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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他打得我嘴角流血 与薄唇枪舌剑20回合/罕见一幕 薄熙来王立军当庭对视(组图/视频)
發佈時間: 8/24/2013 5:32:46 PM 被閲覽數: 154 次 來源: 邦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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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他打得我嘴角流血 与薄唇枪舌剑20回合

文章来源: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本庭建议公诉人在发问时,包括被告人在发问时,要简明扼要,紧紧围绕焦点。

公诉人:可以。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继续发问。

公诉人:免去王立军职务的常委会什么时候召开的?

被告人: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在召开常委会之前,公安部有无回复?

被告人:记不清了,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常委会通过以后,什么时候宣布的免去王立军的职务?

被告人: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2月6日晚上凌晨听到王立军叛逃的消息,都是谁到你家里汇报的这个事?

被告人:我记不太清,记得有市委常委秘书长翁某某,可能有安全局长王某,还有市委办公厅主任吴某某。

公诉人:当时薄谷开来参加这个会议了吗?

被告人:这个不是一个会议,当时他们听到王立军叛逃的消息,急急忙忙来找我,当时是深更半夜,当时我和薄谷开来在二楼,听说有什么事,急急忙忙下楼去听听情况。自然谷开来跟我一起下来。起诉书把它定义为会议是不准确的。

公诉人:当时他们汇报的主要情况是什么?是谁主要汇报的?

被告人:记不清了,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当时薄谷开来提什么建议了吗?

被告人:当时大家说到王立军跑,应该怎么办,大家七嘴八舌商量如何稳定局面,谁说了什么,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根据案卷材料显示,薄谷开来提出由医院出具王立军有精神疾病的证明,这件事你记得么?

被告人:谷开来提到过王立军精神有问题,医疗证明的事情,开来可能提出了这个事,我不排除,因为我记不清了。

被告人:院长和神经科的主任就拿出了一份东西,而且他们拿到的东西并不是虚假。

公诉人:诊断证明什么时间拿到的?

被告人:那我就不记得了。

公诉人:在诊断证明出具以后,到了2月8日上午重庆官方微博发布了王立军休假式治疗的消息,当时翁某某请示过你吗?

被告人:休假式治疗概念我没有,也不是我发明的,翁某某请示我的情节我完全没有印象。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被告人,从11·15案件案发到1月28日,就是王立军在1月28日晚上给你提到谷开来涉嫌杀害尼尔这个事,这中间有人跟你提过谷开来与11·15案件有关的事情?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1月28日当时王立军给你所谓的汇报提到谷开来涉嫌11·15案件时有无要立案侦查的意思?

被告人:没有。严格的讲不是汇报,而是推开我的门告诉我有个杀人的事跟五哥有关,我认为不是正式的汇报,感觉显得很亲近想跟我说两句。

辩护人:两个事情想核实:在1月29日上午你在办公室打了王立军一耳光,根据证人郭维国讲1月29日的晚上五点以前,应该说是傍晚在机场的路上你又把他叫回来问他到底谷开来有没有杀人的事儿?

被告人:郭维国讲经过毒物化验排除他杀的可能,郭维国很明确认为谷开来没有杀人,而且证据都是确凿的。

辩护人:证人张晓军证实,1月29日或1月30日你在三号楼也就是你住的地方,晚上散步的时候,曾经将他叫过去又问他是不是他与谷开来杀人的?张晓军当时予以否认,有没有这个事儿?

被告人:有这个事,张晓军是谷开来最亲密的跟班儿,所以我问了张晓军。

辩护人:具体他们去办诊断证明的过程你了解吗?

被告人:具体的过程不了解。

审判长:下面请公诉人对该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申请王立军出庭作证。

审判长:根据庭前控辩双方的申请,本庭经过审查,控辩双方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准许并已通知证人王立军,请王立军出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陈述身份情况。

证人:53岁,蒙古族,大学文化,原工作单位是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审判长:证人,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证人:上下级和朋友关系。

审判长:证人,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出庭作证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证人:听清楚了。而且我不仅是证人,还是薄熙来案件的被害人。

审判长: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判长:请法警将保证书交本庭。

审判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向证人发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三)不得威胁证人;(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审判长:公诉人是否明白?

