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球责光诚挟洋自重,多维斥环球恬不知耻 王立军和陈光诚这两个中国社会的对立角色不约而同地逃进美国驻中国的领事馆寻求庇护,因为他们都感到了人生安全遭遇到了巨大的威胁。他们两人的行为遭到了两种极端的评价。一方认为他们背叛了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和国家的脸上抹了黑,令中国政府处境艰难,诚信荡然无存;另一方则赞扬他们从各自的立场和认知为中国带了新的改革动力和机遇,是一种英雄般的壮举。我想是不同的立场、不同的情感和不同的价值观决定了人们上述对立的认知。但不论哪一方的评论都令人对中国在近30多年改革开放中的“崛起”产生了巨大的疑问。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评价他们的行为及其后果呢?我想,一个评论者只有从他们两人各自的遭遇而不是评论者自己的立场、情感和价值观出发才能形成正确的认知;反之则会使评论者的言论受到自我立场、情感和价值观的蒙蔽而偏离真理的准则。简单地说,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他们是什么样的人,然后尽力理解并确认他们在逃馆前遭遇的或日后可能遭遇的是否是一种正常的人生经历。这些基本认识将构成后续一切判断的基础。因此,如果他们的遭遇不正常,是什么原因或势力导致了他们的遭遇。以简单而直观的眼光来看,我认为他们遭受的是非人的待遇,因而他们的逃馆有着自己的正当理由,那些强加于他们那种遭遇的势力就应该受到谴责。 不过,在最近的陈光诚逃馆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不曾谴责过强加于陈光诚及其家人的那种非法软禁的犯罪行为,而是公开苛责陈光诚挟洋自重,给党和政府出难题。这个评论就好比小时候的我在学校被强势而又调皮的同学无理欺负了,《环球》不去批评欺负我的人,却批评受欺负的我。我不禁要问一问《环球》:我值得你批评吗?可想而知,《环球》的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便受到来自多方面的奚落、批评和责骂,尽管它很快因为承受不了压力而不得不自动从网络上撤了稿,这一无耻的行径还是引起了《多维新闻》的强烈谴责,骂其恬不知耻。为了不至于忘记历史上的这个小插曲,我将两篇文章收录于自己的博客,以便今后查考和 学习。 《环球时报》批陈光诚:挟洋能自重的时代早已过去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5/02/1754247.html “陈光诚事件”发生后,中国媒体讳莫如深,不发一言。目前,唯有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发表社评《挟洋能自重的时代早已过去》。挟洋自重的时代早已过去固然没错,但《环球时报》对王立军和陈光诚为什么都奔向美国使领馆缺乏反思,其一味指责民间维权人士的作法甚不可取。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环球时报》这篇社评在互联网上很快被撤稿。 近日围绕山东临沂盲人陈光诚的事情,美国等西方国家媒体出现惊人的报道量。这些报道纷纷说陈光诚已经“闯入”北京的美国驻华使馆,并且向中国政府提出一些个人要求。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记者会上连续以“无可奉告”回答包括陈光诚究竟在不在美国使馆等提问,美国领导人则避免提及陈光诚的名字。 陈光诚一段时间以来一直被形容为中国地方政府的“烫手山芋”,现在终于美国政府也变得十分难受了。陈光诚不是当年的方励之,也不是不久前的王立军,他的抱怨大多是一个村民针对基层官员的,所涉层面很低,很多都让清官“难断”。他从临沂跑进美国使馆,很多具体的难题一下子变成了美国的。 如果美国政府把陈光诚的要求当成很正经的东西拿到对华谈判桌上,大概他们自己都会不好意思。况且美国政府很清楚,具体“指挥”中国人如何如何做,这犯了干涉中国内政的大忌,北京断不会理睬它。 每个国家都积累了一些民怨,谁也都知道中国一些人上访的复杂性,如果上访失败者转去向美国驻华使馆“上访”,这决非仅仅是中方的尴尬,美方的尴尬只会更多。 谁说美国政府真的有兴趣帮助所有自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中国人?美国使馆大概不想变成接待“告洋状”的“信访办”,他们更希望向中国人宣扬“普世价值”,偶尔找一两个有价值的典型“帮帮”。他们从未表现出愿意卷入中国社会要多少有多少的具体纠纷之中。 无论最初是怎么回事,陈光诚被西方舆论和中国一些人捧成“盲人维权英雄”,这像是给陈光诚本人造成了“他对美国的确很重要”的错觉。他对自己个人在中国影响力的认识也脱离了实际,一些舆论对他的利用和忽悠似乎毁掉了他的判断力。 中美关系不应该受陈光诚事件的影响,即将举行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也不太可能为了他单独辟出时间,否则将是奇怪的。中美关系没那么小。 挟洋自重仍是一些失意中国人对解决问题的思路之一。其实这种想法已经很烂。今天的中国如此强大,外国政府能够主导或者调控中国人做事方向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最近几十年,一头扑进西方怀里而不顾及中国社会感受的人,没有一个获得他们期望的“成功”。 