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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人物的活辞典 司马璐/福建再掀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委书记孙春兰
發佈時間: 6/28/2011 4:55:13 PM 被閲覽數: 249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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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人物的活辞典”——司马璐
 
 
     《新史記》特約記者高伐林/被人稱為“當代中國政治人物的活辭典”的司馬璐,自己不無得意地說:“我這一生中,一個特別的經歷是,我可能是見過當代中國政治人物最多的人。”值得一提的是,他與江澤民的養父江上青也相當熟悉
    
    司馬璐被人稱為“當代中國政治人物的活辭典”。他自己不無得意地說:“我這一生中,一個特別的經歷是,我可能是見過當代中國政治人物最多的人。”從上個世紀三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共產黨人中,他見過毛澤東、張國燾、王明、博古、劉少奇、張聞天、朱德、彭德懷、周恩來、林彪、陳雲、鄧小平、康生、高崗、潘漢年、王稼祥、柯慶施、董必武等;中國民主黨派中,他見過章伯鈞、羅隆基、張瀾、沈鈞儒、張申府、張君勱、梁漱溟等;國民黨人中,他見過蔣介石、蔣經國、陳誠,還結識過徐復觀、雷震。中共幾個後來成爲話題人物的知識份子,像王實味、鄧拓、田家英,都是司馬璐在延安時期的好友。
    
    值得一提的是,他與中共第三代領導核心江澤民的養父江上青也相當熟悉,他把江上青和自己的關係,稱作“亦師亦友”。他還記得,江上青讓他讀了《共產主義ABC》(布哈林)和《費爾巴哈論》、《哲學的貧困》(恩格斯),還有蘇聯的一套哲學著作,還將共產黨的一些文件給他讀。
    
    黨史專家司馬璐。
    “当代中国政治人物的活辞典”——司马璐


    
    司馬璐在延安時,正是血氣方剛,這就不難理解,他對延安的一些活躍女性也記憶猶新,像王明的妻子孟慶樹,“美麗大方”;陳昌浩的妻子張琴秋,“聰明能幹”。至於江青,司馬璐更說:“我清楚地記得見到她的那一天。為什麼呢?因為1938年1月28日,是日本人進攻上海發動‘一二八’事變的日子,那一天在延安有一個紀念晚會,會上有一個話劇演出。這個話劇的主角是孫維世,江青做配角。”
    
    在歷史舞台的聚光燈下,司馬璐一度跟這些風雲人物同台;後來,他激流勇退,到舞台側幕後的一隅,咀嚼酸甜苦辣,總結一處處陷阱和死角急彎。最後,他來到這裡,從紐約法拉盛的一家老人院,遠觀中國舞台上新一代明星的表演。
    
    老人院裡他的書最多
    “当代中国政治人物的活辞典”——司马璐


    
    老人院兩位老人住一間房,房間不算大,但還實用,衛生間考慮到了老人的特點和需要,相當寬敞,輪椅推進去都可以轉彎,墻上也安裝了結實的扶手。
    
    我沒有見到司馬璐的室友,他告訴我,那是位意大利裔老人,屢屢嫌房間內太悶,於是常常去活動室、閱覽室,或者別的老人房間串門聊天。這也好,與司馬璐可以互不干擾。
    
    司馬璐很少串門。他有自己的樂趣:讀書、讀報。書報中或許沒有黃金屋、顔如玉,但卻是一片浩渺天宇,任他的思緒遨遊,天馬行空,“精騖八極,思接千載”。
    
    老人院管理相當嚴格周密。在我與司馬璐聊天的這段不長的時間內,護理服務人員三次進門來探望老人。一看他有客人,禮貌地跟我打個招呼,問問他有什麽需要,便退出門外;也巧,正是一黑一白一黃,黃的那位,看上去像華裔,卻不會說中文,司馬璐說她是韓裔。她告訴我,整個好幾層樓高的老人院,沒有哪一位老人,有“Mr.Ma”這間房裡這麽多圖書雜誌。
    
    這些書刊,有的是他正在讀和打算讀的,有的是他撰寫和編輯的,在床榻旁的書架上擺放得滿滿當當。
    
    這在司馬璐畢生撰述編纂的書刊中,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IMG_1631.jpg (700×471)
    司馬璐將他編纂的《中共黨史暨文獻選粹》12大冊帶到了老人院。
    
    司馬璐離開中共之後,在重慶組織中國人民黨,曾主辦《自由東方》、《人民週報》等雜誌;1949年定居香港,他出版《展望》雜誌;1983年移居美國,他又主持《探索》雜誌。
    1952年他在香港出版《鬥爭十八年》,寫出自己從投奔共產黨到告別共産黨的曲折歷程;他主編了一套《中共黨史暨文獻精粹》。
    
