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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线条/不要害怕/基督教预定论与民主政治/盟约神学与中国宪政民主理论
發佈時間: 10/19/2011 12:35:12 AM 被閲覽數: 905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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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和线条 (作品)

 

来源: 自由鸟 于 2011-10-17  wenxuecity

 

 

 

 

 

 

 

 

 

 

 

 

 

 

 
不要害怕!
送交者: 北京二爷 2011年10月18日 [彩虹之约]
基督教预定论与民主政治

    
     
    
    作者:孟渊沛


    引言:韦伯的断言与预定论意义概论
    
     在著名宗教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旷世经典《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写有这样一段话:“在十六、十七世纪最发达的国家中,如尼德兰、英国和法国,正是加尔文主义这一信仰引起了这两个世纪中重大的政治斗争和文化斗争”。而加尔文主义这一信仰指的就是预定论。(注:见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网络电子版)
    
     而对基督教怀有恶意的恩格斯却也对加尔文主义给予了高度评价:“加尔文以真正法国式的尖锐性突出了宗教改革的资产阶级性质,使教会共和化和民主化。当路德的宗教改革在德国已经蜕化并把德国引向灭亡的时候,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却成了日内瓦、荷兰和苏格兰共和党人的旗帜,使荷兰摆脱了西班牙和德意志帝国的统治,并为英国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的第二幕提供了意识形态的外衣。他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加尔文教会的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主、主教和领主吗?”(注:见《路德维希·费尔巴哈的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47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91页)
    
     为什么加尔文主义引起了重大的政治斗争和文化斗争呢?我们知道,加尔文主义的核心是其预定论,而预定论由于其彻底性和极致性,在神学上对异教、异端进行了毁灭性的打击,而神学上的颠覆性,必然影响到人们的世界观、人性观,进而影响到人们的政治观、经济观和社会观。
    
     人的得救完全在于创世之先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拣选与预定,与人的一切毫无关系。预定论在神的拣选问题上斩钉截铁的果断回答,将上帝的主权发挥到应有的极致,将人的败坏与无能也发挥到极致,更将以人为本的一切宗教、哲学和文化全面地摧垮了。它无疑构成了基督教与异教的最根本区别,基督教从犹太教中脱离出来、基督教又从天主教中脱离出来,预定论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不仅如此,预定论所导致的现实社会变革也是非常巨大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及二者中的核心观念无不与预定论有着微妙深刻的联系。
    
     简单而言,预定论的神学意义,在使徒保罗时期,是它最彻底地使基督教从一个犹太人的新信仰转化为普世众人的信仰,;宗教改革时期,是预定论彻底摧毁了天主教的霸权,使基督教从天主教中脱离出来;在当今中国,预定论是对付儒、道、释和马克思主义等人本异教的最有力武器。而预定论的社会意义,突出表现在它对现代市场经济观念和民主政治观念所奠定的神学根基上。
    
    本文的重点,在于揭示预定论这样一个有关神的拣选的神学理论,是如何影响到基督教的历史演变和人类社会性的政治经济变革的。
    
    一:预定论概要
    
     预定论与人的得救拣选有关,拣选就是从所有的人中,挑选出一部分来。无论在理论和实际处境上,圣经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只有一部分的人得着拯救,而这些人之所以得救,并不在于他们有任何特殊的条件,而完全是神在创世之先所预定和拣选的。正如圣经以弗所书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
    
     在圣经中,保罗相当重视“预定”的教义,在他的书信中多次强调预定拣选的重要性,并帮助信徒看见救赎恩典的伟大和信仰的真谛。(參罗8:28-30 和9:10-29弗1:3-14;林前1:20-31;帖前2:13-14;提后1:9-10)。在神学家中,奥古斯丁和加尔文是预定论的坚定倡导者。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一书中写道:“我们唯有认识到神在永恒中的拣选时,才有可能相信我们的得救乃源自神白白的恩典。神并非不分青红皂白地拣选所有的人有救恩的盼望,而是给某些人这个盼望,却拒绝其他的人。由此可以看到神的恩典。。。。。。神的预定,乃拣选某些人有得生命的盼望,宣判其他的人得永死,这个教义是所有敬虔的人都不否认的”。(注:见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网络电子版)
    
    加尔文的后继者,在与阿米年主义的争论中更将加尔文的预定论用五要义来阐释。从那以后,只要一提到预定论,必直接联系到这5点。这5点是:
    1,罪人全面的堕落(the total depravity of the sinners)﹔
    2,上帝无条件的拣选(the unconditional election of the Father)﹔
    3,基督限定的代赎(the limited atonement of Christ) ﹔
    4,圣灵不可抗拒的施恩(irrestible grace of Holy Spirit) ﹔
    5,圣徒恒忍蒙保守(the perseverance of saints)。这5点从罪人到圣徒、从败坏到拣选、到蒙保守,逻辑严密、阐释完美,的确是预定论最圆满的阐述。这5点在圣经上都有经文根据,在著名的1647年英国清教徒《威斯特敏斯特信条》中也有相印证的条文:
    1、人的全然败坏或堕落:
     罗马书3:10-13:“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9章(论自由意志)第3条:人由于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已经完全丧失一切行任何关乎得救的属灵善事之意志力;所以他既是一属血气的人,与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就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自己的心,或预备改变自己的心。
    