公诉人:明白。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听明白了?

被告人:明白。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明白?

辩护人:明白。

审判长:公诉人可以向证人发问。

公诉人:证人王立军,2012年1月28日的晚上你是怎么向被告人汇报谷开来杀害尼尔的事实?

证人:1月28日晚上17点以后,我去1号楼,确切地说我已经告诉他尼尔是被谷开来杀死的。

我又详细地给他讲怎么去的、怎么投的毒,我说你可以找一下你们家的工作人员张晓军,他在场。后来他问了我一句,真的是律师干的吗?是指她爱人。我说是她干的,她本人也承认,我让他必要的时候回去问问张晓军,我认为晓军不会对他撒谎。

证人:这时候他出来要往外边走,在外边散步大约40来分钟,他就回家了。这是1月28日晚上,就是他从北京返回重庆的晚上。

公诉人:1月29日上午的事情。

证人:1月28日谈完分手后,他说谢谢我,1月29日的上午,是全国春节放假后上班的第一天,9点半市委办公厅电话通知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就知道结果当时肯定不会很好,我去了后发现当时郭维国、吴某某也在那里,我去了后,他们就躲起来了,到的小会议室,他出来后,就开始大骂,很不雅,我记得大约3分钟之后,他就绕过他桌子的左侧走到我跟前,他突然打过来一拳,打得我的左耳,不是一巴掌的问题,我身体稍稍动了一下,这时他打完了,他就坐回桌子那边去, 我发现我的嘴角流血,耳朵流东西,我去桌上拿餐巾纸擦血,后来他看我还是很平静地对他说,我说这个事应当面对。他拿起水杯就摔在地上。摔的时候他说,我绝不接受,完了之后,他又想过来实施暴力,后来在场的吴某某扛了一下,这就是1月29日上午所发生的事情。

公诉人:当时都有谁在场?

证人:吴某某、郭维国。

公诉人:郭维国是什么身份?

证人:公安局副局长,他负责侦办11·15案件。吴某某是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也是原薄熙来的秘书。

公诉人:薄熙来为什么当着吴某某、郭维国的面这样说和这样做?

证人:我认为,他这样做,首先表明态度不接受,让我们把这事收回去,就此了结,也是让郭维国看一看,威胁郭维国,当时郭维国摇摆不定,我当时给郭维国说就是她干的。

公诉人:他打了你,摔了杯子后,情绪平稳了你又说了什么?

证人:又骂了一两分钟,这时候已经过了半小时了,我看他平静多了,我说熙来书记要冷静,他说可以,到外边边散步边说。

公诉人:有无办案人因为这个事写辞职信?

证人:有。

公诉人:你怎么给薄熙来说的?

证人:我说这件事情很大,律师已经一个多月去找了很多人,这些人都感觉到这是个事情,纷纷提出辞职,他说好啊,辞职好。

公诉人:问没问你都有谁辞职?

证人:没有。

公诉人:要没要辞职信?

证人:要了,下午5点钟以后要的。

公诉人:当时都有谁写过辞职信?

证人:我见薄熙来之前郭维国写过辞职信,说身体不好。我见了薄熙来后,郭维国又交了第二封,他写过之后,就是王智和王鹏飞、李阳都分别写了辞职信。

公诉人:你是什么时间知道王智、王鹏飞被审查的?

证人:他们从一个月以前就被审查了,经过被叫去封口,这几个人感觉到我追的又紧,所以他们就写辞职信。

公诉人:他们被吴某某审查你知道吗?

证人:知道,他们每次被审查回来都告诉我。

公诉人:二王是因为什么被审查的?

证人:他们是11·15案件的办案人员,29日下午,我紧急召集把郭维国、王鹏飞和李阳叫来,让郭维国写报告,让王鹏飞、李阳整11·15的谷开来杀人的卷,后来那事之后我又问郭维国为什么不整卷,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王智、王鹏飞因为办这个案子一个月之前就被他们非法拘禁了,被审查。6号下午,王智被他们叫到薄熙来3号楼的家里,有郭维国、吴某某、关某某,他们都劝王智,说这么大势力你能顶住吗,这是王智给我原话说的,说我不说没有关系,让他说谷开来没有杀人,后来逼王智写了材料,王智写了之后就到市刃府找我,说给我写了东西。

公诉人: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进入了美国驻成都领事馆?

