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云“破坏选举”案开庭 回避申请被驳周四续审
自由亚洲电台2012-02-08报导
中国“破坏选举”第一案星期三在广东佛山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中国第一宗独立参选人被起诉的案件,辩护律师申请要求所有检、法人员回避被驳回,后因被告人李碧云晕倒法院而将在星期四再开庭。
图片:法院庭审现场(心语提供)
被当局指控涉嫌破坏选举的广东佛山独立人大参选人李碧云一案,星期三上午九点在佛山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上午开庭后律师提出申请要求所有检、法人员回避,理由是他们都由顺德人大任命,此案涉及人大;法院通知中认定李犯罪,未审先已定罪以及此案复杂,应移送上级法院审理。休庭时间超过所预定的半个小时,重回法庭后,法官驳回李碧云回避申请。李碧云否认检察机关的指控,而庭审中公诉人大部分的证据都来自证人却没有让证人出庭,辩护律师否认了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并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否则证言不能采纳,之后李碧云晕倒,审判长宣布休庭,并将案件的审理延期至星期四早上9时。
在去年广东基层人大选举中,李碧云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参与选举,得到选区七千多选民中的六百多人签名支持,被推荐为五名初步候选人之一。但在预选时,当地村委会组织了四十九个村民代表代替七千多选民,并且从五个初步候选人当中选出两名正式候选人的投票。
李碧云因不服其暗箱操作的行为,在现场与当局人员发生激烈冲突,并拿出一把剪刀划伤了组织者的背部,立即被在场的人员送到派出所,而后官方认定李碧云存在伤害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并以所谓涉嫌「破坏选举罪」起诉。
李碧云的辩护律师王全平认为,李碧云的行为很明显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罪,而不是像检控方提出的犯有破坏选举罪:“因为这次选举李碧云认为用少数人来代替多数人选举确定正式候选人是违反选举法的。因为初选也必须是由选民来进行决定。只要是选民就有参加选举的权利,所以这个选举是不合法的。”
江西新余市渝水区独立参选人李思华向本台表示:其实他们没有讲说她也是受伤害的。只不过她在争执过程中使用了剪刀自卫结果伤到了一个人。但是这个伤是很轻的,那个人也说不追究她的责任。如果说是轻微伤害的话,这个也应该是自诉案件,而不应该公诉。并且此事和破坏选举也是不着边际的。所以我很赞成法学学者何兵的那句话,就是如果说她是破坏选举的话,也只能说她破坏的是非法选举,是对非法选举行为的一种争执和抗议,这是一种抗争。
专程到现场声援李碧云的江西新余另一名独立参选人刘萍向本台表示:我觉得这对独立竞选人是极度不公平的。因为她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组织和检举揭发的行为。首先它这个选举是违法的,怎么能说她是破坏选举罪呢?她即使破坏,也是破坏违法选举。它这个主体本身就是违法的,这个选举本身就是违法的。
李碧云是广东顺德当地知名的维权人士,在一次征地中为维护村民利益遭到当局人员的殴打,留下重大后遗症。而后不断上访被再次殴打致骨折,之后曾经被当局指控妨碍公务罪,判刑10个月。
而此次破坏选举第一案也吸引了香港媒体前去报道,香港一家电视台在采访结束离开时被顺德宣传部人员拦截,声称要“检查内容”,并要求不允许夸大事件。
本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李碧云被五花大绑押往法庭审讯
自由亚洲电台2012-02-08报导
大陆首宗独立人大代表参选人被以“破坏选举”罪名起诉的案件,周三在佛山市法院开庭审讯。顺德区维权村民李碧云被带上手铐及脚镣出庭,她抗议违法选举激愤过度晕倒,法院休庭周四续审。逾百名村民在庭外声援被警告。(冯日遥报道)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就李碧云破坏选举罪早上九时开审,公诉方未有安排证人出庭作供,李碧云的两名代表律师王金平,及李志勇随即向法官提出,要求法庭立即传召证人出庭遭法官拒绝,双方一度激辩,至中午时,李碧云因气愤过度晕倒。
代表律师王金平下午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指,李碧云晕倒后,医生为她诊断指其血压急升需要休息,法官一度宣告休庭,至下午四时许宣布案件周四早上9时续审。王金平指,李碧云的身体状况十分糟糕,加上她较早前提出要求检察官和法官回避的申请被驳回,令她感到万分愤怒。
他说:“李碧云是因为抗议选举违法被起诉,选举是由当地的人大代表组织,现时公诉方检察院及法官等人均是人大代表任命的,当中存在利益冲突,我们要求他们回避,是很合理的诉求但却被拒绝。”
李碧云的妹妹李彩云向记者指,站在犯人栏内的李碧云脸色十分苍白,更被带上手铐及脚镣,村民要求法官除去手铐及脚镣遭拒绝,连家姐晕倒后亦没有被除下,村民指责当局太残忍,一度鼓噪起来,其后遭庭警制止。
