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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招重判 中共打压异见力度加大/新近消息证实:中国重判一批政治案(图)
發佈時間: 2/11/2012 9:24:34 PM 被閲覽數: 1038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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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诗招重判 中共打压异见力度加大


2012/02/11 


=因一首诗作获罪的异议作家朱虞夫星期五(2月10日)被重判7年监禁。中国知名维权律师看到,当局对异议人士量刑日重。美国国务院习近平访美前夕,也就此案呼吁中国政府尊重所有中国公民的普世人权。

浙江诗人朱虞夫的家人说,当杭州中级法院法官宣布朱虞夫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7年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时,他们感到难以接受。

朱虞夫的妻子姜杭莉对美国之音说:“就10多分钟时间,很快的。律师什么话都没(能)说,就审判长宣判就结束了。当时很震惊,没想到,一下子就懵了。”

*法庭不给辩方机会*

在此前一次的庭审中,法庭曾给辩方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陈述辩词。在1月31日的那次庭审中,法官没有作出判决。

庭审后,朱虞夫的辩护律师李敦勇曾对美国之音说,浙江省的法庭至少在程序上比处理过类似案件的其它省份的一些法庭更加公正,因此他对法庭最终对朱虞夫做出无罪宣判抱有一丝希望。

*朱虞夫:我要继续上诉*

但是李敦勇在星期五的宣判中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姜杭莉说,他的丈夫在法庭上表示,会就此判决上诉。

她说:“当时不能说的。他十几分钟宣判,带犯人出去,就这么简单。老朱就说了一句:律师,我要继续上诉,就这么一句话,就带走了。”

这是朱虞夫第三次因异见被判罪。今年59岁的朱虞夫曾因为参加创建中国民主党在1999年被当局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7年,他因为坚持从事民主活动再度被杭州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

朱虞夫此次获此重判,是因为他在去年2月网上有人发起相应中东、北非人民起义的茉莉花活动期间,发表了一首题为《是时候了》的诗作,呼吁中国民众行使宪法赋予的集会权利。

杭州检方在法庭上指控朱虞夫发表这首诗以及接受境外媒体的相关采访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但辩方认为他的这些行为应受中国宪法的保护。

*朱辩护律师:这不是法律,是政治*

总部在纽约的“中国人权”说,辩护律师李敦勇对判决感到无奈,说“这不是法律,是政治。”

“中国人权”说,杭州法院的判决书认定朱虞夫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据是他在因成立“非法组织‘中国民主党’”被判刑,释放后,仍然继续以它所说的非法组织身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庭说,这些活动包括为政治犯极其家属募捐,通告境外网站、媒体发表攻击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言论,以及通告互联网发送其编写的鼓动进行非法机会的信息,包括《到敌人后方去》的曲谱内容和诗作《是时候了》。

“中国人权”的消息说,法庭从重判处朱虞夫的理由是他长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属于罪行重大的“累犯”。

*莫少平:当局对朱重判是典型文字狱*

北京知名律师莫少平曾经作过朱虞夫的辩护律师。他认为,不论这首诗的内容如何,都属于公民言论表达自由的范畴。莫少平说,当局对朱虞夫的判决属于典型的“文字狱”。他对美国之音说:

“无论他表达的是什么意思,你把他认为是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本身我认为是个荒唐的事情。它(诗作)不构成这个(罪)。他就是写了一首诗吗。对吧?这还是一种典型的‘文字狱’,典型的一种因言治罪。”

莫少平说,从最近对陈西、陈卫,以及朱虞夫等人的判决看,当局对于涉嫌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量刑越来越重。他说,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的法制状况在倒退。

朱虞夫被重判当天,有记者在美国国务院新闻简报会上问发言人纽兰,是否认为朱虞夫的名字会在中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被提到?

纽兰表示,美国副总统拜登近几天说得很清楚,有高级别官员来访的时候,美方总是会谈到中国的人权状况。但是纽兰说,她不清楚拜登是否会提及这宗具体案例,需要向副总统办公室询问。

*美国务院:中国政府应尊重公民普世人权*

但是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表示,从整体上说,美方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恶化,包括中国政府对维权人士的重判,以及最近在西藏地区发生的暴力,都非常关切。

纽兰说,美方认为,朱虞夫的判刑,还有最近对陈卫、陈西、李铁被判多年徒刑的事,都与
中方表示要尊重“国际人权宣言”的说法不相符合。她说,美方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朱虞夫和所有其他因为行使其权利而遭到监禁的人士,并呼吁中国政府尊重所有中国公民的普世人权。

VOA

 

 

新近消息证实:中国重判一批政治案(图)

2012/02/11 


中国自由作家吕加平

最近报道证实,中国地方法院分别判处朱虞夫、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等几名中国公民徒刑,罪名都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由于重庆副市长王立军出事的相关新闻吸引了读者观众注意力,这些人因言获罪被判刑的报道并没引起多少人注意。

*四人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重刑*

香港媒体近日披露,北京法院判处三名公民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徒刑,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吕加平判决书) 另外,杭州一法院近日也判处公民朱虞夫重刑,罪名也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朱虞夫判决书),其中,吕加平被判处10年徒刑,金安迪获刑8年,朱虞夫7年,于钧艺被判刑2年。