证人:当时很危险,首先我受到暴力,我身边工作人员和案件的侦办人员失踪了。

审判长:被告人可以发问。

被告人:1月28日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证人:除了6号以前,从1月29号开始一直到5号,每天我都被你叫去两次,而且你明确告诉我“你不能随便走,由我给你安排任务”。

被告人:1月28日你找我谈话,咱们谈了几次?

证人:两次。

被告人:你在谈话中,第一次谈了五十分钟,具体你给我说了什么?

证人:我再重复一遍。

被告人:你不要重复。

被告人:11·15开来杀人的事,你何时知道的?

证人:是11月14日谷开来说的。

被告人:开来在11·15以后给你说过什么话?11·15她杀人,开来是什么时间给你说的?

证人:11月14日中午。

被告人:11·15以后,市公安局有一个证明,有王璐的签字和手印,这是谁给开来的?是你给的?

证人:不是,我没给过她。

被告人:市公安局交接是在几月几号?

证人:什么交接?

被告人:你和关某某交接工作?

证人:决定免职的第二天早晨。

被告人:几月几号?

证人:我不记得。

被告人:你知道你新的分工吗?

证人:知道。

被告人:你是否说过打黑有压力,你从警二十年身体也不好,想有机会调整一下,说过这话没有?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说市委和市政府除了你有谁经常去3号楼吗?

证人:那我不清楚。我是经常去。

被告人:你说市委市政府除了你没别人?

证人:这是你说的,我没说。

被告人:不让你去3号楼是谁的意见,你清楚吗?

证人:不清楚。

被告人:你觉得我想逼你走的原因是什么,是想掩盖11·15案吗?

证人:对。

被告人:你是否知道我直接向你要过硬盘吗?

证人:没有。

被告人:你的笔录里说我跟你要过两次?

证人:你向我要过两次案子的硬盘。

被告人:你要求和我再谈一谈,为什么?

证人:我当时觉得你应该面对,特别是你的身份,你应该面对。我说书记今天你动怒,发了这么大火应该,为什么?如果我不和你说从组织上我有责任,从个人我以对你负责的角度上我也对不起你。

被告人:1月29日那天你刚才讲预想我要动怒,你有思想准备吗?

证人:没有思想准备。

被告人:你觉得你有能力负责在美国来保护瓜瓜,你有这个能力吗?

证人:让我保护瓜瓜,这句话你基本上每周都说,你说“我们家里就这么一个看起来比较出息像样的。”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发问。发问要具体、简明、突出。

辩护人:你刚才说开来有杀人嫌疑,你1月28日找薄熙来,是你正式地去反映开来杀人,还是想私下里去交换一下意见?

证人:两种因素都存在。

辩护人:你1月28日之前是不是见过大连实德的徐明?

证人:见过。

辩护人:是不是你把徐明叫到重庆去的?

证人:不是。

辩护人:你去薄熙来家里多吗?

证人:多,薄熙来给我说过我每天都要到他家站一脚。

辩护人:你2012年2月2号上午工作调整后到6号你到美领馆前,与关某某交接过工作没有?

证人:没有。

辩护人:2月4日薄召开工作会时,关某某作为新的公安局长,他没做过公安工作,你有没有给他交接过工作?

证人:这与本案无关。

审判长:证人退庭。请法警将证人带出法庭。

现在休庭。明天上午8点半继续开庭。

 

 

 

罕见一幕 薄熙来王立军当庭对视(组图/视频)

文章来源:
 

有港媒称,王立军作供都不与薄熙来有眼神交流。通过央视视频可以看出,薄熙来摘下眼镜,时不时都会一边看着这名叛逃旧将一边反问,而王立军则时常面向法官作供,少与薄熙来有眼神接触。但央视还是播出了薄王难得对视的镜头。




 

 

 

 

薄熙来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2013-8-24 07 原作者: 逗士裸奔   wencuecity


