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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义籍着耶稣基督的信实,临到一切相信的人身上(罗三22,新汉语注释版;以下皆同)
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为遵行律法,而是籍着耶稣基督的信实,连我们也相信了耶稣基督,为要使我们称义是因基督的信实,而不是因遵行律法,因为没有人可以因遵行律法而称义。(加二16)
但圣经把所有人都圈在罪之下,为要使那因耶稣基督的信实而来的应许,赐给那些相信的人。(加三22)
我们在基督里,籍着对他的信心,可以坦然无惧,并大有信心地来到神面前。(弗三12)
就是让我可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靠着律法而得的义,而是籍着基督的信实而得的义(腓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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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的信(πίστις)和“因信称义”
[πίστις(信心 faith, belief), πίστεως (相信)]
圣经新约中,有一个词πίστις,是保罗所喜欢使用的词之一。从罗马书到腓利门书大约一共出现了142次。罗马书排列第一(约40次),希伯来书第二(约32次),加拉太书第三(22次),提摩太前书(19次),雅各书(16次);在整本新约圣经中,则总共出现了大约244次。
有通希腊文的传道人通过研究经文的上下文,主张πίστις 不但确实应该翻译为“信实(或信心)”,而且一定是指“耶稣基督的信实πίστις”。(请参阅圣经新约新汉语注释版);人们可以从罗马书三22,加拉太书二16,三22,以弗所书三12,腓立比书三9,等几处经文中去寻找解释。
关于罗马书三22,按照字义,应该翻译为“神的义,因耶稣基督的信,加给一切相信的人...”;然而某些译本,如修订标准版,新国际版,以及新英王钦本都译为“因信耶稣基督”。根据这些版本,我们也许可以问,为何保罗会继续说“加给一切相信的人”?这里的动词“相信”和名词“信心”在希腊文中有相同的字根,我们可以说,我们需要“耶稣基督的信实(πίστις)”,以及我们“因信(信心)耶稣基督”来接受神的义。
再看加拉太书二16(新汉语注释版),“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为遵行律法,而是籍着耶稣基督的信实,连我们也相信了耶稣基督,为要使我们称义是因基督的信实,而不是因遵行律法,因为没有人可以因遵行律法而称义”。这里有一个交叉配列的文法结构(ABCB“A”):
A。我们知道,人称义不是因为遵行律法, B。而是籍着耶稣基督的信实, C。连我们也相信了耶稣基督, B。为要使我们称义是因基督的信实, A。而不是因遵行律法,因为没有人可以因遵行律法而称义。
这里,出自相同字根的名词“πίστις(信心,信实)”和动词“πίστεως(相信)”并肩出现。没有人能够因遵行律法而称义,而是那位成全了律法的耶稣基督的“πίστις(信心,信实)”,赐给了相信他的,才可以称义。这节经文强调,并非我们的信,而是耶稣基督的信实;而且不可与“行律法”相提并论。所以说,修订标准本“...籍信耶稣基督...因信耶稣基督”,新国际版和新英王钦定本“...因信耶稣基督...因信基督”的翻译是不对的。
在加拉太书三22中,同样,出自相同字根的名词“πίστις(信心,信实)”和动词“πίστεως(相信)”也又一次并肩出现。这节经文可翻译为“但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耶稣基督的信实(或信心)归给那信的人”。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神的应许籍着耶稣基督的信实应验了,而我们因着相信,得到了这个应许。然而,修订标准本,新国际版和新英王钦定本的翻译也是有问题的。
腓立比书三9,新汉语注释版翻译为“就是让我可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靠着律法而得的义,而是籍着基督的信实而得的义;这义从神而来,以信心为本。”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所拥有的义不是靠着我们自己的,而是从神而来,是“籍着基督的信实(πίστις)”。如果我们说“以信心为本”是指我们的信心,在这之前“基督的信实”属于基督;假如这样的说法是对的,我们在此有了一个案例,就是同样的“πίστις”在一节经文里有了二个稍微不同的意义。
在所有这些经文里,保罗实际上传达了同样的观念,没有人能够因行律法而能称义,或得到神的义。基督耶稣的“πίστις”才是唯一的方法。籍此,那相信他的人才可得到神的义。律法的要求是---罪人必须死。耶稣不犯罪,却代替了罪人履行了律法的要求,这就是“基督耶稣的信(πίστις)”。凡是相信基督耶稣的,籍着“他的信(πίστις)”,而不是籍着自己的信得到了神的义。在这里,重要的是“基督耶稣的信(πίστις)”,而不是“我的信心”。我们因基督耶稣的信称义!
