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官爆詳细內幕:党內鬥爭殘酷 如影隨形
——姚監复:讀《邱會作回憶录》有感
作者:姚監复
導讀:中國學者姚監复讀完邱會作的挨整—整人—又挨整的三部曲,認爲邱會作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的角色,證明中共党內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如影隨形。以暴易暴是一種惡性循环。

邱會作(前排左2)
《邱會作回憶录》記录了這位中共高级將領是共産党內的受害者,早在長征開始时,几乎被杀掉,因爲他知道了太多的党內機密。在文革初期作爲軍內走资派被揪鬥,在林彪摔死以後直到邱死前,邱被定爲林彪反党集团成员,邱會作受到了严厲懲罰,嘗到了党內殘酷鬥爭的苦头。但是,在1968年,邱會作官复原职,成爲軍委辦事組成员,作爲總後勤部主任的他又成了加害者,對于造反派的報复也是同樣殘酷的。邱會作的挨整—整人—又挨整的三部曲,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的角色,證明“党內哪個人没有挨過整?哪個人又没有整過人?”确是事实。中共党內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如影隨形。以暴易暴是一種惡性循环。
邱會作文革初期被揪鬥,死去活来
邱會作是毛澤東看重的“雙一”(一方面軍、一軍团)的嫡系幹部,1955年調到北京軍委總後勤部。他除了對軍隊後勤工作做了一些改革以外,在1966年4月總後向林彪送了一個報告《關于進一步搞好部隊農副业生産的報告》,林彪又向毛澤東轉送了。5月7日毛澤東對此報告作了批示,即《五七指示》。《人民日報》以“共産主義宏图”爲題,對《五七指示》發表了社論。毛澤東的批示中,號召軍隊、工人、農民、學生要參加批判资産階级的文化革命鬥爭。但是,邱會作在總後勤部工作期間的官僚主義、霸道作風也引起了群衆反感,據说,蔣彥永有天看見一位護士在哭泣,一问,才知道,邱會作要她当晚去陪他睡覺,蔣彥永就写信向總後党委報告揭發。結果是蔣彥永被發配到远邊的青海。類似的问題,成爲文革初期江青支持軍內造反派揪鬥邱會作的炮彈,大字報貼滿当年北京的大街小巷。
1967年1月初,全軍文革支持造反,1月19日全軍文革組長徐向前命邱會作回總後參加运動。軍隊造反派揪出了躲在西山軍委战时指揮所的赵爾陆、李天煥、王秉璋、杜義德和邱會作,都遭到殘酷武鬥。赵爾陆有心髒病,被造反派鬥爭,付出了生命。從1966年10月9日到11月17日,邱會作被連續批鬥了40多天,16日晚8时鬥到17日下午6时,倒在批鬥場上,後送到301医院抢救。造反派占領邱會作的家和辦公室,數次抄家抢劫。徐向前下命令把邱會作送給造反派“紅縱”關押起来。
總後軍需生産部副政委、工廠部部長张和是殘廢軍人,被鬥後死去;電工李爲之、禮堂服務员劉其被造反派毒打致死。
邱會作回憶,造反派對他施行了八種刑罰,其中三種是:
1、向毛主席請罪:两腿並攏,两手垂直下伸。细鐵丝在脖子上挂20公斤鐵牌子,鐵丝嵌入肉裏,疼得難以忍受。还把鐵丝左右拉動,每3-5分钟拉一次,鐵丝嵌到肉裏鲜血直流。開始拉鐵丝时,疼的難忍,後来麻木了,就不知道痛了。
2、向“造反派“請罪,雙腿跪下,两人將邱雙手反擰,头向下,脖子上挂的大鐵牌子,下端不准挨地(鐵牌挨地重量減輕了)。難以忍受时鐵牌自動落到地上,他們把邱的头發向後一揪,牌子就落地了。
3、向“造反派”致敬(噴氣式)。6個人協同動作,4人各持邱的四肢的一肢,舉到空中,前面站一人揪着邱的头發,後面一個人推着屁股,揪头發的人叫出口令:放!六人協同一致地把邱向前一推,整個人猛地懸空落在地上。指揮官是總後政治官俱樂部主任申茂功,爲了達到應有的效果,在武鬥之前曾經領着打手练习過多次。
每次對他批鬥都在4小时以上,直至不省人事,清醒以後,躺在地上,还不能動。1月24日邱會作写小條,轉送上面,經毛、林、周、叶劍英批准,將邱會作接走。邱會作回憶。肋骨被踢斷了,肝部被踢腫了,牙被打松了三顆,两臂的韌帶都撕裂了,鼻青脸腫,被剃陰陽头更不在话下。
