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薄谷开来与尼尔•伍德
其二,从中共对薄谷开来案的定性来看,官方是明确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并不涉及经济方面。而由于薄瓜瓜身处国外,更多传言是指他牵扯海外资产运作,但当局显然尚未有过硬证据连带薄瓜瓜。新华社26号的通告显示,中共达成的共识是以故意杀人罪对薄谷开来提起公诉,并未提及经济犯罪相关事宜。一方面,“薄谷开来转移巨额资产”的坊间传言带有诸多不确定性,即便薄谷开来坐拥亿万资产,也可能并非通过非法所得,而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合法交易;另一方面,如果薄谷开来确有利用薄熙来职务之便的洗钱行为,尚且不谙过多世事的薄瓜瓜也可能并不知情,其在学校住高级公寓及开跑车的开销,也不过是官宦子弟惯于“坐享其成”的其中一例。
其三,中国刑法修正案也偏向了薄瓜瓜。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虽然提高了对“保护伞”的量刑,即由原来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中对包庇的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更改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此条主要针对的是黑恶势力。对此,有律师建言称,关于窝藏、包庇罪,为了体现刑法的人伦精神,对直系血亲或姻系犯该罪的,法律应该有减免处罚的区别规定。此类呼吁直接促成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不能让母子互证有罪”的法外容情。
而在刑罚与人伦因素发生“撞车”的问题上,世界各地的刑法早已有了明确分野。《日本改正刑法草案》第159条第3款规定:直系血亲或配偶,为了被窝藏、包庇人的利益犯前款规定之罪的,不处罚;其它亲属为了被窝藏、包庇人的利益而犯前款规定之罪的,可以减轻处罚。《德国刑法典》分则第21章257条规定的是“包庇罪”,而紧随其后的便是基于人伦关系的“使刑法无效”条款。此外,《法国刑法典》、《韩国刑法典》中均有类似的容隐原则。考虑到薄谷开来故意杀人一案涉及中、美、英、法等国,所以中共或将酌情参考国际法则做出综合决断。因此,即使薄瓜瓜真的犯有对直系亲人的“包庇”、“窝藏”等罪,在重证据的情况下也会依刑法修改的思路,不作重判处理。

薄谷开来与其子薄瓜瓜
另外,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自“文革”结束后,邓小平鉴于毛时代政治斗争太过残酷之痛,定下了“政治斗争不搞肉体消灭,不波及子女家属”的底线。这一传统延续三十多年来,除了原北京市市长陈希同父子一同领刑之外,绝少看到有罪及子女情况发生,胡耀邦、赵紫阳便是有力例证。而薄瓜瓜作为“红三代”,也适用于不受波及的情况。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与多方消息源的辅证,薄瓜瓜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获罪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分析人士强调,这同时也预示,一旦官方掌握确凿证据,薄瓜瓜依然会被起诉和制裁。中共此次的司法操作极为想强调依法治国、用证据说话的司法进步。因为此案亦涉及他国人士,引起海外极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