最后,以弗所书三12(新汉语注释版),“我们在基督里,籍着对他的信心,可以坦然无惧,并大有信心地来到神面前。”这节经文中“他的信心”的第三人称单数代名词的所有格(他的)不容许我们翻译为“因信耶稣(和合本)”。一些译本(例如,包括修订标准本,新国际版和新英王钦定本)都曲解了此节的原意。与这些译本刚好相反,我们说,我们是因着基督耶稣的信,就放胆无惧,笃信不疑地来到上帝的面前。
基督耶稣的信是我们信心的原始源头。我们的信心能够被神认可,以及我们能够到神的面前,是籍着基督耶稣的信。没有基督耶稣的信,我们自己的信是徒然的。
(笔记谨(仅)作参考)
《加拉太书概要》一、使徒保罗与福音 2012/01/17 | 一、使徒保罗与福音(1:1-10)
一、 加拉太书简介
1 著书者:使徒保罗
2 受书者:加拉太的各教会。加拉太是当时罗马的一个省,位于小亚细亚(现今的土耳其)。据使徒行传第14章记载,保罗和巴拿巴第一次海外布道时,曾在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等地劳苦工作,受到逼迫,但有很多人信了主,建立了教会。此地民族性情活泼,好奇易惑,无恒久性,故对信仰亦然。
3 本书时地:主后56-59年,可能在以弗所写的。
4 背景:
(1)福音传入加拉太。保罗第一次到加拉太传福音,身染疾病,身体软弱,不能前行,就留在加拉太。当时加拉太信徒爱护保罗,以他为神的使者,甚至如同基督耶稣(加4:13,14)一样,接受他所传的福音。但过不久,他们的态度改变了,把保罗当作敌人,因保罗讲真理,对他们偏离,随从错谬警告和责备,以致他们听从伪教师的话,对使徒恶言相待。他们从恩典坠落,使保罗很为难,以至保罗要为他们再受生产之苦(4:19)。
(2)加拉太人偏离真道的原因。教会是在五旬节时先从耶路撒冷开始的,绝大部分信徒是犹太人。当时在耶路撒冷教会中为律法热心的信徒有多少万(徒21:20),有些人热心到发展一些错误,把圣殿,律法放在很重要的地位,甚至有人从耶路撒冷来到加拉太,教训信徒说“若不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这个影响很大,不仅离开保罗传的福音,坠落到律法主义,放弃在基督里的自由,并且贬低保罗,说他不能与十二使徒并列。这是加拉太的异端,是保罗所责备的“另一个福音”。他们诋毁保罗的福音之后,又进一步破坏他使徒的权柄。
(3)保罗清楚看见,这种双重攻击的危险性,所以他立即在本书说明,他作为使徒的权柄和他所传的恩惠的福音。
5 本书主题:与罗马书一样,都是“因信称义”。不过罗马书从正面来阐述神的福音;加拉太书则藉着指出人的错误,反衬福音的真义。在加拉太书,保罗从两方面辨明因信称义的真理。一是从教义(这是福音的核心)方面,是第3,4 章的重点;另一是实行方面,是第5,6章的重点。同时,他也在第1,2 章辨明他使徒的身份。
6 本书特点:
(1)说明恩典与律法的不同,信心与行为的不同。
(2)充满着对比的教训:肉体和肉体的事,圣灵和圣灵的果子;割礼与新造;世界与十字架;使女的儿子与自主妇人的儿子。
(3)在保罗书信中,只有这一卷是写给各教会的,指出教会中的错误教训,可见它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4)语气严厉,缺少称赞的话,一开始就指责他们靠律法称义的错误。
(5)16世纪马丁路得从此卷书得到启示,恢复了因信称义的真理。
7 本书分段:全书六章,可分为三段。
A 个人性:因信称义的传讲者(1,2章)
B 教义性:因信称义的原则(3,4章)
C 实行性:因信称义的果效(5,6章)
二、 使徒的职份与福音 (1: 1-10)
1 保罗使徒的职份与蒙召(1:1-3)