分析庭审的笑话,知道主流媒体和海外民晕为啥骂街

 

现在只有没办法的小官才用贪污和受贿这种明显算犯罪的办法敛财,有办法的大官都用私有化侵吞国企、家属入股私企、家属或代理人做生意等官方认为合法的办法搞几十亿甚至百亿财富(不算犯罪,还被支持)。薄也不傻,他担任重要领导职务20多年,如果他爱钱,为什么不用私有化国企、家属入股私企、家属或代理人做生意等官方认为合法的办法搞几十亿,却非要用贪污和受贿这种很容易被追究犯罪的办法,搞2000多万的房产和现金?这作案动机明显不合理,说明他疯了。为啥他不用私有化国企等办法合法搞几十亿,却偏要让别人给他家属报销机票等办法腐败?   

 

为啥薄只是早期在辽宁贪污受贿,后来到重庆做了更大的官之后就不腐败了?薄到重庆做了更大官就不贪污受贿了, 这是否说明大官不喜欢腐败?薄在重庆唱红打黑之后就没贪污受贿,这是否说明唱红打黑能反腐败?

 

823日, 公诉方用谷开来和德某某的大量证词,来展示他们购买别墅过程中复杂的资金周转过程和公司关系。这个过程让我们看到谷开来和他周围的一群人比较会操作,做生 意本领并不差。谷开来他们也挺会操作的,如果薄支持他们,那么谷开来等人为啥不通过薄的关系搞房地产、拆迁、私有化国企来合法赚大钱,非要用收别墅赚这种 受贿的办法来赚小钱?如果薄想腐败,也知道别墅的事情,他想到别墅的事情对自己有风险,就会停止谷他们收别墅,让他们用私有化国企和房地产等合法办法赚大 钱,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这事在逻辑上解释不通,只有一种解释能说通,那就是薄不知道这事情。      

 

法庭的很多指控都都是用谷开来证词来证明的,如果没她的证词,指控就是无稽之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重要证人必须到庭作证,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证言不得作为定案证据。谷开来拒绝到庭,这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为什么还能采用她的证据呢?如果法庭说谷开来和他是夫妻关系就可以不到庭作证,那就是说他们认为夫妻关系要回避, 那么她还有做证的资格吗?为什么谷开来一定不能作证呢,能解释下吗?她不是被判刑了吗,怎么能拒绝法律规定的义务呢?这些所谓证据只是谷开来和外国人的口 供,能只用口供吗?外国人传过来的资料就能采用吗?(不行就找外国人充数)。谷有动机为了减刑或者死缓做伪证,她怎么能作为本案的最重要证人?      

 

薄和律师都说谷开来精神障碍证据不可信。公诉人说:这些证言均是谷开来入狱以后、受到追究以后所做的,首先她已不存在摄入精神药物的前提,所以说薄谷开来的证言没有受到控制力降低的情况。公诉人也承认谷开来有精神障碍,可是她认为谷开来入狱之后不服治疗精神障碍的药物之后,病就好了,这多可笑?不服药,病好了?

 

房子的产权是德某某名下的(他公司的名下),不在谷开来明名下。公诉方说房子别墅是德某某代持谷开来的房子,证据是,谷开来自己说让他们代持房子,德某某和 姜某也嘴上说自己替谷开来代持(大家记得这个可笑名词什么时候用过?)。谷开来让德某某代持房子,总要有授权书吧,那么授权书呢?现在没有授权书,只是谷 开来嘴说让德某某代持房子,那如何证明谷开来之前真的让德某某代持了,不是后来被抓之后之后编造的?(现在谷开来和德某某嘴上承认这种代持关系对公诉方有 利,但没有授权书,如何证明不是被迫或者别的原因做伪证?)     

 

如果房子是谷开来的,德某某也承认不是自己的,那么现在这房子是谷开来受贿得到的,应该没收。为什么国家不能从德某某里收回房子呢?德某某不是说那是谷的吗,交出来不就行了?

