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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政府錢天上掉的 不是百姓交的?——年入12萬報稅 中國與美國的區别
發佈時間: 12/20/2006 12:29:42 AM 被閲覽數: 107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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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政府錢天上掉的 不是百姓交的?
——年入12萬報稅 中國與美國的區别
 

一位企業的高管:“自行報稅肯定有效果,但存在悖論。稅務機關無非是希望富人誠實納稅申報。但是透明的收入已經通過單位代扣代繳了,不申報也無甚大礙。隐性收入、灰色收入本來就密不示人,又怎麽可能去主動申報?”

茅于轼曾發感慨:“其實,在中國買東西同樣要繳稅,隻不過沒有在發票上寫明白。百姓和政府之間的經濟關系也模模糊糊,好像政府的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是老百姓交的。”

在日本的任何一次消費,都要附加5%的消費稅,由商店代扣。公民繳完稅,心安理得地享受獲取平等教育的權利。在美國,買完東西收款員會給你一張小收條,上面列有稅款一項,表明你這次消費向政府交了多少稅

要培養和尊重公民作爲納稅人的榮譽感,就應把中國稅制結構的特點毫無保留地告訴公衆

國外的借鑒:

1、國外稅務部門在年終會主動退稅,而目前我國基本隻有補繳,不存在退稅

2、國外的報稅與誠信和獎懲等挂鈎

3、國外稅務公開:公民納了多少稅,哪些納了稅

4、很多國家向高收入群體實行綜合申報,并沒有像我國這樣一刀切。

《新民周刊》

2006年7月,房産個稅新政實施前,各地稅收部門場面火爆。

4月15日是美國郵政系統每年業務最繁忙的一天。

從明年元旦起,你必須真正地“關心糧食和蔬菜”。

套用海子的這句詩,概括的卻是一種毫無詩意的生活内容:《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即将正式實施,年所得達到12萬者從此需要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有一句上海話:銅钿銀子關心境,從此,你可要留心保存好各種彙款單、繳款單、抵押和貸款文件、大宗消費的發票……到了每年的“報稅季”,你也會像絕大多數美國人在每年4月那樣,頭暈眼花,锱铢必較,爲自己的報稅單煞費苦心了。

這當然不是一樁很有意思的事情。不過,如同吃飯穿衣一樣,報稅雖是生活的必需,也能從中尋到樂趣,比如财務高手就能穿梭于條文規定找到合法避稅的竅門。而對大多數普通人來說,需要記住的是:報稅這件“苦差”與你的權利息息相關。(韓波)

報稅:在理想與現實間躊躇

全國号稱100萬稅務官員,真正在一線的隻有40多萬 人。他們如何應對可能到來的“報稅狂潮”呢?

撰稿/張 靜(記者)

李頻(化名)是某音像公司副總,他像往常一樣早早來到辦公室,抓起桌上的報紙迅速浏覽了一遍。“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年所得達到12萬者須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李頻耐着性子讀完了這篇略顯枯燥的報道,心裏嘀咕了一句:“稅務局瘋了!”接下來的繁忙工作讓他很快忘了這回事。

當“報稅”這個陌生名詞給李頻留下一個模糊印象的時候,遠在溫哥華的南茜正在等待送奶工按響門鈴。那個小夥子每天會準時帶來一隻小筐,裏面按照營養标準配好了嬰兒一天所需的牛奶和果泥。這筆費用照例由加國政府“慷慨解囊”,南茜所要做的隻是将食物喂到孩子口中。

南茜并不感謝政府賜予寶貝食物,她慶幸的是自己趕在最後一天寄出了報稅單。因爲獲得“牛奶金”的唯一方法,就是在申報前一年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填妥“補貼申請”。

備戰報稅季

距離新辦法實施僅剩下半個月的時間,不少高收入者對于自行報稅的規定仍然懵懵懂懂。

“我們有一堂‘稅收籌劃’的選修課,同學之間偶爾會談到公司怎麽避稅的事兒,從來沒有讨論過報稅,也沒有收到過來自稅務機關的宣傳材料。”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一位MBA學員告訴記者。僅北京海澱區就有10萬家企業,他不認爲稅務局有這個能力把“掃盲”鋪到“最後一米”。

“這個制度太繁瑣了,有很多不合理性。我每天要忙到晚上11點多,哪有時間去報稅。既然我的收入單位都代繳了稅,申報也應該讓他們代辦。稅務部門應該考慮的是怎麽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李頻的不滿顯而易見。

高收入群體的抵觸心理并未讓财稅專家們感到絲毫意外。“我也覺得麻煩。”著名稅法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坦言相告。

按照國稅總局的說法,報稅是與“國際接軌”。根據芝加哥大學教授貝克爾的估計,每年美國人在報稅上花掉的時間成本爲26億小時,相當于1000億美元,即聯邦政府稅收的10%。報稅時每個人需要作一大堆案頭工作:處理成堆的記錄和收據,包括沒報銷的支出、慈善捐獻、學費、抵押和家庭财産貸款文件、藥費單據、家庭公司費用和一些會費等。計算的程序非常複雜,即使一本專供非公民的簡易稅表,說明書和有關公式法律條款便高達100頁,自己動手的人至少需要挑燈夜戰一個星期。

美國傑克遜·休特稅務所副所長馬克·斯戴伯也不得不承認:對那些自行報稅的人來說,沒有可能把這些工作壓縮到一天來做,否則會痛苦不堪。

于是掐指一算年所得尚不足12萬者松了口氣:讓有錢人去煩惱吧,可惜财稅專家說這是“誤讀”。

“11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納稅人須向稅務機關報稅的實際上共有5種情形。其一爲扣除掉國債收入、保險賠償及國家發放的補貼、津貼以及三險一金等收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這11項收入的總和,超過12萬元的人。此外還有‘從中國境内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必須在納稅年度終了後,準确、完整填報《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劉劍文告訴記者。