邱會作在文革初期受到的批鬥和刑罰是可信的,因爲当年大多數“走资派”、“资産階级學術權威”、“黑九類”都受過類似的或更殘酷的懲罰。
邱會作复出,親定“三狠”方針
1968年,在林彪和周恩来的保護下,經過毛澤東批准,邱會作官复原职,重掌總後大權。此後,邱會作對造反派進行了瘋狂地報复。
1968年2月27日邱會作親自批示,提出了對軍內造反派“狠鬥、狠審、狠專”的三狠方針:“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打倒他、消滅他,這是搞專案工作必須站稳的立場。光说理是不夠的,必須向敵人專政。……應当狠鬥(堅決打擊他們的反革命態度),狠審(可持續多少天進行審讯),狠專(敵人拒不交代就整他。)”根據邱會作“三狠方針”,對關押者采用摧殘人身的刑罰有50多種。舉其中23種刑罰如下:
1、車輪战:日夜連續審讯。審讯人员換班吃飯、休息。受審人長时期站立受審。第一次3天3夜,第二次10天10夜,第三次7天7夜,第四次17天17夜。
2、低头彎腰、罰站、瞌睡得碰墙壁。
3、下颌頂茶杯:摞在一起的两個茶杯,上邊頂着下颌,下邊放在被審人領扣處,使其不能動。
4、坐高低凳:受審人坐在矮木凳上,两腳放在桌子上,两三個小时不能動,只能用手扶桌櫈。
5、“做體操”:身體靠墙,两手揪耳朵,一站一蹲,上上下下。
6、“打反骨”:用棍棒打後颈骨,造成很長时間擡不起头来。
7、打嘴巴。
8、刮傷:打得遍體鱗傷时,用棍棒撥弄傷痛處,加重受審人痛苦。
9、“吃元宵”:集體拳打,被審人站在中間挨打,審查人员在四周圍住,你一拳,我一拳,捅来捅去。
10、摔劈柴、掃把打:打雙肩、脖颈、屁股、踝骨,使皮膚紅腫、溢血、潰爛。
11、脖子上挂椅子、凳子,加磚头:椅子倒立,底部加磚或鐵凳子,從背後以鐵丝挂在被審人脖子上,或鐵丝两邊各挂三塊磚挂在脖子上,有时两手各拿一塊。
12、“捏羊蹄”,將被審人手指屈曲後猛压指甲處,致使受審者痛得在地上打滾。捏後手指溢血、青腫、變形。以抹布堵嘴不让喊。
13、吊天棚:將站在磚上的受審人手腕、大小指用纱布捆上,吊在地下室天棚上,然後去掉磚头,受審人腳離地面。經常掉到地上。
14、舉鐵凳:要被審人雙手舉起20公斤重的鐵凳,支持不住时,鐵凳慢慢套在脖子上。
15、烟头燒踝骨。
16、逼吃帶糞的饅头,造成中毒性痢疾。
17、擰大腿肉:逼作爲看守人的受審人用指甲掐其他受審人大腿內側。
18、逼自己打自己,看守人經常打人,不愿打时,逼迫受審人自己打自己嘴巴。
19、练針灸:看守學針灸,以治病爲名,在受審者身上练針,亂紮一陣,想紮那就紮那,不准反抗。
20、头頂大碗:逼受審人头頂装滿凉水的大碗,每次半小时,不准手扶。
21、限制喝水,逼喝髒水:天熱口渴时,受審人多次要求喝水,不給。再要时,逼着喝洗脸水。
22、烟头燙嘴:受審人不交代问題时,審查人员用烟头燙嘴。
23、雙手捆在椅子上,不让走動。
從1967年到1971年在邱會作主持下,在總後勤部私設監獄、刑讯、逼供,直接迫害幹部群衆462人,汤平等8人被迫害致死。
“九一三”之後,邱會作又被批鬥、判刑
文革中邱會作青云直上,当了政治局委员、軍委辦事組成员。“九一三”以後林彪折戟黃沙,邱會作命运急轉直下,几十年中又遭到新的殘酷鬥爭。邱會作回憶了這些殘酷的鬥爭方式。
1、株連九族:1971年年9月23日周恩来在人民大會堂同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谈话:“毛主席對你們的问題有決定,你們暫时離開工作的崗位,認真考慮自己的问題,时間不會太長。”又说:“你們聽好,你們的夫人和孩子都是革命的。你們回来的时候,他們有什么闪失,找我姓周的是问!”说完用手在胸脯拍了一下。其实,没過几天,他們這几個人的老婆、孩子、親屬和秘書、司機、警卫员都抓起来了。”(《邱會作回憶录》,第811页)13歲小女兒,孤身一人被總後從北京搞到井陉3502工廠,困難加上歧視,慘状可想而知。邱會作的老母親是1928年的蘇區村幹部,文革中被造反派踢倒,成了瘋癫病人,来北京治病。“九一三”以後,取消護理,不准家屬探視,停医、停藥、停食,活活餓死在小屋中。周恩来说:“邱會作母親是紅軍老根子,整死她幹什么啊?”邱會作妻子胡敏被關押、管制、監督勞動,專案組逼供、誘供,車輪战,24小时滴水未進,後被開除党籍、軍籍。公职,押送陕西農場監督勞動改造四年,五個子女無一幸免。