 

公诉方认为谷开来要掩盖房产属于自己这个事实, 谷开来自己也承认要掩盖房子属于自己这个事实,也就是说谷开来很想证明房子不是自己的。只要谷开来不说房子是自己让德某某代持的,那么从法律上根本无法证 明房子是谷开来的,那她为什么非说房子是德某某替自己代持,证明房子是自己的?不是说她想掩盖吗?她疯了还是有别的原因?

 

房子产权明明是德某某的,谷说那房子是自己让德某某代持的,德某某也承认,没授权书,公诉方就认定是谷的房子。按照公诉方的逻辑,那么如果有个人说薄熙来的 财产是自己的,只是让薄代持了,薄熙来自己也承认,然后就可以认定财产不是薄熙来的?证明房子是谁的,到底以房产证等法律承认的产权证明为依据,还是以嘴 说代持关系为依据?公诉人代持房产的逻辑,就等于说房产是谁的不以房产证为依据,只要双方都承认是代持关系,那就可以认定。那以后贪官都找来人说房子是替 人代持的,那如何认定?如果授权书、口头代持关系成立,那我们是以口头代持关系或者代持授权书为依据,还是以房产证为依据来证明房子属于谁?难道房产证不 是最高级的产权证明文件?

 

从谷开来的证词里看出她很怕房子被人侵吞。谷开来让德某某替她代持房子,按照正常道理她应该和德某某签订授权书,防止德某某以后不承认,可是为什么谷开来不 跟德某某签授权书防备他侵吞?谷和薄熙来的近亲和朋友之中有不少做生意的,他们可以合法的拥有这房产,如果谷开来怕房子被别人侵吞,为啥不让她们这些有条 件的近亲和好友代持,非要让德某某和姜某某代持?如果代持关系成立,那德某某不承认房子是谷开来的,那法国法庭会判决房子属于谁的?      

 

徐明822日出庭证明薄没跟他谈过房产的事情,今天出示的徐明笔录上证明薄跟他谈过房地产的事情,让他保密。这自打脸的证据如何解释?

 

谷开来证词里描述了她和徐明在谷开来家里讨论别墅,薄熙来回家之后当着徐明的面和她讨论别墅装修的问题。谷开来证词里说自己不愿意牵涉到薄,那她当着徐明面跟薄熙来讨论这事,不是故意让人知道薄支持收别墅吗?薄应该故意掩盖自己知道这事,他为啥要当着徐明面跟谷开来讨论别墅的的事情?      

 

徐明的部分证词里表达的意思是,他到商务部,薄对他说了感谢的话,感谢他给谷和瓜瓜带来了稳定的生活来源。薄为啥把他专门叫道商务部,故意跟他说这话,故意暴露自己知道此事?

 

还有庭审过程辩护律师指出证人唐某证词矛盾,公诉人认为唐某记错了,然后让他更改了证词,之后又被驳倒。证词都是签名保证都是真的,如果可以以记错了为由更改证词,这算不算作伪证?难道可以这样不停的更改证词?   

 

大篇幅的谈谷开来和德某某他们如何操作没任何意义,因为关键是必须证明薄熙来知道此事。他们故意大谈谷开来的操作过程是因为他们很难证明薄熙来知道,他们丢 脸了,为了找回面子就尽量回避证明证明薄知道,用谷开来如何操作转移视线,让人们从谷开来的操作产生薄受贿的联想,给自己遮丑。      

 

花了一年多时间,动用了那么多人力,只搞出这些逻辑不通的所谓证据?这不是故意让人看到他是清官?

 

公诉方的说法是,搞别墅是为了让薄瓜瓜有稳定生活来源。薄担任重要领导职务20多年,后来还是中央政治局委员,按照官煤的说法是大老虎,那么他这个大老虎的家属不能在国内发大财,要靠在国外出租房屋生活?