根據率先出台的北京個稅申報細則,11項收入所得都是按照扣除納稅額度1600元以前的原始所得來計算。

我們的錢在找你

雖然大洋兩岸的人們無不抱怨“報稅之苦”,實際行動卻大相徑庭。

美國Hallmark賀卡公司的網站曾經挂了這麽一個Flash:眼看着日曆一頁頁飛速翻過,報稅截止期迫在眉睫,一位女士急得抓狂、發根直豎。她匆忙搜集各種有用票據,一次次算錯、一次次重填報稅表。4月15日到了,剩餘時間開始以小時計、以分鍾計。23:30分,她終于尖叫着沖出家門,趕在零點之前把一大摞報稅表投進了郵箱。

我國不少高收入者選擇了觀望。一家IT公司的業務主管周某笃定了心思:“我等稅務局的電話。隻要沒接到通知,我就不去申報。”如果他運氣不好被稅務機關“鎖定”,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最高可能要受到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周并不擔心:“我跟财務打個招呼,把年所得設計到119900元。”

劉劍文教授告訴記者,事實上11年前國家稅務總局便印發了《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規定“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納稅人需自行申報”,但是并沒有得到什麽執行。

2002年,民營經濟最爲發達的浙江也準備讓高收入者自行報稅,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但是浙江省地稅局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個稅仍然以單位代扣代繳爲主。”

是否可以簡單地判定兩國納稅人境界有雲泥之别?

了解美國稅法,就可以明白爲什麽美國人買房子都喜歡貸款。因爲在美國繳房貸的利息可以抵扣所得稅,買房、買車、讀書都有退稅。

“美國有90%以上的高個稅申報率,是因爲對納稅人實行‘先征後退’的政策。即先不計費用扣除額,而是按照收入全額征收個稅。到了年底,納稅人再通過如實報稅,到稅務機關填表申請退稅或稅收補貼。納稅人自然會精心地計算自己有多少已經被代扣的州稅和聯邦稅會被退回來,這是一筆不菲的收入。而我國的個稅到了年底基本上隻有補繳,沒有退稅的可能,積極性當然不高。”中央财經大學稅務系副主任劉桓教授告訴記者。

林文移民到加拿大還不足一個月,已經由報稅門外漢變成了“積極分子”。他趕去稅務局遞交了報稅單和牛奶金申請表,很快便收到了一張附有支票的退稅信。

加國移民論壇總是不厭其煩地這麽教誨初來乍到者:“加拿大是一個高稅收的福利國家,而要享受加拿大的福利制度,就必須重視每年的納稅申報。在加拿大無論是否有收入,隻要你是加拿大的居民,沒有收入也一樣需要報稅。政府在充分掌據申報人的個人與家庭信息資料和收入狀況後,才會确定其相應的退稅和補貼。”

盡管從元旦伊始,美國國内收入局(IRS)、各會計公司就會一再勸告納稅人“不要臨時抱佛腳”,但總是會有人拖拉過截止日期。但按照法律規定,超過報稅截止期三年後再報将不予退稅。

很多人對巴士車站一幅IRS宣傳報稅的廣告記憶猶新。一張大大的美元鈔票上寫着:我們的錢在找你!

“自行報稅雖說是義務,畢竟增加人們的負擔,違背人的天性。我國總強調納稅人的覺悟,我覺得最好的做法是利用人的弱點。”劉桓表示不少專家都建議在重點人群先實施毛收入征稅,不考慮扣除标準。

點燃導火索

“自行報稅”的試水緣何失敗?

劉恒教授認爲:“當時人們的收入方式還比較單一,稅法隻是保留了讓高收入者自行申報的餘地,并沒有真正執行。”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經濟水平飛速提高,全國達到1600元起征點的有1億多人,2005年個稅收入達到2000億元,占當年中國稅收收入的7%左右,而1995年僅爲1%左右。個人所得稅已經和企業所得稅一起成爲中國24個稅種中增長最快的兩個稅種。

“高收入者大幅度增加、多元化收入所占的比重不斷提高,原有的征收征管辦法不能适應新需要,推動了‘自行報稅’的進展。此外居民收入懸殊不斷拉大,政府結算部門希望借此對高收入者的納稅情況加大監控,利用稅收政策維護收入公平分配、嚴控富人偷漏稅。”

“實行自行報稅是個人所得稅從初級階段到高級階段過渡的标志。”劉桓認爲其劃時代意義在于:“代扣代繳、分類分項征收征管模式比較原始、粗犷,理想的是自主申報與綜合申報相結合,最終實現全民申報。從前說納稅人是國家的主人,但是納稅人意識不到自己是國家主人,納過什麽稅、繳過多少稅不清楚,稅款怎麽用不擔心,分明是一個糊塗的主人。現在推出納稅自行申報,有助于喚起公民的覺悟,改變被動的地位。”

劉劍文教授則認爲:“中國人不習慣報稅,總有一種誤解認爲納稅申報是一種義務。其實我覺得自行申報既是義務,也是納稅人的一項權利。此外自行申報意味着稅務機關需要提供更好的服務,有利于促進稅務機關服務态度的改變。”

但人們看似并不太理解稅務機關的“良苦用心”。

盡管稅務機關一再糾錯:“12萬隻是申報的門檻,并不意味着12萬以上要交更多的稅。政府規定強制申報的目的主要是了解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和納稅狀況、職業和地區構成,并爲下一步個稅制度改革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但輿論的槍口一緻指向了“12萬”。