*美国:关注中国人权状况恶化*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星期四在记者会上对这些人的命运表示关注。她说,“从整体上说,我方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恶化、包括中国政府对维权人士的重判、以及最近在西藏地区发生的暴力,都非常关切。”

她回答了有关朱虞夫案子的问题。她说:“至于朱虞夫的案子,我方对他因为写了一首诗,而被控犯有颠覆国家罪、并被判七年徒刑,感到非常关切。”

纽兰说:“我们认为,朱虞夫的判刑,还有最近对陈卫、陈西、李铁被判多年徒刑的事,都与中方表示要尊重‘国际人权宣言’的作法不相符合。我们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朱虞夫和所有其他因为行使其权利而遭到监禁的人士,我们并且呼吁中国政府尊重所有中国公民的普世人权。”

*北京判吕加平三人,杭州判朱虞夫一个*

在这几个案子当中,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三人是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

朱虞夫是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

吕加平等人是2010年9月后失踪的,直到最近人们看到了北京法院的判决书。而朱虞夫这次是第三次被判刑。他1999年就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7年徒刑;2007年,被杭州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2年徒刑。

*吕加平等人的刑事判决书*

有关吕加平等人的判决书有19页,审判长是孙庆宏,代理审判员是郑文伟和翟长玺,书记员顾昕,发出时间是2011年5月13日。有关朱虞夫的判决书11页,审判长是俞振,审判员聂庆,代理审判员刘宏水,书记员胡晟。

按照吕加平等人的判决书,69岁的吕加平刑期是2011年1月到2020年1月;58岁的金安迪刑期是2011年1月到2019年1月;71岁的于钧艺(女)刑期是2011年1月到2019年1月。

从日期来看,这几位上年纪的公民都是在一年多前就已经被捕了。人们只是一年后才知道他们已经被判刑。

*浙江朱虞夫刑事判决书*

至于浙江58岁的朱虞夫的案子,他的刑期是2011年3月到2018年3月。吕加平等人的判决书,没有提到没收了他们什么作案工具,但朱虞夫判决书中提到,他的作案工具仅仅是“一台电脑”。(犯罪工具电脑主机一台(标有INC字样)予以没收)

*法院支持检方起诉罪名,辩方意见不予采纳*

按照判决书,检察机关起诉吕加平等人的罪行是:三人写了《共产党一党执政体制的由来》、《二十多年来中共执政党的领导地位与核心作用存在吗?》《“特别动议”方式是中国具体施行政治民主化改革的利器》等煽动性文章,并以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和上传至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遍。“上述文章先后在“博讯新闻网”、“新世纪新闻网”等互联网站登载,并被他人点击流览”。

法院认定的结论是,三人以“推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先后编写十余篇煽动性文章进行造谣、诽谤、并分别采用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和上传至个人主页等方式进行传播,宣称煽动他人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煽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被告人吕加平、金安迪、于钧艺编写文章时间长、上述煽动性文章被多家网站登载,并被多人流览,危害严重,煽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重大。”

*吕加平其人*

在江泽民主政期间,吕加平撰写了很多抨击江泽民的文章。中国百度百科介绍吕加平说:“吕加平,男,上海嘉定人。1941年6月14日生于上海,曾是军人。 中国二战史研究会会员, 在湖南工作近三十年。无党派人士,自由撰稿人,自力从事战略学术研究。著作有《阴谋与抗争--肯尼迪总统被剌案起因剖析:猪湾事件,和《中国的战略失误》(美国美中文化出版公司出版)。

据网络作者莫之许在推特上说,吕加平(吕嘉平)的二弟是吕嘉民。吕嘉民其笔名是姜戎,是《狼图腾》一书作者,也是知名作家张抗抗的丈夫。吕加平在江泽民主政时期并没有被捕坐牢。

*朱虞夫三次“进去”*

至于朱虞夫,浙江检察机关起诉他的罪名是:1998年起,他因参与成立非法的“中国民主党”,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活动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继续以非法的“中国民主党”成员身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010、2011年间,他以非法的“中国民主党”的名义,撰写《2011年新春募捐简短说明》等文稿和募捐名录,主持发起了为危害国家安全得犯罪分子和家属募集资金得活动并在境外网站公告,煽动人们对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仇恨。

从2009年9月到案发前,他以非法的“中国民主党”的成员身份,先后多次通过他人向“未来中国网站”、“大纪元网站”、“自由亚洲电台”、“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新唐人电视”等境外网站和媒体,恶意造谣和诽谤中国国家政权,煽动人们改变和夺取政权。

这份判决书特别提到了:“2011年2月18日,3月2日,被告人朱虞夫通过互联网向50余名人员发送信息,鼓动人们邀请亲朋好友在城市广场进行非法集会,煽动人们颠覆我国得国家政权。”

这段时间,正是有人在网上发起了“茉莉花集会”的呼吁阶段。有人在一些大城市“集会,散步”,引起了当局的严重关注,并采取了行动,加强了“维稳”措施。

*杭州法院不予采纳辩方意见*

浙江杭州中院完全接受了检方的起诉书给朱虞夫认定的罪名,并且说:“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朱虞夫的辩护人关于朱虞夫的言论是促政改目的的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杭州中院的判决书说,宪法赋予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但同时也规定公民在行使上述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

“朱虞夫的言行严重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触犯了刑法,朱虞夫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要求宣告无罪的辩解、辩护理由均不成立,不予采纳。朱虞夫曾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又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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