(1)使徒的意思:指一特殊地位奉差遣的特使,有权柄,有特别的托付。这个字用在主耶稣身上(来3:1,和合本译为使者),也用在祂呼召的,从事特别的服事的人(路6:13,从门徒中挑选十二个人,称他们为使徒)。所以耶稣基督的使徒专指十二使徒,以及其他一,两位由复活基督亲自指派的人(包括保罗)。
(2)保罗并不喜欢申明他的职份,常说自己在罪人中是个罪魁(提前1:15),不配称为使徒(林前15:9)。但当他使徒的职份被人质疑,他的信息被人轻视时,他要申明使徒的职份。
(3)保罗强调,他作使徒并非按人的意思,乃是神设立的。
a. “不是由于人,”英文作not from man,指来源而说。
b. “不是藉着人,”英文作not through man,指设立的途径而说。不是由一群人委任(如十二使徒,教会),授权,任命,颁给头衔。
c. “乃是藉着耶稣基督与父神”。父神和耶稣基督亲自直接设立的。神从来没有授权某个人,某个机构作为中间人去设立使徒。因此,使徒职份是不能承袭的。
(4)“藉基督与父神”表明基督与父神在神性上是同等又有分别。父差子,子舍己作一祭物献上,父将祂从死里复活,见证子的赎罪蒙悦纳,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大工完成。这提醒加拉太信徒主已经复活了,他们不再受律法的辖制,不受审判了。
(5)第二节“一切与我同在的众弟兄”,表示弟兄们与他一同分担对加拉太信徒的担心,与他一同维护福音的真理。
(6)虽然保罗没有称赞他们,为他们感恩的话,但他们仍然是属基督的,所以有恩惠(神向人的)和平安(恩典的果效)从父神与耶稣基督临到他们。
2 保罗的福音,它的主题与目的(1:4,5)
(1)假教师攻击保罗有两点:使徒的身份和他传的福音。可以说,“使徒”和“福音”是本书的两大重点。保罗讲了他是神设立的使徒,接着他要说到他传的福音,也就是保罗的福音。
(2)保罗的福音(4,5节)---我们得救乃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
a. 祂死的本质---“为我们的罪舍己“,或作牺牲自己,本质是赎罪祭,叫我们的罪得以赦免,过犯得以涂抹。当我们看见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这一事实,就明白我们无法自救,倚靠自己,自义了。
b. 祂死的目的--- “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救是拯救,脱离奴役,就如以色列人从埃及出来。神没有救我们离开这个世界,乃是救我们脱离这个罪恶的世代。信徒今世活在世上,活出基督的生命。
c. 祂死的根据---“照我们父神的旨意”。基督的死不是意外,而是神在创世之前预定的旨意,包含死的本质,目的,用的方法。
d. 祂的死叫神得荣耀,满足了神的心意,成就神的计划。我们被召出来作祂的见证,成为一班独特的子民,在地上过寄居的生活,神就得荣耀。
e. “阿门Amen”有两方面的意思:当人说“阿门”时,表示“但愿如此,let it be”;神是阿门的神,当神说“阿门”时,表示“必定如此 it shall be”。
(3)从头几节经文看到神救人的三个阶段
a. 基督藉着为我们赎罪而死,救我们脱离现今这罪恶的世代,这是祂在十字架上成就的事实。
b. 神指派保罗作使徒,在圣经里作了宣告,见证这位死而复活的基督。
c. 神将恩惠和平安的经历,即保罗所见证的,赐给我们相信的人。
3 假教师与别的福音(6-10节)
(1)不忠心的加拉太人(6节)
a. 保罗没有先称赞和感恩,而是迫不及待地进入正题,对加拉太人的善变表示震惊。“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 ”。