“年入12萬是富人的标準?”“年入12萬的單身青年和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經濟負擔一樣?”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學者告訴記者:“報稅就像一根導火索,挑起了對去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改的不滿。”

很多國家向高收入群體實行綜合申報,并沒有像我國這樣一刀切。

按照法國的法律,一位成年人的家庭參數爲1,一個孩子的家庭參數爲0.5,一對夫婦加一個孩子的家庭參數則爲2.5。如果一對夫婦年收入爲23026歐元,有一個孩子,家庭參數爲2.5,用收入23026歐元除以2.5爲9210.40歐元。這一數額的征稅率是19.74%.按上述公式,他們應繳納的稅額應是:(23026×0.1974)-(1341.38×2.5)=1191.88.這種做法考慮了家族養育孩子乃至贍養父母等的“生計”開支該靠攏的方向。

美國常規個人所得稅共有5種申報狀态,即單身申報、夫妻聯合申報、喪偶家庭申報、夫妻單獨申報及戶主申報。

“去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改隻涉及了兩項内容:将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标準從800元提高到16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制度運行了25年才于千呼萬喚中撬動了一絲小縫隙,更多令人關注的問題沒有得到實質性解決,這種微調無疑是令人失望的。”

尴尬第一步

西方發達國家個人申報、預扣預繳等制度看起來很美:稅收機關征稅方便,征收成本低,征稅面廣,稅收收入有保障。

但一位企業的高管告訴記者:“自行報稅肯定有效果,但存在悖論。稅務機關無非是希望富人誠實納稅申報。但是透明的收入已經通過單位代扣代繳了,不申報也無甚大礙。隐性收入、灰色收入本來就密不示人,又怎麽可能去主動申報?”

劉桓表示:“目前我國稅務系統對高收入者的監控比較困難,要求其實行自行申報還有待相應的配套條件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加快建設納稅人編碼制度,将稅務編碼卡與居民身份證配合,居民身份證同時就是一個人的稅務編碼卡。他從事各種活動的收入都必須填寫該代碼。這些信息最終将從各部門彙集到稅務部門。稅務機關則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集中處理,方便準确地掌握納稅人的各項收入情況,從而有效地控制和審核個人的納稅申報。要讓整個支付體系發生變化,盡最大可能減少現金流通,取得收入的納稅人必須建立存款賬戶,賬戶号碼就是納稅人的稅務編碼,規定任何支付單位都必須轉賬方式支付款項,否則不允許作爲費用、成本等列支。”

據悉,法國等歐盟國家規定,個人之間的現金贈予不得超過1000歐元,否則必須通過銀行轉賬,通過個人銀行賬戶可以監控個人報稅情況。

美國人從出生始便終身使用同一個社會保險号,所有戶頭賬戶一目了然。在交易、收支過程中的現金流動難以掌控,因此美國政府也是限制現金交易。曾有人爲了偷稅漏稅,把許多現金堆在家裏而不存入銀行。據說稅務局有所懷疑或接到舉報後,就會牽着警犬上門搜查。休斯敦一個日本牙醫把多年積攢的200多萬元私房錢放進保險箱埋在花園裏,就是這麽讓稅務人員挖了出來。

有一種說法,在美國隻有兩個機構沒人敢輕易挑戰:一個是中情局,一個就是聯邦稅務局。納稅人沒有如實申報,稅務局發現後會先發4到5次書面通知,如果納稅人還不懸崖勒馬,此案将會被轉移到稅款追征部門,再給“老賴”發出3次書面通知。如果納稅人繼續一意孤行,旋即便是“滅頂之災”:賬戶、信用卡、資産等全部遭到凍結,個人信用評級嚴重受損,甚至會锒铛入獄。

但在我國,個人信息體系的建立、儲蓄實名制的完備、金融機構與稅務系統的配合,每一步都需要漫長的過程,自行報稅這一步卻已經搶先邁了出去。

北京市地稅局副局長郝碩博坦言,由于目前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對純民間資金流轉尚難監控。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出台之前,國家稅務總局特意在10月18日召集了十幾位專家讨論個人所得稅征集管理辦法,劉劍文便是其中之一。

會上專家們圍繞年所得12萬産生了分歧。“當時一個比較顧慮的問題是整個稅務機關征管力量夠不夠。如果力量不夠,大面積鋪開效果不好,反而起到負面作用。另外一個問題我們現在的統計手段落後,操作起來比較困難。”

但是國務院已經硬性規定了年所得12萬的申報标準,專家們隻好采用權宜之計,把某些所得如國債收入、保險賠償等排除掉,12萬的門檻無形之間得以提高。

盡管如此,北京市目前年收入達到12萬者,據劉桓教授保守估計也有30萬-40萬。

有位老稅務計算:一個人報稅和退稅的工作要7個稅官跟着服務。全國号稱100萬稅務官員,真正在一線的隻有40多萬 人。“如果大家都不來申報,該怎麽應對?如果都來申報,又怎麽處理浩如煙海的申報材料?北京稅務系統對此非常憂慮,也在等待上級進一步指示。”劉恒教授告訴記者。

新一代專業稅務代理呼之欲出

個人納稅也是公民良好的信用證明 目前個稅仍然以單位代繳爲主

納稅籌劃複雜而專業,一般人很難進行。因此,聘請中介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律師就成爲必要。

撰稿/李澤旭(記者)

從明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正式實施了。幾乎從不關心自己每月繳稅額的王海辛教授(化名),覺得有必要爲自己算算賬了。他查詢了一些個人所得稅法的資料,還專門邀了幾個稅務律師朋友吃飯,向他們取經。

