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总147期
中国政府首次承认大部分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并承诺推动器官移植条例出台,减少来自死囚的器官供应
□ 本刊特派记者 季敏华 发自菲律宾马尼拉
本刊记者 张映光 发自北京
透明度与加快立法
11月7日至9日,就在禽流感的扩大和蔓延让各国忧心忡忡的时候,一场同样涉及人类医学与卫生发展的重要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世界卫生组织(WHO)分部举行。与会者包括来自WHO所有成员国的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则被推选为此次会议主席。
这样的安排似乎蕴涵意义。WHO日内瓦总部代表卢克诺埃尔(Luc Noel)特别表示,对中国在器官移植问题上“清晰的承诺”尤感兴奋。
他所言之“承诺”,是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会上透露,“将推动中国器官移植条例的出台,规范来自死囚的器官供应管理,整顿器官移植医疗市场,推动亲体供器官的临床应用和法规建设。”
马尼拉会议上,黄洁夫进一步透露,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下称条例)已于今年8月起草完成,此次国际大会后,将在卫生部内相关司局进一步讨论,并做必要修改后上报国务院。
《财经》独家采访了此次器官移植国际大会和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他表示:条例出台后,长期为国际关注的中国器官移植中的“灰色地带”问题有望逐步得以消除,中国在器官移植领域的“国际形象”将会得到改善。
据卫生部统计数据,1993年至今,中国共实施了59540例肾移植、6125例肝移植和248例心脏移植,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仅去年一年的肝移植手术达到2700多例,肾移植手术近6000例;加之骨髓移植、角膜移植以及其他脏器的移植手术,全年的器官移植手术已近万例。中国在器官移植临床数量的排名,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
器官移植曾是人类长久的梦想,亦属尖端技术和医学理论的结合产物,被誉为“21世纪医学之巅”。这项技术在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已有临床尝试。进入90年代后期,中国器官移植发展迅速,现已进入临床应用阶段。但同时,迄今中国医务人员和学者在器官移植方面的临床实践以及临床研究成果,仍未出现在国际公认的学术刊物上,这意味着中国的器官移植技术并未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
导致这一现状的直接原因,是中国的医学界一直无法说明手术的供体来源、信息不透明以及回避参与器官捐赠的伦理问题。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今年7月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的发言会引起轰动——国际器官移植学术界给予了极大的认同。
在那次会议上,黄洁夫代表中国政府首度正式承认,目前中国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但他同时指出,中国政府严格遵循世界各国普遍遵守的伦理学原则,并有根据中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指导器官移植的相关理论;摘取死囚器官的原则是征求死囚或者他们家属的同意,并且对死囚实行人道主义待遇。近年来,中国政府也积极推动“利他主义”行为,鼓励亲体和活体提供器官。
供体争议
WHO对中国在有关死囚供体问题上增加了透明度表示赞赏。同时,WHO官员诺埃尔也表示,国际上普遍认为死囚并不是合适的器官供体,“我们不希望器官移植与死囚存在过于紧密的联系……采用死囚器官必须依据严格的法规”。黄洁夫副部长也就此表明了中国卫生部的态度。
上个世纪90年代,由于技术的突破,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以每年超过1000例的速度扩大。1993年到2002年的十年间,中国肾移植的增长率为322%,美国为141%;年均增长率达到14%,美国为4%。
人口众多的中国很快呈现出一个潜在且庞大的器官移植市场,而器官移植所需供体的来源不足,旋即成为突出的矛盾。来自卫生部的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约有150万尿毒症病人。如果以发达国家肾移植的比例测算,中国肾移植的需求每年为5万例,而目前每年实际手术仅6000例。
