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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陈光诚是谁?(图)/中国学者:真正的文化繁荣需要思想自由
發佈時間: 10/14/2011 6:47:24 PM 被閲覽數: 13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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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陈光诚是谁?(图)


2011/10/14 


《东方早报》10月13日在A16版发布评论《陈光诚是谁?》,继《环球日报》之后,打破沉默,为陈光诚事件进入中国大陆传统媒体的公共领域作出了努力和尝试。但此文却未发布于东早的电子版中。文章全文如下:


10月12日,环球时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不应将陈光诚事件意识形态化》。据说山东临沂有一个叫陈光诚的盲人,在连他是否被“软禁”等基本事实都不清楚的情况下,环球时报这篇文章提出两个观点,一是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应提供足够信息,二是祭出春秋笔法,称计划生育是“复杂大环境”的一部分,陈“不顾一切追求那个‘理想状态’时,对当地社会秩序形成法律法规无法接受的干扰”,从而带来陈的“人生曲折”。文章结论是,对陈光诚事件要“去意识形态化”。

文章写得云里雾里,陈光诚何许人也?他到底遭遇了什么?

之前国内媒体并没有对陈光诚现状做过报道,环球时报该文是关于此事件的唯一声音。这种“环球时报独唱”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好些事,往往其他媒体没有任何报道,只有环球时报一家每每以评论文章的形式提到该事,文章里判断多于陈述,定性多于说理,居高临下多于平易近人,而眼下,全国新闻战线正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中央领导早有指示,媒体要“防止居高临下,自说自话”。

陈光诚到底是谁呢?2003、2004年多家媒体曾经报道,2003年陈光诚持盲人证在北京乘地铁,未享受免费待遇,因而状告北京地铁,最终为“全国残疾人讨了个说法”。

之后,媒体上就不再见到陈光诚的踪迹,一位和他熟识的资深调查记者称:2006年8月,山东沂南县(属临沂市)法院以故意破坏财产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2009年,这位记者想看望他的家人,但刚下公路就遭到守候在路口的男子逼问“你们是来干啥的?”,之后有摩托一路尾随,在陈家巷口,该记者被四五个男子围攻,之后围攻演变为围殴。

今年10月5日,新华社旗下某媒体的一位记者去探望已经出狱的陈光诚,在路上被临沂有关部门羁押和殴打,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三四个小时之后,他才被送回原籍。

以上这些未必就是真相的全部,要求临沂当地政府公开有关信息,无疑是媒体应有的态度;但在全部真相公开之前,这篇从抽象概念演绎抽象概念的议论文章着实令人费解。

比如文中所谓陈的“人生曲折”,是说他遭依法惩处,还是公安机关的“法外施刑”,践踏其正当权利?若真有所谓“软禁”,法律依据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国法律里从来没有“软禁”两字,“监视居住”也应由警方而不是其他公职人员严格依刑事诉讼法执行。

此外,环球时报该文一方面间接承认,当地处理陈光诚达不到“严格的法律及人权标准”,一方面却又认定陈光诚已经造成“法律法规无法接受的干扰”。难道一套法律体系有两种适用标准?此说置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于何地?该文反复强调所谓的基层“小环境”,难道不知道,国家的法律不该为地方“小环境”而弯曲?

毛泽东同志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媒体只需要客观、全面地告诉公众“陈光诚是谁”就可以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牛克

(作者系媒体人士)

 

中国学者:真正的文化繁荣需要思想自由

2011/10/14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将于15日召开,本次会议将以"文化"为主题,中国学者姚监复就此撰文,认为如果没有思想自由,文化不可能繁荣,并借引马克思观点喻指当局垄断思想,和以国家安全为名压制思想自由。

本周末,中共十七界六中全会将召开,据中国媒体报道,这自2007年十七大以来,中共首次将"文化"命题,这也是继1996年十四届六中全会讨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问题之后,中共决策层再一次集中探讨文化的主题。而谈及文化,必须要谈及文化的开放思想产生的环境。

没有思想自由,文化不可能大繁荣

十月的六中全会要讨论中国文化大繁荣问题,但是大繁荣的必要条件和决定性前提是思想自由。从近年来过分强调"稳定压倒一切",压制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空间,对于思想自由能否有所进步,人们保着期望,但更有疑虑、担心惠而实不至,或者连提也不敢提思想自由问题。

因此,我们建议重新温习马克思的教导,特别是马恩全集的第一篇文章《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希望至今仍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思想的六中全会文件的起草者和决策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马克思1842年的教导。

马克思反对垄断思想

马克思在1842年就质问普鲁士的书报检察官,就像在2011年质问中国的书报检察官及其后台中共中央宣传部:

"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笔者要问:为什么文革中只能唱几个样板戏?为什么21世纪的中国人只能唱文革中的红歌呢?为什么只能存在一个主旋律呢?为什么要求舆论一律、思想统一呢?为什么你们要垄断思想和精神呢?)

马克思问:"你们抽象地理解真理,把精神变成了枯燥的记录真理的检察官。""凡是政府命令都是真理,而探讨只不过是一种既多余又麻烦的因素。"

马克思尖锐地指责德国检察官:"你们竟不根据行为来判断人,而根据你们杜撰的那一套对人的意见和行为的动机的看法来判断人。"

笔者认为,马克思的分析也适用于中国的党政官员,当年批判右派、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打倒走资派,全凭杜撰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动机的看法,而定为敌人。今天公检法官员又是以所谓宣传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刘晓波,又是以讲了曾庆红儿子曾伟在澳洲买豪宅为罪名,剥夺了解放军退休大校党史专家辛子陵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凡是党政官员的讲话都是真理,党史没史德,法官不遵守法律,而揭露这些事实的作家、记者、艺术家、律师反而成为被抓捕、判刑、拘留、拘审的受难者。

马克思反对以威胁国家"不稳定安全"为名,压制思想自由

马克思批评检查令"既不准坦率地讨论普鲁士的事务,甚至也不准坦率地讨论中国的事务。检查令这样解释:'凡对任何国家中力谋推翻国家制度的政党做善意叙述的一切意图,均属于这一范围。'即属于破坏普鲁士联邦和德意志其他各邦的安全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还允许对中国或对土耳其的国内事务进行坦率的讨论吗?既然千里外的情况都威胁着德意志联邦的不稳定的安全,那末每一句对联邦内部事务表示不满的话,又怎能不威胁着它的安全呢?"(《马恩全集》,第一卷,第11页)

1842年的马克思批评的不仅是普鲁士的检查官,也是批评21世纪的中国法官,以刘晓波讲了"联邦共和国"就被定为"颠覆国家政权罪",认为威胁了国家的"不稳定的安全",被判刑11年。到2011年更不允许探讨远在中东、非洲的"茉莉花革命"等事务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在中国,同1842年普鲁士一样,成了威胁稳定的罪行了!

这种报刊的原型在中国存在几个世纪了

马克思在169年前讽刺普鲁士书报检查官时写道,以思想定罪的"这种报刊原型的好几个世纪以来就一直在中国存在了。"令人吃惊的是,这种报刊的原型,这种垄断思想的统治手法在中国一直存在着,直到2011年。这样垄断思想、限制思想自由使中国文化在世界落后了,多少个世纪已过去了,没有出现大思想家,最后只有把"五四"打倒的孔夫子请出来,在长安街上站了100天,又再次移走,让孔夫子躲进里厢了。

2011年10月的六中全会能不能在思想自由这个关键问题上放松一点,决定着中国文化是走向大繁荣还是衰亡。

作者:姚监复

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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