    2、上帝的无条件拣选:
    以弗所书2:8,9: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三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五条:此选定只是出于神自由的恩宠与慈爱,并非由于神预见了他们的信心、善行,或信心与善行中的耐久性,或以被造者中其他任何事,作为神选定的条件或动因。总之这都是要使他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
    
    3、上帝限定的代赎:
    约翰福音17:9: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3章论神永远的定旨第3条:按照神的定旨,为了彰显神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被选定得永生,并其余者被预定受永死。
    
    4、不可抗拒的救恩:
    约翰福音28:30: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10章(论有效的恩召)第2条:此有效的恩召是惟独出于神白白的与特别的恩典,丝毫不是由于在人里面预见什么。因人在这恩召上全属被动,及至被圣灵感化和更新,他才能回应此召,并接纳在此恩召中所提供和传达的恩惠。
    
    5、信徒坚忍蒙保守:
    希伯来书10:14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威斯特敏斯特信条》第17章(论圣徒的坚守)第1条:凡神在他爱子里收纳,并用他的灵有效地召选而成为圣洁的人,并不能完全,也不能至终从恩典的地位中堕落;反要保守这地位,一直到底,永远得救。
    
    二:预定论是马克思主义的掘墓者
    
     德国大哲马克斯韦伯在评价预定论时指出:“总之,通过教会、圣事而获得拯救的任何可能性都被完全排除(而这种排除在路德派中并没有达到其最终的结论),这一点构成了与天主教的绝对决定性的区别。宗教发展中的这种伟大历史过程——把魔力( magic)从世界中排除出去,在这里达到了它的逻辑结局;这个过程从古希伯来预言家们开始,而后与希腊人的科学思想相融合,把所有以魔法的手段来追求拯救的做法,都当作迷信和罪恶加以摈弃。真正的清教徒甚至在坟墓前也拒绝举行宗教仪式,埋葬至亲好友时也免去挽歌及其它仪式,以便杜绝迷信、杜绝靠魔法的力量或行圣事的力量来赢得拯救这种想法”。(注:见韦伯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网络电子版)
    
     这段精辟精彩的评论揭示了预定论是所有巫术、迷信的终结者,是人本主义、偶像崇拜的掘墓人。在韦伯的眼里,中国的传统宗教其本质是人本主义的,它们的巫术性质非常浓厚,而正是这种巫术性质,没有使中国的宗教走向理性化、现代化。而对于适应和促进了现代化的基督教来说,正是预定论,破除了西方世界宗教的人本主义和巫术性质,促成了基督教的“理性化”“现代化”。无疑,如果在近代没有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中国秉持自有的传统宗教,绝对不能步入现代化进程;另一方面,传统宗教及马克思主义仍然在影响着中国人的心灵世界,在根除它们劣根的过程中,预定论无疑是最为有力的武器,它是人本主义的掘墓人、信仰专制、偶像崇拜的终结者。
    
    马克思主义把人创造神、神就是人发挥到极端。预定论是以神为本,上帝创造了人类、人类为上帝而存在;但马克思认为人创造了世界包括上帝,如果有上帝的话,上帝要为人服务。卡尔·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写道:“反宗教批判的根据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对宗教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从而也归结为这样的绝对命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人是人的本质,也就是人创造自己并赋予自己内在的规定性,这与《圣经》中所说的:“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1:26)完全背道而驰。对付这样狂妄的异端邪说,非得要把上帝主权强调到极致化的预定论不可。
    
    马克思主义是唯物主义、无神论,它不承认有神,但隐含着它所看重的阶级是神。它宣告人类历史必然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社会的被压迫者无产阶级将是人类历史和新天新地的缔造者,无产阶级是先知、君王和祭司,无产阶级已经发现了宇宙及人类历史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要灭亡的结局(政治经济学),也发现了进入人类自由王国的途径(科学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将要主宰人类历史,拯救人类进入“新天天地”——共产主义社会。正如《共产党宣言》写道:“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不仅是先知,而且是祭司,无产阶级被高度吹捧,高贵、圣洁甚至有通天的本领,他们就是我们通向天国的唯一带领人,是代表整个宇宙未来的祭司与君王,无产阶级也要成为地上的君王,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当无产阶级成了君王、祭司与先知,它也就成了神,成了人类的弥撒亚、救世主。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代表毛泽东曾说:“服从神何不服从己,己即神也,己以外尚有所谓神乎?”“十亿神州尽尧舜”,这些无一不表露出人要成为神的狂妄。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的流毒就是人的神化、个别领袖的上帝化、某个阶级及其先锋队的神化。
    
    可见,马克思主义是人类世界把人的至善、人的狂妄、人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上帝、人扮演上帝的观念极致化的思想系统,这套系统的流毒之深、危害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也许,比起中世纪的天主教,这套思想有过之而无不及。在神学思想领域摧毁这套体系的工程非常艰巨,但相信正如当年预定论摧毁天主教根基一样,把人的败坏、上帝的主权、唯靠恩典、唯靠信心等强调到极致的预定论在当下中国,也必然起到摧毁马列主义流毒的作用。
    
    三:预定论对民主政治的意义
    
     台湾学者顾忠华指出:从历史的因果关系来看,今天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已经发展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在其中每一个人似乎不得不顺从、适应其中的规范:不诚信的商家永远作不大,不努力工作的工人会失业;没有限制的政治人物会腐败、否定多党竞争会被认为是法西斯等等。但是在这些规范、秩序有强制力之前,一定是先有一群人“自发地”形成了适合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生活态度。也即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不是“无中生有”地迸出来,强迫大家服从它的规律;相反的,是有人——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批为数众多的人——先把上述的观念和态度当作追求的目标、人生的信条,在他们将观念普及并自己获得社会上的成功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才能够发达起来。这就是一种正确的因果关系,而不是相反。我们由此看到市场经济、民主政治背后是思想观念、文化意识及其核心宗教信仰起到了关键作用,直接来说,是基督教宗教改革思想及其核心预定论起到了关键作用。
    