形成如此反差的最主要因素是肾源匮乏。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的器官移植中的活体来源不到5%,95%以上的供体是尸体,而尸体几乎全部来自死刑犯。1984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和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成为迄今对死刑犯器官供体来源的惟一的司法性文件。
该文件规定,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死刑犯家属同意利用的——其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利用。
据一家大型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器官移植的程序是:医院与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联系,提出需要器官供体的申请;公安机关通知医院去领取供体;医院取得供体后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至此,医院即可对器官加以利用。
但另一方面,这部实施了20多年的暂行规定仍旧少为人知,其具体执行情况也并未为外界真正了解。有法律专家指出,暂行规定的实施需要更多的外界监督,大量操作也需摆脱某种“不透明”的状态。
人民网曾报道,2000年5月,江西农民付某被执行枪决后,其肾脏被当地法院私下卖给江西某大医院。付某的父亲在得知后因悲愤自杀,姐姐则对当地法院提出起诉。2003年9月,甘肃某看守所未经死刑犯同意,在行刑后将其器官进行“捐赠”的行为被媒体曝光。该看守所负责人事后承认,并没有该名死刑犯自愿捐献器官的书面材料。经法院判决,看守所向该名死刑犯的家属赔偿2000元。
对于利用死刑犯器官实施移植,伦理学界、医学界和法学界始终存在争论。从器官严重短缺的现实出发,有观点认为,不利用死刑犯器官不仅是一种浪费,也等于拒绝了给予死刑犯临终前一个忏悔机会。但同时,对死刑犯器官的利用必须严格程序和操作规范,避免因欲获取器官而判死刑的情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何晓顺则表示,死刑犯供体来源没有必要遮掩,况且在信息时代也不可能遮掩得了。现存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规范,“如果我们有相应规范,在家属或捐赠人认可的情况下,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商业化倾向
中国器官移植供体来源的过分单一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指出,供体来源不足不仅是因传统观念所致,更重要的是,尚未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器官捐献的方式和途径。捐献者以及受者的权利和义务,也无法得到有力的法律保障。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通过立法,明确了基于自愿准则——分为“明示同意”和“推定同意”,即死者生前表示了捐献意愿,或死后其亲属做出捐献表示。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今年4月,河南省濮阳市一中学生张红伟因肾衰竭急需换肾。得知此消息后,濮阳市看守所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在押犯人王某向看守所递交了书面申请,表示希望用自己的一个肾脏挽救张红伟的生命。经医院鉴定,王某基本符合移植条件。然而,就在手术准备就绪之时,医院却意外接获看守所的“叫停”通知——法院怀疑王某捐赠的目的,是为了其在二审中获得减刑。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忠华指出,作为器官供体的主要来源,死刑犯同时面临捐献渠道不通的困惑,这暴露出器官移植领域缺少法规的尴尬。
更让人担心的是,在数量需求增加的同时,尽管器官移植手术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但医院从事器官移植并不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也不需要在专业协会备案。器官移植目前在中国若“百舸争流”——可以施行肾移植的医院达到368家,其中200多家可以进行肝移植。有些设施简陋、只能进行一些基本医疗救治的乡卫生院也跻身其中。相形之下,在医学技术最发达的美国,能够做肝移植手术只有约100家医院,有资格从事肾移植的不过200家;在经济和医疗水平超过内地的香港特区,能够从事肝、肾和心移植的医院仅各一家。