人权进步说到底需要一个社会的综合发展和进步支撑,需要全社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细心雕琢。西方社会向中国输送了人权观念,中国对它总体上是接受的,在中国没有该不该发展人权的思想对立,一些所谓的“人权对立”通常是对具体难处和矛盾朝人权方向的生拉硬扯。 中国进一步发展人权的动力来自中国内部,西方已无能力继续在人权领域推动中国。西方自己的人权问题在越积越多,既无财力物力支持中国,也缺少在中国崛起并对其构成竞争的时候真诚帮中国出主意的胸怀。西方现在给中国出的主意经常驴唇不对马嘴。“人权”现在更像是美国政府给中国添乱的口实,解决中国的问题非其所愿。 在中国这样复杂的大国里,陈光诚的故事被简单标签化的程度反映了西方舆论的巨大能量,以及它们的胡作非为。过去陈光诚在临沂基层,“错”全怪到中国政府头上。现在他据说进了美国使馆,情况出现戏剧性的变化。 我们很想看看,美国政府究竟怎么做,才能让陈光诚和西方舆论都“非常满意”。 多维:《环球时报》恬不知耻“挟丑自美”大煞风景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5/02/1755113.html 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进入美国驻华大使馆事件在北京时间5月2日有了突破性进展,在骆家辉大使的陪同下离开使馆前往医院,并与家人团聚。随后美国务卿希拉里发表的声明中称,陈光诚打算留在中国,并与政府就其未来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包括在安全环境下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陈光诚事件”发生后,中国媒体讳莫如深,消息大都被“一如既往”的屏蔽。唯有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在2日稍早发表题为《挟洋能自重的时代早已过去》的社论,以一种毫不顾忌事件本来面目的狭隘思维,和中美双方解决该类棘手问题上的积极协商姿态,把“自家”发生的丑闻,用一种恬不知耻的表述方法宣称要看看“别人”是怎么处理自己的尴尬事。但事件目前的处理结果,把《环球时报》这种无耻之极的思维模式狠狠的扇了一个响亮的巴掌。 该篇社论首先把陈光诚形容为中国地方政府的“烫手山芋”,现在终于美国政府也变得十分难受了。他从临沂跑进美国使馆,很多具体的难题一下子变成了美国的。社论声称,陈光诚不是当年的方励之,也不是不久前的王立军,他的抱怨大多是一个村民针对基层官员的,所涉层面很低,很多都让清官“难断”。每个国家都积累了一些民怨,谁也都知道中国一些人上访的复杂性,如果上访失败者转去向美国驻华使馆“上访”,这决非仅仅是中方的尴尬,美方的尴尬只会更多。 《环球时报》的这种论调“毅然”把家丑的罪责和难堪推给了美国。一位并无触犯法律的残疾维权人士被长期监视居住,并受到非人道的对待,在“自家人”根本看不解决希望时跑到“别人家”去寻求保护,这让中国人本就忌讳的“家丑”一下子昭示天下。捅出的这个篓子让中国的“大家长们”尴尬地脸上很无光,但没想到自家的媒体居然是一副幸灾乐祸的嘴脸,想看看“别人家”怎么处理“自己家”的丑事,居然还要很想看看“别人家“究竟怎么做,才能让大家都感觉“非常满意”。这真是天下奇闻,无耻之极了。素闻《环球时报》喜好借用爱国主义去“训导”国民,但这种小家子气的手法让该报走入一种啼笑皆非的狭隘民族主义事小,误导国民确是兹事体大。 环球时报的社论避重就轻,甚至是本末倒置。如真如它所说,陈光诚就是“低层面”的小事,很多都让清官“难断”,何况一些人上访的“复杂性”不好判断。或许该文作者已经将胡锦涛的“以人为本”抛到九霄云外了,以一种层面低,清官难断的心态认为这种小事不值一提。那为何让这些小事最后却变成了影响“国体”的重大事件呢,王立军和陈光诚又为何不信任自己的政府接连跑到“别人家”寻求帮助和保护呢?用这种“鸵鸟思维”将事件的重要性降低乃至回避的心态不禁让人汗颜。文章还声称“在中国这样复杂的大国里,陈光诚的故事被简单标签化的程度反映了西方舆论的巨大能量,以及它们的胡作非为。”难道事件的根本原因不是中国地方政府和公检法无法无天的“胡作非为”造成了今天的局面吗,这才是应该深刻反思的核心问题! 《环球时报》甚至在社论中信誓旦旦的宣称“挟洋自重仍是一些失意中国人对解决问题的思路之一。其实这种想法已经很烂。今天的中国如此强大,外国政府能够主导或者调控中国人做事方向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 挟洋自重的时代的确早已过去,但却错用了“挟洋自重”的概念,而这种概念恰恰是赤裸裸的义和团思维,沾洋逢罪的封建文革做派,欲把仅仅是为了维权,并无罪责的(北京的公安都承认陈没有违法)的陈光诚推向另一个极端,将该事件的意识形态化。如果《环球时报》用这种封建文革化的思维向现代人传达迂腐的观点,那这份报纸就该进入历史的坟墓里了。 想必该报刊发此社论的出发点是以民族和国家大义来“帮助”中国政府散播一些有利于己方的舆论,把脏水泼向“敌对势力”,让政府和自己的“清官”不要背负过多责任,减轻事件对中国形象的负面影响。但这个忙毫无疑问帮的太低能,用倒打一耙的阴谋怀疑论指责美国一手策划了这件事,不顾事件的基本原貌和中美关系的大势,反而却证明了该社论的低能。《环球时报》在这个重大事件的言论纬度上可谓大煞风景,把中国的日益强大当作自己可以不顾的“脸面”的资本。也许他们意识到了这个原因,这篇社评在该报的互联网上很快消失,但影响已经造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