     预定论在经济上表现为它积极入世的世界观促成了人们进行商业活动的热情、在政治上它奠定了民主政治的个人主义基石、最大程度的限制了王权、政权对个人的干预,确立了宪政体制的思想基础。
    
     预定论认为,上帝在创世之先就拣选一部分人为上帝的选民,只有他们才能获得拯救,其他的人命定要下地狱。这样的拣选是上帝主权决定的,任何人类的行为、巫术、圣礼都无法改变上帝的旨意。也就是人的得救完全在于上帝,与人的一切无关。就如以弗所书1:4: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罗马书9:11: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人是否得救完全是上帝预定的,这就排除了人的任何迷信、巫术、圣礼甚至烧香、磕头、献冷猪肉、贿赂神灵等手段,将人的行为排除在外,也将人干预神灵世界的可能性完全排除了,将得救确据的路线完全地指向了现实的社会中。
    
    基督徒的眼光不再盯着圣礼、巫术的世界,而是将眼光关注在现实世界中。而凡是上帝的“选民”,他蒙受的恩典就永不会失去,而凡上帝拒绝赐予恩典的人,不但不可能用带着巫术性质的方法获得恩典,而且也没有任何其他方法来得到它。基督徒必须成为上帝的“工具”,必须用社会生活中的实践来“证实”他是选民,必须踏实作明显的事情。因为除了社会生活以外,其他的一切途径都是我们人所无法干预的。那怎么知道自己是得救的呢,一靠坚信,二靠社会生活证明你是上帝的选民,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上见证神的荣耀、找到自己得救的凭据。(注:见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加尔文曾说:“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没有一个教义象他所体现的那样积极、有力并且充满得胜的雄心,他说:“欲想在天国得荣耀的,今生必须争战,而争战之胜利,必须历经艰难险阻始能获得”。信仰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人类生活的整体。加尔文将积极入世、在社会中全面渗透信仰的倾向发挥到极致。
    
     预定论使基督徒更加坚信自己是“选民”的一分子,以终身的所有作为来荣耀上帝,只要因信称义、确信自己是得救的,就在凡事上荣耀神,而且确信自己是得救的,就要把工作、生活中的每一寸光阴用来荣耀神。预定论使基督徒从巫术中逃离出来,积极地介入社会的经济、文化、政治、科研学术等事务,并用这些事务上的符合上帝心意的果效来验证自己基督徒的名分。所以,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们应该尽力在凡事上、在经济、政治、社会、科研学术活动中荣耀上帝,用上帝之道指导并变革社会中的经济、法律、政治秩序。
    
     就民主政治而言,预定论将“驱除巫术”(韦伯语)的工作在政治领域也进行到底。由于人的得救只仅仅在于神权,所以预定论把教权的神圣光环彻底消除,同时也把历代政权的神圣光环彻底消除。在预定论看来,政治只是属世的事务、只拥有属世的权柄,而那些把政权赋予神圣意义,甚至政权假冒上帝的代言人,政权干预属灵的权柄和事务,都是巫术政治的表现。预定论将政治领域冒充神的一切巫术行为彻底驱除了。这一切,简单而言就是所谓的“政教分立”。
    
     政教分立实际上是在加尔文改革宗主导的国家中最先开始的,这是政治现代化的基本标志,所有还在实行政教合一的国家,实际上还处在前现代化或中世纪的光景中。象伊朗、北韩、中国这样的国家,实际完全没有现代化,信仰、政治领域现在还完全处于中世纪政教合一的蒙昧状态。另外,新加坡虽然是一党专制,但它是个政治现代化国家,这因为它宗教信仰高度自由、政权很少干预宗教事务。新加坡破除了政教合一的“巫术政治”。
    
     政权只拥有属世的权柄,它没有干预神灵和冒充神灵的资格。政权不能干涉宗教内部、教会内部事务——这些原则,也即政教分立原则实际上对人类政治史的影响远远高于宪政、代议制、人权等政治思想。它把人类政治从蒙昧中首先带到了光明之处。预定论对人类政治的这一决定性影响至今不是很多人看见,可谓“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圣经》歌林多前书2:14)
    
     政治领域的“去巫”,就是政治领域的现代化,这就是预定论的政治产物。在加尔文改革宗主导的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是最起码的。自宗教改革时期开始的日内瓦庇护了各种信仰的受迫害者,清教徒领袖克伦威尔当权时英国空前地对各宗教平等地对待,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建立宗教的法律,或者禁止其自由行使……(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可以说,是加尔文主义中的预定论最彻底地导致了“政教分立”原则的确立、导致了政治现代化。
    
     除促成政治现代化外,预定论实际上也是宪政、人权观念最彻底的理论根基。以预定论为思想旗帜的宗教改革实际上是一场信仰归正运动,是人类从人对神的掩盖、专断和践踏之中恢复神的荣耀及个人的尊严的运动。宗教改革不仅没有打倒神权,而且前所没有的强调了神权,这突出地表现在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中;宗教改革打倒的是天主教教皇和教士阶层的教权,所要树立的是个人信仰的至高与纯粹,以及由此衍发的民主自由社会的基石——个人主义。只有高扬了神权,才能高扬人权;只有打倒了教权(天主教专制),才能高扬神权与人权。“天地之间,上帝为尊;上帝之下,个人为尊”。
    