业内人士介绍,在国内三甲医院的评定中,有一定数量的器官移植手术成为考核指标之一。于是,一些医院请来其他医院医生在本院完成手术,以求通过评级。
此外,国内并无专门针对器官移植手术的收费指导标准,器官移植手术从几万元到几十万价格不等,其中除了药费、手术费等,还包括供体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费用。业内人士透露,“材料费”是器官移植费用中最混乱的一块,通常包含打通各种渠道获取器官来源的“公关费用”。一些医院有自己的所谓公关人员——或为移植中心医生,或来自医院行政部门——他们最主要的“公关对象”是当地法院。某些医院去异地进行“器官摘取”时甚至会派出一个医疗队,他们的差旅和住宿费用都会进入“材料费”,但真正操作的可能只是一两个人。
器官移植“遍地开花”,直接后果是手术质量难以保证,医疗事故亦有发生。据天津东方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沈中阳介绍,他们经常会收治一些从其他医院转来的病人,普遍情况是移植进体内不久的器官已经失去功能,对此也只有重新进行器官移植。沈中阳指,这些病例中不少都与移植过程中处理不当、操作不规范有关。此类病历占到该中心年器官移植总量的10%—20%。权威部门统计还显示,目前中国肝移植的一年存活率约50%左右,而美国肝移植的一年存活率达到了81%。
此外,由于缺少区域性器官移植登记、分配的协调管理机构,没有器官供受分配的网络体系,器官的获得和分配“各自为政”,既导致了低效,也加剧了分配不公的矛盾。一位器官移植专家透露,对于器官的分配,地方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本地供体只允许提供给本地医院,因此器官供体实际上被各地垄断。而要想跨地域获取器官供体,当地医院成为最重要的“公关对象”。一些医院有器官来源而找不到配型合适的受者,器官被白白浪费;另一些医院却器官来源匮乏。
供体来源不足和浪费加剧了商业化的倾向。同济医院的器官移植专家陈忠华介绍,很多晚期病人并不适合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只因具有相当高的支付能力,因此实际效果并不理想,造成了资源浪费。
黄洁夫指出,“器官移植有成为医院挣钱工具的趋势,这与我国政府正致力于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做法是背道而驰的。”
此次器官移植国际大会上,WHO官员展示了很多发布在网络上、名为“旅游”实为器官移植的非法广告,这些所谓旅游的目的地正是中国。有的医院在自己的网站上对器官移植公开明码标价,有的甚至在境外设立专门的联络点,这些都引发了各界批评之声。WHO官员诺埃尔警告说,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护,一些国际犯罪分子正在利用中国进行非法器官移植。
期待器官移植法规
显然,中国出台器官移植法规的出台已经刻不容缓。
1987年,第40届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了WHA4013号决议,制定了器官移植的九项指导原则,其中包括捐献器官的自愿原则、器官非商业化原则、捐献器官的公平原则、最小伤害原则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原则等。此前,一些器官移植大国,如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已先后制定了本国的涉及器官移植的法律法规。
中国器官移植的立法工作也已进行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曾几起几落。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某种角度而言,器官可称之为一种资源,其有限和稀缺性必然牵动各方利益,其中也包括地方利益。”
很多全国知名的老专家和教授,如裘法祖、吴孟超等,都多次呼吁国家必须尽快出台器官移植领域的相关规定。国内一些大的移植中心的中青年专家也多方努力,力促国家完善管理,使得中国的器官移植研究能真正走向世界。
据透露,医院的准入原则将在即将出台的条例中予以明确:实施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应符合卫生部规定条件,并取得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针对不同的器官移植手术,卫生部将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