b. “离开”是主动的离开,不是被动的。“离开”原来的意思是“投诚”,士兵叛变或擅离职守,或政治思想上的改变。保罗责备加拉太人不忠心,信仰的叛徒,逃兵。他们不但离开福音,而是离开福音的神(藉基督之恩召他们的),离开神的恩典。
c. 离开的目的:去从别的福音。“别的”在希腊文有两个不同的字:一是同一种类的另外一型,一是不同种类的另外一种。这里是后一种意思。即与耶稣基督相反的福音,就是一个依赖行为得救的福音。他们没有否认信耶稣才可以得救,但坚持还要受割礼,守律法。实质上是在基督的工作上,人还要加上自己的工作才可以得救。
d. 救恩乃是全靠恩典,单凭信心而得。基督的工作已足够,不需要人添加一分一毫的功劳。得救不靠人的行善,行善是人得救后的表现。
e. 神的福音只有一个,别的福音都是伪的福音,根本不是福音。人的“福音”在本质上是忽略,否认人是罪人,被定罪,无法自救种种情形。
f. 为什么信徒很容易受骗,接受“别的福音”?这是出自人的本性:人喜欢做(不要白白恩典);喜欢速成(一下就完全)。
(2)假教师的活动(7节)
a. 他们传别的福音,不是帮助和造就信徒,而是“搅扰 ”信徒。搅扰的目的是使教会和信徒思想混乱,派系斗争,结果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更改”是“倒转”的意思。人若将基督的福音加以增删,结果就将福音的本质完全改变了。
b. 伪教师的特征有两个:搅扰教会,更改福音。二者紧密不分开。外面的逼迫是利害的,但最可怕的是在内部改变福音性质的人。所以最好的方法,我们要相信并传扬福音。
(3)使徒保罗的反应(8-10节)
a. 大为震惊:“这么快就离开……”
b. 对伪教师宣告咒诅(8,9节)。希望神的审判临到任何歪曲福音,并且传播的人。第9节说:“若有人……,”没有例外。第8节更具体,甚至具体地将天使,他人,以至于保罗自己,都包括在内。倘若保罗以后变了,歪曲福音,他也乐意接受神的咒诅。他完全为着福音,没有半点私心。使徒咒诅的不是人,而是他们所行的。
c. 表明在神面前负责任(10节) 。保罗说:“我岂是讨人喜欢么?若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他揭露伪教师的计谋,责备加拉太人不忠,是为了讨神的喜欢。如果要讨人的喜欢,就要夸奖人,奉承人,这样就不能服事神的旨意,不能作基督的仆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受世人欢迎的传道人,不讲人有罪,讲人喜欢听的话。过去保罗逼迫教会和信徒,讨人的喜欢。但现今他转变了,要得神的心。
三、 背诵经文(1:4,5)
“基督照我们父神的旨意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但愿荣耀归于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 《加拉太书概要》二、保罗福音的来源 2012/01/17 | 二、保罗福音的来源(1:11-24)
在上一段经文我们看见,福音只有一个,它就是保罗所传的那福音。
现在问题是:保罗福音的来源是什么?为什么要以它为准?如果说一切所传的信息以保罗所传的为准则,那么他所写的一切从哪里来呢?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是其他使徒给他的,是第二手资料吗?坚持犹太教思想的伪教师认为如此,因为这样一来,保罗就不是权威,传的福音也不是真理了。
一、 保罗的福音乃是从耶稣基督来的(11,12节)
这一段经文(11-24节)保罗要说到他福音的来源。第11节,保罗说“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意”。到第12节,又说“不是从人领受,也不是人教导我的。”
1 先说三个“不是”