    幾十年間,司馬璐保存了不少中共的原始資料,也通過自己的研究、查證糾正了不少原先黨史上的錯誤,業內人士指出,這有很重要的史料價值。司馬璐舉過一例:
    
    “原來大陸一致公認在中國最早介紹社會主義的出版物是在1905年……後來,我找到了在1902年(即清朝光緒二十六年)出版的一套木刻版的三本書,這一套書我從舊書店買來才五毛港幣,後來,它的拷貝件一份就賣一百港元。”
    
    司馬璐還對若干中共領導人物,如瞿秋白、張國燾等,作過深入的專門研究。他告訴我,瞿秋白他並沒有見過,但非常景仰他、欽佩他,所以寫了一本《瞿秋白傳》,這是他寫得最早的一本書。
    
    “張國燾我很熟,他長得很高大、很儒雅。”司馬璐直言:與中共創始人之一張國燾不僅有很多交往,並且對他印象很深,中共官方黨史中,按照毛澤東的旨意醜化張國燾,常常並不符合事實真相。
    
    司馬璐在回答周義澄問題時說,他與張國燾是後來在香港真正認識的。在陝北見面是在1937年底,梁漱溟訪問延安時由張國燾主持的歡迎會上。此外,司馬璐還聽過張國燾的課。他認爲,張國燾吃虧在江西土話太重,別人聽不懂。“他對政治經濟學很有研究,聽課時聽得出來。他是北大的學生,有書生味道。”(《新史記》第二期)

 

 

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委书记孙春兰
 
 
 
赵岩


省检察长、国土资源厅长、莆田市的几大班子领导也在罢免行列
    
    博讯独家报道 前纽约时报北京分社中国问题研究员 赵岩
    
    2011年6月23日下午,笔者接到来自福建莆田的公民的电话,他们希望我这位曾经在福建策划了当代中国首起万名公民罢免市长的新闻人、能和当年的合作者一起关注福建人民在失地的苦难中,继续推进中国政治向前发展全新罢免维权活动的政治事件。
    
    2006年莆田的几个县的农民在腐败市长张国胜上台后,大面积的被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十几万亩的基本良田被张国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前提下便卖。农民们先后找到市委书记杨根生,省长黄小晶,新省委书记孙春兰和省检察院院长等众多官员,可是在张国胜2010年4月自杀后,上述官员们官僚主义更加的严重,没有一位官员找过失地的农民交涉过补偿一事,农民们上访、复议告状都不管用,只好到北京找李柏光博士,请教当年宁德和福州人民所用过的反腐维权招式,启动罢免维权的程序。
    
    2003年非典期间,笔者为了福建宁德的福安市的失地农民,在笔者所在的单位《中国改革》杂志社的主要领导,温铁军和郭书华及史克毅和记者部主任田野、福建站站长巴长亮都被摆平封口了的前提下,笔者从北京带去了“宪法”和“人大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材料,在福田和宁德发起了中国首起罢免县级市长-----兰如春的维权活动。事后笔者又为该市市民请去了北京的宪法专家李柏光博士更进一步地讲解法律。
    
    在2004年的春节前后笔者与李柏光博士先后又在福安市的上管市---宁德,和省会福州为失地农民,策划罢免宁德市委书记陈少勇(现已被判刑)和福州市委书记何力峰的罢免维权活动。
    
    可是,时隔多年新调来的省委书记孙春兰并没有改变过去福建省领导的官僚主义的作风,甚至对原福建的老领导习近平发表的:“权为民所赋和要对人民赋予的权力有所敬畏”。的指示也视而不见。不关心福建人民群众死活的恶习在孙春兰时代依然不改。福建的失地农民们无奈,只好拿起法律的罢免重剑,砍向腐败、砍向对群众的漠不关心各级腐败的官员们。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福建再次掀起罢免运动的高潮 直指省省委书记孙春兰/赵岩

要求罢免孙春兰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动议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们是福建省的广大选民。孙春兰是我们福建省选民通过法律程序选举产生的现任省人大代表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作为人大代表,她应当模范地遵守中国现行的宪法、法律,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我们广大选民服务;她应当坚持群众路线,与原选民或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选民的不同意见和要求,在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
    过程和政府决策过程和执法过程中反映选民的呼声和愿望,在行政机关的执法过程中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违法;在我们选民的权益遭受侵犯时,她应该积极听取我们广大选民的呼声和愿望,竭力捍卫我们选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经过认真调查和研究后发现,孙春兰在担任福建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现行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与她作为一个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主任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背道而驰。孙春兰的行为已经证明:她完全不适合继续担任我们福建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这一职务。
    因此,我们福建省广大选民依法联名向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罢免孙春兰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特别动议。
    