    我们可以通过预定论5要义的具体分析,看其与民主政治的关系:
    
    1.人的完全堕落、全然败坏。人类由于原罪完全腐败,绝对不可能有行善和称义的能力和功劳。这个教义使人彻底认识到人类的有限和罪恶,使人们在关于教会、政府等制度设计时无不以”无赖“假设为前提,各种制度安排来防范、监督人尤其是有权力、有地位的人的无赖本性。这为平等自由的教会制度和宪政、法治奠定了根基。三权分立、多党竞争、新闻监督等民主体制基本制度由此而来。
    人不是神,人自身存在着多种的罪性,人尤其是有权位者必须要受到足够的监督和制约;而且人的罪性靠自我的道德修养是根除不了的,必须靠悔改和信靠真正的上帝方能改变,所以人必须谦卑、温顺、顺服规则、敬畏上帝、制约罪恶、千方百计在经济、政治领域用制度制横人的罪性。
    
    2.上帝对人无条件的选择。被拣选的人和消亡的人之间没有任何伦理差别。拣选不是按人的伦理上行为,拣选的主权完全在上帝手中,就是人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赐。上帝不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相反,人类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上帝。在人的救恩问题上无限强调了上帝的主权,从而彻底地排除了教权、皇权、政权的专制与影响力,也开启了信仰自由、政治和教会分立的先河。作为政权,绝没有丝毫属灵的权柄,不能假命自己是祭司、是上帝的代言人,尤其不能强迫、限制他人的信仰自由、控制人的心灵。世俗的政权绝不能干涉人的灵魂世界。
    
    3.有限的赎罪论。认为只有被上帝在创世之先拣选的人才能借基督的赎罪而得救,因而基督只是为被栋选的人赎罪而死。上帝主权高于政权和人的意志,所以在任何法律之上有了最高法、“自然法”,那就是上帝的话语。
    
    4.不可抗拒的恩典。人不能抗拒救赎的恩典,凡被拣选的就无法逃避上帝的拣选。为人类的平等奠定了神学根基,不分肤色、种族、原来信仰、贫富等状况,凡是被上帝拣选的都是上帝的子民。在法律面前人人拥有相同的权利与机会。
    
    5.圣徒永蒙保守。被拣选的圣徒在上帝的保守下永远处在恩惠和选民的状态、永不丧失救恩。这为基督徒积极从政、在政坛见证神的荣耀给予了信心和勇气。这在当年的清教徒身上得到了最大的体现。
    
     可见,预定论最极致化地强调了上帝的尊严,使人间的王权、皇权、教权和人的各种宗教仪式、巫术图腾全部黯然失色,它的逻辑结果,就是信仰上的个人主义在现实中的有力实践。加尔文教义之所以成为各国实施民主宪政的伟大动力还在于:它最极致化地巩固了宗教改革的成果,最极致化地强调了上帝的主权从而最极致化地践踏了教权、皇权、政权的权威,也从而最极致化地树立了信仰上的个人主义,并将这种个人主义最极端化地实践在政治社会中。
    
     预定论最彻底地打碎了在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任何事物和行为,最有力地揭示出:在个人与上帝之间没有任何有权威的实体,宇宙所有、上帝至尊;上帝之下,个人为尊。而且信仰纯粹就是个人与上帝之间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个人应该优先于教会、政府、社会团体,是团体的目的,根本不是团体优先于个人,团体只是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这是个人主义的根基。美国历史学家戴格勒(Carln Degler)说:“个人主义是遗留给后代的清教主义的核心”,“如果说美国人今天是个个人主义者,那么,清教主义是个人主义的主要根源”。凡是独裁的国家首先要摧毁的就是个人主义思想,而代之以表示人民利益的某个集合概念如“人民”等等。纳粹就称个人主义为极端的利己主义,把“个人的权利”的概念改变为“人民的权利”这个概念,把人民变成脱离了个体的集合概念,然后以人民的名义开始独裁,让人民这个词成为纳粹对实质人的权利的践踏的一个遮羞布。法国大革命、苏联无产阶级专政时无不以人民或集体的名义行专制的实质。
    
     没有个人主义,人权无法得到保障,民主宪政体制及其意识形态大厦就会轰然倒塌,而个人主义延伸出来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政治自由等等人权和个人主义为基石建构的权利限制和制衡、选举制度、代议制度真正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
    
     可见,预定论彻底打掉了世俗政权、皇帝、领袖、政党的权威,让他们在上帝的荣耀和上帝的律法面前恐惧颤抖;预定论也使从“因信称义”开始的个人主义更加的强壮,终于成为西方民主国家的思想基石。
    
     通过以上对预定论的简述、其对马克思主义的颠覆意义的考察、其对民主政治的社会意义的阐述,我们看到了基督教预定论的伟大社会意义,它必将成为埋葬中国一切人本的、巫术性质的异端异教的掘墓人;也必将成为恢复真神荣耀、奠定新中国神学根基、思想根基及整个社会新局面的奠基石。愿上帝给予我们属天的智慧和能力,能在大大使用预定论上有份。
    《纵览中国》

 

 

 

盟约神学与中国宪政民主理论

 

