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Forest Lu 回应:
我很诧异,为什麽这次围绕服贸的纷争过程中,没有看到媒体、政客、学生团体、大学教授,提到在台湾设立类似于美国贸易促进授权的法桉(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该法桉给予总统进行某些国际性协议的磋商特别授权,对于这些协议的结果,国会只能进行包裹审查于讨论,表决是否接受,而不能修改其内容。程序启动后,设置了“谈判目标”并简要规定了总统与国会之间就贸易谈判问题进行磋商的相关要求。而马英九所做之事(大家所言的黑箱),无非就是在没有TPA要求的国会监督下,却使用了TPA所授予的权利。奥巴马在今年国情咨文中给足了TPA版面,因为在没有TPA,美国想要签任何双边贸易协议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到现在,学生的要求依然是: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来约束服贸以及之后的货贸;在我看来,如果以这样高昂的代价,却仅仅得到这样的结果,学运无疑是太失败的。
所有人都告诉我们,台湾需要走出去,台湾需要自由贸易协议。在这样关键的时候,却没有人呼吁,针对签署自由贸易协议立法。TPA是给予美国总统在国会监督下使用贸易推进特权,而台湾呢?立法院用什麽来监督拯救台湾的“双边贸易协定们”。台湾需要一个立法院能够监督,行政部门能够推动的贸易协议法桉。KMT执政,DPP会阻挠;DPP执政,KMT会阻挠。台湾并没有左翼政党,所以没有政党会来反自由贸易(大量经济学的实证研究证实,自由贸易会扩大收入分配差距,这是左翼政党坚决反对的),也就注定在未来也会签署更多的双边协定。跟PRC签服贸,有“统战”这一终极目的限制共产党,共产党一定会签一个给台湾带来顺差的协定。而跟其他重要经济体签署贸易协定时呢?两岸协议监督条例够么?因为没有共产党就敢放心大胆地让总统派人去签了么?
如果这次运动的诉求是想破除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黑箱,破除台湾经济黑箱,既不是为了防止“红色资本”,也不是为了避免与大陆青年人竞争的话;那付出的所有代价应该换回的是 台湾版的 TPA。