王海辛粗粗一算,在即将結束的2006年,工資收入、獎金、出外講課費和稿酬,總和曆史性地達到了15萬元。一番學習和讨教之後,王教授了解到,在不違反現行稅法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通過改變收入獲取方式達到既少繳稅又增加收入的目的。

王海辛學到的這一手就是納稅籌劃。1935年,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對“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作出聲明:任何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如果依據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繳稅,那就不能強迫他多繳稅收。這一案例被認爲是納稅籌劃被法律認可的發端。

學以緻用,王海辛準備與自己兼職的學校商談一下,把每學期一次性支付講課費調整到每月支付。按照約定,他在4個月中每月到所兼職的學校講課4次,一次2000元,一學期的講課費爲3.2萬元。按照勞務報酬的有關稅率,他需繳稅5680元;而如果平均按月支付,須交納的稅則變爲5120元,一下子就可以節省560元。

王海辛興奮地說,這種做法放到十幾年前,恐怕會被視爲偷稅漏稅,爲人所不齒,甚至可能受到稅務機關的打擊。

“這種根源于‘皇糧國稅’的思想至今尚未完全消除。”信利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劉福元律師說,“從司法角度講,法無明文不定罪,納稅籌劃是通過非違法行爲少繳稅,從而達到個人稅負最小化、收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這裏既有充分利用現行稅法的減免政策降低納稅數額的手段,也包括利用稅法漏洞進行合理規避的手段。”

劉福元說,納稅籌劃的發展狀态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一個國家稅制的完善程度。在法制不健全的時期,有人會以各種方式疏通稅務機關而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另一些人則猖狂偷稅、漏稅甚至抗稅,還有些納稅人則任憑稅務機關多征、強征稅款。由于法制不健全,腐敗泛濫、涉稅犯罪猖獗,稅收籌劃基本上沒有生存的空間。

而在法制逐步完善的過程中,偷稅、漏稅、避稅、稅收籌劃同時并存。借助稅收籌劃,合法減少稅賦,成爲大多數納稅人的首選。随着稅務機關也逐漸認識到稅收籌劃的積極意義,稅收籌劃将成爲全社會認同的一種理财模式。

個稅籌劃誰來做

面對紛繁複雜的個稅籌劃,普通納稅人常常找不到頭緒。劉福元律師舉了一個現實的例子。

12月初,在經曆一段連綿陰雨後,上海的施先生決定維修正在出租的一套房子。而選在這個時候維修房子,施先生正是聽從了會計師朋友的建議。

房子有些漏雨,由于還有6個月租約才到期,爲不影響租房住戶,施先生原本想等租約到期後再進行維修。經測算,房屋維修費需要4000元。

這時,朋友幫他算了兩筆賬。第一筆賬,房子出租期滿後維修。按照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住房租賃市場稅收政策的通知》(财稅[2002]125号)的規定,個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施先生應納稅所得額爲3200元,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20元。

第二筆賬,出租期内進行房屋維修。根據稅法及政策,納稅人出租财産取得财産租賃收入,在計算征稅時,除可依法減去規定費用和有關稅、費外,還準予扣除能夠提供有效、準确憑證,證明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财産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爲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爲止。施先生這套房子離出租期滿還有6個月,如果現在動工維修,1個星期就能修好。依照規定,4000元的維修費用在計算征稅時可在5個月内全部扣除完,這5個月中每月的個稅就變成240元,5個月可節稅400元。

對筆者兩筆賬之後,施先生最終選擇了第二個方案。

“納稅籌劃複雜而專業,一般人很難進行。因此,聘請中介注冊稅務師和稅務律師就成爲必要。”劉福元說,“而我國目前許多企業都還沒有聘請專業人士進行納稅籌劃,更别說個人。在美國,近95%的納稅人都聘請自己的稅務顧問,而目前我國的這一數字還不到5%。”

1992年9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從法律上對稅務代理這一做法加以肯定,并明确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爲辦理稅務事宜″,這爲我國稅務代理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劉福元認爲,明年開始實施《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将正式實施,對我國的稅制改革、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與稅權意識會産生深遠影響,同時也必将大大促動稅務代理在個稅方面的發展,新一代“鐵算盤”将得以有力催生。

美國報稅季

美國國稅局對于納稅人應繳所得稅的課目規定得十分詳細繁雜,有些顯得頗爲可笑。例如在“其他應報稅的收入”課目中,就包括了收取的賄賂、撿拾到的東西、旅行社提供的免費旅行,甚至盜竊所得。

撰稿/歐 虹(特約記者)

4月15日不啻爲美國郵政系統每年業務最繁忙的一天:美國稅法規定延遲報稅超過要被追加25%的罰款,很多人都要趕在規定的截止期限之前寄出報稅單。

當天下班時間過後,全國各地的郵局幾乎都會出現人們排長隊寄報稅單的場面,郵局通常會延長營業時間到午夜,許多郵局還會向對報稅怨聲載道的納稅人提供各種安慰性的服務,例如提供免費的飲料、糖果、餅幹,讓樂隊現場演奏輕松的音樂等。一個中等收入的美國家庭每年至少要交上萬美元的稅,許多人自然不會心甘情願。爲了讓心存怨氣的納稅人解恨,一些郵局還别出心裁地提供解氣的辦法。例如在田納西州,就曾有一個郵局在門口停放了一輛報廢的别克汽車,納稅人在寄完報稅表後可以拿起一把大錘子痛砸一頓。據記者的一位華人朋友說,幾年前洛杉矶的一個郵局曾把當地的國稅分局局長請來,站在郵局門前聽取納稅人的抱怨,人們還可以拿起郵局準備好的五顔六色的彩蛋扔到國稅局長身上,以解“心頭之恨”。

