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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信仰:《基督得胜论》 /《The Genesis of Ethics》
發佈時間: 1/8/2013 12:39:24 PM 被閲覽數: 470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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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信仰:基督得胜论 Christus Victor(1张图)






历史性信仰:基督得胜论
Christus Victor

歌罗西书2:12-15 “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又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他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

本文翻译自英文维基百科,版本为2013-1-3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ristus_Victor
翻译:鱼咖啡 2013-1 http://fishcafe.3322.org

“基督得胜论”Christus Victor 这个专用名词是指基督信仰的一种对救赎的理解。其中,基督的死是胜过罪的权势的方法[1] ——罪是辖制人类的权势。这种救赎观可追溯到初代教父[2]。有一种救赎理论与这救赎观很相近,称之为“赎价型救赎论”ransom theory。“赎价型救赎论”是教会头一千年的主流救赎理论,直到11世纪西方教会的一位大主教安塞伦Anselm把它取代,换成他自己创立的“补偿型救赎论”Satisfaction Theory。[3]

“基督得胜论”Chistus Victor 这个专用名词来自Gustaf Aulén的经典名著《Chistus Victor》。它出版于1931年,由Gabriel Hebert翻译成英文。该书呼吁人们回顾早期教会所认识的经典救赎观[4]。他描述“基督得胜论”时说:“基督工作的首要意义,是胜过辖制人类的罪、死亡、和魔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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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名著《基督得胜论ChistusVi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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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救赎理论Atonement theories

Aulén把救赎的理论总结成三大类。

1/ 最早期的救赎观,Aulén称之为“古典的”救赎观,经常被理解为“赎价型救赎论”。自从其名著出版后,也被称之为“基督得胜论”。这理论认为亚当夏娃在堕落时,使人类接受了魔鬼的辖制;而上帝为了赎回人类,差基督作“赎价”或“诱饵”;而魔鬼不知道基督不会永久死亡,于是杀害了基督;当基督复活时魔鬼就失去了对人类的控制权了。

2/ 第二种救赎观是“拉丁的”观念、或称为“非主观经验的objective”理论。它通常被理解为“补偿型救赎论”。它是安塞伦创立的,其中基督代替人类受苦,满足上帝被亏缺的荣耀。后来更正教由此发展出“代罚救赎论”penal substitution——其中基督代替人类被惩罚,满足上帝公义的要求,于是上帝可以合法的饶恕人。有些人试图证明“代罚救赎论”源于早期教父,如犹士丁Justin Martyr 公元100-165、优西比乌Eusebius of Caesarea 公元275-339、和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公元354-430.[6]

(译注:教义历史专家都认为,初代教会里并不存在“补偿型救赎论”或“代罚救赎论”;初代教会里只能找到另外两大类的救赎观念。罗马天主教的神学拐点是在第5世纪,但11世纪前绝不存在“补偿型救赎”的理论;16世纪前也绝不存在“代罚救赎论”。)

(译注:只有一位著名的教义历史学家J.N.D. Kelly,认为初代教会曾有过某种“代罚救赎观念”。但这位J.N.D. Kelly的论证方法,已被拆穿是学术舞弊了;J.N.D. Kelly是把近代的观念强塞进教父的词语中,造成教父有代罚观念的假象。J.N.D. Kelly这缺乏诚信的研究已经是1968年的事了,但因着人的偏执今天仍然被引用,让不少信徒受到蒙蔽。)参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Penal_substitution 参考http://en.wikipedia.org/wiki/Substitutionary_atonement 参考D. Flood, 'Substitutionary Atonement and the Church Fathers' in Evangelical Quarterly 82.2 (2010) 142-159. Online。