(1)不是出于人的意思。英文作from man, 或according to man。意思是源头不是来自人。福音不像其他人为的宗教,提倡行善,表现人的骄傲,出自撒但的欺骗。
(2)不是从人领受的。指口授的遗传。信犹太教的人从拉比的遗传领受宗教的教诲。大多数的犹太人自己不读旧约圣经。乃是以人对经文的解释作为他们信仰的权威和指导。好多遗传不但不是圣经的教导,反而与圣经有抵触(可7:13,对奉养父母的责任)。
(3)也不是人教导的。不是其他使徒或者别人教的。好像保罗曾经在犹太教的迦玛列门下受教的,那时保罗不可能学习到基督的福音。
2 后说福音的来源。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意思是“从耶稣而来”。在第一节保罗坚持他使徒的职分是从神来的,到第12节,他也坚持他的福音也是从神而来的。这两样(使徒的职分和信息)都是直接从神和耶稣基督赐给他的。
3 福音是一个启示。本来是一个奥秘,隐藏的,是神让他知道明白的。因此保罗有胆量称他所传的福音是“我的福音”(罗16:25),因为是神特别地启示给他。他传的信息不是自己的信息。乃是神的信息,他的福音不是他自己的福音,乃是神的福音。
二、 保罗不可能在悔改前从任何人得到福音(13,14节)
1 保罗宣称他所得的福音是直接从神来的启示之后,接着他以个人的历史加以证实。他悔改前,悔改后的情形都清楚表明,他不可能从任何人得到福音。13,14节先说悔改前的事。
2 保罗自己说,在悔改前他是活跃的犹太教徒,这是人所周知的,“你们听见我从前所行的事”。他提到悔改前他做的两方面的事。一是迫害教会,不是一般的反对,而是极力逼迫残害,其中有过分的暴力,凶残的意思,杀害司提反,他也出名定案(徒26:10)司提反殉道以后,他在耶路撒冷到各人的家搜捕基督徒,不分男女关在监里(徒5:3)。
3 第二件他做的事:在持守犹太教的遗传,他也是狂热分子,比同辈人更有长进。意思是更忠诚,敢于冲锋陷阵。这种“热心”使他把福音看作是洪水猛兽,执意要赶尽杀绝。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神能改变他。在悔改前他反对福音,没有可能从任何人得到福音。
三、 保罗不可能在悔改时从任何人得到福音(15,16节)
1 第15节的“然而”是保罗一生的转折点。13,14节一直提到“我”,到15,16节突然转变,他开始讲到神,神的恩典。生命的改变是从“我”(为中心)转到“神”(为中心)。罪人一遇到神就转变了。
2 他悔改的每一阶段都是神主动的恩典。首先是神把他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就好像雅各在母腹中已蒙拣选,照样,保罗在母腹中已经被分别出来作使徒,这完全是神的主动。
3 神的拣选在时间中临到祂拣选的人,是藉着呼召。第二阶段,神“施恩召我”,这个召乃是恩典,将他不配得的恩典赐给他。保罗与神作对,逼迫残害教会,不值得怜悯,但神怜悯寻找他,恩典呼唤了他。
4 第三,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
(1)这启示不只是在大马色路上的经历,基督向他显现,神更是将生命,光,信心赐给他。这个启示就是耶稣基督,神的儿子。
(2)在圣经中,保罗自己说到他信主的经历有七处:
a. 在耶路撒冷圣殿台阶上(徒22)
b. 在公会(犹太人宗教性议会)前(徒23)
c. 在巡抚腓力斯面前(徒24)
d. 在该撒利亚非斯都面前(徒25)
e. 在亚基帕王面前(徒26)
f. 加拉太书中对加拉太人(加1:15,16)
g. 对提摩太(提前1:12,16)
此外,路加在徒9:1-29记述保罗信主的经过。