艱巨任務

近年美國國稅局爲了方便納稅人,開始提倡通過電話或互聯網報稅。在國稅局的網站上列有一些可免費使用的報稅網站的鏈接,報稅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把有關數字填妥後形成電子報稅單,可以很快提交,大大提高了報稅效率。不過這種免費電子報稅服務大多隻限于聯邦稅,對于申報州稅則需要收費,價格甚至超過去郵局寄報稅表的郵費,而且網上報稅納稅人的收入額度和居住地區也有限制,美國的某些州目前還不認可網上報稅,盡管互聯網的普及率很高,但網上報稅的做法還不是很普遍。

美國政府運作的開支完全依靠納稅人的貢獻。據估計聯邦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90%來自稅收,而其中個人所得稅則占到總額的70%以上。政府一向十分重視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稅收執法更是一絲不苟,任何人一旦被查出有偷稅逃稅行爲,輕則加倍懲罰、留下難以洗清的案底,重則傾家蕩産、锒铛入獄,因此幾乎沒有人敢對繳稅問題等閑視之。

強有力的稅收執法幫助美國人培養起了很強的主動納稅意識。美國的個人所得稅采取雇主代扣和自願申報相結合的原則,平常雇主在向雇員發放薪水時會從中扣除一部分作爲稅款上繳國稅局,每年4月則是納稅人申報上一年收入及納稅情況的時間。每個符合納稅條件的家庭都要在4月15日午夜之前向國稅局寄出報稅單,列出全年收支狀況及可以抵稅的支出項目,報稅單的寄出時間以郵戳爲準,否則就會因延遲繳稅或涉嫌逃稅而面臨懲罰的可能。

美國國稅局在收到納稅人寄出的報稅單後,對納稅人有關上一年應繳和實繳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情況進行核實,多退少補。爲了防止納稅人故意瞞報漏報,國稅局還要對報稅單進行抽查,一旦對申報内容産生疑問,納稅人有義務進行解釋,甚至可能會因此受到嚴格的調查。

洛杉矶是全美最大的移民城市,有數百萬非法移民,盡管這些人在美國居住是非法的,但他們在美國有收入,根據稅法規定就必須納稅。有些移民沒有領教過美國稅務執法的厲害,不免心存僥幸,想在報稅時做些手腳,往往因此吃盡苦頭。而洛杉矶地區納稅人的可信度差也因此被認爲是全美國最差的,國稅局對當地報稅表的抽查率大約是六十分之一,遠高于全國平均的一百五十分之一。不同年份報稅表數據差異大、報稅人的誠實記錄以及他人的舉報都可以成爲抽查和調查的理由。

由于需要報稅,每年4月對于許多美國人來說十分忙碌。一些腦子比較靈且收支狀況比較簡單的人會選擇自己親自填寫報稅單或上網報稅,不過由于美國稅法關于個人所得稅稅率及抵稅項目的規定十分複雜,人們通常要爲此耗費好幾個晚上的時間。按照國稅局報稅表格上的說明,每個納稅人填寫報稅單平均要花36個小時。

對于大多數對數字并不敏感的美國人來說,填寫報稅單成了一項艱巨的任務,因此隻得請專門的稅務專家或會計師代勞,依據納稅數額及報稅手續的繁瑣程度,一個普通家庭每年要向報稅專家支付數百乃至上千美元的勞務費。記者有一個在大學當教授的美國朋友吉米,其家庭收入屬中等偏上水平,每年的繳稅額在3萬美元左右。據吉米說,他每年就要付給替他處理報稅事務的會計師2000多美元。

報稅的救贖

巨大的市場需求也催生了龐大的報稅師行業。據統計,美國全國僅業餘報稅師就有數十萬之多,他們平時都從事别的職業,隻是在每年的保稅季節替客戶報稅。由于精通稅法,報稅師知道如何替客戶合理避稅,如果願意的話還可以想出逃稅辦法,這樣做自然可以得到客戶不菲的報酬。在好萊塢著名影片《肖申克的救贖》中,蒙冤坐牢的銀行家安迪憑着自己對财務的精通爲典獄長報稅,設法逃避應繳的遺産稅和洗黑錢,後來又幫監獄裏所有的警察報稅,成爲獄中最受歡迎的人,而他的智慧也會自己和獄友争取到了啤酒和久違的自由感覺。而當安迪要求法庭重審自己的冤案時,典獄長和獄警們卻因爲擔心失去他的幫助而處處阻撓,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報稅在美國人生活中的重要性。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收入越高交稅越多,基本體現了公平、合理的稅收原則。占人口比例最小的高收入和超高收入群體交稅最多。據統計,年收入在10萬美元以上美國人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占全部總額的60%以上。而絕大部分中低收入階層交稅較少,這大概就是盡管人們對稅收負擔頗有怨言,但還并沒有出現廣泛的逃稅和抗稅現象的主要原因。美國的富人每年有至少超過1/3的收入要交給國稅局,一些不甘心以這種方式爲國家默默無聞作貢獻的富人就把眼光投向了慈善和公益事業,因爲根據法律規定,慈善和公益捐款可以抵稅,把這些本該交稅的錢用于做善事,不僅可以落個好名聲,還可以獲得内心的幸福感,何樂而不爲呢?美國從上個世紀初起大量出現的私立大學和慈善機構,對高等教育事業的貢獻和社會弱勢群體的幫助遠遠超出了政府所能做到的,或許也可以看作是美國稅收制度一個良性的副産品。