 

    
    作者:孟渊沛 


     一、 基督教神学是当代宪政民主理论的重要构成 (博讯 boxun.com)

    
    基督教神学对西方文化、宪政民主理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这种决定性是中国自由知识分子无法想象的。自公元四世纪以来,基督教神学(保罗神学、奥古斯丁神学)对西方文明的影响类似儒家思想对中国文明的影响,在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加尔文神学与现代化中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有着深刻的关联。对这些关联性的认知在西方学界和大众中是常识或习惯,但在中国,却需要重新阐释和启蒙。
    
    长期以来,中国民主宪政理论界认为民主宪政思想主要起源于古希腊城邦民主、后经中世纪的政教争战和相互制衡、再经过文艺复兴、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之后慢慢成形。实际上这条线索仅仅是西方很少数的理性主义者认可的线索,马克思也是其中的一员,他们完全排斥了基督教及信仰因素对民主宪政理论的巨大贡献。这些理性主义者在20世纪初一度红火,对中国知识界、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影响甚巨。象顾肃先生的名著《自由主义基本理念》,通篇是人的理性的自豪,对宗教信仰着墨不多。中国人以自己的历史与处境,是很难想象到基督教对西方的决定性影响的。
    
    中国自由主义的旗帜顾准先生在他的《顾准文集》中,虽然看到了中世纪教士与骑士的对立、政权与教权的对立使社会没有陷于绝对专制主义。但他坚信自由民主思想主要起源于古希腊城邦,他对基督教评价不高,甚至认为共产主义、建构理性主义都来源于基督教地上千年王国的思想,在他的《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一文中他虽然提出“娜拉出走”之后要用经验主义,但这个经验主义也内含在理性之中,他对理性仍然坚信不疑,对基督教耿耿于怀,他在文章中说:我认为没有人的理性解决不了的问题。他的观点代表了当下大部分自由主义者的观点。
    
    但随着中国人对西方文化从器物到制度到文化到信仰的逐渐深入,随着基督教尤其是家庭教会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基督徒为信仰自由的抗争成为中国民主自由运动的必然构成,而基督教神学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影响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其实基督教中除“人是上帝照上帝的形象与样式造的”的神赋人权论、人是全然败坏导致的权力制衡理论外,基督教神学中的更多深邃思索,对西方宪政民主理论的构成起到了深远的奠基作用。如预定论、盟约神学、千禧年论、文化使命观等等。本文就是阐述宗教改革时期著名的盟约神学对宪政民主理论的奠基作用。
    
    二、盟约神学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神学地位
    
     圣经又被称为新旧约全书。圣经是一个约书。上帝与人的关系是一个约的关系。契约观念成为西方文化界定人与神、人与人、人与政府关系的核心。但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以来没有约的传统的社会中,人与神、人与人、人与政府、政府与神甚至教会与会众、企业与雇员、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关系是相当混乱、紧张和险象环生的。社会各主体不仅没有清楚界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肆意践踏其他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政府,公然践踏与人民立约的宪政精神,不仅毫无契约意识,而且使体现国家与人民盟约关系的宪法成为一纸空文。
    
    与此相反,在基督教文化占主流的社会中,约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契约广泛存在于神与人、人与人、神与政府、人与政府甚至教会与会众、企业与雇员、丈夫与妻子之间等各种关系中,而缔约的各主体之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并积极履行相应的义务。文化的核心是信仰,信仰的理性总结是神学,正是因为基督教中盟约神学的突出地位,才有力地影响了基督教文化地区中的契约精神。
    
     盟约神学也被称为圣约神学,在宗教改革运动尤其是清教徒运动中被发扬光大。根据学者的考证,与“盟约”相对应的英文词“covenant”源于拉丁语“con venire”,意指来到一起。在旧约希伯来文圣经中,译作“covenant”的词“berith”出现近280次,有联结之义,可以理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联合在一起。在新约希腊文圣经中,常译作“covenant”的词“diatheke”至少出现了33次,其基本意思是为自己或对方而进行的命令或处置。(注1)
    
     创世记6:18:“我却要与你立约”,这是“约”字第一次在圣经中出现,是上帝主动对挪亚和他的家人说的。一个主动俯就与人立约的上帝,毫不雷同于中国传统中的那些无法把握、与人毫无权利义务关系甚至无法无天的神、上帝概念。圣经中的上帝给他的选民也启示了他的立约特性,而领受此启示的子民也使上帝所创造和护理、子民们在管理治理的人类社会打上了盟约的清晰烙印。
    
     在教会历史早期,奥古斯丁就已经对“第一个约”(the first covenant)有敏锐的观察,并提出富有创见的解释和应用。然而,从历史神学的角度来考察,盟约神学则源自宗教改革,“早在尚未发展时,它就出现在慈运理与布灵格的著作中,二者受重洗派所迫,在苏黎克内与四周讨论此题目。从他们至加尔文与其他的改教者,盟约的教义更进一步的被这些继承者发扬光大,而且当它以盟约或联合的神学闻名时,它在十七世纪众多的改革宗神学中扮演着决定性的角色“。盟约神学从瑞士横越进入德国,再从德国进入荷兰与不列颠群岛,后在韦斯敏斯德信条中得到了透彻表达,并在苏格兰与新英格兰的神学中占有主导地位。(注2)经过清教徒学者(如著名的约翰欧文)的进一步阐释,盟约神学在苏格兰、英格兰乃至北美殖民地等地广泛传播,成为缔造教会和社会的根基性神学原理。
    