 

徐明在大连搞的足球项目本身是扔钱做广告,是王健林自愿转让给他的(以前万达不出名,做了几年出名了,目的达到了就不愿意扔钱了)足球提升了大连形象,有利于大连公共利益。他根本不用因此给薄行贿,他也没因此赚钱,所以说因此受贿不成立。剩下的项目有的是赔钱的,有的根本没批,说因为这些项目行贿,也不能成立。薄熙来如果腐败,完全可以通过私有化下岗、拆迁、房地产、卖地、公司上市等方面勾结徐明发大财、害百姓,薄熙来没搞这些危害百姓的产业发大财,(他不傻,难道不懂用这些项目发财?)他搞得项目都促进大连发展,根本没有给徐明带来什么利益,所以庭审审出一个清官。   

 

极右势力想让薄在法庭上接受指控服软来达到立威、羞辱红色思想、让薄的支持者丧气的目的。薄明白自己不能出庭就无法让人看清真相,他利用官方想用他在法庭服 软羞辱红色的心理,假装答应服软,官方上当不精心准备,结果开庭之后薄一下翻过来让官方措手不及陷入被动,这等于薄把审判变成自己发表宣言的地方,他告诉 大家,自己履行了自己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誓言,自己无愧于支持他的群众,自己是真正无所畏惧的革命的共产党员;这等于薄用智慧扒光了他们,让大家看到某些人 的NC程度。他们不仅没达到羞辱红色目的,反而被薄羞辱了一番,自然是恼羞成怒,于是以主流官媒和海外民独轮网站合流,泼妇骂街一般说薄无赖、狡辩、最后的疯狂。 这说明他们已经彻底的拔掉伪装,暴露了流氓本色,他们让大家知道民独轮和党内某些势力是一家,他们不过是假反对派。(表面上说反,其实只是反以前的红色, 支持现在极右政策,通过骂红色达到帮助党内极右势力合法化腐败财富的目的)。其实极右势力就是想要过程,可是他们在过程中丢人了。    

 

薄的做法说明他不顾个人生死,想到了自己对支持者的责任,把自己的理念看得高于生命。薄代表一种理念,如果服软就等于羞辱了支持者的理念、帮助极右势力反人 民,服软就等于只顾个人,忘记了他所代表的理念和支持者,他明白这些,于是他不顾生死利用开庭的机会做了宣誓,给支持者打气,履行了自己在记者招待会的诺言,在全世界面前扒光了极右势力,让极右势力的阴谋破产。

老木匠评论日期:2013-08-23 16:55:45

从 视频上看,谷开来竟然无视笔录内容笑对检方,可能已经神经病,检方是决不会让她出庭与薄对质的。现在检方的最有力武器就是谷的证词,如果薄谷在庭上对质, 必然揭露真相,这是检方最为恐惧的。因此薄必须坚持谷出庭对质,退一步说也要求在中立自然环境下和有第三方公证的情况下与谷视频对质。


 

老木匠评论日期:2013-08-23 16:41:12

是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能在被审讯情况下轻松自然地发笑?答案可能是:神经病人吃过药之后。


 

老张评论日期:2013-08-23 16:36:36

薄,谷,王,三人的案件,互相关联,诡异的是互不出庭做证.如果他们做证无效,法庭就不应该采信.如果三人大话可以采信但不让三人同时到庭,显然是因为这样做会对检方不利.


 

老张评论日期:2013-08-23 16:25:40

看完录像,觉得谷开来对自己的证词会带来的后果丝毫不介意.一个没受过教育的农妇,在这个时候也不会这么无所谓吧.


 

之见评论日期:2013-08-23 15:05:05

开 审之前,官方雇用的网上推手到处散布消息,说薄熙来坚决反对谷开来出庭作证,否则就不与法庭合作,如今谎言不攻自破。于是乎官方就立即改口,又说是谷开来 坚决拒绝出庭了。按照中国现今的司法制度,谷开来一个在押罪犯、薄熙来案的同案犯与关键证人,有什么理由拒绝出庭?法庭的谎话也编得太离奇了,这样的审 判,谈什么公信力?显然,是法庭不允许谷开来出庭。一种可能是怕薄熙来、谷开来、徐明三人见面,集体翻供、当庭说出实情,无法收场。另一种可能就是谷开来 本人早就没有能力出庭,人是否还活着都很难说。审判谷开来时很多人就怀疑出庭的不是谷开来本人,而是替身。果真如此,这一次与薄熙来对质,替身一出场不就 露馅儿了吗?倒薄的手段太黑!


van68评论日期:2013-08-23 14:35:04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律师工作的资深名律师,谷开来竟然不知道看完笔录无误后,才能签字按手印?只能说明谷开来确实成了中共当局玩弄于手掌之中的一个盲从工具,丧失了正常思维和基本判断力,只剩下一个躯壳,头脑已经死亡。


path2light评论日期:2013-08-22 21:12:34

薄熙来在法庭表现从容冷静, 与证人的争辩有理有节. 不畏强权, 不爬泰山压顶, 具有真正共产党人的性格与魄力.