從表面上看,美國人的納稅占其收入的比例較高,曾經有一個報告形象化地指出,美國納稅人一年有超過4個月的時間是在替聯邦和州政府打工,隻是從每年的5月10日起才開始爲自己掙錢。不過由于經濟的高度發達和人們收入普遍較高,這樣的稅收負擔并沒有影響到美國人的生活質量。爲了保證納稅義務不緻影響人們的生活,美國個人所得稅在設計時考慮了扣除人們用于支付滿足最低生活需要費用的那部分收入,這個數額是根據國家經濟狀況、通貨膨脹水平、居民收入及家庭結構變化随時調整的。一些撫養孩子較多的低收入美國家庭每年在報完稅後往往可以領回全部被預扣的稅款。

抗稅者與偷稅人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大約是100多年前設立的。在此之前,美國政府曾對少數最富有的公民過征收所得稅,但這種做法沒有制度化,每當經濟蕭條就停止執行。

1913年,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憲法修正案爲永久性個人所得稅的立法奠定了基礎。第一次世界大戰爲征收個人所得稅提供了契機。一些經濟學家說,如果不是因爲戰争對資金的大量需要,美國政府恐怕至今都不會想起征收個人所得稅。不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政府還隻是對富人征收個人所得稅。曆史記錄顯示,1939年美國勞動人口中還隻有7%的人要交個人所得稅。二戰結束時随着經濟的突發猛進,政府也不失時機地修改稅收法則,把越來越多的美國人納入交稅的隊伍。據估計目前美國勞動人口中至少60%需要交稅。

許多美國人覺得公民納稅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自覺履行每年一度的報稅義務。在美國有一句流行的俗語:你一生中唯一肯定要遇到的事情就是死亡和交稅,顯示了交稅與美國人生活的密不可分。不過仍然有一部分人出于種種原因抵制報稅,據說這一比例占到納稅人總數的25%。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國稅局對報了稅的納稅人進行審計調查的案例數目遠遠超過了針對逃稅者進行的調查。國稅局官員稱這主要是由于從事稅務調查的人力有限,對于那些收入不高的逃稅者隻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爲維持國家機器的運轉而征收的各種稅收似乎從來就不會缺少反對者,導緻美國建國的獨立戰争在某種程度上就是由于殖民地居民反抗英國統治者的沉重稅收引起的。20多年前有一個名叫歐文·希夫的美國人寫過一本反對政府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書,他在書中稱個人所得稅的設立違反美國憲法,并考證說個人的工資、租金收入、股份紅利、利息等都不能算作收入,隻有公司的營利才能算是收入。作爲自由主義者的希夫1996年曾以自由黨候選人身份競争當年的總統競選人資格,他還因爲抗稅被國稅局起訴,目前仍在監獄中服刑。希夫曾告誡人們說,聯邦政府是“罪犯”政府,在你采取抗稅行動之前,要先考慮考慮胳膊是否能擰得過大腿。

美國國稅局隸屬聯邦政府财政部,依法征稅是其唯一的使命。國稅局對于納稅人應繳所得稅的課目規定得十分詳細繁雜,有些顯得頗爲可笑。例如在“其他應報稅的收入”課目中,就包括了收取的賄賂、撿拾到的東西、旅行社提供的免費旅行,甚至盜竊所得。

國稅局關心的隻是收稅,并聲明不會與聯邦調查局等其他執法機構共享信息,但是很難想象美國的小偷會向國稅局申報盜竊所來的财物。

國稅局下屬的刑事調查處目前有雇員4400多名,其中2800多人是專門從事稅務案件調查的特工。一旦納稅人因爲涉嫌偷逃稅被國稅局盯上,攜帶武器的調查人員就會随時來辦公室或家裏造訪。即便在嫌疑澄清後,以後也免不了調查人員上門來雞蛋裏挑骨頭。如果有人企圖以小恩小惠賄賂稅務調查人員,就會被對方立即寫入調查記錄,更是罪加一等。而一旦被查出确有偷稅行爲,當事人将因此付出沉重的信用和法律代價,做生意找不到合作夥伴,向銀行貸款變得十分困難,而且還要面對社會輿論的巨大壓力。國稅局獎勵舉報制度也成爲防止偷稅逃稅行爲的一種威懾。國稅局規定,根據舉報人提供資料的準确性獎勵金額,最高可能占追繳稅款的15%。不過這項規定也被常常某些心術不正的人利用,以不實之詞誣告與自己有過節的熟人或生意夥伴,給政府的執法資源造成了不小的浪費。

見證個稅二十年變遷

作爲舶來品,中國的個稅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經曆了一段漫長而坎坷的道路。

撰稿/李澤旭(記者)

今年70歲的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隆亨教授是中國法學會财稅研究會會長。他親身參與并見證了中國的個稅改革。在北京生活了半個世紀的劉隆亨至今仍未脫去濃重的湖南腔。由他參與制定的中國第一部個人所得稅法,以及此後25年間的稅改深刻影響了幾乎每一個中國人。

全國僅十幾人符合起征點

新中國成立後,1950年,政務院公布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其中列有薪金報酬所得稅和存款利息所得稅,并對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征收所得稅,但此稅沒有開征。

在國民經濟恢複時期,爲了照顧廣大職工工資收入較低的情況,加上曆史上重工商稅和土地稅思想,所得稅并未受到重視。1952年全國财經會議和第四屆全國稅務會議均提出過開征個人所得稅的建議,拟于1956年開征,後來中共中央決定此稅推遲到第二個五年計劃時期再考慮開征。此後,長期的低工資制度,加上“文化大革命”中取消了稿酬,使薪金報酬所得稅失去了課稅基礎。存款利息所得稅也因情況的變化而于1959年停征。

時光荏苒。1979年夏,大連渤海飯店聚集了80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财稅專家和幹部,當時沒有多少人知道,一場針對個稅法制定的讨論在此悄然開始了。