     基督教的世界观是圣约世界观。盟约神学是圣经神学的精髓,它认为三位一体的上帝、人之间的诸盟约是圣经教导的轴心,行为之约(covenant of works)和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救赎之约(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这三个盟约构成了整个神学体系的纲领性架构。我们先扼要介绍下这三个约及其相互关系:
    
     工作之约(the Covenant Of Works):也被称为行为之约,伊甸园之约,这是上帝最初与人类的代表亚当所设立的盟约,亚当遵守律法、听从上帝的话可得永生,否则“必定死”。(注3)
    
     永恒救赎之约(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是上帝永恒团契里代表教会的圣子与圣父之间所立的盟约,其目的是为人类的救赎。子服从父命,道成肉身,成为第二亚当,为拯救世人而舍命,他生于律法之下,成全律法,以宝血来赎罪。父应许子领众多儿子进荣耀里,并作万有之首,得国度之权柄。(注4)
    
     恩典之约(the Covenant Of Grace):此约乃是神与人所立之约。是神借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救赎而与罪人订立的新约。耶稣作为赎罪祭将人从罪中赎买回来,人因着他宝血得以在神前称义。信徒并被应许赐给圣灵,我们也要在基督里活出圣灵的新样式。(注5)
    
    行为之约、恩典之约、救赎之约这三约的关系极其密切,尤其是行为之约、恩典之约贯穿整个新约、旧约之种种约定,贯穿了整个人类历史,它们构成了人类约定中不可分割的两极。盟约神学不仅关乎人的得救永生问题,更关涉到基督教神学本身的完善问题,尤其其对现实社会的契约精神、宪政民主理论具有关键的启示作用。
    
    我们先看看盟约神学在基督教神学中的重要性及意义。
    
     首先,盟约神学更加完善了基督教神学。在宗教改革之前,尽管圣经被称为《新旧约全书》,但对圣约的重要性强调远远不及对救恩神学的强调。救恩一直被摆在神学的突出位置,甚至一切围绕救恩神学展开,而圣约神学摆在一个次要的位置。但是,在著名的改革宗信仰告白《威斯敏斯德信条》中,圣约的阐述被置于耶稣基督之前,“第七章论上帝与人所立的圣约;第八章 论中保基督”,可见,《威斯敏斯德信条》是以圣约神学为其突出特征的。正如王志勇牧师在其文章《改革宗圣约神学五大要义》中说到: “救恩神学必需从圣约神学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不从圣约神学的角度和架构出发,也无法真正了解救恩神学,因为上帝施行救赎就是在这恩典之约中进行的”。(注9)
    
     其次,盟约神学突破了旧约和新约”的基本架构,使整本圣经在一个恩典之约定之下确认,体现了神学思想的完整性,具有巨大的护教价值。在宗教改革之前,约的概念是在“旧约和新约”的基本架构内予以区分的。随着宗教改革和清教徒时期盟约教义的确立,旧约与新约的经典区分被合并到一个“恩典之约”的大概念之下。
    
     再次,通过上述对盟约神学的阐述,我们也知道工作之约也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无论是堕落前还是堕落后,无论是得救前还是得救后,而且无论基督徒还是外邦人,所有时代的所有人都具有工作之约得约束,都需要就是否遵守行为之约向上帝负责。“依据此约,人从起初就是承受律法约束的受造者,上帝的律法在亚当尚未堕落之前就已写在他的心版上,而非直到西奈山才借着摩西首次赐下。这一推论大大加强了加尔文主义思想对反律主义(antinomianism)所持的否定立场”。(注11) “藐视上帝的律法,就是藐视赐律法的上帝;以谁制定的律法为标准,就是尊重谁的权威。”(注12)
    
     再次, 盟约神学以代理和归算概念,解决了罪的延续和耶稣救恩对所有选民的有效性的神学问题。由于上帝与人的关系是一种约的关系,而签约时必须要有代表,一个代表就可以代表其的族类,代表本身要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同样要施用在他所代表的族类身上。亚当作为人类的代表与上帝签订工作之约,因他没有履行义务而遭受死的惩处,此惩处也归到他所代表的所有后来人身上。可见,罪对亚当后裔的归算因契约一方的代理性而产生。
    
     同样,耶稣基督在永恒救赎之约中作为他的子民的元首和代表,与上帝签约,以自己的赎罪来代表选民向上帝赎罪,因他的赎罪和顺服,他成就了完全,而人子所代表的选民,也因此得以称义。耶稣基督救赎对所有选民的有效性,在这个契约签订一方的代理性上呈现了出来。
    
     最后,盟约神学也直接推导出基督徒的文化使命。文化使命是基督徒在世界上实行治理和管理,“神化”万事万物的使命,它区别与给万国万民传福音的福音使命。文化使命和福音使命的关系,清楚地体现在改革宗的盟约神学中。上帝在工作之约中给人义务也给人一个权利,那就是“治理这地”,人类的堕落并未使这个约失效,它至今有效。恩典之约并非取消,而是成全工作之约。固然罪人的文化是堕落的,但蒙恩的罪人可以靠着基督在恩典之约的范围内,活出一个更新的、属天的生命形态、从而彰显、拓展出一个更新的文化。文化使命就是基督徒借着恩典之约的功效,执行上帝在创世之初就交付与人的工作之约,从而与罪人的文化显出彻底的不同,借此彰显神的荣耀和基督的掌权。
    