2、逼供誘供:吳法憲在压力下作了假交待,提供了在叶群家,向吳法憲、邱會作提出在廣州另立中央,繼續反党的伪證。專案組要求邱會作提供發動政變、谋害毛主席的旁證。但是,邱會作未提供。專案組劝邱會作写假材料,“中央考慮對吳法憲從輕處理,把他的生活安排好。你把问題讲清楚會得到更好的處理的。”“爲了你自己和你全家,你说的越清楚,對你越有利。你這大明白人應該完全懂得。”吳法憲1981年7月于邱會作合監以後,承認1971年就说了假话,直到1980年公審之前才糾正。中央專案組紀登奎向政治局報告:“經審查,黃吳李邱没有‘两谋’”(發動政變,谋害毛主席,南逃另立中央)问題。毛澤東、周恩来對真实情況會做出判斷,爲什么不解脫邱會作等人,他們就不得而知了。(《邱會作回憶录》,第837-838页)
3、秦城監獄的“現代黑店”囚徒:1971年12月31日邱會作送進秦城監獄时,院方無准備,房子太冷,暖氣坏的。邱有腸胃病,吃冷食,拉肚子。監管员说:“這裏就是這樣的夥食,要別的没有。”邱留個饅头,泡開水吃。棉鞋穿透底,没有襪子、背心、褲头,邱要自己存在監獄的衣服,監管员说:“还有什么東西是你自己的?你是糊涂了?”審查中要写材料,牢房中只有一张矮桌子,邱扒在地上写。理發後没熱水洗澡,邱要求剃光头。
4、挾權力以公審解決党內路線、政治问題,但不追究發動、領導文革的毛澤東的責任。邱會作認爲自己“有錯無罪”。吳法憲認爲是爲毛澤東錯誤而承擔責任。江青認爲她只是毛澤東的一條狗,毛让她咬誰,她咬誰。公審的預審組長王瀑聲是後勤學院政治部主任,邱會作認爲他是文革中几易其主的造反派,預審目的是确定邱爲林、江反革命集团主犯,爲反革命指控找證據,參與两谋(另立中央,谋害毛主席)。邱拒不認罪後,預審組说:“按照中央有關規定,被審问的人拒不承認,也可以定罪。”反革命政變的唯一證據是吳法憲的假话,公審前吳自己也否定。邱會作認爲公訴是對文革的起訴,對毛主席起訴,用法律手段判文革死刑,但是,對發動和領導文革的直接領導人避而不谈。鄧小平让江華、黃火青、伍修權出文革的氣,出毛主席的氣,没有膽量,就拿黃吳李邱出氣。“运用职權,又穿上法律外衣整人,是政治上最卑鄙的。”
5、現代化刑具,王洪文在獄中向邱會作讲過:“他們給我上的刑具是現代化的,那種手铐一動就會自動緊固。用力掙紮會隨之變緊,手緊箍得腫胀,疼痛難忍。開始關在人民大會堂地下室,房子內装有定时自響仪器,聲音很大,有鑽心的感覺,對人的精神刺激特別厲害,聽了這種聲音之後,無法入睡,無論晝夜不能睡覺。注射過一種針藥,無論怎樣也睡不着,心裏烦躁得特別痛苦。我堅決拒絕打針,他們强給注射。後来交換條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針了。”
邱會作的功過是非,他自己和別人都有權自由评说。對邱會作本人在文革中的經曆和億萬受難者的痛苦,人們也有權自由评論。同樣地,對毛澤東親自發動和領導的文革以及他的錯誤與罪惡,受難者及其後代,曆史學者和未来的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更有權利评價文革及其曆史教训。忘記曆史的民族,是可悲的、不斷重复曆史錯誤的可悲的民族。
作者簡介:姚監复,1957年畢业于哈爾濱工业大學。曾任中國農機研究院工程師,原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工作研究室研究员。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協作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