     我们要求罢免孙春兰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法律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三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四条: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县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条:代表受原选县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我们要求罢免孙春兰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事实和理由:
    2006年,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确定了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六大片区的改造项目规划。其中,莆田市城厢区顶墩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是该市计划实施的六大片区改造项目之一。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6]604号”文件批准莆田市人民政府征收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顶墩片区集体所有土地26.5769公顷,按照莆田市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商业开发、普通住宅和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不得改作他用。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国土资源局发布的《莆田市城厢区2006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地块清单》,在顶墩片区被征收的26.5769公顷土地中,用于顶墩村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用地面积占16.6158公顷(合约249.59亩)。莆田市城厢区发展计划局致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批复文件(莆城计[2006]88号)对此用于安置被拆迁的村民的房屋建设用地面积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显示,莆田市城厢区顶墩村本来不在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内,但莆田市城厢区却强行把顶墩村纳入城市规划区内。根据莆政综(2007)87号文件《莆田市各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暂行)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和重点规划控制区外安置的,可实行“统一规划安排、被征迁人自行建设”的安置方式。顶墩村完全符合这个规定,可以统一规划安排宅基地自建方式安置。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城厢区分局2006年7月5日向顶墩村村民发布的《征地告知书》(莆城国土资征告字[2006]047号)第四条也规定,当事人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莆田市国土局局长黄梦龙、莆田市城厢区人大主任王国太、城厢区宣传部长陈景新、征地组组长林玉和、城厢区霞林街道办事处书记詹雄志、副书记林越锐等人,违法操作,剥夺了顶墩村村民的上述权利。他们把有关部门批准用于安置被拆迁的顶墩村村民自建房屋的16.6158公顷(合约249.59亩),化整为零出卖给开发商,把村民强行安置到32层高楼去,还将让失去了土地而毫无生存根基的村民每月承担不堪重负的物业管理费。
    此外,顶墩村600多亩蔬菜基地(曾经供应莆田市城区蔬菜批发的三分之二)被分成三块,违法转让给开发商。200多亩卖给港峰开发公司,其中107亩耕地已填埋,现在还空闲着,没有开发。位于荔园路旁60多亩的蔬菜良田全部被毁坏、填埋,被正鼎日出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每亩302万元炒卖。就这样,他们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需经国务院批准的手续,没有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没有举行听证,在没有给村民社保的前提下,就毁掉了村民生存的根基。
    在拆迁顶墩村村民房屋过程中,莆田市城厢区政府实施了大量的暴力强制拆迁。每次拆迁都是城厢区政府组织下属机关和霞林街道办事处、霞林派出所、城厢区法院,并雇用一些社会无业人员,出动四五百人,数台大型挖掘机,强行摧毁村民私人房屋和财产。对有异议的村民采取各种手段实施拘禁、判刑,村民黄仁妹、陈文桂等人都是受害者。
    目前,莆田市有关拆迁部门仍然在随时准备使用暴力强制拆除顶墩村剩余的居民房屋。这些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处于危在旦夕的境地。
    陈春风、陈庆兰、徐国銮、徐文樵、吴梅玉等五人于2010年12月9日依法向福建省负责监督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权力机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请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国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迅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对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的违法征地行为展开调查并进行质询监督,依法作出决议,追究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渎职侵权行为。
    从2010年12月9日至今,五个多月过去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一直拒绝对陈春风、陈庆兰、徐国銮、徐文樵、吴梅玉等选民的请求作出任何书面答复,也拒绝履行追究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渎职侵权行为的法定监督职责。陈春风、陈庆兰、徐国銮、徐文樵、吴梅玉等选民认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行为构成了违法的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
    陈春风、陈庆兰、徐国銮、徐文樵、吴梅玉等广大选民认为,孙春兰领导下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选民遭受侵权后向人大常委会寻求权利救济的呼声置若罔闻、麻木不仁,这是明显的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玩忽职守的行为,这样的行为证明孙春兰根本不适合担任我们选民的代表。孙春兰领导下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宣布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法治原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孙春兰主任领导下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广大选民遭受侵权后向人大常委会寻求权利救济的呼声置若罔闻、麻木不仁。这种知法犯法、执法违法、玩忽职守的行为证明:作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孙春兰对出现这种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和法律责任,这一事实同时也证明:孙春兰已经完全丧失了继续担任我们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这一领导职务的资格。我们作为福建省的广大选民,依法强烈要求罢免孙春兰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由福建省选民通过自己的代表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的权力机关,孙春兰是由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条的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因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应当与我们福建省各地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我们广大选民的呼声和要求,捍卫我们广大选民的合法权益。
    为此,我们福建省广大选民依法强烈要求罢免孙春兰的福建省人大代表资格。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尽快启动罢免程序,公布省人大代表开会时间,派员主持代表投票,表决我们广大选民提出的罢免要求。
    我们也将把这份罢免动议和公民联署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派员到我们福建省,对我们省的罢免活动进行监督,以确保罢免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递交罢免动议和公民联署的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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