     三、盟约神学与宪政民主理论
    
     盟约神学作为宗教改革的产物,不仅深刻地影响了基督教神学,而且也影响了人类政治哲学及政治现状。英美等现代民主国家的宪政、权力制衡、代议制及法治精神,等无不出于盟约神学。不少人慨叹宪政距离中国为何如此遥远,殊不知盟约神学及基督教的阙如,是非常关键的原因。从以下方面,我们将看到盟约神学对宪政民主理论的巨大影响:
    
     1.国家与人民必须立约,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授权和约定,而此约定就是宪法。
    
     根据盟约神学,上帝与人的交往是以约的形式出现。既然连上帝都降尊纡贵跟人类签约,更何况同样是罪人的人间君王、国家政府,也完全有必要与他所治理的民众签约,并要受约的限制。此一思想从古代以色列就开始实践、后经瑞士、荷兰、英、美国等国的具体应用开创了人类的宪政观念,而所谓的“社会契约论”只不过是其的世俗化表现。
     圣经撒母耳记下5:3:“于是以色列的长老都来到希伯伦见大卫王,大卫在希伯伦耶和华面前与他们立约,他们就膏大卫做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长老是以色列人 民的代表,大卫必须在神面前先跟他们立约,在经他们的膏立和授权才能作王。此政治盟约由上帝、全体人民和政治领袖这三方组成,领袖通过向上帝和人民立约来领受治理政府这一神圣的使命,人民则通过向上帝和领袖立约来承诺顺服领袖并遵守治理的法律。这是盟约精神对以色列政治的影响。
    
     1646年12月,集中体现盟约神学精神的《威斯敏斯德信条》完成,此后不久,1688年英国发生光荣革命,1689年 12月16日通过了《权利法案》。这个法案确立了政府与人们的契约关系、在政治上解决了国王与议会的关系问题,实现了君主立宪。根据《权利法案》,“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乃僭越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诸种条文都体现了君主、政府必须与人们立约并要受契约限制的宪政精神。
    
     盟约神学对政治最有影响的当属美国,早在1620年,初登美洲大陆的清教徒就签署《五月花号公约》 :“ ……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 《五月花号公约》 将约定的神圣性奠定在上帝的超越性上,公约也开创了公共机构的产生必须立于盟约精神的先例,即在同一个社会里的所有公民有自由结合的权利,并可以通过制定对大家都有利的法律来管理自己,而政府是基于被管理者的同意而成立的。
    
     1776年7月2日,《独立宣言》被美国人民通过,宣言宣告了人的天赋人权,并指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被统治者,并且被统治者拥有改变政府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
    
     1787年9月39名代表签署了美国宪法。宪法确认了五项基本原则:人民主权:政府由人民控制。共和政府:决定政策的代表由人民选举。受限政府:政府的行为受法律的限制。权力划分:三权分立,防止一个部门独大。联邦体系:保证州级政府的权力。
    
     尽管《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在字面上已经脱去了神圣的色彩,但就其渊源和本质,它们都来自上帝的盟约之中。单单从美国总统手按圣经宣誓就职一事上就可看出,美国政治及其各种契约性文件,无不具有来自上帝的神圣超越性,这就是所谓的宪政的“超验之维”。
    
     而在法国的政治哲学家卢梭,也受盟约神学的启发,提出了著名的社会契约论。也即政府是人们按照约定建立起来的机构,如果这个机构背叛了约定,人们有权利推翻。社会契约论的宣告为法国大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但社会契约论由于缺乏上帝面前立约的神圣性,所以不具有终极超越性。社会契约论尽管也谈立约,但这里所谓的约只是人类和自己的约定,这个契约并没有最终极的原因,只能是一个形式上的样式。社会契约论者的致命缺陷在于,他们都没有解决立约共同体的终极根据和目标,于是,当旧有的契约被革命后,新的社会契约难以建立起来。由于这种神圣超越性的缺乏,革命建立的共同体难免陷入混乱之中。以卢梭思想为旗帜的法国大革命,陷入混乱和暴政当中,最有力的说明了人的契约必须要以神的盟约为背景和基石。
    
     2、政教的分立与合作。
    
     在旧约中,君权神授、政教合一的关系一度盛行。宗教改革时期产生的盟约神学吸取了天主教政教合一所造成的恶果,在处理教会和政府关系了,更加厘清了二者的关系。固然正如罗马书13:1:“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政权固然来自神的旨意,但政权与教会的权柄分别来自神的不同的盟约,是两个并不一致的盟约组织。教权来自神在永恒救赎之约中对耶稣基督及其教会的应许,而政权只是在世俗领域,人与政府在上帝前面的盟约的产物而已。正如马太福音22:21:“耶稣说:‘凯撒的物当归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 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规定,国会不得制定设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法律。这个修正案,体现了教会的权威基础来自上帝而非世俗社会,而教会的权力与世俗人们的权力也是有重大的区别。
    
     根据清教徒的盟约理论,教会和国家所蒙受的呼召不同,理当各自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当尽的本分。这两个互相分离的盟约组织,有着不同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对于任何一方来说,组织的合并都意味着不幸。为了确保两者在组织和行动上互相分离,清教徒设计了一系列的防护措施,例如,禁止教会的圣职人员在政府中就职或作陪审员,也禁止政府官员在教会中担任圣职,或干预教会内部的治理事宜。另一方面,教会和政府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共同建立和维系着社会中的盟约理念。政府的公义和教会的圣洁是不可分割的,教会和政府各自在组织上保持独立的同时,也须互相协调与合作。在殖民地时期的具体实践中,政府曾将公有土地捐赠给教会,并对教会运营的宗教、教育和慈善机构豁免税项,教会亦曾允许政府在政治集会和公开拍卖时使用会堂的场地,并通过讲坛鼓励信徒顺服政府的权柄,积极参与建设政治制度 。(注15)
    