任教北大的劉隆亨就是其中的一名财稅專家。這些專家和幹部的任務是參加由财政部請來的美國專家的授課,還要在培訓中進行讨論,并制定出中國第一部《個人所得稅法》草案。6月到9月的大連美景如畫,這80多位精英卻根本無心顧及。

“當時我國剛剛對外開放,國外企業和個人到中國投資,除外籍老闆之外,還帶來了外籍雇員——工程師、設計師、會計師、律師等。在這種情況下,按照國際慣例,要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在引進外資同時,我們還引進了國外的專家,到各個研究所、專業機構講課、搞研究。對這兩類人征不征稅是國家的主權問題,也是國際通行準則。我國國民到國外投資、工作,要在所工作的國家納稅,我們不同樣收稅就不對等。因此,個稅必須開征。”劉隆亨對27年前的那段經曆至今記憶猶新,“但是沒有經驗這稅怎麽收?80多人的研讨班由原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等負責,囊括了各省稅務局局長、知名大學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專家以及中央有關部門的精英。我們認認真真地當起了學員。”

劉隆亨教授如今還能清晰地回憶當時幾位美國老師。皮膚白裏透紅,穿着米黃格子襯衣、米色褲子的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哈佛大學遠東法律事務所所長、國際知名财稅法學者柯恩,給劉隆亨留下了最爲深刻的記憶。這個說一口流利中文的美國人對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出台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他的推介下,聯合國研究稅收問題、起草稅收條約的專家組組長、美國哈佛大學的沙裏教授,哥倫比亞大學的戴耳教授等來到了這批特殊的中國學員面前。

“授課從最基礎課程開始,講授以美國稅法爲中心内容的稅法理論與實務,以及西方财經制度。”劉隆亨回憶道,“但我們不隻是來學習的,時間很緊,國家要求很快起草出個稅法草案。”

于是,學員們對由國家稅務總局起草,國外專家當參謀的個稅法框架開始進行激烈而緊張的讨論。在讨論的時候,3個問題成爲大家争論的焦點。在個稅征稅項目上,當時的方案提出了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利息、股息、紅利,财産租賃,财政部規定的其他應納稅的收入等6項。其中,大家對專利、發明等特許權使用要不要征稅有很大分歧。一種意見認爲,我國的專利、發明并不多,征稅對鼓勵創造發明不利;另一種意見則認爲,我國當時的專利雖然不多,但是我們從國外引進的專利是納過稅的,我們不納稅,人家納稅,這不符合對等原則。最後根據對等原則,統一了認識。

對于财産租賃應不應該納稅的問題也産生了分歧,當時财産租賃并不多,國民的個人财産很少,城市中許多居民的住房并沒有所有權,不能出租,隻有少部分遺留下來的私人财産存在租賃的現象。争論下來,從發展方向上考慮大家一緻認爲,應該将财産租賃征稅列入。

最後就是對于起征點的争論。有人認爲500元以上征稅,有人認爲800元以上征稅。主張500元起征點的理由是,國内個人收入達到500元的還是有的,如幾大元帥、特級演員、特級教授等等。但最後還是确定起征點爲800元,主要考慮對外籍人員的稅收。當時外籍專家、雇員的工資收入很高,基本在兩三千,有的達到五千,極個别的老闆甚至達到1萬元。800元的起征點對外國人并不重,考慮到了當時的物價水準,标準的一家三口的生活必需品等生活支出,以及外籍人員的承受力。

這次讨論結束後,1980年9月10日,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并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自公布日起實施。稅率采用超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從5%到45%,共分7個等級。

“這雖然是中國第一部個稅法,但起草的基點是針對外籍人員,當時中國本國國民的月收入能夠達到800元起征點的極少,全國大概也就十幾個,其中有從國外回來的人員,在國外兼有職務的人員和有特殊才能的名演員、名作家等。我當時的收入隻有56元,我們參與制定這部稅法的80多個人裏沒有一個能夠達到這個起征點。”劉隆亨說。

美國專家參與制定了個稅法,因此美國《個人所得稅法》就成了我國這部個稅法的主要參考對象,比如累進制稅率的設定、免稅額的設定,都有美國稅法的影子。

個稅20年之變革

中國的第一部個稅法在不涉及大部分中國人個人利益的情況下,平靜地走過了6年。

就在這平靜的6年中,劉隆亨繳納了自己人生中第一筆個稅,在那個低收入的年代,這是許多人可以自豪的事情。

“我也不簡單了,終于可以納稅了!作爲研究稅法的專家,能夠納稅我非常高興。”劉隆亨笑着告訴記者,“第一次繳稅是稿費收入,1981年,我的著作《經濟法簡論》得到1500多元的稿費,按照20%的稅率繳納了100多元的個人所得稅。”

但是,能夠獲取到這個自豪資格的人畢竟還是很少。一直到1986年,出現了一些新問題。随着改革開發帶來的經濟發展,國内一部分人雖然沒有達到800元的起征點,但收入有了很大提高,月收入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不在少數。需要通過稅收調節來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均的狀況,同時,又不能影響我們對外資和外國專家的引進。在這個情況下,國務院于1986年9月25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暫行條例》,并從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稅率根據收入來源分别按照超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征收。将個人收入按全國不同類别的工資地區劃分爲4個檔次,每個檔次确定一個計稅基數,分别爲100元,105元,110元,115元。未超計稅基數3倍部分不征稅,超過計稅基數3倍的部分起按不同倍數采用累進稅率計征。