(3)保罗过去为犹太教热心,并没有叫他认识基督,现在才恍然大悟,神启示他,基督是犹太人的救主,也是外邦人的救主。神要他给外邦人传的,不是摩西的律法,乃是福音。
(4)这个启示是启示在他心里。这是灵里蒙光照的经历,神的光照在他心里,这个内心深处的启示,成为他的一部分,以致他能够将这启示告诉别人,这就是“保罗的福音”。
(5)保罗母腹中被拣选,在时间中蒙呼召,并且在心里得着基督的启示,完全是神的工作。因此,他的使徒职分,以及他的信息,都不是从人而来的。
四、 保罗不可能在悔改后从任何人得到福音(16-24节)
1 保罗在悔改前和悔改时都没有从任何人得到福音,那么在他悔改后是否接受别人或其他使徒的教导,以致他的信息是从人而来的呢?没有!保罗在这段经文说到悔改后发生的事。没有从人那里得到福音。
2 保罗用三个不同的地方证明他没有到耶路撒冷,接受使徒的教导。第一个地方,亚拉伯(17节),第二个地方,耶路撒冷(18-20节),第三个地方,叙利亚与基利家境内(21-24节)。
3 亚拉伯旷野(17节)
(1)照徒9:20记载,保罗悔改后曾在大马色传道一段时间,他并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请教其他的使徒。或许他很快就去了亚拉伯。据圣经学者说,亚拉伯旷野很可能指从大马色东面,一直延伸到西乃半岛的地方。他似乎在那里待了三年(18节)
(2)在那里,保罗藉着默想旧约圣经,默想基督生与死的事实,以及自己在大马色路上见到的异象,接受基督直接的启示与交通。有人说,亚拉伯的三年是基督有意补偿保罗失去的三年,就是耶稣在肉身中与其他使徒同住同行,教导他们的三年。保罗在旷野的三年,仿佛独自一人面对耶稣,聆听祂的教导一样。
(3)从圣经上看到, 每一个神的见证人多少都要经过旷野的训练。如摩西在米甸旷野,大卫在旷野牧羊,施洗约翰在犹大旷野,说明在公开服事之前必须先经过训练。今天的传道人较少有这样的经历,出来服事太早太快。
4 三年后上耶路撒冷(18-20节)
(1)这是保罗悔改后第一次去耶路撒冷,只有15天的时间。他只见了两个人,一个是彼得,一个是主的弟弟雅各。
(2)这次去见彼得,是要认识他,与他交通。因为彼得是主要的使徒,是当时耶路撒冷的领袖。保罗不可能从彼得那里得到福音真理,因为只有15天的时间。从徒9:28,29记载,他在耶路撒冷的两个星期,大部分时间都在讲道,与门徒交通。如果说保罗的福音是从耶路撒冷使徒来的,实在不合情理。
(3)或许有人怀疑保罗的见证,第20节,保罗说,他可以在神面前说,他所写的都是事实。
5 以后到叙利亚和基利家(21-24节)
(1)徒9:30记载,保罗在耶路撒冷讲道,有人要杀他,弟兄们知道了,就送他去该撒利亚,打发他往大数去。大数是保罗的老家,在基利家境内。它和叙利亚都在遥远的北方,不在耶路撒冷。
(2)当时保罗没有到很多地方传道,所以犹太地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保罗,只是听说这个逼迫教会的人已经成为传道人了(23节),他们就归荣耀给神。据此看来,保罗也不可能从犹太各教会得到福音。
6 从13-24节保罗所讲的,就是,悔改前他是狂热的迫害者,他的悔改完全是神的作为,他悔改后完全与耶路撒冷的领袖们隔离了。这一切归纳起来,显明他的信息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这些历史事实和证据是不容置疑的。
五、 背诵经文:(1:15,16)
“然而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祂传在外邦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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