     3、在任何社会领域的契约意识、法治意识。
    
     根据盟约教义,行为之约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在堕落之前还是在堕落之后,无论是对基督徒还是对非信徒,都需要就是否遵守行为之约向上帝负责。这就从盟约的角度为教会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提供了神学基础。教会内部的治理同样需要约定和律法,而治理众人的国家有责任施行上帝的律法。各种社会关系,也要按照约定和相应的律法而行。约必然包含着律法(耶31:33-34)。没有律法的约,就是没有标准的约,其实,也称不上是约。
    
     作为上帝的子民,我们不仅将自己视为与上帝立约的子民,而且也要认为人们之间也因盟约而彼此相联。在垂直的维度上,盟约界定了人们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在水平的维度上,盟约则意味着人们与邻舍和其他因各种社会关系而联系的成员之间的关系。 所以契约意识、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广泛存在与人类社会中的经济、文化、家庭、学校等各种关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精神,在人们规范家庭关系、经济行为关系、政治行为关系中体现了出来。
    
     4、代议制。
    
    代理制或代议制是上帝在圣经中所启示的治理模式。不管是在家庭、教会里,还是在政治生活中,代理的概念是不可避免的。亚当是全人类的代表,耶稣是选民的代表。我们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行事,我们就是作为耶稣基督的代表,行使我们的职分。“阿们”就是对约的赞同(申27:11-26)。
    
     教会是上帝国度的代表,传道人是上帝话语的出口,亦即上帝的代言人。父母是子女的代表,丈夫是妻子的代表。我们经商,也有代理人。在政治领域,我们透过选举代表人进入国会,代表我们行使我们的权利和意志。在美国等代议制国家,由人民选举出代表掌握国家权力,公民的民主权利体现在他们选举代表的权利上。
    
     代议制民主方案的出现,使近代思想家解决了一个困扰民主制度拥护者的一个难题,即在理论上必须承认人人平等,但在实践上,很难实现每个人直接管理国家,事实上只能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少数精英掌握国家权力。
    
     与代议制相反的是那种全民民主制或直接民主制,这极有可能带来新的专制。直接民主是国家的公民们亲自掌握国家权力,作出决策,而不通过代表的中介。在古希腊和罗马城邦中实行的都是直接民主。在希腊,城邦是公民的自治团体。城邦规模狭小,公民是城邦居民中的一个狭隘的特权集团。公民通过亲自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等机构掌握国家(城邦)最高权力。在雅典民主最盛时,不仅立法和司法权由公民直接行使,即使行政权也不是掌握在职业官吏手中,而是由公民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轮番为治”原则执掌。直接民主极易导致平民暴政,也容易被特定集团所窃取。
    
     直接民主被社会主义思想的先驱卢梭所坚持,他认为,人民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在抨击英国的代议制时他曾指出:“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注16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25页。而实践卢梭思想的法国大革命就是平民暴政的典范,推崇直接民主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们,以反专制起家,结果带来了更加残酷无情的暴政。美国宪法选择代议制政体,就是要与暴民政治划清界限、代议机构被视为遏制“暴民”无理性行为的“马勒”,也正印证了盟约神学中对《圣经》里的代理、归算概念的正确领会。
    
    总之,通过对盟约神学的定义及基本内容的阐述,通过对其神学意义和宪政民主政治意义的考察,我们再次看到上帝与人立约的巨大奥秘和价值,无论是工作之约、永恒救赎之约、恩典之约,都是何等的伟大和充满奥妙。不仅在属灵层面给我们永生的盼望和新生命,而且在属世的政治社会中,给予人类个体尊严与权利、整个社会公平、公义和圣洁。我们只有遵循上帝与我们所设立的盟约,才能尊重人与人之间所设立的契约。我们只有尊崇盟约精神,才能培养人与人之间立约并守约的契约精神,也从而使人治社会更新为契约社会,实现公义、公平、民主、代议、共和、自由和宪政。我们必须敬畏上帝,遵行圣约。感谢赞美立约的上帝,感谢赞美上帝给我们所立的约,正如申命记32:46-47:“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你公义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
    
    
    
     注1: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注2: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3: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4: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5:选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 圣约神学一词
     注6:选自伯克富著、赵中辉翻译 《基督教神学概论》见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8fcf6c42
    
     注7:选自伯克富著、赵中辉翻译 《基督教神学概论》见http://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Home/ChildrenContent.aspx?CategoryId=8fcf6c42
    
     注8:选自任以撒《系统神学》133页
     注9:见 《改革宗圣约神学五大要义》
     中国改革宗神学网站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
     注10:选自任以撒《系统神学》136、138页
     注11: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注12:见 《改革宗圣约神学五大要义》
     中国改革宗神学网站http://www.chinareformation.com/
     注13: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注14:见《基督徒的自由——从路德神学思考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之一》一文《教会》2010年1月总第21期(http://www.churchchina.org)
     注15:见冀诚著《论盟约神学对美国宪法的影响》一文、《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香港)第45期
    
    ——《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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