好不容易靠上岸,正在欢喜若狂之际,突然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指着脑袋,原来叫海潮开了个玩笑,被冲回了中方海岸。
当时港报常有“某某海面发现肢体残缺尸体,疑为大陆逃港人士......”等消息。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知青阿强不甘心在农村埋没自己的青春,倒流回城。偷渡数次又都不成功,迷茫之际,与中学生阿玲一见倾心,堕入爱河,遭阿玲父母反对,两人决定一起出逃。历尽千辛到了海边,由于只有一个轮胎,阿强就把轮胎套在阿玲身上,自己用绳子牵住轮胎一起游。不料途中突然刮起大风,海浪排山倒海时地打将过来,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抵抗着,一面看着巨浪。然而轮胎承受不起两人的重量,即将往下沉。阿玲吻了一下阿强,平静地说:“强哥,让我们死就一起死吧。”体力已经不支的阿强突然像疯了一样,说:“不!要死就让我死好了。”说完,毅然扯断了系在轮胎上的绳子,就在此时,一个巨浪猛扑过来,将两人冲散。黑沉沉的大海响彻着“阿强,阿强......”的呼喊声,但再也听不到阿强的回应了。阿玲强忍着悲痛继续与风浪搏斗,终于被香港渔民救起,捡回了一条命。在港期间阿强的身影无时无刻不浮现在阿玲的脑海里。阿玲终于熬到取得香港的身份证后,偷偷返回大陆,等四下无人之时赶到下水地点,烧香磕头,躲起来大哭了三天三夜,立誓终身不嫁......偷渡者如果没有视死如归的勇气和吉人天相的运气,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到了70年代中期,偷渡者又开辟了一条更直接了当的渠道---扒上运送物资到香港的火车,名曰“钻火笼”。深夜藏身于是郊外流化湖货运站附近,看到南下火车飞身跳上去,撬开车顶的通风口钻入厢内。等火车到了港方车站后,下车向香港警方投降。不久这招也被发觉,近郊车站严加戒备,只见到一片如临大敌之势,扒车者只能逐渐北上,甚至进入湖南境内。这种方式有很大的盲目性,有时扒车扒反了方向,被带到更遥远的地方。而抓不住车厢掉下来摔伤致残甚至被碾毙的也时有所闻。
成功者毕竟是少数,多数被逮住或虽已到港方,但在新界的郊外逗留徘徊时就被香港警方发现而遭遣返,被押送至各地的收容所,劳教几个月通知单位或家属来领人。后来人实在太多了,收容所无时不刻成了人满之患。想当年人们熟知的“沙家浜”(广州市沙河收容所的戏称)每天出入上百人,全是20岁上下不要命的知青,其中不少还是七、八“板”(次)的惯犯。当局也拿他没有办法,关上几天,剃个光头就放人了事。
广东省当局也曾竭尽全力来阻止这一偷渡潮,每次政治运动来到,都比别的地方多一项“严厉打击偷渡外逃”的环节。请一些去了香港,但生活不下去又返回大陆的所谓“典型”,到各知青点、学校作报告,以自己的“亲身体验”控诉香港只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可是在生活物资匮缺,连蔬菜都要凭证供应;一个月只能吃三五两猪肉的现实面前,其效果可想而知。更可笑的:一位知青(绰号'废柴')到了香港,实在熬不住了,自动跑到罗湖边防站表名身份,表示“自动回归祖国”,不再偷渡了。边防军官竟然对他说:“你以为这里是旅店吖,说进就进,说出就出?我就是不让你进!”废柴回到香港已经身无分文,哭丧着脸对编者诉说这一痛苦的经过,“......能不能够给我十元八块,让我吃一顿饭吧?我实在饿得不行了。”
这股经久不息的偷渡潮,成为了中港两方都难以解开的死结。一直持续到79年,港英当局终于作出决定:终止“抵垒政策”。凡进入香港地区者,无论身在何处一经发现,立即遣返。除加强边境巡逻外,在市区警察也随时抽查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一律逮捕,彻底断绝了偷渡者对“大赦”的幻想。加上国内打倒了“四人帮”后,开始走上经济建设的正轨,人民生活有所改善,知青也可以返回城市,公民出国限制逐渐放宽,持续了三十多年的偷渡潮终于平息下来。尽管有蛇头介入的偷渡一直延续至今,已与当年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了。
过后的反思
三十年过去了,在香港我见到过不少过去的知青朋友,其中一些人经过努力奋斗,在事业上已有所成就,谈到过去,他们都直言不讳地说,自己当时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同时又流露出对那块度过自己的青春,撒过自己血汗的土地真挚的怀念,总想为她做些什么。
钟志辉,我高中的同学,74年毕业后被分配到最贫困的粤西山区,76年逃港,现经营一家地产开发公司,一次聚会谈起往事,他说:“90年我到以前插队的地方考察环境,没想到接待我的县委办公室主任正是当年的生产队长。当年回因为太想吃肉,偷了村里一只老母鸡,被他发现,骂得我狗血淋头,我年少气盛与他打了起来,他扬言说:你就死了这条心,一世蹲在这里好了,别指望我会放你回城!我一气之下跑回广州,不久就南下了......他也认出我来了。主任大人对我说:钟总,你不就是当年辉仔吗?到下边发达晒啦,可别忘了关照我们这些穷乡亲啊。一路上对我阿谀奉承,提出的条件也千依百顺。结果我在那里开发了几块地,他也老了不少油水,官也越做越大。这些人嘛,天生就是那么势利,说好听一点就是实际。”
他接着说道:“不应匆忙给偷渡下一个‘对还是错’的结论,更不要把它扯到政治方面上纲上线。什么”叛国投敌“”反共义士“等等都是扯淡,我们那时才20左右,头脑没有那么复杂,只知道在香港能凭自己的双手挣更多的钱,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已......”
是啊,从三十年前的逃港到如今的“密入国”无不见证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个自然法则。然而这个自然法则常会与现实社会发生激烈的冲突,因此追求“更高”必定要付出牺牲,付出代价。但我总觉得不知为什么我们的同胞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总要比其他民族付出更惨重的代价。但愿在本世纪中“偷渡”这一动词至少在汉语里变成过去式。
注:本文是由朋友从网上转送过来,既没有标题,也没有作者的姓名或者笔名。大标题是本人加上去的。在编撰时对原文略有增减,敬请原作者原谅。文章最后一段的“密入国”是什么意思,编者也弄不明白,希望知情者能够指教。谨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