3/ 第三种是“主观经验的subjective”理论。它通常被理解为“品德感染论”Moral Influence view——其中基督的受难是一个典范的举动,感染相信的人。这种观念常被错误的追溯为Abelard的原创。实际上Abelard是重申了奥古斯丁的看法,而奥古斯丁则是阐述了他那个年代的一种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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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著的结构
Aulén的名著中包含历史研究,从早期教会开始,一直追踪到改教运动时期的救赎理论。Aulén认为,“基督得胜论”Christus Victor是初代教会的主流观念,也是教会历史头一千年的主流观念,几乎每一位教父都支持它——包括爱任紐Irenaeus、俄利根Origen of Alexandria、和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这仅仅是其中几位。

Aulén写道:于公元1097年,安塞伦Anselm of Canterbury出版了他的《神为何成为人》Cur Deus Homo,从那时候,罗马天主教的主流救赎观就从古典的理论改变成“补偿型救赎论”了。后来这也影响了更正教。而东正教则仍然持守“基督得胜”的救赎观;正如教父爱任紐Irenaeus对救赎的理解,他称之为“重新创造”recapitulation——其中耶稣成为了我们的样式,使我们可以成为他的样式。(见维基百科的Theo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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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著的论点
Aulén认为神学家们误解了早期教父的观念,误会了他们的救赎观是一种“赎价理论”Ransom Theory。教父说的“赎价”的原意,并不是说要给魔鬼赎价;教父乃是说人类从罪、从死亡、从魔鬼的辖制中得释放。正如“基督得胜论”所顾名思义的,“赎价”ransom不是指一种交易,而是把人类从罪的奴役中解救或释放出来。(但安塞伦把它误解成是给魔鬼赎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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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在其中的作用
Aulén指出,“基督得胜论”与“补偿型救赎论”的主要差异,在于对三一神和律法的关系。“补偿型救赎论”强调了“上帝自身的分离性”divine discontinuity、和“上帝与法理的合一性”legal continuity。而“基督得胜论”则强调了“神自身的合一性”divine continuity、和“上帝与法理的分离性”legal discontinu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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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型救赎论
Aulén指出,在拉丁教会中浮现的“炼狱神学”,成为了安塞伦的理论根源;尤其是塞皮安St. Cyprian的著作对安塞伦很有影响。安塞伦对“炼狱神学”作出了扩充,很逻辑的扩充,但也是很革命性的扩充。安塞伦认为,上帝的王权尊贵如果没有得到牺牲式的致敬,上帝就无法赦免人类了。

后来更正教把它转化为“代替人类接受惩罚”penal substitution。在改教运动思潮中,救赎的关键再不是上帝的王权尊贵,而变成了上帝的公义。又因为只有人类才能遵守上帝律法的义务,基督就必须成为人,才能履行完美的补偿。基督所作的是满足律法的要求;并为过去的罪孽承受父神的愤怒。

Aulén认为这理论也有可取之处,认为“道成肉身”和“基督复活”可以理解为法律性的举动,可以是法律角度的神学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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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得胜论
Aulén认为“基督得胜论”正好与其相反。“基督得胜论”所理解的十字架上,耶稣和父神是联合的,一同审判了黑暗的权势。故此“基督得胜论”强调:耶稣得胜的复活,正是父神对耶稣的嘉许。

要注意的是,“补偿型救赎论”的支持者,并不同意Aulen对他们的解读。他们认为“补偿型救赎论”并没有把圣父和圣子对立起来。他们认为“圣父圣子的对立”仅仅是表面现象,因为圣父的心意本是要与人类和好的,而耶稣又是甘愿成为受惩罚的替身的penal substitute。

与此相反的“基督得胜论”,则描述基督的祭为除灭黑暗权势的时刻,而不是为了满足上帝公义口味的法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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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代教父的著作
Aulén引用了保罗和初代教父的著作,引证初代教会的律法观。为了人类的救恩,律法的条文被除灭了的。“补偿型救赎论”和“代罚救赎论”里面的补偿观念,认为人类有义务去付清上帝的律法要求,Aulén指出这是没有根据的。在律法的条文下,接受死刑的人是被咒诅的;而基督在律法下的死,并不是要满足某种要求,而是要除掉律法条文的权力,因为这律法的条文竟然判了一位完美无罪的人死刑。