根据新条例,进行肾、肝和心移植的医院,原则上必须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业内预计,仅从事肾移植的医疗机构将缩减至少一半。对技术水平要求更高的肝移植,准入原则要求医疗机构年行肝切除数不少于50例;要有合格的专家队伍;如果实施活体部分肝脏移植,必须开展尸体肝脏移植三年以上,累积移植数达100例,且移植病人一年存活率在90%以上。此外,必须切实保证活体供器官者的安全。
同时,卫生部还将与国家物价部门就器官移植的收费问题进行磋商和讨论,力求通过有效监督、合理定价,杜绝器官移植中的牟利驱动。据悉,有关定价标准将由物价部门来拟定,并考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不同情况。
此外,卫生部正在考虑借鉴国际上多个发达国际的经验,由卫生行政当局负责成立一家全国人体器官移植管理协调的机构——器官移植委员会。该机构由卫生部牵头,主要涉及医政司、法规司、国际合作司以及科教司,其成员还包括器官移植专家、伦理学专家以及地方监管部门人员等。机构将负责人体器官移植捐献以及申请的登记和变更、人体器官移植的信息存档和维护等。器官移植委员会将在各省卫生局成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形成网络,并由这些分支机构实现器官移植的监督和管理。
据介绍,作为器官移植大国,美国卫生部门为器官移植的数据记录成立了专门的非盈利性机构——器官共享联合网络(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UNOS)。UNOS主席弗朗西斯戴尔莫尼克(Francis Delmonico)告诉《财经》,该网络记录了全美所有器官移植手术情况,数据全部在网络上公开。此外,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rgan Procurement and Transplant Network,OPTN)负责记录器官获取的情况。
同时,一些专家期待,卫生部有关条例出台后,在刑法上能够加强对器官移植中的违法行为的惩处。无论如何,高速发展了十几年的中国器官移植领域,迫切需要尽快告别“缺规少矩”。这将是作为医学尖端成果的器官移植能够造福更多人的保障所在。
放款17.6兆 中国爆金融危机 2011/12/09 | 放款17.6兆 中国爆金融危机
据一项全球调查显示,多数全球投资人预估中国在五年内将面临银行危机,削减他们对中国股的胃口,侵蚀他们对中国领导的信心。 彭博在本月5日到6日针对全球1097位投资人、分析师和交易员进行的季度调查显示,61%的受访者表示,他们预期中国在2016年末出现金融业崩溃,仅有10%对中国的银行可望逃过一劫有信心。
包括两年多来最疲软的製造业数据、房屋销售滑降,以及出口成长减缓等中国成长减缓迹象,已引爆中国银行业坏帐攀升疑虑。
坏帐风险是中国在2009年-2010年全球景气衰退期间,高达17.6兆元人民币(2.8兆美元)空前银行放款的后遗症。
UPI Management LLC董事总经理狄皮优(Lance Depew)表示:「资源错置,特别是在房市和银行部门,将导致政经动盪。我预期在可预见的未来,总体经济将疲软,及股市报酬率恐欠佳。」
MSCI中国金融类股指数今年计跌22%,相较于广泛的MSCI中国指数跌幅17%。中国人寿年计跌32%,中国银行股价也大跌30%,领跌金融类股指数。
调查中,彭博用户对中国股的热情已熄火。最新调查显示,仅有21%受访者认为中国是明年最佳投资标的之一。不到2009年10月彭博调查中的四成四受访者认为中国是最佳投资标的的一半。
35%的受访者预估,中国经济成长将从第三季的9.1%减速至5%以下。31%受访者预估,严重的政治或经济动盪将造成成长停滞。美国投资人最为悲观,40%预期中国将浮现危机。
46%的投资人描述中国经济正在恶化,较9月的38%攀升,相较于40%认为中国经济稳定。
全球投资人的质疑和高盛集团与国际货币基金(IMF)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法背道而驰。IMF预估,中国经济将避免大幅衰退,化解通膨危机。高盛在1日的报告中也预估,中国明年经济成长将达8.6%,后年经济成长8.7%。
相对较低的中央政府负债,赋予温家宝政府财政实力,解决坏帐飙升问题。
IMF预估,北京政府今年债务占国内生产毛额(GDP)比为27%,相较于美国的100%和日本的233%。世界银行上月表示,中国虽面临房市修正的强力冲击,但有充裕的空间缓冲景气放缓。
中国决策者已开始针对经济前景转疲迹象展开回应,中国人民银行上周闪电调降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为2008年以来首见,鼓励银行放款。
受访的香港渣打银行证券交易员史蒂芬兹(Anthony Stephens)表示:「简而言之,中国是世上管理最好的主要经济体。」
多数受访的投资人也不预期中国的经济表现将转为广泛的影响力,挤下美国,晋身全球最大强权。