 

莽民评论日期:2013-08-2218:47:13

百人,查了五百天,真是要把薄熙来至于死地啊。共产党成了什么了?这个党真的是要完啊。薄熙来一条好汉。历史为证明他是为民的英雄,而陷害他是一群贪官小人。无论这个法庭给薄熙来什么判决,薄熙来在人民心中的形象是更加高大了。这就是当年国民党审共产党的一个重演嘛。薄熙来是清白的,如果法庭真的秉公执 法,而不是秉共执法,那就应该判薄熙来无罪,还他一个清白。薄熙来一定知道,人民是支持他,了解他,相信他的。她丧失了自由,但获得了人心。以前,他还只 是得到了大连,重庆的和中国的人心。庭审后,他会得到世界的人心。我为中国有薄熙来和当年的共产党有了一个薄熙来而骄傲。不然,这个民族不更完了么?


van68评论日期:2013-08-22 17:55:02

中共当局,动用300人,全球范围调查,历时500多天,耗费亿元,就调查了这样的结果!想给薄熙来脸上抹屎,结果全扣中共自己头上了


me4you评论日期:2013-08-22 14:07:22

今夜难眠的是轮子偶像温家宝及家人吧。徐明关在那里做什么?告诉你,就是在等起诉温家宝家人的时候。


新见评论日期:2013-08-22 20:06:56

熙来好样的。人能干而且聪明。事到如今,做英雄与做狗熊的下场没什么不同。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索性昂首挺胸面对审判,死也死出个样来!相信胡温习李 现在比薄更惶恐。习李这些年要是经济搞好了还算罢了,要是经济倒退社会动荡,那民众的不满必然要从呼唤薄熙来上发泄出来。那时看他们如何收场!胡温和习李 真是傻呀!面对岌岌可危的政局,党内团结一心还未必能搞定,却偏偏要树起一个强敌。以后有他们的好日子过了。


凯文评论日期:2013-08-22 20:01:51

人民网注意党的喉舌作用,做依法治国的表率,别在这里刷泼妇似的骂街,用人治取代法制。这非常不公平!薄熙来有替自己辩解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一个公民的 基本的权利。在法庭审理调查期间,利用舆论工具,侮辱人格,乱扣屎盆,随便定性,只能干扰法律的公平性,扰乱视听。这才是文革余毒肆虐的表现。


cccc评论日期:2013-08-22 19:57:05

庭内在严肃审案,庭外人民网寻衅滋事。


yxqd评论日期:2013-08-22 19:55:24

一句话就露出了党媒是法盲: 党媒说," 薄谷开来在受审时已经坦白了。"。难道一个人可以替另一人坦白认罪嘛?如果谷开来坦白她受贿有罪,怎么要算到薄的头上?我党的法律有蛛联罪嘛?既然当时谷开来承认犯受贿罪,怎么判刑时没这项罪?


baybay评论日期:2013-08-22 19:47:07

人民网表现太低级


老张评论日期:2013-08-22 19:39:59

人民网气极败坏了.你人民网/检察院说谁有罪就有罪,还要法院干嘛?把法庭直接搬到人民网不就结了么.


 

van68评论日期:2013-08-22 19:24:31

党媒代替法院行使职能了?法院宣判,也必须等审理完结,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党媒倒急不可耐的定罪量刑了。 党媒行文一副泼妇骂街,恶棍恐吓威胁之势!!!

c625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2:17:18

看了新的庭审内容,除了口供之外,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薄熙来有罪。如果是美国法律,薄熙来只要证明薄谷开来的证词不可信,就可以无罪释放了。首先,薄谷开来是死缓,必须受中共摆布,否则就是死刑。其次,为了保护薄瓜瓜,薄谷开来被迫指控丈夫。第三,薄谷开来吸毒,并有犯罪记录

所以辩护律师可以质疑她的话的可信度。

fantai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2:07:56

找一个被下过毒,吸过毒的,神经有病的疯婆子来作证?伪共跟这个疯婆子一样的疯了?


