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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台灣主權問題,他說希望早日讓台灣正常化,至于陳水扁受訪的完整內容,CNN將于星期六(27日)早上8點半在CNN國際頻道上完整播出。
陳水扁表示“很多案子不是單純的司法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這是台灣從獨裁主義走向民主必須經過的所謂民主的陣痛,我認為司法會還我清白,雖然台灣是一個國家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不是一個正常國家或完整的國家,如果我們是正常國家就可以加入聯合國大家庭,也可以變成世界衛生組織的成員。”
陳水扁接受專訪為機要費案辯解
陳水扁接受CNN專訪
另外,台北法院審判陳水扁夫婦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將國務機要費案六件機密認定為“非機密”並開放閱卷,民進黨內喊出成立“憲政危機處理小組”因應,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高層23日研議,確定將由陳水扁申請大法官釋憲。
據了解,府院黨高層除一致認為陳水扁有義務與責任申請釋憲,以厘清“總統機密特權”,並將申請暫時處分,要求大法官在幫出解釋之前,應命台北地院暫停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為了厘清所謂“總統機密特權”,陳水扁將申請釋憲。申請釋憲與否,是總統的法定權利,只要符合申請釋憲要件,他自可斟酌;但總統對于機密有無超越現行法律的特權卻不是總統說了算數。
分析人士認為,國務機要費案中的六件外交工作,總統府除一再抬出憲法,聲稱是專屬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更以近乎威嚇的態度,強調資料公開可能涉及刑責。究其關鍵,無非想延宕審判,但拖得了一時拖不了一世,不論是從對歷史負責還是司法審判,陳水扁都無法規避。
陳水扁聲稱國務機要費使用在六件外交工作上,憑什麼說進到墳墓都不能說?若有相關紀錄和核定資料,本來就該提供法院,除非沒有才不能提供。
承審國務機要費案的合議庭三位法官,本諸憲法賦予的審判權,如果要推卸責任大可依律師團釋憲申請,申請大法官解釋何必自找苦吃,對抗掌握“國家”機器的“總統”?法官無畏權,依審判權進行審判,民眾應給予喝彩鼓勵,陳水扁一年四個月任期屆滿後,還能如此濫權視法律為無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