41%的受访者认为即使中国经济规模最终超过美国,美国仍将具军事优势。27%认为,中国永难超越美国,跻身全球最大强权。只有25%受访者同意中国无可避免将取代美国,成为全球卓越强权。
但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前发布2012年经济蓝皮书,预计明年中国GDP增幅可望守住8.9%,前提则是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不再出现显着恶化。 世界新闻网 | 中国社会震荡在加剧 2011/12/09 | 木然:社会震荡在加剧 中国社会不但进入了危机社会,而且进入了震荡的社会,社会的震荡在不断加剧。
表面看来很多国家都是黎明静悄悄,而革命或改革几乎就是几天或几个月的事。
革命会带来革命本身也不愿意看到或愿意要的结果,如果拒绝革命,就必须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迅速地及时地提到日程上来。
不改革是等死,改革一定不会死,改革是给所有人以出路和活路。
革命,一些人必死,一些人活着也难受。
原先写过一个博文,叫做《中国已经进入危机社会》,这个博文也可以看作是上一篇的姊妹篇,这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挥与完善。中国社会不但进入了危机社会,而且进入了震荡的社会,社会的震荡在不断加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第五波民主化浪潮冲击中国严重。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把民主化浪潮分为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第一波是1828—1926,起源于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在100年的时间内总共有30多个国家建立了民主制度。第二波时间是1923—1942,民主化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第三波时间在1974其后的15年时间里民主政权在欧洲、亚洲、拉丁美洲30个国家取代了威权政权。顺着他的思路,第四波民主化浪潮就是苏联东欧的民主化,时间是二十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第五波是非洲的2011年开始的民主化浪潮。亨廷顿认为每一次民主化浪潮都会有或大或小的回潮,但民主化的浪潮终归还是向前发展,他把这称之为历史的辩证化。对于中国来说,第四波的民主化浪潮尤其是第五波的民主化浪潮对中国影响巨大。突尼斯、埃及、利比亚等国家民主化的讯息在互联网时代迅速传播,使得国人看到了民主的希望,甚至采取了民主的行动。
与此同时,2012年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大选年。美国、俄罗斯、法国、韩国将举行总统选举,日本也有可能更换首相,台湾也将进行地区选举。阎学通认为,在选举之年,各国政治精英对本国国内事务的关注程度增加,因此领导层互访减少,这将不利于防止大国冲突的及时化解。某些国家的候选人还会以牺牲对外关系为代价取悦选民以利当选,因此他们鼓吹或实施更加强硬的对外政策,这可能导致大国之间的政治摩擦增加。不但如此,各国的选举还会给中国的民众带来示范效应,强化选民的选举意识、竞选意识,使得目前中国的选举渠道严重过载,选举战车严重超员,而独立候选人的失败并没有使他们退却,队伍还会不断增多,给政治体制造成巨大的政治压力和伦理压力。中国的经济大门开放了,政治的大门也就关不上了,经济与政治本来就分不开,经济带动政治,政治也会带动经济,民主观念也会带动民主的行为,更会带给国人巨大的民主想象空间。
第二,政治统治能力和权威同时下降,而且下降趋势加快。以下几个方面是例举式的说明: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群体性事件每年都以万计增加,2011年发生11万起,这表明维稳并没有取得应有的功效,反而走向反面;政府公信力持续下降,政府承诺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或没有及时解决;人们对政府说的话正确的不信,真的不信,假的也不信,宁可相信谣言也不相信政府,对政府公信力进行大拒绝,有人主张不看中央电视台就是大拒绝的表现;权力私有化、权力政党化倾向严重,公权成为地方政府的保护伞,甚至政府也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政府对社会各种价值观失去整合能力,对价值多元化十分不适应;对批评进行放大式、甚至一触即跳式反弹,对言论自由压制过度,甚至粗暴对待批评,对批评政府的言论进行超越宪法般地无理打击和报复;对执政能力缺少自信;政府炫耀式消费引起国人强烈不满,年底突击花钱,给马其顿赠送校车,给非洲