“這是一個内外有别的稅法。”劉隆亨說,“這個稅法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帶來不好的後果。例如造成稅收的雙軌制,還有内外有别,形成對國民的歧視和對外籍人士的超國民待遇,緻使稅收不公平。”

1992年,中國的稅種較多,發展到了34種稅,許多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提出當時稅收狀況比較混亂,犬牙交錯,一些稅種應該合并,雙軌變單軌。同時,市場經濟已經出現,貫徹市場公平原則的呼聲漸高。

“個人所得稅法的第一次修訂在這一背景下産生了,當時我也參與了。”劉隆亨介紹說,“當時修訂的主要目的就是三稅合一,将個人所得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合并爲個人所得稅。”1994年1月1日,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施行。

1999年,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法迎來了第二次修訂。

“1997年,居民儲蓄餘額達到5萬億,被稱作籠中猛虎。給銀行帶來很大的壓力。國家當時實行積極财政政策,鼓勵投資,擴大内需。”劉隆亨回憶起當時的修訂背景。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對儲蓄存款征收利息稅。

時間僅僅過了3年,2002年,調高起征點的第三次修訂呼聲開始達到高潮。

“當時國内許多地方的個稅已經分化,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做法不同,最高的起征點達到1400元。這引起全國人大的重視,國内所得稅法的權威性弱化,有崩潰的危險。”劉隆亨說,“但由于怕影響财政财政收入,當時對起征點的确定還拿不準。直到2003年财政收入超過了2萬億,有了财政的保證。第三次修訂納入議事日程,經過長時間論證,最後确定起征點爲1600元。我認爲這個數字比較合理,既保證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又增加了對高收入者的監管和征收。從實施來看,一些地方稅收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多,例如北京今年的稅收增幅在16%以上。除了居民收入的不斷提高,另外對高收入者的征收加強了針對性,許多該收的收上來了。”

不繳個稅也是納稅人

要培養和尊重公民作爲納稅人的榮譽感,就應把中國稅制結構的特點毫無保留地告訴公衆。

撰稿/張 靜(記者)

朋友去日本旅遊,帶回一把面值爲1円的硬币,尚不夠撥一次公用電話,它們作爲貨币的使命似乎隻剩下繳稅。在日本的任何一次消費,都要附加5%的消費稅,由商店代扣。公民繳完稅,心安理得地享受獲取平等教育的權利。在美國,買完東西收款員會給你一張小收條,上面列有稅款一項,表明你這次消費向政府交了多少稅。

茅于轼曾發感慨:“其實,在中國買東西同樣要繳稅,隻不過沒有在發票上寫明白。百姓和政府之間的經濟關系也模模糊糊,好像政府的錢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是老百姓交的。”

明年年初我國就要正式實行“個稅自行申報制度”,專家認爲這有助于樹立真正的納稅人意識——從明白自己納過什麽稅,納了多少稅開始。

事實上,長期以來人們不僅搞不懂究竟納過什麽稅,甚至連自己是不是“納稅人”都不清楚。

李志文是北京市朝陽區一家投資公司的部門經理。1991年他剛剛參加工作時,每月的工資隻有160元,當時的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标準爲400元。他到現在依然這麽說:“我那時常常夢想,什麽時候我的工資能達到繳稅的标準,也嘗嘗當納稅人的滋味。”

今年4月3日,湖南常甯的一位村主任蔣時林,以一名普通納稅人的身份将當地财政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認定該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預算購買兩台小車的行爲違法,并将違法購置的轎車收歸國庫,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常甯市财政局局長周年貴對此提出異議:“原告蔣時林是一個農民,現在已經取消農業稅,他是否具有納稅人的資格呢?”

這個說法其實并不陌生。在提高個稅起征點的讨論會上,全國人大一位委員便認爲起征點太高會剝奪低收入者作爲納稅人的榮譽。

北京市國稅局的專家王宏如是說:“我們隻要購買商品或服務,在價格中就會包含一定的稅款,它可能是增值稅,可能是營業稅,也可能是消費稅,這些稅款都是生産或服務企業直接向國家繳納,但真正的負擔者,卻是廣大的消費者。流轉稅(消費稅、增值稅等稅種)占我國稅收總收入的比重達60%以上,所以說,廣大消費者是我國最主要的納稅人。”也就是說,從早上起床打開水龍頭洗臉始,納稅行爲已經發生。

但我國這種以間接稅爲主的稅收體系,隐蔽、剝奪了納稅人的榮譽。

幾年前,北京王府井新華書店破天荒地将購書小票中的稅款金額分列。新千年到來之際,南京的金潤發超市在給顧客的購物發票上也将稅款與商品價格分離,讓消費者做一回明明白白的納稅人。但是很快就取消了“與國際接軌”。

“每天都有顧客在收銀處大吵大鬧。消費者無法理解與接受爲什麽買東西還要繳稅,有的顧客認爲超市将本該由企業繳的稅轉嫁到了消費者頭上,說再也不到金潤發超市來買東西了。”金潤發超市客服部經理劉曉兵說。

中山大學經濟系教授王則柯爲此感慨說:“要讓人們知道自己幾乎天天購物時已經向國家納過稅還真不容易。如此小事都會一波三折,一些重大體制變革的難度更是可想而知。但重大變革往往要以這些細小變化爲依托,所以還有許多看似細小的基礎性工作要作,而且,最細小的很可能是最重要的。”

要培養和尊重公民作爲納稅人的榮譽感,就應把中國稅制結構的特點毫無保留地告訴公衆。有關專家曾對記者說:“我們這幾年的稅收宣傳強調的都是取得收入要納稅,很少告訴百姓在他的實際生活中,他還承擔了哪些稅款。”

做個明白的納稅人,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責任編輯:鄭浩中         來源:新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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