她说:“她被扣上手铐及脚镣,我家姐身体状况很差,有病在身,已站不稳,她不是甚么杀人犯,为何要扣手铐及脚镣,太惨无人道,太残忍了。”
逾百名村民早上到法院要求旁听,最后祇有十多名村民获旁听证进入法庭,其中一名被拒的村民李先生向记者指,早上出门时曾遭地方领导警告禁止前往,双方理论十多分钟后终获放行,他批评当局诬告维权村民。
他说:“李大姐是为村民维权,抗议选举违法,又带领村民进行反贪腐等工作,她没有犯罪,地方领导就恐吓我们,不准村民到来维权。”
记者多次致电顺德区法院查问未有传召证人出庭一事,其办公室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李碧云去年8月底以独立参选人身份竞争顺德区人大代表,她获得六百多人联名推荐,但最终遭当局剥夺参选资格。李碧云其后到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抗议,与领导发生冲突,被以破坏选举罪刑事拘留。佛山市政府以建高速路为由,三年多前强徵容里村8千亩耕地遭村民反抗,李碧云多次带领村民到相关政府部门上访,期间曾被打致重伤,前年遭诬告妨害公务入狱10个月。
本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成都独立参选人再遭刁难 多人领表遭拒及打昏
自由亚洲电台2012-02-08报导
成都多位人大代表独立参选人星期三前往所在的社区领取选民登记表,遭当局刁难。多位参选人当天告诉本台,有官员要求他们提供推荐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违反规定,甚至有参选人的手机被砸坏,于是前往市人大反映意见,其中一人在县人大办公室被打昏,送院治疗。
图片:2月8日晚,成都双流县人大参选人干兴艳在县人大办公室走廊内被干部打昏。(天网提供)
年前在多地发生的人大参选人遭打压的情况,再次在成都出现。该市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将在本月内进行,官方至今只公布候选人登记表将在周四之前递交社区,逾期作废。该市金牛区及双流县的多位独立参选人周三前往所在的选区领取候选人推荐表,遭到官员刁难。其中胡金琼当天告诉本台:“今天我们到社区领取参选登记表联名的推荐表。当地的政府打电话给镇政府,镇政府就派了两个人来社区说,如果要联名(推荐)的话,叫我们拿(推荐人)身份证、户口本到那个地方登记。像这种情况的话是不可能的,老百姓始终是老百姓,他们还是有恐惧感的。我们现在正在往成都市的人大常委会,我们准备到那里去(请愿)。”
因参选人大代表多次受到当局恐吓的胡金琼还说,当天,九江镇的一位参选人,也遭到刁难,其手机被砸:“九江的一个叫辛文蓉的,他们社区和政府官员把他手机给砸了。”
关注这次选举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消息称:上午11时许,双流县独立参选人辛文蓉前往九江镇所在社区报名领取选民登记表,社区书记杨朝志称:“必须要推荐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我办公室来,当着我的面来填写。”辛文蓉称:“这样要求是违反选举法的,必须加以改正。”该书记派来警察砸毁了他的手机。
另一位参选人干兴艳对记者说:“要求我们在他们严密的监视下我们的推荐人去签字,有可能当场有些语言恐吓,在他们的控制下,而且我们的推荐人现在有些是上班的,有些是做生意的,因为他们的时间,我们要另外约定,不方便。他们(推荐人)必须在他们(政府)的上班时间把人带到他们的办公室里边去签字。”
当晚六点多,干兴艳等人在双流县人大办公室,突遭五十多名维稳人员殴打,干兴艳被东升镇芦篙社区干部林忠红殴打,伤重昏倒,送医院救治。
金牛区的参选人严塔凤在抵达市人大时对本台说,当局阻挠他们领取登记表,使他们在登记表递交期限的关键时刻,失去最后的机会:“我是金牛区的,我今天早上10点钟到我们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当地的社区和我们凤凰山街道的书记,主管人大选举的事情的,他自己说还没开始。我们去领推荐表他不给我们,只跟我们说选举还没开始,但只有两天的时间,今天跟明天推荐表要是不交上去就没了(丧失被选举资格),就是我们不能成为候选人。现在我在市人大门口,去表达我们今天的情况。”
成都的独立参选人在去年十月选民登记阶段,就遭当地官员打压,阻止参选。本台也曾多次报道。数月前,双流县东升街道的十位人大独立参选人遭到黑帮殴打,有人甚至被打伤住院,他们也曾多次前往市政府、市纪委及市人大投诉,要求追究打人者,但均无人理会。严塔凤还曾遭国安人员威胁,指该区四位参选人“反共”,而不同程度限制他们的自由。
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对此表示:“地方当局应当按照宪法和国家选举法规依法进行选举活动,成都有关当局采取一切手段阻止公民依法竞选,这种做法只会激化社会矛盾,进而导致一系列群体事件的发生。我们希望有关当局立即停止对独立参选人的干扰,保障选举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进行。我们也希望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关当局能够对基层选举部门的一系列违法活动予以干预。”
本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