学生进行援助;裸官现象增多,腐败增多,贪污数额巨大;政府官员的言说直接公然蔑视民众的感受,把国民的看法称为弱国心态,而且强词夺理;对新闻媒体的责任担当视为对某一政党责任担当,摧毁了公众可以容忍的底线;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的方法极为有限,小矛盾大矛盾都靠暴力去解决;政府在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时捉襟见肘,两极分化极为严重,社会公平底线遭到严重破坏,导致社会警戒线超标并走向社会动荡线;“三公消费”、财产申报公然挑衅公众忍耐的极限,表面看来是有统治能力的表现,实际上却是没有自信的表现,以为“三公消费”、财产公布一旦公布,社会就会不稳定。
上述事件表明,中国政党和政府还没有从革命型政党、革命型政府转向执政党、服务型政府,没有从封闭性政党、封闭型政府走向开放性政党和开放型政府、没有从威权政党、威权性政府转向现代政党和现代政府。传统政党、传统政府的合法性资源已经枯萎,还没有学会从民主提取资源的能力。
第三,社会各阶层自我繁殖严重。也许回顾一下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分析可能对我们有些启示。托克维尔认为:法国跛足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奇特的景观,它使人们私欲膨胀,社会道德下降,每一个人都关心自己的个人利益,只考虑自己发财致富,他们生怕社会地位下降,拚命往上爬,为了金钱、为了社会地位,不顾一切、不顾廉耻获取金钱,人们拚着命去攒钱、赚钱。金钱成了人们活着的唯一动力,它把人们分为三六九等并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使得人们不惜一切代价对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情感。专制制度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即使道德毁灭也在所不辞。专制从本质上支持和助长了这种情感,成为这种情感的合谋。专制者因此垄断了权力并从中获得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好处,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的两极分化、社会不公、政治和社会的双重不平等视而不见,麻木不仁,以为经济发展就是唯一的硬道理。跛足的经济发展也造成了极为奇特的社会关系,即自我封闭又相互敌视,温良恭俭让又冷酷无情。他指出,当穷人和富人几乎不再有共同利益、共同哀怨、共同事务时,“那遮蔽双方精神的黑暗就变得深不可测”,他们之间就会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如果说人们原先就倾向于自顾自,那么“专制制度现在使他们彼此孤立”,如果说人们原先就彼此凛若秋霜,那么“专制制度现在将他们冻结成冰。”其结果就是社会各阶层都进行自我繁殖并互相仇恨。
与法国不同的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一开始就是以权力为主导,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到一定程度之后权力在市场中退出,反而与市场经济结合形成了权贵资本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权力与市场结合,生成了官二代、富二代、官富二代或富官二代,权力垄断政治资源以换取经济资源,富人垄断经济资源以换取政治资源,二者联手把穷人阻挡在大门之外,使穷人没有上升为富人和官人的空间。在官二代、富二代自我繁殖的同时也使穷人自我繁殖,使其既具有法国大革命前的特点又有了本国时代特色,老问题带来新问题,老问题是革命,新问题是革命带来革命并不如同法国般带来自由平等博爱,而是革命会导致复辟,这是与法国大革命不同的地方。
张鸣教授写了一本书,书名是《摇晃的中国》,写的是辛亥革命的事,讲的是针对现代中国的理儿,中国在摇晃,在摇晃中震荡,在震荡中摇晃。如果不能及时化解,经济发展的成果可能在一夜之间失去。这些话给人的感觉是危言耸听,实际上并非如此,表面看来很多国家都是黎明静悄悄,而革命或改革几乎就是几天或几个月的事。革命会带来革命本身也不愿意看到或愿意要的结果,如果拒绝革命,就必须把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迅速地及时地提到日程上来。不改革是等死,改革一定不会死,改革是给所有人以出路和活路。革命,一些人必死,一些人活着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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