纯铜
II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2:06:19

威逼利诱嫌疑犯的妻子,做不利于嫌疑人的证言,伪共太TMD的恶毒了,简直不是人类。


纯铜
II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1:55:00

就是诱供:画外音说:你讲讲曾经交代的徐明给你和薄熙来买法国别墅那件事好吗?
这不是诱供吗?

wxc008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1:49:13

开来笑,多讽刺啊!开着录像机能刑讯逼供、诱供嘛?


纯铜
II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1:45:30

看了录像,觉得今天的伪共已经堕落到这么无耻的地步。诱供,栽赃手段极其下流,伪共已经彻底的无可救药了。


说一声
发表评论于2013-08-22 21:43:43

伪共是个大笑话,厚颜无耻,它们的存在就是贪腐,欺压人。早就丧尽天良。


完了没
发表评论于2013-08-22 21:41:37

假法警被识破,照片都不给了,中共这娇弱的病躯哪个大师有辙给治治?您不作假弄虚,不整那没用的劳什子玩意儿不成活?


完了没 发表评论于2013-08-22 21:17:30

无能的中共,事情做不漂亮,不提高能力千方百计做完美了,就只知道封锁,越封锁越落后,关键时刻丢大人现大眼。没有百姓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政党,只能全面退化。好在吃嘛嘛香,虽然干嘛嘛不灵。

Guofengtangzhu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1:15:12

中国共 党, 十个官员十个贪。一个科级,处级官都可能贪几千万元。薄算是清廉的了。怎么审,怎么判。真是大笑话,a big joke.

luguoluguo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42:35


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这个案子不管怎么审,公道自在人心。谁是秦桧,谁是商鞅,谁是买办,谁搞文革,不是一个报纸说了算,历史自有公断。


清水静流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40:12

那些所谓追求西方民主的,口口声声普社,法制的人们,薄熙来为老百姓分蛋糕错在哪了?面对现在正在进行的黑审,还要落井下石,制薄于死地而后快,是何居心?


farmKings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38:01

“审或不审,功都在那里,不多不少;判或不判,冤都在那里,不信不疑;造谣或是抹黑,成功模式摆在那里,不服不行;你安康或是悲痛,人民都在这里,不离不弃。”!!!


dfw-sun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36:28

OMG, Bo is unexpectly becoming a hero by standing up to the system. The Chinese goverment is a big joke in front of the world. 100% Agree!


mxu12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34:27


如果只是起诉书所指控的这点屁事,那薄熙来就真的算是个"清官"了!"

Exactly. It looks like people are starting to like this fearless, courageous guy.


清水静流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26:08


还有那些昧着良心的御用文人,拿了27亿大老虎的钱的人,亡中国之心不死的人,被薄熙来打黑打着的人,睁眼说瞎话,为这世纪最黑暗的黑审叫好,落井下石,良心何在。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23:50


为什么避重就轻? 如果只是起诉书所指控的这点屁事,那薄熙来就真的算是个"清官"了!

清水静流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19:38:01

平心而论,薄熙来肯定不具备其他大老虎的客观贪腐条件。至少他老婆名义上关闭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不在商界,而他儿子还没入社会,更没入商界。 看看其他大老虎,老婆,儿子,女儿,女婿,那个不是把持一方。贪的满肠子都是油。为了自己不被清算,硬生生将一个为民做事的好官置于死地。真是太卑鄙了。 中国也太黑暗了。


Fargo_me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12:56

没有这样玩法吧


不懂猫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10:26

这还是"公审"吗?


基本算好人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20:02:44

请注意,我们看到的庭审记录和实际情况是会有差距的。
今天,希望不要把有差距的也搞没了。。。


farmKings 发表评论于 2013-08-22 19:59:35


徐明17个“没有”之后薄案如何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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