再者,死亡、罪、和魔鬼,都被除灭了,因为耶稣的复活粉碎了它们对人类的辖制。即使律法对受死刑的人是咒诅的,但父神竟然嘉许了耶稣,并以复活为印记。那么,救赎不但不是要巩固律法的条文,更是要除掉律法的条文,颠覆它审判人的权力。

故此,圣父和圣子在十字架的那一刻,并不是对立的,并不是一个在作法官、一个在作被告。他们乃是合一的,在那里除灭魔鬼辖制人类的权势——罪、死亡、和律法条文。

Aulén认为“基督得胜论”避免了“补偿型救赎论”的错误——人类要在律法上补偿的观念。而且“基督得胜论”阐述了三一神在救赎计划中的合一性,乃是父神在基督里照他的心意饶恕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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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成肉身
“补偿型救赎论”的根本是,基督为罪的刑罚付上代价,为要满足公义的要求。而初代教会的古典观念,其根本则是基督的道成肉身,基督进入了人类的迷失和破落中,把人类赎回。Aulén认为“基督得胜论”不像一套系统神学,而是更像一出戏,上帝得胜的感人故事,胜过一切的权势,把人类从罪的捆绑中释放。正如Aulén写道:“基督工作的首要意义,是胜过辖制人类的罪、死、和魔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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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著出版后的进展
在过去的一千年里,“基督得胜论”主要是东正教的信仰。现今它在“教父正统福音派”中paleo-orthodox evangelicals也越来越流行,因为它源于初代教父。它在自由派基督徒、和一些和平主义教派中(如重洗派的门诺会Anabaptist Mennonites),也越来越流行,因为它有着颠覆性的含义——基督的死暴露了世上的邪恶,邪恶的世界竟然拒绝和杀害了基督;而基督的复活又胜过了那些权势。

正如Marcus Borg写道,“基督得胜论”所指的辖制人的系统,远远大于罗马政府、或圣殿的官僚,它正是谋害耶稣的凶手……那个辖制人的系统杀害了耶稣,暴露了它的道德破产和最终的失败。[8]

门诺会神学家J. Denny Weaver在其著作中,追踪了“基督得胜论”的新进展。他称之为“戏剧性的基督得胜论” Narrative ChristusVictor。他把南美洲的解放神学、女权神学、和黑人解放神学,都归功于“基督得胜论”。[9]

向“基督得胜论”的回归,也发生在自由派基督教的支持者中,他们原本是赞同“品德感染救赎观” Moral Influence view的,比如有神学家Schleierm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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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书目
1. Leon Morris, 'Theories of the Atonement' in Elwell Evangelical Dictionary.
2. H. N. Oxenham, The Catholic doctrine of the atonement (London: Longman, Green, Longman, Roberts, and Green, 1865), p. xliv,114
3. H. N. Oxenham, The Catholic doctrine of the atonement (London: Longman, Green, Longman, Roberts, and Green, 1865), p. 114
4. Gustav Aulén (transl. by A. G. Herber SSM) Christus Victor: An Historical Study of the Three Main Types of the Idea of Atonement (London: SPCK, 1931; New York: Macmillan, 1969)
5. Gustav Aulén (transl. by A. G. Herber SSM) Christus Victor: An Historical Study of the Three Main Types of the Idea of Atonement (London: SPCK, 1931; New York: Macmillan, 1969), p. 20
6. http://www.search.com/reference/Penal_substitution#Justin_Martyr.2C_Eusebius_of_Caeserea.2C_Augustine
7. Gustav Aulén (transl. by A. G. Hebert SSM) Christus Victor: An Historical Study of the Three Main Types of the Idea of Atonement (London: SPCK, 1931; New York: Macmillan, 1969), p 20
8. Marcus Borg. The Heart of Christianity. San Francisco: Harper. p. 95.ISBN 978-0-06-052676-4.
9. J Denny Weaver (2007). The Nonviolent Atonement: Human Violence, Discipleship and God. Eerdmans. ISBN 978-0-8028-4908-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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