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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婚姻法修订:嫁富二代分手 啥都分不到
發佈時間: 8/15/2011 1:33:41 PM 被閲覽數: 151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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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婚姻法修订:嫁富二代分手 啥都分不到
2011/08/15 | 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两人结婚,财产即共有,目的在保障较弱势的女方,不论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男方若要卖房一定得女方签字才成;但随著离婚率愈来愈高,加上部分一方心怀不轨,造成许多怨偶离婚时大打房产官司。中国最近新修订婚姻法,夫妻财产不再共有,对一心想嫁入豪门获得巨富的女子不啻当头棒喝。
婚姻法最新修订,不论婚前、婚后,以个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都归个人所有。婚姻关系不再是“有家可归”代名词。
但新法才刚出炉,各种意见就塞爆微博;仅仅三天,近十八万条帖子几乎炸裂讨论区。有网友说:“新解释(修订)告诉我们,不要企图用嫁人改变命运。”还有人直言:“嫁富二代已没有任何保障,快去找潜力股吧。”
八○年代,婚姻法明定夫妻财产共有,且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年起,在夫妻共有财产外,另定“个人财产”项目;再到日前公布的新解释,夫妻财产基本已“泾渭分明”。
新修订要点为:结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配偶没份;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离婚后配偶无权过问;删除婚外同居补偿条款,此条被视为防小三条款,同居后的小三无法要求金钱补偿。
离婚后一方“获益匪浅”过去经常可见,例如桌球好手马琳前妻张宁益,最引人热议。在经过六次审理后,长达两年的离婚官司才告终;马琳最后付出的代价是一栋价值八百万的别墅,与数百万元人民币存款。
过去中国夫妻财产以“共有概念”为基础,离婚分财产就像商业谈判,非得争到心满意足;这也说明近年越来越多台湾女星,选择远嫁大陆豪门,因为夫家财产动辄上亿,离婚未必是悲剧。
长期关注社会议题的资深媒体人常远指出,婚姻法新解释反映了近年来逐渐猖獗的“婚姻诈骗”问题;许多人预谋结婚,藉机要车要房,婚后再挑起纷争,骗到东西就离婚一走了之。
除减少婚姻纠纷外,新解释也透露出传统家庭观念已经式微。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仅过去一年,就受理了一百十六万件离婚案。离婚潮涌现,伴随个人意识抬头,中国人传统的家庭观、婚姻观、择偶观也悄悄产生变化。
在“真心难寻”社会氛围下,红娘节目越来越火。尤其周末黄金时段,至少三档节目公开“招亲”;但南开大学陈姓同学在微博上直言,相亲节目只不过是综艺节目,“是真是假都没人在乎”。
来源=台湾《联合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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